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区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估及治理对策
2014-11-10周小舟
周小舟
摘 要:本文根据对受重金属污染厂区土壤监测数据,识别特征污染物;梳理国际、国内和地方法规标准,确定了评估标准,评判厂区土壤受污染程度和范围。最后给出调查区域内受污染土壤最终处置方式,并给出遗留废水、污泥及处理设施等的处置建议。
关键词:表面处理 土壤重金属 污染评估
中图分类号:V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01(a)-0071-01
1 任务来源
深圳市轨道建设,需要拆迁大量工业企业,由于拆迁工作时间紧,部分企业搬迁时,对废水处理设施清理不彻底,并遗弃大量处理设备、药剂。经排查,在某工业区拆迁范围内有4家含电镀生产工艺企业和1家有印染工序的服装制造企业。由于这类企业在生产及废水处理过程中使用大量重金属盐、酸碱和其它化学药品,遗留废弃污水处理设备及其周边土壤存在一定重金属污染隐患,存在土壤污染遗留问题。
由于受污染场地的历史成因、污染程度和范围等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且国内无专门标准对应工业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土壤标准,特委托开展专项调查,对范围内土壤污染情况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对土壤污染程度和范围进行科学评估,提出受污染场地的处理处置方式和建议。
2 现场调查
针对4家使用重金属原料电镀企业土壤污染调查,研究根据各企业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布置的特点,分别在各厂水处理设施、车间地面,采了20 cm、50 cm、90 cm不同深度的土壤采样检测,共计采取了19个样品。
共检测pH值、氰化物、总铬、铜、锌、镍、铅、镉、银9个检测指标。
3 适用标准选取
我国现行关于土壤质量评价的标准尚无专门标准对应工业用地转变为居住用地土壤标准。因此,将符合应用情形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HJ/T 25-1999)》直接接触标准、《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B级标准以及香港地区《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乡郊住宅)标准值进行对比。《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三级,及《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B级标准值均严于《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风险评价基准》直接接触标准和香港地区《按风险厘定的土地污染整治标准》(乡郊住宅)标准值。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从严要求的原则,以及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使用《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评价污染情况,使用《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B级标准评估工业区受污染土壤是否需要进行修复。
4 土壤检测结果
调查中的19个土壤采样点,9个检测指标,所有采样点的检测指标均能达到《展览会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标准(暂行)(HJ 350-2007)》B级标准,污染企业场地内地下1m以上土壤不需要进行修复。但有2个采样点的铬、1个采样点的铜、3个采样点的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说明污染企业场地内地下1m的土壤受到一定程度的重金属的污染。
5 土壤处理建议
根据现场调查及检测数据分析可知,就本次检测采样深度的土壤均低于展会标准B级,其中氰化物也低于香港风险厘定标准,说明土壤不需要进行修复。
由于各别采样点中铬、铜、镍超过土壤国标三级标准,建议将受重金属污染企业场地范围地下1 m土壤建议拉运至部九窝垃圾填埋场,而不能用于农田、林地和绿化种植用途,也不能随意进行填海或填河,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 对遗留废水、污泥处置建议
(1)优先完成对含氰化物废水和污泥的破氰处理,减少后续处理过程工人中毒风险。
(2)对现场含六价铬废水进行还原,降低其毒性,然后再安排转运。
(3)处理现场要求原厂派驻一名熟悉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情况的员工,协助处理单位完成清理工作。
(4)充分利用原厂遗留水处理化学药剂,以废治废,减少处理成本。
(5)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现场清理,对遗留废水处理或外运,对遗留污泥清运并安全填埋。
7 对构筑物、处理设备及药剂处理建议
通过对现场调查,各厂废水处理构筑物无渗漏现象,池体表面防腐层只有少部分脱落现象,在妥善处置废水处理设施场地内遗留废水、污泥,清理管道、设备,污泥堆放场地等附属设施后,废水处理设施可以作为普通建筑物拆除。
对于遗留的水处理设备及遗弃化学品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清运。
参考文献
[1] 谢婧,吴健生,郑茂坤,等.基于不同土地利用方式的深圳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评价[Z].生态毒理学报,5(2):202-207.
[2] 重金属污染土壤填埋场技术规范[S].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
[3] 香港环保署.受污染土地勘察及整治实务指南[S],2011,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