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应琚西北治边述略∗
2014-11-14高铁泰
高铁泰
(陕西师范大学 西北民族研究中心,陕西 西安 710062)
杨应琚(1697—1767),字佩之,一字秋水,号松门,辽海(今辽宁开原)汉军正白旗。《清史稿》、《清史列传》、《国朝先正事略》、《国史列传》、《西宁府续志》均有传。杨氏出身官宦世家,祖孙三代都曾到过西北地区,其祖父在康熙五十二年(1713)任西宁道,“振颓剔弊,贤声著闻”[1]660。杨氏为官三十九年,有二十九年是在西北度过的,适逢清军平定准噶尔部、大小和卓叛乱,主要负责筹备军需事务及处理战后事宜。杨氏居边从政,对西北地区的开发和行政建置的完善产生了重要影响。
目前学术界主要围绕《西宁府新志》研究杨应琚的民族思想、对西宁府军政建置的调整及对青海教育所做的贡献①关于杨应琚的文章主要有毛文炳:《清代西宁道杨应琚》,《青海社会科学》1982年第3期;张得祖:《以湟水做桐乡的西宁道佥事杨应琚》,《青海社会科学》1996年第1期等。,鲜有文章将杨氏在西北为官期间的治边活动做一整体研究。本文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研究杨应琚担任西宁道和陕甘总督期间的活动,分析其治边的实践活动及影响。
一、完善西北地区的行政建置
(一)完善西宁地区的行政建置
明末清初,卫拉特和硕特蒙古游牧于青海地区。康熙三十六年(1697)噶尔丹败亡,清廷宣谕青海,和硕特部诸台吉入朝受封,“自后青海始为近藩”[2]。但此时,清廷着力对付准噶尔部,对青海蒙古采取“羁縻”、“扶植”策略[3]。雍正元年(1723),罗布藏丹津以恢复先人霸业为口号发动叛乱,以失败告终。清军平定罗布藏丹津叛乱后,开始加强对青海的统治。清廷在蒙藏地区设立“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简称青海办事大臣或青海夷务大臣),管理蒙藏事务,常驻西宁。在藏族中实施土司千百户制,仿照内札萨克蒙古,对青海蒙古施行蒙旗制度;东部农业区,将西宁卫改为府,隶属甘肃省,下辖西宁、碾伯县和大通卫。西宁府的设置,是青海省东部河湟地区自明代以来由卫所统辖转而进入内地化行政体系的一个标志[4]。
西宁是西宁府的府衙和西宁办事大臣驻地,“西邻青海,南达三藏,环以诸番,且西北迳通准噶尔”[1]443,不仅是东西交通枢纽,还是中央政府控制青、藏、新疆的战略要冲,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清初对西藏、新疆的几次用兵都证明了西宁的战略地位,清政府十分重视对西宁的经营,进而控制西藏和新疆。清初,沿用明制,在西宁地区实行卫所制,随着河湟地区移民的增多,土地开垦面积的增加和纳粮贡赋番民的增多,卫、所武官,终非专为民牧[5],需要设置专门官员管理钱谷兵刑,命盗案件。此外,西宁地区番夷杂处,民族复杂,西宁府防务虽几经调整,但仍“一线外暴,如以孤絙悬弹丸,掷之羌戎掌中”[1]126,为此,杨应琚在任西宁道和陕甘总督期间进一步完善西宁府的军政建置,加强对西宁府的统治。
行政方面的调整,主要因为治所距离边镇或边民聚集区较远。如归德千户(今青海贵德县),初隶属于临洮府(今甘肃临洮县),距离府治有千余里,难以控制,杨应琚请将其改隶为距离较近的西宁府管辖。大通卫是通海要隘,所隶多系番回(即藏族和回族),原卫署设于大寒山以北的大通城(大通川北新城),但所辖的二十二堡,则散处该山之南,番民交征粮石及处理诉讼都很艰难,杨应琚巡视大通卫后,请准将大通卫署移驻山南适中之白塔城(今大通县城关镇),乾隆二十六年(1761)又请准在归德所设西宁县丞分驻,将大通卫改为县;乾隆二十七年(1762)移河州同知于循化营,隶属于兰州府。
随着边镇土地垦殖的增多,人口和地方经济的增长需要设置专人管理边镇的民政事务。如乾隆四年(1739),杨应琚在西宁、碾伯两县所属山南番地设官垦荒,颇见成效。据《碾邑巴燕戎请设官开田议》所记:
查得巴燕戎……居中环番,地方宽广。土色赤肥。其间有可垦之地,合长四十余里,宽三四五里不等,如巴燕戎川东山沟以及阿加、胡拉、囊思多沟等处荒地,均可开垦,殊有裨益……番地任其番民报垦,其马厂平坦之地,原系官地,招民垦种,番汉相处,如宁、碾沿边村堡。现在情形,日久相化,为良民。但人情喜逸,非督率不能成功,而荒地渐开,则生聚于焉盛。不特日后完粮上仓,距县窎远,即一切民事争持,更须专员就近分剖,加意劝垦,悉心化导,始为有益。从前此处远隔县治,阻于山险,各番惮于来城,一切事件,武弁约文员赴彼查审,多至羁迟。是武职虽资惮弹压,而抚治又在文员,两者有相须而不可偏废者……应请再设西宁抚番通判一员[1]904−905。
随着巴燕戎招民开垦活动的开始,人民日聚,生番受汉族的影响,逐渐成为纳粮番民,为了更好管理“钱谷兵刑,命盗案件”,需要设厅置官,委派专门官员管理境内各民族。
丹噶尔城(今青海湟源县)位于西宁以西日月山下,与大通、贵德互为犄角[1]904,“路通西藏,逼近青海”[1]263,是青海地区的汉土回藏蒙交易的场所,乾隆六年(1741)、八年(1743)新疆准噶尔部利用进藏熬茶的机会,专程来丹噶尔贸易。丹噶尔的人口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而增多,但因距西宁县较远,管理起来鞭长莫及,乾隆九年(1744),杨应琚请将三清湾主簿改为西宁县主簿移驻丹噶尔辅佐知县,管理地方事务。这样不仅加强了西宁府的防务,还使西宁以西的地区得以发展。杨应琚对西宁地区行政建制的调整,进一步在西陲边地推进郡县制,加强管理蒙番,巩固了边防,逐步在青海东部河湟地区建立起府、县(厅)两级行政体制,基本确立该区的行政格局。
杨应琚认为治理边陲,不仅需要文治,还要不忘武备,为久长之术[1]121。西宁地区“辟在边隅,番夷杂处”[1]899,如西宁、碾伯二县山南一带,有番民部落二十八族,“其间向化者固不乏人,而顽梗桀骜者,亦复不少”,他们时常抢劫来往商旅,“一经官司勾慑,或入山远遁,抗拒不前,或恃野逞刀,持械逐捕”[1]900。乾隆三年(1738),杨应琚议请在巴燕戎(化隆县巴燕镇)、黑古城(平安县境)、千户庄(贵德县千户乡)、亦杂石(贵德县境内)、癿思观(平安县古城)、札什巴(化隆县扎巴乡)、甘都堂(化隆县甘都乡)、康家寨(尖扎县康扬乡)、河拉库托(今湟源县哈城)就险建城,增官设兵。至此,西宁北西南三面形成了一道绵延数百里的军事屏障[6]88−92,“营路相连,边界清晰,野处番回不致滋事,民间畜牧得以渐繁”[1]902。对西宁府军事的调整既为清政府经营西藏、新疆提供了稳固的后方,同时也有效的打击了当地番人对来往商旅的抢夺,“自设城驻兵后,诸番畏怯不敢肆恶,居民行旅咸便之”[1]818,保证了当地的农牧业生产。
杨氏还整顿了贵德民兵。民兵的性质是寓兵于农,免纳税粮。雍正初,在平定罗布藏丹津叛乱中,贵德所民兵“防守城池,堵御贼众”,隶属西宁府后,当地官员为增加田赋,欲裁去民兵。杨应琚亲往贵德所见其地“官兵数少,生番甚众”[1]469,“且番人内有不甚驯良者”[1]495。杨应琚偱旧例,在百姓中三选其一,共得一千二百九十四名,免其税粮,编为中左右三哨,设民千总、民把总统领,农闲之时进行军事训练,使贵德所能自为藩卫,与官兵相为犄角,以壮军势,从而加强当地武备。
(二)调整陕甘总督管辖范围及嘉峪关以西的行政建置
乾隆二十四年至乾隆三十年(1759—1765),杨应琚以太子太保衔调任陕甘总督,到任伊始负责筹办平定准噶尔大军军需事务,战事结束后开始筹划善后事宜。清政府统一天山南北后,鉴于“西陲平定,幅员广大,陕西、甘肃,非一总督所能监理”,杨应琚于乾隆二十四年(1759)请将“西安总督改为川陕总督,四川总督改为四川巡抚,甘肃巡抚改为甘肃总督管巡抚事”[7]卷593,606。乾隆十九年(1754),因战事需要,陕甘总督移驻肃州,但肃州“距西安会成较远,于腹地属员案牍,控驭转多隔碍”[7]卷706,885,军务结束后,为了便于控制陕甘两省,杨应琚于乾隆二十九年(1764),请准将陕甘总督移驻兰州府。
新辟西陲幅员辽阔,陕甘总督,“所辖既广,势难兼顾”[7]卷627,1039,清政府依杨应琚意见令甘肃总督专门负责管理甘肃和天山南北,川陕总督负责管理川、陕两省。从当时陕甘总督所辖范围看,最初乾隆帝及杨应琚等官员想在天山南北地区实行郡县制,并将其划归甘肃行省管辖,但后来因为种种原因①关于乾隆时期天山南北行政建置问题的研究参见管守新:《清代新疆军府制度研究》,新疆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清廷明确否定在新疆全境实行郡县制的可能[7]卷627,1039。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政府明确陕甘总督所辖范围,西至乌鲁木齐而止[7]卷612,874,令甘肃总督为陕甘总督统辖甘肃、陕西二省,四川总督不必兼管陕西[7]卷627,1039。
杨应琚还奏请将河西走廊西段的安西五卫改为府县。杨应琚等人认为:
五卫地方生聚日繁,田土渐辟,凡经理屯务、抚辑兵民、审理词讼已非备弁所能料理……准噶尔全部荡平,在安西五卫昔时止为关外之藩篱,今日则同内地之阡陌,况安西即汉之敦煌,设立郡县由来已久……今我皇上扩万里之版图,睿略神功远迈前古,似此附近内地,界当冲要之安西似宜酌设郡县,始足以符体制而资治理[8]744。
鉴于西北战事已平,安西地区已成为内郡,加之人口的增多,杨应琚等人奏请升安西直隶厅(今甘肃省安西县)为府,下辖三县,将安西、柳沟二卫并为一县,驻安西;靖逆、赤金二卫并为一县,驻靖逆城;沙洲卫户口较繁,改为一县[8]744。随后请准在安西通往哈密的南北两路总汇处—— 马莲井(今甘肃瓜州县西部)增设一县丞[7]卷596,648,将玉门县移驻赤金卫(今甘肃玉门市赤金镇)[7]卷619,963。
新疆方面,完善巴里坤、哈密的行政管理体系。巴里坤和哈密位于新疆东部,是天山南北两路的门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清政府十分重视对巴里坤和哈密的经营。乾隆年间,清军主要通过巴里坤进入准噶尔部大本营——伊犁,随后清政府又以此地为中心平叛阿睦尔撒纳叛乱。哈密则是清军平叛回疆叛乱时,向南疆运送军需物资的重要通道。据载:“军营粮道,查有夹山一路,可自哈密之趋劈展(今新疆鄯善县城)、吐鲁番。骡马通行,水草饶裕,较绕行巴里坤,更近三站”[7]卷566,180。随着清军的西进,清政府还相继在巴里坤、哈密、吐鲁番、劈展等地驻兵屯田。
杨应琚在调整安西行政建置的同时,还将安西道移驻哈密,安西同知移驻巴里坤,靖逆通判移驻哈密,令管理粮饷兼办地方事务,归安西道统属[8]744。后又奏请将“巴里坤粮务道,移驻哈密督率一切事务。其巴里坤、酌留同知一员、佐杂二员办理支放月饷等事。尚余知府一员,同知一员,杂佐二员,应请减撤各回本任”[7]卷589,550。乾隆二十五年(1760),在乌鲁木齐设同知一员,管理地方,道判一员,收放粮饷;仓大使一员,以供差遣出纳。再设巡检二员,分驻昌吉(又作长吉,今新疆昌吉市)、罗克两处(今新疆昌吉市大西渠一带)。以上各员,统听哈密兵备道管辖[7]卷612,874,此哈密兵备道即安西兵备道移驻哈密后的改称[9]。
乾隆皇帝依照杨应琚的建议先后设巴里坤、哈密、乌鲁木齐直隶厅。清代的“厅”是一种临时性的建置,当条件成熟时,厅的建置会被郡县代替[10],后来巴里坤直隶厅升为镇西府,乌鲁木齐直隶厅升为迪化州也说明了这一点。巴里坤、哈密、乌鲁木齐直隶厅的设置说明新疆东部开始向郡县制过渡。乾隆二十五年(1760),杨应琚奏准在新开垦的巴尔楚克(新疆巴尔楚县东南)和恒额拉客(新疆阿克苏附近),各派千总一员驻扎,使“数千里长途,不至于辽阔,而东西两城,声息相通”[11],在伊犁、阿克苏、叶尔羌三地各设兵备道一,总兵一[12]。这些设置非常具有战略眼光,在天山南北军事重镇设兵把守,成为防御沙俄侵略的重镇,同时能更好管理新疆各民族,为屯田创造稳定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杨应琚在调整西北地区军政建置时十分重视实地调查。如调整西宁府行政建置时,他走遍湟水、浩门水、黄河流域,详细考察了三流域的山川形势,并描绘成图。乾隆二十七年(1762),亲往沙洲等地勘察,在靖逆、沙洲、可可沙石设立军台。
总之,杨应琚对西宁府、安西和新疆东部军政建置的调整,加强了边地的管理,在西陲边地确立国家管理系统,逐步将边地、边民纳入国家管理体系中,为进一步开发边地奠定了基础。
二、劝民垦殖,发展边镇经济
杨应琚在西北为官期间,正值清军对西北用兵和处理战后事宜,为了节省长途运转所费人力和银两,开发和稳定边关,杨应琚鼓励百姓开垦田地,规划组织了西宁、肃州、新疆等地的屯田活动。
杨应琚任西宁道时,就“湟中一郡之地,不及江南一县之赋,犹上入司农,下济边省,今且不足自供,粮草之数,未敷驼马之食,况兵饩乎?”[1]416遂去招民垦荒,他通告各县、厅、所允许农民自由开垦荒地并呈请在巴燕戎东山沟、阿加、胡拉、囊思多沟和大通协成红山嘴等处招民开荒,几年之内,西宁府开垦荒地达万亩以上[6]88−92,“宁属四川已无开垦之土”,西宁地区呈现出一片“漠漠皆良田”,“北岸多林泉”的景象[1]1041。
新疆战事结束后,杨应琚负责组织肃州、安西、新疆等地的移民屯田事务。乾隆二十六年(1761)杨应琚奏称:“臣思经理新疆,原应以招徕垦辟、充实户口为要务,今此等贫民因闻官为之资送之信,既愿挈眷前往,而兵丁之愿搬家口者,有现在查询办理,一俟伊等到彼处居数年之后,自必生齿日繁,田土日辟,而腹地无业贫民亦必闻风接踵前往。从此商民辐辏,地方渐次繁盛矣。”[13]9−13为此他在安西、肃州、凉州甚至山西等地招募贫民携带家眷,前往乌鲁木齐、伊犁、巴里坤、巴尔楚克(新疆巴楚县东南)等地屯垦。他还招引新疆散处回民到边城周围或南路要道无人烟处建立回屯。几年之内在新疆共开垦二十万亩荒地[14],在杨应琚等官员努力下,河湟地区、嘉峪关外、天山北部一些地方的大片荒田地变为良田(见表1)。
表1 杨应琚肃州、新疆屯垦统计
杨应琚还细致的调查了西宁府、宁夏的水利设施,为当时治理西北地区农田水利设施提供了详实的资料,并在此基础上积极发展西北地区的水利事业。如贵德所“所治地亩,向无渠道,皆决口漫浇。乾隆六年(1741),经杨应琚与西宁知府申梦玺、所千总李滋宏捐奉造筑支干渠,就渠道远近,定引水庄堡,并设立渠长,每岁按地派夫浚筑,渐获水利焉”[1]218。巴里坤的屯垦之地皆取三道河之水导入渠中,自东而西灌溉,随着巴里坤屯田土地的增多,“诚恐下游一时未能遍及,或致灌溉误时有妨耕作,且易启彼此纷争之渐”[13]9−13,杨应琚委派人员整修、新挖渠道,共开新渠三千余丈,使上下游各引各渠,不因灌水而引争端。他还积极推广先进农业技术,亲自示范培壅方法,试种豌豆、小麦、荞麦、胡麻等农作物。
杨应琚在西宁、新疆等地移民屯田,发展边地农业,使“外域竟成乐土”[7]卷660,388,充实了边地,促进了西北地区经济的发展,所获粮食,不仅解决了当地驻军兵弁的供应,节省了由内地长途转运粮秣的民力和银两,还加强了清廷对边地的军事控制,巩固了清军在西北一带的边防[15]。大量内地人口迁居新疆,使新疆地区汉族和农耕人口比例增多,促进了内地文化在边地的传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当地的经济、民族和文化结构,为新疆东部郡县制的推行奠定了基础,增强了国家向心力,维护了边地的稳定。
三、兴办教育事业,发展民族教育
历代官员对西宁地区的经营“或开疆拓土,或积粟屯田”,“多以武备为急”,杨应琚认为“文武并用,乃为长久之计”[1]298。他以为教育不仅是国家施政的基础,也是维护边疆稳定的关键,西宁地区自汉代设郡县,但屡为羌戎所没,皆因不兴文教之过也[1]949,950。杨应琚十分重视西北边镇教育发展。
杨氏在西宁为官时,没有贡院,西宁地区的文武士子,需要到临洮或凉州(今武威)贡院应试。生员们“苦于跋涉,故赴考者渐少”[1]293,杨应琚与西宁道副使高梦龙、知府杨汝梗等于雍正十二年(1734)“创建贡院,申请文宗来郡考试”[1]294。此后应试者逐年增加,明代西宁卫有2人考中进士,而乾隆至光绪年间,仅西宁县就考中进士8名,举人28名,贡生、秀才154人[6]88−92。
杨氏还“以学校教育为首务,重建泽宫,广设社学”[1]298,带头捐资助学,制学约,订课程,置学田,重修西宁府学,并从江浙一带聘请教师前来执教。在其倡导下,西宁、大通县、贵德所、丹噶尔城、巴燕戎格厅等相继创办了儒学、社学、义学和书院(见表2),完善了西宁地区的教育体系。
杨氏还重视民族教育,开创青海民族教育的先河。乾隆十一年(1746),他针对“郡东关回族甚众,学习回经而不读书”的状况,会同西宁知府刘洪绪等,在西宁东关大街街北,“创设学舍,延师教读焉”[1]294。这是西宁第一所回民学校,它的设立促进了儒学教育在少数民族中的发展。
表2 杨应琚西宁地区办学统计
杨应琚大力发展西宁地区的教育,为该地区培养了人才,改善了社会风气。“置吏施教,进用文治”[1]949,行王化,尊圣教,“百姓渐知尊君王亲上”[1]950。在西宁地区确立儒家思想的核心地位,尤其是回民社学的设立,使儒家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传播,加强王朝国家意识,达到了文治边民的目的,增强了国家的向心力。
四、关注边地民生,丰富边疆文化
杨应琚认为治理边疆的关键在于用人得宜,“得之之术,用人而已”[1]803。他还强调“盖边防之道,贵乎得人,其他皆末务也”[1]341,为此他爱惜民力,深入体察民情。如乾隆四年(1739),西宁、碾伯二县阴雨成灾,稞豆秕,杨应琚采取以工协赈的办法,动员灾民参加筑城工程,每夫每日给银五分,口粮一升六合六勺,“寓工于赈,民不以为劳”[1]818。乾隆三十年(1765)甘肃省城及巩昌府、秦州等地地震,塌房两万八千余间,死七百七十余,杨应琚立即亲往前去勘察,分别抚恤。他还多次上疏减免赋税、马粮。并修建小峡桥、惠民桥,设立养济院和栖流所等惠民设施。
杨氏在西北期间还编纂了《西宁府新志》,著《据鞍录》。早在西汉初就在西宁地区设置了西平亭,但由于地处西陲边地,屡没羌戎,一直没有一部完整的地方资料。虽有嘉靖年间的《西宁卫志》、万历和顺治朝的《西宁卫志》、《西宁志》,但均以失散。《西宁府新志》是现存的第一部完整的、专业的青海地方志,弥补了“边垂质野,文献无证”的缺憾[1]54,不仅为《大清一统治》的纂修提供了丰富核实的资料,也成为研究青海地方史的重要文献,为后世治理青海提供了详实资料。正如在著作《武备志》中,杨应琚阐述了西宁地区战略位置的重要性及蒙番两族的历史、分布、人口,在辑录贵德所番族中,特别要说明的是“唯贵德所插帐番人内有不甚驯服者,今独详载,以备考察”[1]495。正如杭世骏所评价:“其于沿边之要害,战争之陈迹,蕃帐之强弱,若聚米于山而算沙于海,短长攻守,指掌可示。”[16]
《据鞍录》是乾隆四年(1739)时任西宁道的杨应琚奉命入京述职,以日记的形式撰写的一部关于青海、甘肃、陕西的游记,杨氏在书中详细记录了沿途风土人情、古迹、明末清初战争遗迹和轶闻,对研究清前期地理、职官、生产、宗教有一定的参考价值[17]。
五、结 语
杨应琚在实际调查的基础上,从当时西北政局出发,审时度势,治理边陲重镇,“凡所条议,多切中时要,行之足以经世……皆能通筹边要,卫国保民。”[18]杨氏在西北为官时期,清军已平定青海的罗布藏丹津叛乱,并逐步统一天山南北。西北战事结束后,清廷将整个西陲边地纳入统治范围,加强对西北地区的统治,并考虑如何管理新疆的天山南北地区。在此背景下,杨应琚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加强对西陲边镇的管理,逐步向西推行郡县制,将边地和边民纳入国家管理体系中,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边地的民族、经济、文化结构。不仅维持了西北地区的稳定,还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此外,杨应琚还勤政为民,为官廉洁,关心农牧民疾苦,时任甘肃巡抚的黄廷桂曾赞他“居官端谨,办事妥协,殚力经营”[7]卷233,17,清高宗也曾经褒奖他“办事明练,实为最优”[7]卷6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