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海南东方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开发
2014-11-11汪海军杨霞
汪海军 杨霞
摘 要 海南东方现存的古建筑有祠堂庙宇、桥梁井泉、古民居。其中,古民居作为中国式样的建筑之一,它不仅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多样的建筑技艺等特点,而且是中外文化相糅合的产物,是东方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见证。但是对于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开发仍存在保护意识淡薄、拆毁重建现象严重、保护措施落实不到位等不足。东方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开发要进一步增强群众的保护意识;科学编制保护规划;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模式;充分挖掘古民居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打造特色旅游资源等。
关键词 东方市 古民居建筑 现状分析 对策
中图分类号:TU241.5 文献标识码:A
东方位于海南岛西南部,古称感 恩、延德、九龙,历史悠久。早在新石器时代,黎族先民们就已在这块土地上繁衍生息。①自汉武帝元封元年(前110年)开始建县,东方是海南岛最早设立的十六县之一,至今已有两千一百余年的历史。悠久的历史,更是给东方留下较为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其中,古民居建筑不仅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而且是中外文化相糅合的产物,成为东方历史文化发展的重要见证。建筑被誉为凝固的艺术,承载着大量历史信息。②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古建筑所蕴含的历史和文化价值,正在逐渐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因此,科学地研究东方古民居建筑保护与开发问题,对于东方的旅游业发展和提升城市文化内涵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仅就近年来东方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开发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对策。
1 东方古民居建筑的基本概况
据东方文物管理部门的统计,目前分布在全市各地,保存比较完整的古建筑,明代中叶以前的有汉代马伏波井、感恩县学宫2处;主要的还是清末以后建造的规模较小的祠堂庙宇,有四更庙、关岳庙、麦家祠等5处、桥梁井泉有北黎桥1处和民国时期建造的古民居建筑。而民国时期建造的并较有代表性的古民居建筑则散落分布于本市八所镇的东北部,即墩头村、新街村、港门村、北黎村。其中,北黎村的古民居保存得较为完整。
东方的古民居建筑风格以骑楼建筑为主。骑楼建筑,是指一种将楼层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临街商业楼房。在调查中发现,东方现存的古民居建筑与骑楼相似。不论是建筑外立面的护墙,还是屋顶两侧形成的三角形墙面,都和骑楼的女儿墙、山花极为相似。甚至是窗楣、壁柱、浮雕和砖刻,都显现出骑楼的影子。由此,可粗略的将其归为骑楼建筑的一种。
20世纪初期,中华民族危机深重,面临着西方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的巨大冲击,加上当时海南沿海的人们为了谋生下南洋,使人们接触了大量的外国文化,这一影响在建筑上得到了充分的显现。因此,民国时期建筑的设计、构造、风格,不仅保持了中华民族传统的建筑特色,而且充分体现了近代以来西方建筑风格对中国建筑文化的影响。
在外国建筑技艺的影响下,东方古民居建筑在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上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在以往的古民居建筑中,人们因地制宜地利用沿海这一优势,就地取材,利用珊瑚碎石砌墙。民国时期,人们创造性地把钢筋混凝土运用到民居装饰构件中,如柱廊、女儿墙以及屋檐。这充分体现东方古民居建筑不仅保留了本土建筑的风格和技术,还融合了外国建筑的技艺特色。整体上,大都是对称严谨,造型优美,比例准确,尺度合宜。在装饰元素方面,以象征吉祥的花卉、鸟兽为主。如荷花的谐音“和发”、梅花代表“喜上眉梢”、鸽子代表“和平”、流云纹象征“天界仙灵”、南瓜及石榴代表“多子”、鸡代表大吉大利等。这些传统的中国民俗文化和新颖的外国文化相互交流与融合,形成了博大精深的骑楼文化,是一笔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2 对东方古民居建筑保护与开发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随着东方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文化建设力度的加大,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开发工作也呈现出可喜局面,并取得了相当的成绩。如2011年10月,十一届东方市委常委会第156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快东方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文化强市”的建设目标,为做好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契机。成立了文物管理机构,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管理与保护。积极采取财政专项拨款等一系列有利措施,实施市级历史文物系列保护工程,先后对本市感城镇不磨村的吉首岭、新街遗址、感恩县学宫等13处市级历史文物建筑进行保护和修缮。从2013年7月开始,东方市政府还相继投入80多万元用于黎族文物的抢救性修缮。但是,东方的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现状也不容乐观,尤其是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开发还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据我们调查,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是群众保护意识淡薄,重视程度有待提高。我们在走访本市八所镇的墩头村、北黎村、港门村时,路过的村民不时嘲讽地说:“这老房子有什么好看的?!”同时,在与村民的交谈中发现,对于当地村民来说,若有经济条件就该拆旧建新。是不是古民居建筑?古民居建筑有着什么样的价值?古民居建筑是否应得到保护?该怎么保护?这些问题都与他们无关。由此可见,群众对于古民居建筑价值的认识不够深刻,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意识淡薄,导致古民居建筑出现了惨遭破坏的局面。
二是古民居建筑绝大多数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导致荒废、倒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审美艺术标准的改变,村民们为了追求更舒适的居住环境,要么搬到镇上或其他城市等地生活,使大量古民居建筑处于无人看管的状态。对于无人居住的弃屋,因为无人看守,很多有价值的东西被偷盗,被破坏。加上自然灾害、风雨侵蚀导致古民居建筑荒废、倒塌。
三是拆毁重建现象严重。据我们的调查得知,目前东方的一些现代化民居是在古民居建筑的基础上对外部进行修葺的,如坐落在本市八所镇墩头村有一座房子的正前方是黄色的墙面,不锈钢的铁门两边装有玻璃窗户,并附有不锈钢的防盗网;房子的右侧则是古民居的灰面墙和拱状木窗。甚为严重的则是在推翻原有的古民居建造而起的房子,古民居建筑的影子无处可寻。显而易见,人们的变相修葺和严重拆毁使许多有价值的古民居建筑失去原有的风采。
四是政府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措施不落实。在我们走访的过程中,当问及对古民居建筑的保护措施时,许多村委会干部都无奈地表示:“这些属于文物部门管理的范围,这些古民居建筑根本上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如果没有上级部门的批示,我们也不能任意行事。”出现这种情况,很大原因要归结于东方市政府有关部门认为古民居建筑价值小,重视程度不够,没有把古民居建筑纳入有规模的保护体系中,保护措施不落实。加上东方古民居建筑的分布较为分散,保护难度较大,使其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
3 保护与开发古民居建筑的主要对策
从东方古民居建筑保护现状的分析中,我们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保护古民居建筑的重要和紧迫。认真做好保护和研究工作,向世人展示古民居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仍是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的职责。为此,特提出几点对策:
(1)增强保护古民居建筑的意识。一是编撰《东方古建筑》。东方古民居建筑,见证了东方近百年来的历史发展变迁,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通过编撰出版《东方古建筑》,不仅为东方保护古民居建筑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资料,更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保护古民居建筑的意识,有利于推进文化强市建设。二是开展对古民居建筑的宣传活动。利用我国“文化遗产日”,运用多种形式集中对文物法规和古民居建筑保护工作进行宣传。
(2)做好编制保护规划工作。保护规划是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工作具有法律效力的重要依据。东方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结合东方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将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开发纳入城市或村镇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给予古民居建筑以专项的保护,并实行问责制。要做好编制保护规划工作,东方市政府应当邀请省内外文博方面的专家到东方进行实地考察,对古民居建筑保护与开发进行“把脉问诊”,提出建设性、针对性的意见,制定编制保护规划的方案。同时,文物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摸清古民居建筑的“家底”,对全市的古民居建筑遗址村落进行普查登记,建立档案,挂牌保护。
(3)积极探索新的保护模式。为了更好地保护古民居建筑,必须不断探索新的保护模式。对于年久失修没有人居住的古民居建筑,鼓励个人认领保护,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和补助,借此来激发许多人保护古民居建筑的热情,以保证恢复古民居建筑的原貌和确保古民居建筑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充分挖掘古民居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打造特色旅游资源。古民居建筑的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从来就不是对立存在的。对于古民居建筑来说,如果只是一味地保护,但不开发利用,很难体现其价值。因此,实施有效的保护并正确深入开发利用其价值极为重要。古民居作为最基本的一种建筑类型,在现代化社会加速发展的今天,其越发彰显浓厚的历史人文价值。然而,旅游就是一种人们对不同生活、不同历史文化的品味和欣赏。目前东方发展旅游业仅依靠海滨特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从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中挖掘特色,打造具有鲜明地域特色的旅游产业,提升东方城市的文化内涵。如可以鼓励有实力的开发商兴建一些以骑楼建筑为模板的楼群,以酒店经营的形式,供游客居住,以其独具特色的建筑文化吸引游客,这样,不仅使古民居建筑文化得到传播,而且实现了历史文物保护与乡村建设的协调发展,从而助力东方旅游业的发展。
注释
① 郑瑶新.东方文史[M].东方:海南省东方市政协文史委员会编,2013:11.
② 吴丽娃.义乌古建筑[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