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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探析

2014-11-12许晶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1期
关键词:体制机制城乡一体化小康社会

许晶

[摘 要]在十八大中,城乡一体化又被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加以重视。目前,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于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就是“三个不”,即: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要想正确认识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我们只有从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改革中找到方法,解决存在的问题。那样,即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又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还为我们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开辟道路。

[关键词]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城镇化;小康社会

在党的十八届三种全会上,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决定》中将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作为重要内容加以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面貌的确是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城乡居民收入也出现明显的增长趋势,局部城乡关系同样得到改善,进入21世纪,关于城乡一体化的问题多聚焦于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建立和谐社会上,内容更加丰富,理论开始趋于系统和完善。虽然一直处于发展的阶段,但从根本上来讲,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仍然是制约城乡一体化发展的主要障碍。如何合理的去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是我们目前值得关注的问题。我们需要先要认清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历程,正视城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现实问题,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可行的建议,从而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一、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城乡一体化建设主要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的时候,通过生产要素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形成相互依托,以城带乡,以乡促城的一个共同发展的城乡关系。目的是为了实现城乡之间差距的缩小和各方面包括社会经济、思想意识、生活谁哦等方面的融合,从而达到城乡一体化和谐发展的模式。但是由于我国在城乡发展中各个地区存在着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经济水平发展差距,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也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并且在此过程中一步步走向完善,走向进步。我国城乡一体化的提出和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城乡一体化的提出和探索时期,也就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到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最初是对苏南等地区的乡镇率先发展,这些企业的突然崛起,生产力水平突飞猛进的发展,使得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的差距逐渐缩小,大量农村人口涌进小城镇,少数农民则进入了大、中城市,城乡之间的融合更加和谐。与此同时,农民的耕地面积也得到增加。在其他一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城乡一体化也开始得到了更广泛的宣传和发展,内容也不断丰富。第二个时期是上世纪80年代末期到90年代初期,是对城乡边缘区城乡一体化进行研究。1984年《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作用,逐步形成以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为依托的,不同规模的,开放式、网络性的经济区”。第三个时期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由于对于问题的重视,城乡一体化被赋予了更多的理论基础和框架,从实践的角度出发,更表达了我国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决心和动力。也体现了城乡一体化是一个长期性、整体性的战略,不是在短暂的时间内就可以实现的。所以,在未来城乡一体化的发展中,要兼顾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协调、统一与均衡;达到效益最优化的效果。

进入21世纪,关于城乡一体化问题多聚焦于如何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以及如何建立和谐社会上,内容更加丰富,理论开始趋于系统和完善。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是十六大第一次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命题。“城乡统筹发展”思想的提出,是对城乡一体化理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对城乡一体化的一个新的层次的提升。城乡统筹发展的本质就是把工业化、城市化、农业农村现代化有机的整合起来,促进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社会经济结构的转变,逐步走用科技武装农业的道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1]这一举措被看作是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的又一次“突破性”的关于农村土地的改革政策,有利于破除城乡一体化实施进程中的城乡土地制度障碍。十七大的进步在于提出了城乡发展的新格局。十七届三种全会明确指出,我国已经进入了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新格局的重要时期,一系列重要的文件都客观的表达了对于农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使农民在土地经营权和土地上获得更多的权益,使农业走向规模化,社会化,机械化,使城乡一体化在我国能得到更加符合人民利益的发展。

二、我国城乡一体化存在的问题

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是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在经济发展的需求下所产生的城乡一体化可以说是在当今社会的现实基础下做出的选择和探索,他的目的是为了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局面,破除城乡制度存在的障碍,让广大农民都可以参与到现代化进程中,共同分享现代化的成果。

可是目前还存在这很多丞待解决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一)对农业现代化技术的资金投入较少

农业现代化指的是从传统的农业向现代的农业转化的过程和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农业日益运用现代化工业、现代科学技术和现代经济管理方法武装着急,使其生产由落后的传统农业日益转化为当代世界先进水平的农业。但是就目前我国现状而言,我国一些地方农村城镇水平还没达到农业现代化的高度,一些地方农业城镇规划起点较低,农业布局不合理,基础设施功能不全,小城镇规模小,布局散乱,经济聚集效益低。同时,科技创新能力欠缺,导致农业产业技术水平较低,经济发展缺乏心的创新动力机制,外加一些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村生产结构调整速度较慢,不利于推进农村的规模经营和农业现代化。[2]

(二)城乡资源在双向流动方面有待调节

当前,我国城乡资源要素配置存在两大方面的主要问题:首先,城乡之间资源要素流动多是单向流动而不是双向流动,在2013年12月13日中央城镇化会议上提出的其中一点是要求有能力有技术的农民回归到农村去促进发展。由于一部分农民认定城市的发展前景更好于农村,所以大量的资金、人才和技术等生产要素偏向城市,农村的资金、人才和技术愈加匮乏成为加速农村发展的一大问题;其次,随着大批农村劳动力和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农村资金、土地等物质要素加快了城镇化流转,城市的接收能力有限,导致部分农民并没有得到很好的发展机会。城乡之间物质要素的流动与人的流动极不协调。再次,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在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还欠缺发展,比如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没有得到合理性的全覆盖,这就使城乡之间差距扩大化。

(三)农民的权益的保障

就目前现状而言,我国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随着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城镇建设用地迅速扩张,对农民土地的大量占用导致产生了大量的失地农民。需要保障农民权益问题。

(四)农民户口“进城”难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走进城市,使得城市人口的基数和生活环境超出了城市的承受能力。于此同时,我国的户籍制度改革明显滞后,农民工向市民角色的整体转型有很大阻力。户籍制度成为了抬高农民工进城的门槛,大量农民工不能在城镇安居乐业,城镇化的推进没有有效地、稳定地减少依赖土地的农业人口,工业化进程与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相脱节,成为严重制约城乡协调发展的—个突出矛盾,丞待解决。

二、建设城乡一体化的策略和途径

(一)增加对农业现代化的资金投入

统筹城乡发展,缩小不断扩大的城乡差距,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投入,改变资金严重短缺的现状:一,从政府的角度来讲,应该制定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援三农发展,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对农业科技水平的投入,对农业发展的规模进行改造的投入,对农用工业发展的投入,对农村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广播电视文化等公共事业的投入;二是金融货币政策应向农村投入。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创新,努力改进农村的资金状况,加大农业信贷的份额,积极吸引农民进行风险基金、行业性的担保基金等,以解决农民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三是招商引外资政策,政府出台相应优惠政策,鼓励外商在农村、小城镇投资建设。加大对农村的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投入,开发农村的新兴产业,如:旅游观光,绿色食品,农副产品的加工等项目的投入。

(二)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

要协调好城乡资源的流动和配置关系,第一,在农村的资源进入城镇的同时,也要引导城市资源要素流向农村,在促进城乡资源合理流动中切实解决城乡资源配置失衡问题,为城乡协调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关于公共服务事业的涉及范围很广,我们的重点应该放在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等方面。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失地农民的保障办法,消除进城镇落户农民及相关人员的后顾之忧,加大对农村教育事业和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改变农村教育、卫生事业人才匮乏、设施跟不上的现状。教育和公共卫生有其特殊性,不能完全用市场经济来运作,要用科学发展观和和谐社会的理念指导全国各地市农村义务教育、城乡公共卫生体系以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协调发展。

(三)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对于农民十八届三种全会通过的《决定》强调,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包括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从某种层面上来讲,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可以保证农民的生活保障,《决定》还要求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以法律形式清晰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3]这不仅使农民在土地权利受到侵害维权时有法可依,也可以有效的遏制某些钻农民空子的不法之人侵害农民的权益,是农民在维护自己的权益的同时可以得到合理的收入,这对农民农村都有很大意义上的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是实现共同繁荣的根本条件。人类文明的进程是城市和农村互相协调发展的过程,农村的发展为城市发展打下基础,城市发展为农村繁荣提供动力。所以只有成功解决了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局面,才能逐步缩减城乡之间的差距,农村的面貌才能发生根本性的转变,早日走向全面小康之路。

参考文献:

[1]孙中和.中国城市化基本内涵与动力机制研究.[J]财经问题研究,2001(11)38.

[2]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13-11-16(01)

[3]胡锦涛.《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2008-1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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