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视野中的狐狸精命运浮沉
2014-11-11万桂红
编者推荐辞:狐是一种食肉目犬科动物,分布于欧、亚及北美等地,适应各种野外环境。狸其实是另外一种动物,生活在森林中,冬天在地下的巢穴中度过。中国人随意把这类动物通称为狐狸,但平时对它的关注并不多。本文作者以其独特的视角,博览群籍,广泛搜猎,条微发辨,考镜源流,为我们勾画出一个清晰的文化视野中的狐意象。今天我们把该文推荐给读者朋友。
狐意象起源于原始图腾崇拜意识,其由最初的图腾意象上升为古典小说中反复出现的原型意象。在中国古代小说中,“狐狸精”已经成为一种文学原型。“作为妖精, 狐妖是庞大妖精群中无与伦比的角色, 堪称妖精之最。狐妖在从宗教民俗文化进入审美文化后经历了全新的价值判断和审美改造, 成为最具魅力的审美意思。”①“狐狸精”形象更是可以幻化成各种各样的美女。狐意象不断演变的轨迹及其在原型系统中相互沿袭的特征始终与女性形象扭结在一起, 这让我们透过表象窥到了某种民族深层心理,更有利于我们从原型置换的角度透视这类审美意象的构成、揭示文学乃至人类文化演变、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狐狸精”是父系文明背景下抬高父亲地位、女性地位衰落的产物
在上古神话中,狐是高媒神的象征。在上古就有“禹娶涂山女”的神话。据《吴越春秋·越王无余传》记载:“禹三十未娶,行到涂山,恐时之暮,失其制度,乃辞云‘吾娶也,必有应矣。乃有白狐九尾造于禹,禹曰:‘白者,吾之服也。其九尾者,王者证也。涂山之歌曰:绥绥白狐,其尾。我家嘉夷,来宾为王。成家成室,我造彼昌,天人之际,于兹则行。明矣哉!禹因娶涂山,谓之女娇。”这时禹娶涂山氏时的九尾白狐是图腾神,包含了先民对多子多孙、后代昌望的期盼,它更是高媒神,是男女自由欢会的象征,是一位司爱情、婚姻与生育的爱神。到了《诗经》时代,狐的这种象征意义留在人民的记忆中,《诗经》中“南山崔崔,雄狐绥绥”“雄狐绥绥,在彼淇梁”……狐仍是一种兴起性爱的动物,是兴起男女欢会的象征。
狐在后世作为瑞兽也是直承图腾而来。如《礼记·檀弓上》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君子曰:‘乐,乐其所自生;礼,不忘其本。古之人有言曰:狐死正首丘,仁也。”指其具有仁德之心,死而不忘其故乡。又《周易》载:“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王弼注曰:“田而获三狐,得乎理中之道,不失枉直之实,能全其正者也。故曰‘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②在民间,一直有狐的祥瑞说,《史记·陈涉世家》记载的篝火狐鸣的故事“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这里借狐之口喊出,显然表明狐作为神的地位。这是因为随着父系社会的建立,需要抬高男性的地位和尊严,与之相适应的图腾纷纷升为祥瑞之神兽、有德之兽。狐也不列外,特别是九尾狐,在儒家的倡导和道家的浸润之下,白色的九尾狐更成了和谐美的象征,成了仁与礼的有德之兽。《说文解字》将之归纳为三德:“其色中和,小前大后,死则丘首”。至此,狐从禹会涂山氏的神话中的见证男女欢会的图腾神、高媒神发展到儒家强调的祥瑞、“三德”与国家昌盛的象征的神兽、瑞兽、德兽,狐意象走到了狐形象历程的最高峰。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狐头上神圣的光环渐渐消失,开始摔下神坛、走向了不齿的下坡路,狐成为妖兽。
妖兽之狐的记载最早出现魏晋,狐狸在被妖化的同时,也不断被人化,逐渐获得人的外形。狐妖的传说逐渐增多,而且其形象也逐渐趋于完整、生动。在魏晋六朝的志怪小说中具有了此种特性:它混迹人间,既与人友好相处又作祟害人。狐妖的雄化倾向和性淫特征被不断强化。由此产生了一系列“雄狐”型故事,狐妖表现为学狐、才狐、儒狐,也在后世文学中反复出现。与此同时,狐妖化为女子的观念也在发展当中。在六朝,虽然狐意象男性化指向占多数,但我们可以看到淫妇与狐妖互化的观念也进一步得到加强。《洛阳伽蓝记》中“孙岩妻”的故事是最早较完整的“狐狸精”的故事:“初变妇人,衣服靓妆,行路,人见而悦近之,皆被截发,当时有妇人着彩衣者,人皆指为狐魅。”这个故事已经有了狐狸精故事的核心:狐变成美貌女子,然后害他。狐变成妖兽的记载,影响深刻的是《搜神记》和《太平广记》中的“阿紫”的故事,其《名山记》曰:“狐者,先古之淫妇也,其名曰阿紫,化而为狐。故其怪多自称阿紫。”《康熙字典》注曰:“姐音紫,今西羌尚有彡姐之姓”与紫同音的姊又是姐的本字,《正韵》释姊:“祖似切,姐本字。”这样看来,狐—阿祖—阿姐,通过谐音,阿姐变成了狐—阿紫,被后人附会出了狐叫阿紫、爱穿紫衣的故事。
父系文明建立以后,为了维护父亲们血缘的纯净,为了维护父权而对女神进行驱逐,本是体现男女自由交往的爱情的高媒女神的“狐”被甩下了神坛、变成了“淫妇”。为了限制女子自由交往,以防搅乱血缘关系,男子把那些用美丽诱惑男子、自由奔放的女子斥为“淫妇”。同时道家的“采补说”又为“淫妇”做了新的解释,冯梦龙《太平广记钞》摘 《太平广记》云:“狐五十岁,能变化为妇人。百岁为美女,为神巫。或为丈夫与女人交接,能知千里外事。善蛊魅,使人迷惑失智。千岁即与天通,为天狐。”这种种变化是通过修炼得到的,修炼的关键是“采补”,功力低微的狐狸采男子的元阳以自补。“采补”说就是因为高媒神的性淫的特点发展而来,这一特点被道教用来宣扬他们的法术、成为道教修习道行的见证,狐因此又成为道教中修炼的精灵,修炼可成仙。在儒道两种文化的碰撞之下,狐被摔下神坛,从高媒神变为妖怪,又成为修炼的精灵、善淫的妖怪,变成妩媚迷人、善采男子元阳的“淫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狐狸精”—美丽妖媚女子的象征。狐形象的演变历程是伴随着父系文明的建立而发展的,它是以贬斥女性为代价抬高男性的。恩格斯就曾经指出:“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具有世界意义的失败。”③
二.“狐狸精”是中国封建社会“女人祸水”的观念的反映
“狐狸精”一语是中国社会不平等的性别文化的产物,是中国“女人祸水”“祸水亡国”的观念的反映。
人的社会意识是在社会劳动与交往中慢慢产生的。性别意识是人对自我社会性的最基本的认识,一般认为性别意识可以分为自然性别 (SEX) 和社会性别 (GENDER)。社会性别不是天生的,是基于后天社会化而产生的,有一个发生、发展、变化的可能与过程。正是这个过程使男女有别,制造了男女差别。男性社会通过整个社会不断地构建而实现了男女性别差异,这个过程就是社会对女性的不断的压迫,使女性从属于男性、女性气质劣于男性气质的观念慢慢被整个社会、被女性所接受。当社会结束了母系氏族制度后,女性便结束了自己的光荣历史和崇高地位,性别优势被男性所替代,男性成为社会的主体角色,女性成为男性的从属物,歧视女性的观念随之产生。随之,国衰、家败、身亡都被归结为女性与女色的罪恶,于是便有了“祸水”之说。
魏晋南北朝时期,狐被妖化的同时,它的雄化倾向和性淫特征被不断强化。然而在中国传统女色观的深深影响下,狐的社会性别也发生了转移,狐被变化为女性。雌狐变女性淫男是六朝时期出现的,此时社会对妇女的束缚更进一步,要求妇女遵从“三从四德”。唐时这种女色亡国观念更加地强化,武则天、韦后、杨贵妃,不管历史如何的评价她们,在唐人眼里她们都是惑乱君王。在封建社会,女人多是处于社会最底层,身受重重压迫的:“从一而终”“三从四德”的伦理道德是女人必须遵从的,“男女大妨”“万恶淫为首”的礼教教义套在女人身上。妇女被紧锁在家庭的牢狱里,成为男人淫欲的工具。稍作反抗、挣扎,便被冠以种种罪名,被视为万恶之源、千古罪人。历史上“妲己亡殷”“褒姒乱周”的说法便是这种观念的诠释,妲己是其中的典型,在元代讲史话本《武王伐纣书》和明代长篇章回小说《封神演义》有比较形象的塑造,在众多狐妖中,“妲己是千古第一狐狸精”④。
狐意象从图腾到妖异的演变历程是伴随着父系文明的建立而发展的,是随着人对自然的认识和男性对女性的态度而发展变化的。贯穿于古典小说史中淫荡邪恶、臊不可闻的狐精形象正反映了封建社会妇女的悲惨命运与卑下地位。如果说小说中关于狐狸精戴髑髅以拜月只是一个恐怖的仪式,那么,关于狐狸精善淫、采补、夺人性命的故事就明显是警告男子:“女人祸水”“美色害人”。无论儒、道、佛,都主张节欲养生;实质就是借助狐精伤人的描述传达出对女子的诋毁。
三.“狐狸精”是中国男性“恋畏情结”的载体
《太平广记》中曾称“狐口中有媚珠,若能得之,当为天下所爱”。白居易诗中称狐之媚态:“忽然一笑千万态,见者十人八九迷。”传说中的狐女都是很有魅力、极其妖娆动人的,那种妩媚、柔弱、娇嗔,是让无数男人心动而喜欢的。狐与女性好像天生就有某种关联,日本学者吉野裕子在《神秘的狐狸》中提到“狐在多数动物中显得特别美丽,狐狸具有优美的身姿,尾巴丰实漂亮,……如果是人,就使我们想起秀丽的美女”。⑤“狐狸精”一词,在今天仍然是一种“坏女人”的代名词,而且是那种年轻漂亮、妩媚迷人的“坏女人”,是一种假如排除恶就是“绝对女性”的女子,是具有极大吸引力、性感、充满魅力的女子。她们之所以能吸引男性的爱恋,是由于她们具有那种男子不可抗拒的神秘的性的吸引力,是两性自由相悦的欢乐对男性的吸引。在封建社会中,则要求女子举止端方,不苟言笑,要求“娶妻要德不要色”,甚至把长得奇丑的无盐、孟光等奉为女性的楷模。可异性之间的相互吸引毕竟是礼教阻挡不住的,封建伦理道德的束缚尽管相当严密,但毕竟锁不住人类爱欲的本能。在封建社会,男性被封建道德压抑得越厉害,则这种女子的性吸引力就越强烈。男子爱美女、恋美女,却又担心阴气太盛而伤身。“狐狸精”一词就生动地表现了男子对性的“恋畏情结”。
所谓“恋畏情结”,即是男性对女性的又爱恋又恐惧的矛盾心理。“狐狸精”大多美丽迷人,象征了男性对于女子在感情上的追求与爱恋,而她们又“害人杀人”,象征了男性对女子、对性在理智上的自我警告与自我约束。男性的这种矛盾心理通过文学作品中的狐意象表现无遗。自汉代以来,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之下,男性对待女性的态度就徘徊在畏与恋之间,作家笔下的狐女美丽迷人或者淫荡魅人甚至淫人致死。从六朝到明清,文言小说中的狐狸精故事本质上都是封建道德讲给男子听的寓言故事,“恋畏情结”是这个故事在男子心中激起的涟漪。它们共同造就了古代文言小说中丰富的狐意象。男人们一边恭恭敬敬地垂首于皇宫两侧, 一边又战战兢兢地拜倒在女性脚下。一面将女人斥为“淫欲”“祸水”避之唯恐不及, 一面又对男欢女爱之事津津乐道。于是大量的(神)仙、妖、鬼等异类幻化成为女子走进文学、艺术天地,她们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却以其美貌绝伦、温婉柔媚的特点满足着男人们对爱欲的渴慕与追求,起到了“画饼充饥”的功效。这类形象与其说是女性的象征,不如说是男性情爱心理的外化。明清文学中大量的狐精故事就大胆地流露了渴望异性魅力的心理,起到了释放与调整人类情感愿望的作用。
四.文学中的“狐狸精”是男性爱情理想、世俗愿望的映射
随着社会文化的发展,被纳入男人情感世界的狐魅也逐步在蜕变,她们不再仅仅被视为淫欲的洪水猛兽, 而更多地具有了人性的特征堂而皇之地步入了爱情的天地。任氏、婴宁、胡四姐……一系列美丽动人的痴情狐女大胆追求、自由发展,她们往往逾墙钻隙、自荐枕席,且琴棋书画、理家治财无所不能,有的还助其发家成名、流芳后世,给男子带来物质与精神的双重享受。狐精故事既满足了男人们的情感需求、内心愿望,又以其主动大胆、超乎人世的异类特性免去了男人的后顾之忧。正是她们冲决了礼教的罗网,使男子以被动者、甚至受害者的身份,身不由己地堕入爱河,男人们自然可以避免礼教的责罚,不承担任何责任与后果。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以男性为中心的情爱心理自私、卑俗的一面,以及男人们在礼教窒息下胆怯、狡黯的特性。但较之扼杀人性的禁欲主义,这毕竟是一种进步。尤其是明中叶以来, 在人性解放的浪潮冲击下,社会的羁缚逐渐被解脱,一些有识之士朦胧地提出了男女平等的思想,大胆歌颂男女自由情爱,于是狐魅形象由淫欲的祸水变为真、善、美的化身。她们不再以异类见僧、被视为妖魅,而且获得了男性的真挚的情感,甚至有了像耿生那样主动承担责任的情人、像尚生与孔生那样危难之中解救生命的知己、腻友。显然,她们在人类情感的释放与肯定中改变了自身价值、自身命运,成为人类追求自由爱情、幸福生活的象征。
真正使狐意象从形象到内涵有重大突破的是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蒲松龄笔下的狐女比同代其他作家更多的扬弃了传统狐意象淫的特点,变得美丽、善良、多情,智慧……几乎集中了世间女子所有的优点,带有明显的男性理想化的色彩。它包含了所有凡夫俗子的全部幸福期待:娇妻美妾、风流艳遇、荣华富贵、子孙显达等。从这一点来说,《聊斋志异》不仅是蒲松龄个人的情感天地,也是世间一切不如意的人们的童话世界。《聊斋志异》中的狐故事也从而在更深的层次上得到了人们的喜爱与共鸣。《聊斋志异》和其他明清文言小说对六朝志怪和唐传奇的艺术手法的继承和发展也使明清狐题材小说蔚为壮观、狐意象意蕴更为丰富深刻。
总体来看,狐精这一意象在文学作品之中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演变过程。从最初让人崇拜的图腾,到令人爱畏并存的瑞兽和妖兽,再到一个会喜会悲、有爱有恨的“人”、到美丽、善良、多情、智慧的“仙”,都反射出不同历史条件下社会历史、文化、民俗信仰的影子。其实,狐为精为怪也好,为神为仙也好,或者为博士为美女也好,这只是人们的一种幻想。借助幻想的这个角色,我们读到了芸芸众生的欲望与绝望、理想与现实、追求与妥协、幸福与痛楚、愤激与消沉的人生命运。
注释:
①陈宏《狐狸精原型的文化阐释》北方论丛, 1995 (2)P38-42。
②《周易正义》卷四,据《十三经注疏》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
③马克思 恩格斯《马克思 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卷21 第69页。
④李剑国《中国狐文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第136页。
⑤吉野裕子《神秘的狐狸》,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0年,第8页。
万桂红,湖北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