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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权力与国家话语
——以抗战前江苏省乡镇保甲长的选任为例

2014-11-13杨红运天津外国语大学思政部天津300204

关键词:保甲江苏省乡镇

杨红运,天津外国语大学思政部,天津 300204

20世纪上半期,为了应对民族生存危机,动员广大乡村资源为现代化奠定基石,中国基层政治经历了从政治参与到政治控制的变迁过程。在该过程中,清末和民国时期的历届政府都试图实现乡村政权的官僚化和合理化,尤以国民党政权时期最为明显①沈松侨:《从自治到保甲:近代河南地方基层政治的演变,1908-1935》,载《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第216-218页。。1934年以后,国民党在县以下分区设署,正式委任国家行政人员,并在区以下推行保甲制度,构建自上而下的行政网络。同时,国民党还加强对区、乡镇保甲长人选的遴选和训练,试图吸纳乡村精英,扩大统治基础。能否选拔和训练一批符合国家要求的乡村行政人员,关系到国民党重组乡村关系的成败,因此关于该群体的研究很有必要。

学术界关于民国乡镇保甲长群体的研究,已有不少成果问世[1][2]②魏华伟:《国民政府时期河南保长的群体分析》,华中师范大学2004年硕士论文。,其拓展了民国乡村政治的研究。不过上述研究成果更多以静态的群体结构分析为主,缺乏动态过程的考察,换言之,国家是如何通过改变乡镇保甲长的选任标准来重构地方权力模式?选任标准的改变又是如何影响乡村社会中国家意识的塑造?抗战前江苏省作为国民党统治的核心地区,该省保甲制度又是少数有所成效的省份[3],本文试图以战前江苏省乡镇保甲长选任中的年龄设置为例,从一个微观视角透视国家与乡村的互动关系。

一、沿袭尊老传统:乡镇保甲长任用年龄的最初规定

儒家传统提倡尊长敬老,年龄与权力密切相关。在中国传统社会,因缺乏变动的文化,长幼之间就可以发生社会差序,年长的对年幼的具有教化和强制权力。人的品质只有从长年的生活中才得以体现出来,年长者无疑被认为具有丰富的经验,他们可以成为年轻一代的榜样。村庄领袖要想成功地行使职责,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他对村民的了解[4]179。年长显然是一种财富而不是缺陷,年长的人更容易赢得人们尊敬,往往是掌握着村内及跨村组织和宗教组织的首领[5]90。

尽管近代中国的社会动荡和政治变动逐步削弱了老年人的权力基础,但尊长敬老的观念仍然影响着社会的认知。1908年清政府颁布了《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城镇乡自治选举章程》,决定设立城镇乡自治机构,规定选民资格为“男子年满25岁者”,“票数同者以年长之人列前”[6]5,23。北洋政府时期,地方自治运动兴起,国家关于自治人员的年龄规定基本沿袭了清末法规,该时期村庄领导人仍多以“年长又有名望者”担任。年长仍为民国时期乡绅声望的构成要素之一,“农村里士绅成员可能只包括受过教育的地主和富商,因为他们通常多是年老和受尊敬的人,因而被人称为‘绅老’。”[7]154

国民党执政后,1928-1929年间颁布了《县组织法》、《乡镇自治施行法》和《区自治施行法》,规定区乡镇长当选的年龄资格为年满25 岁,并无年龄上限的规定[8]393-405。1932年国民政府开始在豫、鄂、皖等国共争斗激烈地区推行保甲制度,颁布了《“剿匪区”内各县编组保甲户口条例》,规定了保甲长任用的年龄下限,即未满20岁者不得充任保甲长[9]552。1934年江苏推行保甲制度,沿用上述条例,规定未满20岁者不得充任保甲长。江苏省民政厅认为,保甲制度是以家庭组织为单位,利用家庭观念约束子弟,“保甲长之年龄,仅定最小限度,而不定最高限度,不得擅自变更,致失保甲精神”①江苏省民政厅编:《江苏省保甲总报告》,1936年版,《附录》第12页。。1935年保甲编组完毕后,江苏省年长乡镇保甲长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如表1所示。

表1 1935年江苏省乡镇保甲长年龄统计表

从表1可见,江苏省保甲人员的年龄多分布在30-60岁之间。如果以50岁作为年富力强分界线的话,尽管50岁以下者占总体的70%,但50岁以上者仍有23万之多,占总体30%。显然,无怪乎一位从事乡村教育者称保甲长的来源之一便是“年高望重者”②陈升侨:《训练保甲长之意义及其方法》,载《民教半月刊》1935年第4期。。昆山县自治实验区一次保长选举,则从选举程序上显示了年长者所具有的优势。1934年11月30日,该区召开了由42名甲长组成的甲长会议,甲长们推选了两名保长,当选者之一便为70岁的蒋增珊。此时,蒋称自己“身患偏枯,不能服务”,请求辞职。蒋的职位由另外一名票数者充任③《昆山自治实验区选举保长》,载《申报》1934年12月3日。。以上无疑说明了尊老传统对乡镇保甲长选举的影响,甚至在1936年民政厅的报告中称:“或保甲长人数众多,编查人员督查难周,推选时,不免有能力薄弱者羼入其间”④江苏省民政厅编:《江苏省保甲总报告》,1936年版,第66页。。民政厅的抱怨,从另一个角度反证了乡村社会推选年长者为乡镇保甲长的倾向。

二、从“年高德勋”到“年迈龙钟”:乡镇保甲长任用年龄的话语转移

20世纪早期,在国家政权和外来影响日益增长的背景下,乡村社会被纳入合法化进程。村庄领导人的合法性,与国家对该职务的表达和支持密不可分。如上所述,战前江苏省年长乡镇保甲长有23万之多的客观事实,使得省政府无法轻视该群体的利益。保甲编组后,当局频频表现出“聆教”和优待年长乡镇保甲长之举。

其一,政府官员以谦恭的态度优待年长乡镇保甲长。1935年江南各县乡镇长在镇江集中受训时,鉴于“本省受训之乡镇长中,有女性二人及年届古稀之老者数十人”,江苏省政府主席陈果夫在讲演之后,专门访问了这些年长乡镇长(年纪最大的已有70多岁)。陈认为,这些乡镇长都是民间领导人物,其举动无疑会影响一大批民众,这对政府举办壮丁训练是极为有利的。陈的尊老之举,使年老乡镇长们大为感动,他们对军事训练很感兴趣,并表示将会协助儿孙做好抗战工作[10]93-94。

除了陈果夫外,一些县长也常表现出优待年长乡镇保甲长之举。如在兴化,1935年县长张崇基在县府邀请60岁以上的104名保长参加年老保长茶话会,茶话会上,张勉励保长们尽力奉公,以示敬老,报称此为该县“空前的敬老大会”①《兴化县张县长邀请全县年老保长茶叙》,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7期。。又如南通,该县保长训练时,县长金宗华亲自召集70岁的保长谈话,向其询问地方情形,勉励其“振作精神,努力服务”②金宗华:《一年来之南通保甲(续)》,载《生力月刊》1936年第1卷第5期。。与上述县长相比,睢宁县长费公侠的尊老之举更具有喜剧性。在一次下乡抽查保甲时,费发现了一名尚留着发辫的老人,责令其回家后剪除。不过,费得知其已78岁了,且还有一位103岁的岳母后,表示将召集老人会,以作敬老之意③沈家琪:《户口总复查之回忆与感想》,载《江苏保甲》1936年第2卷第10期。。费的抽查保甲行动,却变成了一件尊老趣闻,体现了地方长官观念里的尊老意识。

其二,《江苏保甲》等官方报道中经常关注年长乡镇保甲长的事迹,不乏赞美之词,尤其夸赞年长乡镇保甲长的精神风貌与品行。武进县保长训练时,报道称保长中“有须眉白发的老者”。东台县保长训练时,报道称“年老保长20人,扶鸠上课,雍容听讲,精神饱满,生色不少”④《东台保长训练近讯》,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9期。。嘉定县保长训练时,观察者发现了“近八旬的老人”,便称赞此为“人文荟萃”的表现⑤《嘉定保甲工作散记》,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18期。。此外,《江苏保甲》还刊载了许多年长乡镇保甲长积极从事地方建设中的事迹。东台县70岁乡长谢福田的报道便可说明这一点。据报道,1934年,谢出任竹港乡乡长,“无不尊敬,望重乡闾,大有一呼百应之势”。编组保甲过程中,谢雇了小车亲自查察,遇到不合之点,便耐心地与保甲户长讨论。导淮募捐时,为了减轻本乡贫户负担,他不辞辛苦地与一名公司经理协商,终于顺利解决问题⑥《东台县乡镇长勤奋从公》,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5期。。

实验组理论考核成绩、病例考核成绩及总成绩均高于对照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均P<0.05),两组技能考核成绩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需要指出的是,保甲编组之初,尽管国家期望的人才标准是年富力强,但它并非刚性地去实现该目标,尤其当年长保甲人员为数众多时,国家还要向地方社会妥协。睢宁县政府科长沈家琪的一次亲历便可说明这一点。当沈到第三区后王林村抽查保甲时,曾建议此处保长应与乡长对调,因为乡长识字不多,而保长比较能干。当沈征询该区区长意见时,区长说:“此人人老持重,乡间颇有信仰,应暂缓对调。”区长的这番话提醒了沈,沈便放弃了乡长与保长对调的想法⑦沈家琪:《户口总复查之回忆与感想》,载《江苏保甲》1936年第2卷第10期。。

然而,随着保甲制度的推行,官方对年老乡镇保甲长的批评便逐步增多。早在保甲推行之初,有官员便提醒应注意保甲长人选问题,认为“现在各保保长,多系富有德望之老翁充当,以其齿德俱长,足以领导群众。但此类人脑筋陈腐,精神勇气,两感缺乏。对于村治,无力推行,一味耽搁,保甲之不易推进,此为最大祸根。”[11]252到了 1935年民政厅官员张立瀛等抽查各地保甲后,抱怨许多保长“年迈龙钟,听视不明”,认为其难以担负保甲编组责任,应予以裁汰⑧张立瀛:《训练保长首当注意保长人选》,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15期。。地方政府官员也有类似看法。他们认为,拄着拐杖的年老乡镇保甲长尽管“年高德勋”,但并不适合受训⑨沈家琪:《训练乡镇长之回顾》,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16期。,甚至称该群体为“年龄高大,脑筋冬烘”之辈,不是“耳目聋花”,便是“精神颓废”,他们毫无政治观念,常将政令当做一纸空文,无法切实有效推进保甲制度。

伴随着对年老乡镇保甲长的众多批评,江苏省开始酝酿重新设置保甲人员的年龄,最早对此进行调整的是萧县和铜山。早在1935年保长训练时,萧县已经开始裁汰年老保甲长,“年老不堪者,一律令其改选,以期全体保长,均少壮有为”⑩许健:《萧县县政调查报告》,江苏民政厅1935年版,第20页。。与萧县相比,铜山县制定了更为详细的规定。1936年初铜山县规定,20岁以下、50岁以上的保甲人员应当裁汰,“身体衰弱、精神颓废和不堪任事者”必须撤换⑪《铜山县政府整肃保甲人员》,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2卷第3期。。萧县和铜山对保甲长任用年龄的设置,揭开了江苏省裁汰年老乡镇保甲长的序幕。

三、走向“有为”政治:乡镇保甲长群体年轻化的历史解读

随着国家对乡镇保甲长任用年龄的认知变化,以及部分县裁汰年长保甲长的实践,江苏省政府开始酝酿乡镇保甲长群体年轻化的改革。1936年底,适值保甲长改选和整理保甲,江苏省颁布了《乡镇保甲长推选补充办法》,规定“乡镇长须在30岁以上50岁以下者,保甲长须在20岁以上40岁以下”,乡镇保甲长还必须“身体强壮,并无疾病”①《江苏省各县乡镇保甲长推选补充办法》,载《江苏保甲》1937年第3卷第1期。。与1934年《江苏省清查户口编组保甲规程》的规定相比,《乡镇保甲长推选补充办法》最大的变化在于规定了乡镇保甲长任用的年龄上限,即乡镇长任用年龄不得超过50岁,保甲长任用年龄不得超过40岁。该办法颁布后,江苏省乡镇保甲长群体年轻化极为明显。以海门为例,我们便可清楚地看出这种变动(表2)。

表2 1935-1937年海门县乡镇保甲长群体年龄结构变动表

那么,乡镇保甲长群体年轻化意味着什么呢?如果联系到国家对该群体的精神(“精神颓废”)、身体(“老态龙钟”)和思想(“脑筋冬烘”)的相关批评,我们有理由相信国家更需要一批勇于进取、年富力强和具有现代意识的乡村行政人员。

其一,乡村行政人员年轻化,是基于陈果夫主政江苏后倡导实干进取的政治理念的考虑。

为了推进现代化进程和构建现代民族国家,清末和民国政府都试图将长期以来处于边缘地带的乡村社会纳入国家体系。1927年国民党执政后,更是崇尚“有为”政治,希望一改“消极”为“积极”,地方行政组织规模不断扩大,政府职能随之扩张[12]。1933年陈果夫就任江苏省主席后,强调地方政治应当有为进取。他希望各级官员“一切工作必须切实”,以使江苏成为全国“模范省”。陈认为,那些动辄借口经费匮乏而尸位的主政者是要不得的,因为他们无异于推卸政治责任,相反,主政者应将“民生利害休戚,宜若疾痛之在躬”,必须担负其领导激进的责任[13]。

基于实干理念的考虑,陈果夫倾向于选用“有能力、有品行、有气魄”的青年人担任地方行政官员,因为“青年人身体好,热情多,官僚习气少,做起事业比较认真”②陈果夫:《苏政四年之回忆》,载《服务》1939年第1卷第1期。。陈的政治理念在地方行政官员的选任中得到了贯彻。据1935年统计,江苏省61名县长中,50岁以下者为占总体的93.4%,而30-39岁的县长超过了57%③《江苏省现任县长年龄分布图》,载《江苏民政》1935年第1卷第3、4期。。同期江苏449名区长中,40岁以下区长共有231人,占总体比例也超过了一半④《江苏省现任区长年龄统计表》,载《江苏民政》1935年第1卷第3、4期。。既然年轻化在县长和区长的任用上已得到了贯彻,不难理解这种倾向也会贯彻到乡镇保甲长任用之中。1934年保甲推行后,受到“有为”政治的影响,江苏省对保甲组织寄予了很大希望,不断运用保甲推动地方各项建设,从而对乡镇保甲长的身体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曾任仪征龙河乡第一保保长杜有志的回忆,证明了乡镇保甲长已转向年轻化。1937年春,年仅20岁的杜被乡民选为保长,其职责为协助乡里维持地方治安,调解民事纠纷⑤杜有志口述、吕芝平整理:《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载《仪征文史资料》第5辑,1988年版,第66页。。

其二,乡镇保甲长年轻化,也是为了选拔受过新式教育的乡村精英的现实考虑。

为了吸纳乡村精英进入政权以扩大统治基础,国民党政权建立后,积极推动县以下的地方政权建设,强化区长和乡镇长的选拔和训练工作。1928-1934年间,江苏省政府通过举办区长训练和各县县长甄保等方式,加强了国家对乡绅阶层的政治录用,区级政权改造基本完成[14]61-77。1934年保甲制度推行后,江苏省当局认为,保甲办理的成效取决于保甲教育能否完成,即乡镇保甲长能否树立国家认同,而乡镇保甲长的国家认同与其所受教育关系密切相关。为此,有必要了解一下乡镇保甲长的教育程度,如表3所示。

表3 1935年江苏省乡镇保甲长教育程度统计表

由上可见,乡镇保甲长的文化程度依其职务的高低成正比,职务越高,教育程度越高。再以学历背景而论,近一半的乡镇保甲长所接受的是旧式私塾教育,而私塾教育所传授的内容多为儒家经典而非现代知识,故受过私塾教育者很少能适应现代国家的需求。如果联系到官方针对年老乡镇保甲长“思想僵化”的批评,不难理解乡村行政人员年轻化恰是提高新式教育出身者比例的重要手段。1905年清廷“废科举、兴学堂”,直接冲击了私塾教育,新式学校毕业的人数增多。1936年底,江苏省将乡镇长的年龄上限设置为50岁,将保甲长的年龄上限设置为40岁,无疑提高了新式教育出身者的比例,如表4所示。

表4 1935-1937年海门县乡镇保甲长受过新式教育的群体结构变动表

其三、乡镇保甲长年轻化,也是为了抗战军事准备的需要。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华野心急剧膨胀,中国民族危机日益加重,救亡图存的呼声不断。江苏省作为国民党的京畿地区,战略位置异常重要,抗战前军事准备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抗战准备,江苏省在保甲训练中不断强化军事训练。1937年“充实自卫御侮能力”被列为军训的首要目标①《江苏省各县乡镇保甲长训练实施大纲》,载《江苏省政府公报》1937年第2474期。。在训练过程中,训练所会向保甲长授以军事常识,以增强其体魄和自卫能力,并向其灌输纪律意识。更为重要的是,训练所还会将国耻史列为教材,并对保甲长进行民族主义教育,如南通保长训练时,训导团便向保甲长宣讲了“华北近况”、“国难期间保长之责任”和“中国目前之危机与今后保甲应有之觉悟”②金宗华:《一年来之南通保甲(续)》,载《生力月刊》1936年第1卷第5期。。

与此同时,江苏省还举办了壮丁训练,以充实乡村自卫力量。1935年苏北各县抽调20-40岁间的男子进行军事和政治训练。训练期满的壮丁依照军事编制,并由区乡镇保甲长统率③江苏省民政厅编:《江苏省保甲总报告》,1936年版,第231页。。1937年1月,江苏省颁布了《各县乡镇保甲长训练实施大纲》,规定“乡镇长受训期满,军事、学术两科成绩经考核及格者,取得壮丁毕业训练同等之证书”,甲长训练与壮丁训练合并④《江苏省各县乡镇保甲长训练实施大纲》,载《江苏省政府公报》1937年第2474期。。这从军事训练角度肯定了乡镇保甲长等同于壮丁的事实。既然壮丁年龄规定为20-40岁,不难理解乡镇保甲长为何要设置年龄上限了。

总之,战前江苏省设置乡镇保甲长的年龄上限,既与陈果夫个人政治理念有关,也与国家选拔新式乡村精英以及抗战军事准备有关,多种因素的交织使得国家权力扩张还带有浓重的地方色彩。

四、余论

1927年为了弱化乡村精英的权力和扩大国家在乡村的影响,国民党政权开始用全国性的、正式的行政制度取代传统、非正式的制度。国民党恢复保甲制度,不仅是国家重建权威和秩序的体现,也是国家向乡村渗入现代性权力和功能要素的体现[15]67。以战前江苏省而论,从优待年老乡镇保甲长到消极评价该群体作用,并通过设置年龄上限来推动乡村行政人员年轻化,正是国家按照自身意志“规划”乡村的过程。

其一,通过吸纳年富力强、新式教育出身的乡村精英担任乡镇保甲长,加速了国家政令的传达,增强了国家对乡村的控制和动员能力。

据时人观察,乡镇保甲长经过选拔和训练后,已经不同于旧乡董,大多具备一些新知识的教育,能够自食其力,洁身自好,为人表率,“大多数保甲长乡镇长与区长关系密切融洽,这更使得一般设施,容易深入民众而达到实现。”①方元民:《对于苏省保甲工作之片段的观感》,载《江苏保甲》1935年第1卷第18期。正因如此,地方各项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在匪患治理方面,各县运用保甲设置守望所,建筑碉堡,编组巡逻队,乡镇保甲长亲自督率壮丁队,组织乡民围捕盗匪。苏北数十年匪患问题因而基本得到解决②余井塘:《一年之江苏民政》,载《江苏民政》1935年第1卷第3、4期。。即使在匪患不太严重的苏南,乡镇保甲长对盗窃、索诈、拐骗和包揽词讼等不法行为进行了检举,推动地方秩序趋于稳定。此外,针对烟毒泛滥的状况,江苏省运用保甲铲除烟苗,检举烟毒犯,劝导烟民自新,1936年底,全省禁绝烟民为13.4万人,占1935年登记烟民总数的3/4,烟毒问题得到了较为有效的治理③王培棠:《江苏省乡土志》,上海:商务印书馆1938年,第246页。。

另一方面,通过保甲动员乡村人力和物力,兴建公共工程。抗战前,江苏运用保甲征工近200万人从事筑路、浚河和植树。尤其是导淮入海工程,江北各县征工最多时达24万人,“沿线的专员县长区乡镇保甲长,一齐动员”,开挖了一条167公里长的入海道,出土6200万多公方,改善了苏北生态环境[11]54-58。同时,抗战前,出于救济农村和军事通讯的需要,江苏省征工兴建了1600余公里长途电话线,覆盖全省80%的县份,增强了省县之间的政务联系。抗战爆发后,江苏省已训练壮丁60万,这些壮丁在协助守卫后方发挥了重要作用,“无论桥梁及交通要点,仓库及防空掩护等,都由壮丁守备。经南京到昆山,一路并无驻军,而地方安定如恒。”[11]94

其二,通过吸纳年富力强、新式教育出身的乡村精英担任乡镇保甲长,增强了乡村社会中的国家意识。

为了向乡村输入国家观念,江苏省采取了训练乡镇保甲长和强迫识字教育,前者针对乡镇保甲长,后者针对普通民众。就前者而言,通过保甲训练,乡镇保甲长的集体生活观念开始形成,“他们对于政府政令及所负之任务,已有相当之认识,治事能力与身心修养均有进步。”就后者而言,考虑到“识字教育不普及,既为推行庶政之最大障碍,亦为民族图存之惟一隐忧”,江苏省运用保甲推行强迫识字教育,规定每保至少举办2个成人识字班,保长负有督导之责。截止1936年底,各县识字班毕业的人数为120余万[16]。在识字班中,乡民通过学习三民主义千字课,在提高文化程度的同时,接触到了国家意识形态。与传统农民的政治冷漠相比,强迫识字教育正在无形地重塑农民的思想观念。

然而,乡村行政人员年轻化有助于国家重建权威,但并不意味着国民党以党治国的新权威顺利地取代了传统乡村权威。一方面,随着国家权力的扩张,地方事务日益繁多,乡镇保甲长承受的压力日增,“驯至善良之辈,惟恐出任保甲长,而好事热衷之徒,则趋之若鹜。”④辰侯:《苏省保甲运用之探讨》,载《江苏保甲》1937年第3卷第7期。许多乡镇保甲长为了私利,大肆贪污,公报私仇,敲诈乡民,阻挠政令,削弱了其权威的合法性。另一方面,年长者作为传统乡村权威的组成部分,仍影响着乡村社会的认知。一些家庭富裕和文化较高的耆老对地方政治形成了强大的牵制力量,令一些县长不得不费尽周折,如履薄冰。保甲制度推行后,一些年长乡村领袖为了避免与政府打交道,便退居幕后,并将其信任的年轻人推向前台,仍然支配乡村公共事务。因此,相当多数乡民眼中的乡村领袖仍是年岁较高、经济优越的老者,而不是政府委任的乡镇保甲长[17]102。甚至有的传统乡村权威被新权威取代后,不过是暂时蛰伏,只待时机到来便会颠覆新权威。因国家选用标准引起的新旧乡村权威的更替正是近代基层政治结构变迁的反映。

[1]朱德新:《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河南冀东保甲制度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版。

[2]沈成飞:《抗战时期广东国统区保甲长群体研究》,载《抗日战争研究》2009年第4期。

[3]王奇生:《战前中国的区乡行政:以江苏省为中心》,载《民国档案》2006年第1期。

[4]杨懋春:《一个中国村庄:山东台头》,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5]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6]徐秀丽主编:《中国近代乡村自治法规选编》,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

[7]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一个社区中士绅身份的研究》,上海: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

[8]甘豫源主编:《乡村民众教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9]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

[10]陈果夫:《苏政回忆》,台北:正中书局1951年版。

[11]黄强:《中国保甲实验新编》,南京:正中书局1935年版。

[12]王奇生:《民国时期县长的群体构成与人事嬗递——以1927年至1949年长江流域省份为中心》,载《历史研究》1999年第2期。

[13]陈果夫:《江苏省政述要·建设篇弁言》,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9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3年版。

[14]行政院农村复兴委员会编:《江苏省农村调查》,上海: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

[15]吴毅:《村治变迁中的权威与秩序:20世纪川东双村的表达》,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16]陈果夫主编:《江苏省政述要·教育篇弁言》,载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97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3年版。

[17]费孝通:《江村经济:中国农民的生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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