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
2014-11-11杨云杨玲方文
杨云 杨玲 方文
[摘 要]非公经济党组织是党的执政体系中最基础的部分,对进一步拓展的党的执政资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由于其特殊性,使非公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尽管取得一定成效,但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需要进一步的加强。
[关键词]非公经济;党建;思考
近年来,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认识逐步提高,对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通过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助推非公经济组织发展有政治引领和凝聚力作用的认识不断深化,工作明显得到加强,覆盖面不断得到扩大,非公经济组织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开展党的活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组织带领企业员工创新争优,引领先进企业文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党组织作用,有力地促进了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党员的思想政治觉悟不断提高,“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回报社会”,“离乡离土不离党,带头致富不忘本”成为非公经济组织党员的共同价值取向,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得到彰显。但是,由于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有其特殊性,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建设还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和困难,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一、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
根据调研获得的资料分析和归纳非公经济组织反映的问题,当前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主要存在以下的问题。
(一)对建立党组织认识不清,作用难发挥。一方面有的业主认识不到建立党组织、开展党的工作对企业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担心建立党组织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增加企业生产成本,害怕党组织发挥作用会削弱自己的权利,因此对企业党组织不重视,对开展党的工作不支持,有的甚至有抵触情绪;另一方面不少非公经济组织的员工和党员认为非公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员工聘任、收入分配都是“老板”说了算,在非公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入党没有什么意义,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
(二)党员数量少,组织难健全。能否设置党组织,党员的数量要求是有硬性规定的。由于非公经济组织的特殊性,目前,大多数非公经济组织尤其是个体经济中的党员数量普遍偏少,有的甚至仅有一至两名党员,按照设置党组织的规定,这样的非公经济组织就很难建立党组织。
(三)党员流动性大,不易于管理。人员流动性大是非公经济组织的一大特点。开业、歇业、停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很大。这些组织中的党员流动性也大,难以纳入稳定规范的管理体系,不少党员处于“找不到组织”的游离状态,党员与党组织的联系不密切。一些企业预备党员无法按期转正,存在延期甚至长期不转正的情况。加之一些建立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对员工政治面貌不太关心,容易造成一些流动党员不能及时转接党组织关系,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
(四)党建管理体制空缺,开展工作难。由于非公经济组织与区、街、乡镇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不是传统意义的上下级组织。尽管很多地方为了适应非公经济组织党建管理的需要,成立了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但即便是成立党工委,也不是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因而在党组织筹建、工作安排上有难度。
(五)书记地位弱,组织难作为。对非公企业而言,组织建设强与弱,党建工作好与差,书记的身份和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由于书记不处在领导层,也就难以参与对事关企业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涉及党组织建设的一切问题,都由老总拍板、老板定调,书记只有落实的义务,而没有实际的决定权,党组织建设质量的高低也就自然地取决于“一把手”个人的喜好,阵地丧失,功能弱化,从而导致党建工作在非公经济组织中地位弱、份量轻、难作为。
(六)经费无保障,活动难开展。加强党组织建设,党员活动的固定场所是必要的,组织活动的开展也是必须的,这一切都需要有一定的经费作为保障。有的企业老板不大支持,书记又不太坚持,组织建设经费也就无从着落;有的政府部门还没有把非公企业的党建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更没有列为专项经费;有的虽然设立了,但没有明确专款专用和专人管理,党建经费也就容易被挪作它用。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支部书记思想上再重视,抓党建的能力素质再过硬,也只能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谈不上活动的正常开展和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加强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的思考
针对非公经济党组织建设问题和作用难发挥的实际,提出以下思考。
(一)要在引导业主支持党建上下功夫。做好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业主的支持是关键、是前提。为此,要采取多种措施,调动业主支持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一是用周到的服务感召业主。坚持“服务跟着党建走”的工作理念,建立服务直通车,对党建工作搞得好的企业,在项目审批、人员招聘等方面给予支持,优先办理。二是用政治待遇激励业主。出台争取业主支持的举措,从政治和经济两方面引导业主,在非公经济组织业主中开展“党建之星”评选活动,加大对党建工作先进企业的宣传力度。对支持党建工作的业主和企业党组织负责人,由财政给予业主一定奖金,让业主认识到在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作用,发自内心地支持党组织活动。
(二)要在创新党建工作的组织基础上下功夫。一是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并有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非公经济组织,实行单独建立党支部。二是对只有1—2名党员或暂不具备建立单独支部条件的非公经济组织,根据行业相近、地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跨企业的联合支部。三是对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非公经济组织的,在原党组织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后继续保持。四是对仅有个别党员或不具备成立联合支部条件的个体私营经济,及时地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其所在地(街道、乡镇)企管办或所在村党支部。五是对无党员的个体私营经济,由所在地党委从企业部门中选派党员干部,到企业担任政治指导员或党建联络员,或先把工会组织建起来,通过选派党员担任工会主席,并积极按条件发展吸纳新党员,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
(三)要在规范流动党员管理上下功夫。一是非公经济组织已经建立党组织的,应当把党组织关系及时转入所在企业的党组织。二是要把非公经济组织员工登记政治面貌作为必经程序,并且采取有效手段确保员工真实登记政治面貌。三是工作时间较短的或者流动性较大的党员,及时接转临时组织关系或持“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所在企业党组织的活动。四是对查找出来的流动党员,流入地要及时将他们编入就业单位的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四)要在党建管理方式创新机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党建指导员制度,在已建党组织的非公经济组织中委派党建指导员,指导非公经济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二是建立机关党员联系人制度,由街道、乡镇机关党支部党员担任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员联系人,帮助解决基层单位多而组织部门管理力量不足的难题。三是建立县、街道、乡镇领导人重点非公经济组织蹲点负责制,由领导亲自负责1至2个重点骨干型非公经济组织,便于及时发现工作中的难点、重点,有利于及时解决问题,从而有利于重点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和其他工作的健康发展。
(五)要在指导和管理“龙头”上下功夫。一是选优配强书记,党的支部书记是党组织的“龙头”,是企业党建工作的灵魂,选优配强不仅是组织建设的要求,更能保证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落实。二是加强指导,重视将非公经济党组织书记纳入整体党员干部教育工作体系,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培训计划,在不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定期组织他们进行党务知识学习和相关内容培训,实行“分级培训、统一认证”,努力打造坚强的支部书记队伍,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建立健全非公经济党组织书记目标考评机制,把党组织书记履职和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的情况作为考评的主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教育帮助或组织调整。四是重视从非公经济组织的党务工作者中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候选人,增强他们的参政议政热情。
(六)要在经费保障上下功夫。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所属非公经济组织纳入到本级组织建设的范畴,在经费保障上与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同等标准,及时下拨到位,对一些刚刚组建的支部,应给予适当倾斜。二是要积极协调企业落实组织建设保障经费,真正做到纳入年度预算、建立专项经费、指定专人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组织建设经费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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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兰如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探索与创新[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2年0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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