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1年朝鲜汉城明军逃兵之乱
2014-11-17刘永连赵静
刘永连 赵静
[摘要]1601年1月,在朝鲜汉城发生了一场明军逃兵绑架差官、破狱劫囚的骚乱。朝鲜政府本欲剿杀乱兵,后经明朝将领叶靖国说服而和平解决,这一事件的处理过程呈现了明朝与朝鲜朝政治交往中的诸多细节与复杂情形。通过考量朝鲜政府应对逃兵事件及逃兵问题的心态和对策,可以发现在“事大至诚”的模糊表象下隐藏着其矛盾、复杂且多变的实际诉求;而透视本次事件,也可看到,“壬辰战争”时期的明军逃兵成为了一种新的移民形式。
[关键词]明军逃兵;明鲜关系;移民形式
[中图分类号] D82931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22007(2014)04005907
明万历年间,日本倾全国兵力侵略朝鲜(史称“壬辰战争”)。明王朝在朝鲜政府请求下,自1592年起出师援助至1598年抗倭胜利,先后派兵二十余万。明军这次大规模入朝作战,一方面帮助朝鲜收复了国土,避免了其覆亡的厄运;另一方面也出现、遗留了一些负面问题,逃兵就是其中较为严重的问题之一。
作为东北亚区域史上的重大事件,壬辰战争长期受到关注,研究成果已颇丰硕,但关于明军逃兵问题的研究至今尚属空白。本文即以李朝个人文集和《朝鲜宣祖实录》为史料依据,初步梳理1601年明逃兵作乱事件始末,探讨该次骚乱的前因后果,说明逃兵问题的性质、影响和所反映出来的问题。
一、明军逃兵之乱的爆发
朝鲜宣祖庚子(1600)十月
具体时间说法不一,申钦《象村先生文集》记之于十月,赵庆男《乱中杂录》记之为九月,其时差疑为大军陆续撤离各地时间或记述者衡量标准不同造成。笔者认为大军撤出朝鲜以十月为当。
明援朝大军尽数还朝,鉴于仍有大量明军逃兵遗留朝鲜,明政府先后派出大批差官前去缉拿刷还。[1](宣祖33年庚子下)本文所考汉城明军逃兵作乱事件即在此背景下发生。
宣祖辛丑正月壬寅(1601年1月3日),20余名明军逃兵躲藏在汉城会贤坊附近。获知该事后,明官员杜潜[2](130册,219)辖下千总官詹子明带人前去捕捉,不料遭到逃兵们的激烈反抗和围殴。詹子明逃至贞陵洞附近时,又被敌刃击中头部,血流不止,只得派人通报朝鲜政府。专职缉拿逃兵的明朝差官李承宠亦闻讯前往,又不幸遭到逃兵们的绑架,同时还绑架了明朝差官葛时芳等人。接着,逃兵们挟持李承宠等突入朝鲜典狱署,打破监狱大门,劫取了被囚于此的明军逃兵,其他朝鲜囚徒也趁乱逃逸。当时朝鲜左、右捕盗厅曾组织力量防守,但因力不能及,未能阻止。[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7条)
劫狱之后,逃兵增加到50多人。虽然规模仍不算大,但其中不乏精干将士。如首发此事的20余人,“伏闻此是经理标下军及孙中军管家”[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5条),亦即援朝主将万世德万世德,《明史》无传,《大清一统志》称其"字伯服,山西偏头关人,隆庆进士……生有膂力,知兵法,善骑射","以佥都御使经理朝鲜,大败倭兵,特命总督蓟辽"(清乾隆官修《钦定大清一统志》卷一○八,宁武府,人物,万世德条;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卷一四八,宁武府,人物部分万世德条记述相同)。按申钦《天朝诏使将臣先后来去姓名(记自壬辰至庚子)》:"戊戌以钦差朝鲜军务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代杨经理。十一月渡江,闻三路之贼俱已捲回,急差官审军前。己亥军门奏留之,经理仍留王京,庚子十月回去。"(《象村先生文集》卷五十七,第130册,第210页)不过,其它诸多史料称其以巡抚天津佥都御使代杨镐经理朝鲜。推测应该是前者为朝廷为特派朝鲜事所赐赠官,后者是其赴朝前实际职务。
他们隶属辽东骑兵的核心部队,彪悍善战,他们骑着健马,携带弓箭、剑、枪、利刃等,冲突横行,无人能挡。逃兵们向城东突围,挟持李承宠等杀出城,来到位于东大门外的关王庙。该庙在朝鲜祭祀关羽庙宇中规模最大,殿堂宏阔,院落整齐,此时暂作明朝钦差朝鲜监造守备官韩斌的寓所。逃兵们明火执仗,将庙宇团团围住,后突入院内,控制韩斌等人,并在此盘踞下来。
此时,逃兵之乱已引发高度紧张气氛。据参与营救李承宠等的明军差官叶靖国通报,似乎逃兵越聚越多,为数已至百余。[4](233册,13) 由于负责推刷逃兵的李承宠、葛时芳乃至监造守备官韩斌等都被逃兵控制,明军留驻善后的人员已无法应对。朝鲜政府各相关衙门也都被惊动,东关王庙造成厅、训练督监、兵曹、备边司等部门长官频频上报兵乱态势。国王和大臣们为之旰食,不但派出各种武装力量摆成军阵准备剿杀,而且命令严把城门,举城戒严。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如此严重的逃兵暴乱?它究竟是由哪些因素导致的呢?
二、发生逃兵之乱的原因
这次明军逃兵之乱的发生并非偶然,主要由以下几种主要因素促成。
1.明军逃兵问题的出现
明军逃兵问题的出现与持续存在是酿成此次骚乱的根源。壬辰乱起,明军大规模入朝作战,开始有大批明军逃兵流落在朝鲜境内。
早在1594年9月7日,朝鲜领议政柳成龙就向宣祖汇报了明逃兵问题的存在对朝鲜的危害性,并且言及朝鲜政府被明军“诬告”掩藏逃兵:唐兵缉捉逃军, 而高丽人相与掩匿夺取云。 总兵大怒,事势极难之际,臣等告急于刘天佑,艰难得解。[3](卷五十五,宣祖二十七年九月壬午,第3条。)次日,右承旨吴亿龄向朝鲜国王转达了明朝军官对明逃兵的处理意见:
数三残兵初不足惜,而但恐流入贼中,漏泄军机,故不得不如是也……我亦闻尔国解送漂来唐人,寻常感叹。今何敢匿我逃兵乎?但无识之徒,避债逃匿,恐与贼相通。陪臣宜启知国王,务要尽捕。[3](卷五十五,宣祖二十七年九月癸未,第2条)
由此可知,早在明军入朝作战第一阶段结束不久,逃兵问题就已引起明朝官方的关注,因此逃兵问题在此之前就已产生。明军将领要求朝鲜国王对明逃兵严加缉捕,不可隐匿容接,宣祖为此不得不申饬各相关官员加强捉拿逃兵的力度。[3](卷五十五,宣祖二十七年九月癸未,第2条)
不过,明军逃兵问题并没有因此得到解决。1596年6月初,作为明朝封倭使团成员之一的山东兖州府同知官王吉为捕捉逃兵事宜来到平壤,一路督促朝鲜官员落实行动,并将两名逃兵施以棍杖之刑后送给当时负责防海御倭的孙鑛申钦《天朝诏使将臣先后来去姓名(记自壬辰至庚子)》云:"孙鑛……甲午以兵部右侍郎代顾养谦为经略,丁酉四月因事回籍"(《象村先生文集》卷五十七,第180页)。
申钦《天朝诏使将臣先后来去姓名(记自壬辰至庚子)》:"王 吉,陕西人,丙申以山东兖州府同知管自在州知事出来,禁约拨军,拿送逃兵甚多。"(《象村先生文集》卷五十七,第198页)。
(卷七十六,宣祖二十九年六月壬子,第1条)虽然明朝将官对捕捉逃兵一事给予了较高程度的重视,但由于各种情况复杂,该问题至壬辰战争结束都没有得到较好的解决。
在明军主力即将撤离朝鲜之际,朝鲜当局对明逃兵问题突感空前的压力和忧虑。议政府右议政李恒福在《论天朝逃兵启》中谈道:“逃兵之弊,识者忧之已久。盖虑天将尽撤,有难防之患也。今天将满城,而撤去者只是大衙门矣,三门之外已鸣角戒严。日后之患,其兆已现。若不及今处置,为患非细。”[4](232册,533) 果然,明军主力撤兵之时,“逃散者接踵于中外”,他们假借明将军令,横行朝鲜地方。[3](卷一三一,宣祖三十三年十一月乙丑,4)而就在汉城逃兵之乱爆发的同时,庆尚道观察使金信元派人飞报,在闻庆境内,“唐逃兵朱林等六名,持弓矢枪剑到县。设捕之际,逃兵先自知机,挥剑发失,军人溃散,而户长头骨破碎,今明日将死,县监则两臂几于折骨,头颅逢刃,不省人事”。[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12条) 即使在首府汉城,“近日逃兵之散处城中不为不多,人皆见而不敢一一告捕”,而“城外散漫之兵”亦多。可见在明军撤还之后,逃兵在朝鲜的活动更趋猖獗,大有不可收拾之势。
不仅如此,壬辰战争导致的明军逃兵问题尚未解决,又出现了新的逃兵问题。1600年,中国境内变乱连起,南有“赵古元叛于浙江,党羽布满一路,将至十万余兵”,北有金德时起兵于辽东,“所率数百余名与鞑子相连,几至二万,逃兵且尽入矣”[3](卷一二九,宣祖三十三年九月壬戌,第1条)。这些叛乱被平息后,不少败军残卒逃亡朝鲜。该年年底,又有万世德管下将士和中军孙邦熙的管家等数十人又从辽东逃来,正是这些逃兵成为此次逃兵之乱的主谋。[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5条) 可见,明军逃兵的持续存在,相关问题的积重难返,是导致此次逃兵之乱的根本原因。
2.朝鲜各地政府及官员对明军逃兵的有意容接
《宣祖实录》透露,1596年王吉来监督捕捉逃兵之事时,曾遭朝鲜各地官员搪塞敷衍,为此王吉大发雷霆:“自知淹留未安,而禁缉逃兵及扰害拨儿乃我之责,所经各官每以无有答之,是诚可痛。若有仁厚不忍之意,不敢捕告,则黄海、平安两道布政使,初不必状启国王,国王亦不必咨报天朝,必欲穷推其罪人而杀之也。今尔辈,内实欲食其肉,而外为庇护之计,此岂近情?”经此痛斥,才有部分朝鲜官员交出两名逃兵应付了事。[3](卷七十六,宣祖29年 6月 16日壬子,第1条)
朝鲜各地官员为何对捕捉逃兵抱此态度?真如王吉所提他们同情逃兵,仁厚不忍?面对宗主国官员严厉督促,他们又为何敢于如此一致地去蒙蔽遮掩?在其背后,究竟隐藏着朝鲜王廷怎样的态度或意图?下面朝鲜司宪府的奏文似乎可以解释这一问题。
据载,司宪府曾启奏云:“臣等昨见政院启辞,则杜、韩
杜,指杜潜,因以山东按察司副使赴朝,《宣祖实录》多称其“杜副使”;韩,指韩命初,因以某同知官赴朝,《宣祖实录》多称其“韩同知”。(《朝鲜宣祖实录》卷一○四,宣祖三十一年九月癸未,第2条)。
两衙门逃军供称内逃军累千为我国所容接云。此固不近之说,但闻训练都监、备边司曾引逃军若干名,或置于南汉山城,……使之潜形应役。”[3](卷一一四,宣祖三十二年六月庚辰,第1条) 其实,此处所提的明派同知官韩命初在数日前已向朝鲜官方提出交涉,指出:“昨日姜游击所捉逃军言,尔国海岛及北边等地,朝鲜差委官统领,数千唐兵留置,太守及通事等知情云,所闻极为骇愕。”当时朝鲜通事李彦华仅以情理辩解:“小邦自古如有被掳于?子走回者,一一交割于辽东都司,而上国之人不敢来住小邦,小邦之人亦不敢潜往上国,法禁森严故也。今则天朝发兵发银,拯济小邦,皇恩罔极,小邦有何亏事,暗留天兵于海岛、北边之理乎?天地间有此理耶?此言不过逃军谋免重罪,托言构捏。”[3](卷一一四,宣祖三十二年六月戊寅,第4条) 前后按验可知,朝鲜官方很可能暗中有一项政策,即有意容接、暗藏明军逃兵。尽管司宪府认为逃兵累千之说有夸张,备边司亦辩解“此人等,训练都监以传习毒药为急,偶尔容接,非有意于藏匿逃兵”[3](卷一一八,宣祖三十二年十月丁亥,第6条)云云,但朝鲜政府将所纳明军逃兵安置在京畿、咸镜诸道乃至海岛各地,容接数量绝非区区数人,亦绝非仅仅为了传习毒药而偶尔为之。
非但如此,一些朝鲜官员亦私自容留明军逃兵,以为己用。前禁府都事梁泓澍在弹劾权臣郑仁弘的奏疏中说:“皇朝发遣差官,追捕逃军。时仁弘潜隐亡命汉人施文龙、朱见松、管应华等五人于其家,至今使之窟穴庄园,而不许州郡之刷括。则因之以两南诸城邑,散布逃唐兵数百余名,皆倚仁弘为声势。而吏不敢根究,官不得核实者,无他,以仁弘为逋逃主故也。”[5](81册,234)郑仁弘仅其一人影响下就有明军逃兵数百名容留下来,可见各地明军逃兵绝非少数;而其公然阻碍官府推刷,暗中必有廷议乃至国王意见的支持,可见朝鲜政府并非真心按照宗主国意思推刷明军逃兵,暗中容接政策恐不为虚言。
考其背景,其容接政策是可以理解的。壬辰战争中朝鲜官兵一败涂地,暴露出其军备废弛、技术落后等诸多问题,容留并任用掌握先进军事技术的明军逃兵可以快速有效地弥补这些缺陷;另一方面,因为在战场上损失了大量朝鲜精壮劳力,使其缺乏军事抗倭和社会生产等诸多领域的有生力量,容留明军逃兵亦可以缓解这一困境。
3.李承宠等明差官对逃兵的敲诈勒索
李承宠身为处理逃兵事宜的明军差官,借逃兵问题而谋私利,激起了逃兵的反抗。有朝鲜兵曹上报:“庆尚道逃唐兵张福等十三名,定军押送,故昨日拘留典狱。而李承宠送手本于本曹,使之拿送于其处,一面差手下兵,全数捉去,究问后发送云。近日承宠,凡我国捕捉逃兵,皆致其所,受赂放送,中间操纵,至于此极,极为无理。”[3](卷一三一,宣祖三十三年十一月乙丑,第4条) 稍后备边司密奏:“承宠假委官之名,每一捕告,受赠辄放,我国之人徒劳措捕,而旋捕旋放,终无除尽之理。”[4](233册,21)。继而又有明军士兵投诉:“李委官侵责万端,伪称逃兵,或棍打囚禁,或征银子,至于朝鲜太守处亦索银两, 不胜痛愤云云。”[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癸卯,第5条) 可见,李承宠专擅捕捉逃兵之权,获得贿赂即私放逃兵,索贿不成则囚禁暴打,甚至滥指合法将士为逃兵,渎职放肆之至。而对于此次暴乱,作乱逃兵曰:
陶良性,号养吾,浙江处州府缙云县人。癸巳(1593)以监生随宋应昌入朝,丁酉又以永平府通判随郉玠入朝,专掌军饷事务。(参见《象村先生文集》卷五十七,第179、207页)。
陈票所持冒滥之人也。逃兵处马二匹、银十七两夺取,欲为还推,则只给银二两三升“升”字疑误,或为“分”字。布二匹,余不肯还。吾等结缚李、葛两委官,只为讲和,关王庙前,欲为成誓而罢云云。”[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癸卯,第7条)
无疑,此次逃兵之乱与李承宠有着直接关系,可谓是事件爆发的导火索。
三、逃兵之乱的解决
此次骚乱的主要矛盾双方虽为明军逃兵与差官,但由于发生在朝鲜半岛,朝鲜政府不得不出面解决。从上文可见,逃兵问题关涉朝鲜自身利益及与明朝关系,这使得作为藩臣的朝鲜政府深感棘手,解决起来并不简单。
1601年1月3日,朝鲜国王闻变,急令大臣商议对策,他们首先顾及的是宗主国明朝政府的态度。领议政李恒福论及:“至于天朝落后之兵,则未有圣旨,私自留此,大非外国事体。况天朝时未许留兵,明有圣旨,我国何敢私留一兵?后若有言,无以自解于天下,而谴责不测,此不可不为之早处”[4](232册,539);“承宠既已就缚,而叶都司至于移咨,今若我国全无所为,则不无因此惹起言端,以乱天朝之耳,此亦不可不虑”[4](233册,14页) 。可见,明廷撤军之时规定的一律撤走不许遗留将士,作为藩臣的朝鲜绝对不敢公开容留逃兵;李承宠遭到绑架,这是事关宗主国颜面的严重事件,朝鲜王廷也不能坐视;同时变乱迅速升级,逃兵们攻破典狱署,劫走在押逃兵,亦放走狱中朝鲜囚徒,严重影响了汉城治安。于是国王不得不命令兵曹派将严守城门宫门,出动训练督监军人结阵以待,并加派宣传官入值阙内掌控局势。[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1-7条)
不过,如何处理这些作乱的逃兵呢? 朝鲜廷议最初颇有分歧。李恒福汇报云:“臣等之意,亦有异同。或云登时剿捕;或云姑令解散,待其散漫,知委列郡,使各措捕云。”[4](233册,13~14)之所以有人建议缓和用兵,主要担心李承宠等人的安危。李恒福反复强调,“若以大兵临之,事势急迫,则彼必加害于承宠”[4](233册,15)。然而,明知如此,朝鲜国王和廷议主流却力主立即剿杀。究其原因,朝鲜政府在容接明军逃兵为其所用的同时,发现他们不少人横行为害,对朝鲜社会遗患颇深。在1600年春夏之间出使中国的李好闵曾在《山海关三次呈文》中倾诉:“目今天兵尚驻小邦,其间无赖棍徒,擅离本营,行走民间者果有之。小邦广行缉挐,解送衙门者亦多。而第以官兵方留国内,闾阎小民遇有天兵样子,不知是官是巡,一体畏敬,难于认缉。官兵则受本将法度,不至扰害;逃兵则肆行抢拐,不遗余力,小民畏之如虎。其谁有一毫饶挽之情哉!”[6](59册,544) 前述各地逃兵之乱及李恒福等奏议言辞,亦反映出逃兵流窜作乱危害朝鲜社会治安的严重程度及朝鲜政府对此的深度忧虑。同时,朝鲜官员在缉捕明军逃兵过程中遇到诸多麻烦。例如,李恒福指出:“天将虽令我国一一捕缚,第其所患者,既捕之后,逃兵诡言因事夜行,误为所捕,则天将旋即解放,终得无事。因言鲜人捕我时并夺我所佩银子云尔,则天将追征其银子。捕盗军官等,谁肯尽力捕之!近闻南方已有散涣作耗之弊,此亦大段可虑。”[4](232册,533) 相比之下,武力收拾乱兵既顺从了明廷严禁逃兵遗留朝鲜的诏令,又可以迅速消除自身的治安祸患,显然比个别明朝差官的生命安全更为重要。
朝鲜政府剿杀作乱逃兵之意非常坚决,而明朝差官们则展开救援行动,被乱兵控制的监造守备官韩斌主动,“一边使家丁邀请叶都司, 相和以解”。[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10条) 叶都司即明军帮助朝鲜政府练兵的将领叶靖国,原为宋应昌帐下策士,因属朝鲜政府专门请求所留,在明朝善后官员中身份较高。叶闻讯即赴事发之地,向朝鲜官员表示:“俺欲馈酒解之,尔国若聚军以临之,则李委官必逢其害。待解缚后,处之为当。”然而,朝鲜政府已在关王庙周围乃至汉城内外布下严密军阵[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癸卯,第5条),准备动武。国王亦对叶退兵建议一口回绝:“逃兵虽出门外, 既聚之军不可轻易罢阵。”[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壬寅,第10条) 叶不得已亲赴备边司等衙门,与李恒福等高级官员耐心交涉。指出“(该事件是)逃兵发愤于李承宠受赂操纵之事,欲问罪泄愤。若不设策急救,徒以兵临之,则彼必伤害李承宠、韩守备等官,吾亦难保”;建议“成给票文,初以许给口粮、帮子
帮子,原意为帮手,如明将李如梅与朝鲜国王谈及战后海上防御时,曾建议“贵邦水兵,作为天兵帮子,互相倚势,则庶几有所恃矣”。(《朝鲜宣祖实录》卷一二三,宣祖三十三年三月壬申,第3条)亦指战时为明朝军队服务的朝鲜杂役,如“左议政李德馨启辞:臣在南中时,见京外无赖之徒,投入天兵为帮子,假称通事,到处贻弊于民,有不可胜言。”(《朝鲜宣祖实录》一一○卷,宣祖三十二年三月乙未,第2条)
使之容接云”。而备边司官员答复:“逃兵虽无作拿之事,我国理难容接。况今绑缚上司差官,明是强贼,我国决难与之和解。若不解释承宠,释兵来服,则我国但有厮杀而已。”可能明廷对逃兵问题曾有相当严厉的法令,备边司还表示:“天朝法度至严,小邦不敢擅自容贷,自干宪度云。”接着叶退而求其次:“若然,则今当开谕于逃兵曰:汝若解释承宠等,则当令汝等为承宠管下,依例供给。承宠西还,带同入归云。则彼必乐从。此可以解出人命,兼息祸患云。”李恒福等仍然认为“决不可轻许和解,以致天朝容隐之疑”,但答应代转咨文,并折中启奏,建议朝鲜王廷做两手准备,一方面“更令事知通事,招逃兵谕之曰:你等若解送李委官,则我国当饶你死,善为处置;若执迷不悛,则当遵奉天朝法度,以兵厮杀,具由奏闻天朝,李委官之生死亦不顾念云云。以此善为开谕,以观所答”;另一方面“令兵曹严兵结阵,以截归路,俾无脱逃之患”,“但若听言成约,送承宠而散去,则既已成约之后,不可遽行厮杀。姑待散去,更为设策措捕。”国王驳回此奏,严令“须及此时,围住尽捕”[4](233册,15~18)。这时逃兵首领之一陈天阴主动到备边司自首,李恒福三启上奏指出:该变乱全由李承宠贪暴激起,属于明军内部“寻常之变”,“在我毫不相干”;而李承宠等若死,则“事干天朝,将官虽得善捕,必有许多后言”;同时逃兵骑虎难下,已放弃泄愤原意,“恳乞全归,冀得过江”;而叶靖国、李承宠等亦屡屡恳求和平解决此事,因而可以“严勅渠等,使之出境。因差伶俐员役,随后观变。如或不即过江,到处散漫,如前挠害,则预勅外方将官,使皆剿捕”。然而国王仍未许可。[4](233册,18~20)
1月4日,有两名明军士兵“越东大门城入来”,自称李承宠家丁,以两封文书分别送给朝鲜兵曹和国王,文中特别强调了李承宠的生命安危。兵曹认为文书系逃兵逼李所作,其意急于自脱,建议趁此出手,一边派译官随其进庙开谕逃兵,一边派兵埋伏于逃兵去路,“观势捕捉”。国王答应让译官传话:“王京兵马弥满于东大门、京畿各处,伏兵亦多有之,汝等杀李委官,而安往?国王如此为之者,为天朝之人而为之,斯速放送之,则国王即当罢兵云云”,但强调“若缓兵机,则不可为也”;同时命令“抄兵登东大门城上,扬旗鼓噪而示威”,以威慑逃兵。[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癸卯,第1条)
4日夜里三更,“(译官朴仁俭、梁虫介、申一男等至)逃兵处,依本曹吩咐反复开谕,则众兵听之惟恭,即解送李委官,只留葛时芳,当待明日,……同来陈情”[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甲辰,第8条)。5日早晨,朝鲜大将军边良杰带兵进入关王庙,逮捕逃兵二十五名,救出葛时芳。[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甲辰,第9条)至此,逃兵之乱终得平息。
四、逃兵之乱的影响及反映出的问题
1601年朝鲜汉城发生的明军逃兵之乱对当时的明鲜关系产生了一定影响,其促使朝鲜政府在处理涉明事务时更加谨慎细致,同时,这次兵乱让我们认识到当时明朝与朝鲜朝关系中一些潜在的重要问题。
1.宗藩体制下朝鲜政府应对涉明问题的态度和手段复杂多变
在以明朝为宗主的东亚宗藩体制下,朝鲜王朝在某些政事特别是涉明事务的处理上,重视平衡其事大义务与自身利益之间的关系。当二者关系错综复杂或形成矛盾之时,朝鲜王廷应对问题的心态和手段也会趋于复杂、随机变化。这次明军逃兵之乱及其后续处理上就鲜明地反映了这一点。
由前文所述可知,明军逃兵问题涉及到明朝相关政令,因此朝鲜政府必须顾及明廷的态度;同时对待逃兵的策略又直接影响到朝鲜国家利益,这对朝鲜政府具有现实意义。在逃兵作乱之前,明朝政府已严令不准逃兵遗留朝鲜,并多次派遣官员赴朝搜括推刷。对此,朝鲜政府不得不表示某种程度的配合,如某些朝鲜官员受到王吉责备后拿送来两名逃兵,李好闵等在答复明廷及明官员责问时亦对推刷逃兵许以时日。然而为了快速提高朝鲜军队作战技术和补充精壮劳力,朝鲜官员多对此事虚与委蛇,表面敷衍、辩解,暗中则容留、安置。此时朝鲜政府虽表里不一,明暗两种做法相互矛盾,但尚未形成严重事态,故而相关政策尚属稳定。
1601年,积重难返的逃兵问题终于激起兵乱,严重影响了朝鲜社会治安。遭此之痛后,朝鲜政府才明确认识到逃兵问题的严峻性和负面影响,于是兴师动众,结成军阵应对作乱逃兵。当时李恒福等强调明朝不准遗留逃兵的政令,以及事关明朝官差的安危,此时似乎朝鲜政府以事大至诚为重,注意维护明朝利益,与明廷态度和政策达成了一致。然而明廷虽然严厉搜括逃兵,但不至于一概诛杀。而朝鲜政府从国王到廷议众臣极欲重兵剿杀逃兵,甚至毫不顾及明朝差官的安危,如此极端态度显然并非严格配合执行明朝政令,而是因为逃兵确实对朝鲜治安造成严重危害。国王对此一度气愤填膺,见到前来陈情的逃兵们,他严词呵斥:“此非为兵力之所屈乎?当初打破狱门,绑缚天朝委官,傍若无人而然也。今之如此为之者,非为兵力之所屈乎?”[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甲辰,第8条)当时朝鲜民众和部分官吏也对逃兵更加仇恨,曾在押送途中纷纷向逃兵投击木石,使其浑身是血;羁押典狱署时,又故意将逃兵置于饥寒之地,致其奄奄一息。[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日戊申,第3条)
不过,随后朝鲜政府还是考虑到自己的藩国处境,并预想处置失策将会带来的后果。因此,当叶靖国前来协商和平解决兵乱而乱兵亦有屈服迹象之时,朝鲜王廷从开始态度冥顽,到顺水推舟,最终改变了剿杀初衷。即使在兵乱和平解决后,朝鲜国王仍然担心这一事件牵连朝鲜,“万一李承宠等,匿其实情,姑举他事,瞒报天朝,以咎我国,则意外之虞,亦不可不虑”[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癸卯,第5条),于是迅即派人移咨于经理万世德处,告知事件详细始末。
朝鲜政府这种纠结的心态还表现在此后处理明军逃兵问题的政策变化上。出于自身社会治安方面的考虑,也为了消除明的疑虑,朝鲜政府开始着实实施缉捕逃兵政策,并从许多环节改进押送工作。朝鲜政府规定:“自今以后,周密防范,别定差官,多定军人,押致义州,亲受到付,又自义州,转送佟游击府,亦受到付,并付差官,计日还纳,该曹一具呈文。”[3](卷一三三,宣祖三十四年一月丙午,第4条) 不过,朝鲜政府容接明逃兵的政策并没有完全废除。如在1601年7月,朝鲜都体察使李德馨仍主张:“搜得海边流落天兵,收之为数队”用以御倭。此建议虽未得到朝鲜备边司的支持,但“德馨已行之久矣”[3](卷一三九,宣祖三十四年七月己亥,第4条);又如在当年11月,逃兵陈梦龙,胡应龙,陈得样等三人已被缉捕,但因其曾在釜山被朝鲜用为“夜不收行计之人”以抵御倭寇,朝鲜政府又故意将其释放。[3](卷一四三,宣祖三十四年十一月壬寅,第2条)
2.战争背景下逃兵成为新的移民形式
从历史上看,国家、民族间无论是和平交往还是爆发战争,都会促动人口的流动迁徙。就中、日与朝鲜半岛而言,平时往来的商人、使团、留学生、布教僧徒,陆海避难的先朝遗老和越境就食、漂海异域的难民等,作为重要移民形式已为学界所关注和研究。〖ZW(DY〗〖HT6SS〗〖HJ*9〗
关于中朝移民问题前人成果颇丰,对商人、使团、留学生、僧徒及明朝遗民的研究尤多,此外针对越境流民问题的研究有李花子《清朝与朝鲜关系史研究--以越境交涉为中心》(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年)等,关于漂民研究有王力军《宋朝明州与高丽》(科学出版社,2011年)等。
不过典籍资料显示,似乎没有一个时代能像明代后期一样,在壬辰战争这次大规模国际战争和此后明与后金(满清)多次大战的促动下,形成相当巨大的移民洪流,而至今明军逃兵在朝鲜半岛的持久和大量存在也是一种新型移民形式的问题还未能引起关注。
在壬辰战争爆发后,明廷先后派出数十万军队入朝作战,而首次平壤之战、南原之战、蔚山之战等明军失利的多次战役中都有数千乃至上万军队溃散,许多明军逃兵长期流落在朝鲜境内。1602年11月12日,明朝官员萧大亨与赴明冬至使金玏交谈时就曾提到:“查得天朝各将归国,遗下留兵并未驱逐,见在庆尚约有三千余人。”[7](1969册,325)与此同时,朝鲜政府暗中容接、安置明军逃兵,使得其中不少人成为朝鲜编民,融入朝鲜民族。17世纪初,后金乘辽东空虚而崛起。在广宁之战、萨尔浒之战、松山之战等战役中,明军多次严重失利,逃兵甚多,其中不少向南逃入朝鲜。因此,在壬辰战争之后仍有大量明军逃兵流入半岛社会,“前后来投者不知其几”,仅辽阳失陷就有“三千一时渡江,四万随后将来”[8](237册,142~143)。为防清军借机入侵和造成内乱,李廷龟建议将这些数万逃兵安置到海岛上去。
五、结语
考察1601年明军逃兵之乱,我们可以了解壬辰战争背景下中国与朝鲜半岛政治交往的一些细节。同时,透过此事件,可以认识明朝关系的一些相关问题。首先,正是基于这次大规模的东亚国际战争,明军大规模入朝作战及战争的异常惨烈,使得逃兵问题凸显出来。此后又因辽东战争局面长期持续,又有大量明军逃兵流入并融入朝鲜社会,成为中国向朝鲜半岛移民的一种新形式。其次,明朝与朝鲜朝在宗藩关系下秉持“事大字小”原则,但通过朝鲜处理明军逃兵之乱和逃兵问题,我们可以看到在“事大”实践中,朝鲜会因多种影响因素的存在而在心态和对策上复杂多变,甚至出现前后矛盾的做法。朝鲜政府一方面要考虑其自身利益诉求,另一方面则深惧获罪于明廷,因而在整个事件的处理过程中显得相当纠结和谨慎小心。综上,笔者认为,朝鲜的“事大至诚”只是一种甚为模糊的认识,而复杂、矛盾、多变的状况才应是其处理涉明问题的客观常态。
参考文献:
[1][韩] 赵庆男:《乱中杂录》,域外汉藉珍本文库编纂出版委员会,《域外汉藉珍本文库?第二辑?史部》,重庆: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
[2][韩]申钦:《象村先生文集》,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韩国历代文集丛刊》,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影印本。
[3][韩]《朝鲜宣祖实录》,国家图书馆出版社辑,北京: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
[4][韩]李恒福:《白沙先生文集》,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韩国历代文集丛刊》,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影印本。
[5][韩]安邦俊:《隐峰先生全书》,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韩国历代文集丛刊》,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影印本。
[6][韩]李好闵:《五峰先生文集》,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韩国文集丛刊》,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影印本。
[7][韩]金玏:《柏岩先生文集》,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韩国历代文集丛刊》,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影印本。
[8][韩]李廷龟:《月沙先生文集》,韩国文集编纂委员会,《韩国历代文集丛刊》,首尔:景仁文化社,1999年影印本。
[责任编辑 金禹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