试探我国高校学生处分权存在的问题
2014-11-17蔡思路
蔡思路
摘 要: 我国高校对学生处分制度在学校教学管理和学校教学秩序维护方面都起到了良好作用,然而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从处分权的设定不规范、处分权行使缺乏正当程序和学生权利的救济制度不健全等方面探讨。
关键词: 高校 处分权 存在问题
一、我国高校学生处分权行使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有的教育立法主要有《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在这两部法律规范中,都没有对高校学生处分权作出具体规定。对高校学生处分权的类型,例如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和开除学籍等事由做了比较具体规定的是《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开除学籍处分导致的结果是学生身份被剥夺,这可能与《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力之规定相冲突,国务院部门规章能否设定开除学籍的学生处分规定,值得思考。
(一)处分权设定不规范
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并不是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行为,因为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设定该类型的行政处罚。《学生管理规定》设定学生开除学籍的处分权不属于《行政处罚法》第12条规定的情形;即使学生处分权属于行政处罚权力,《学生管理规定》的设定也超出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和范围,同样具有违宪违法性。《学生管理规定》学生处分权的设定存在不规范且违法的问题。
(二)处分权行使缺乏正当程序
1.处分主体不明确
《学生管理规定》有明文规定高校校长负责高校管理事务,行使学生处分权,但实际上高校学生工作处、教务处、校党委、下属各院系及党总支都可能成为学生处分权的行使主体,这有处分主体不明确、其他各部门超越职权范围的嫌疑。
2.程序性规定缺失
首先,高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的过程中,很少有听取学生的陈述和申辩的。即使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机会,也常被认为是强词夺理和不知悔改的表现。其次,高校行使学生处分权存在忽视学生知情权的问题,常表现为以保密为由不向学生提供作出处分决定所采纳的事实证据和法律法规及校规依据。此外,高校处理学生处分事务很少有期限性的规定,例如受理期限、审查期限等。
3.监督程序缺失
首先,现行教育立法关于高校学生处分权监督机构和监督机制的内容非常欠缺。其次,高校行使学生处分权并没有相应的追责机制。最后,高校学生处分权行使缺乏公众监督机制,即处分行为透明度不够。
(三)申诉制度不完善
首先,高校内部的学生处分申诉委员会的问题。第一,委员会人员构成不明确,学生和教师是否有资格成为委员会的会员,该如何保障处分申诉审查的公平公正性;第二,申诉委员会的权责内容不明,委员会如果有不作为或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申诉处理意见,就该承担什么责任;第三,申诉期间的学生的受教育权是否受到保护也不明确,如开除学籍的处分,申诉期间学生是否还能继续如同往常一样接受课程学习,是否立即执行,等等,都没有明确规定。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法治缺失
1.法治精神的缺失
在长期的中华法系中现代法治理念的缺失,是导致现高校和学生管理处分问题的宏观法治思想层面的原因。高校作为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学生处分权时却还没有完全达到法治精神的要求,这也是传统儒家教育思想对当代教育法治精神的挑战。法治精神的缺失从意识形态层面决定了高校学生处分权问题的滋生,这是高校学生处分权问题意识形态层面的原因。
2.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不当影响
特别权力关系就是“当事人地位不平等,绝对的权力服从,特别规定不需要法律授权,可以设定惩罚且不得提起民事诉讼”。笔者认为,我国高校内部管理可以依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但是应当严格限制其适用范围。学生处分权关系到学生受教育权等基本宪法权利,高校学生处分权来源于法律法规的授权,处分权行使适用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又排除法律授权,这明显是矛盾的。规范高校学生处分权,尽可能小地排除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不良影响。
(二)立法缺陷
1.立法滞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管理规定》,自制定到现在少的都有9年,多的长达19年。在时代进步信息更新非常快的当下,这些法律法规表现出严重的滞后性。最新制定的有关于高校管理的法律是16年前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其第六章是有关高等学校学生的内容,规定高校学生处分权的条文几乎没有。除《教育法》第28条简单规定了“学校有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和处分”外,我国当下根本没有高校学生处分权的立法。
2.与上位法冲突
所谓的“上位法”主要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不少高校在校规中作出“考试作弊一律开除学籍”的规定,这和《学生管理规定》的开除学籍处分事由的学生考试作弊严重的事由规定相冲突,其将“考试作弊严重”变通为“考试只要有作弊情形”,也不符合《学生管理规定》第12条的“考试作弊应给以纪律处分”的规定,“考试作弊一律开除学籍”排除了纪律处分其他类型适用的可能性,也不符合上位法的规定。
只有在深入分析了高校学生处分权问题产生的原因后,找准对策,才能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促进高校依法治教。
参考文献:
[1]姜明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213.
[2]陈娜.我国高校学生处分权研究.兰州大学,2011硕士学位论文: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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