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证”“论辩”译名辨
2014-11-06金春岚
金春岚
【摘要】在西方哲学方法论的影响下,许多新的概念或者表达大量涌入,如 “论证”、“论辩”或者英语的“argument”、“argumentation”、“demonstration”等等数不胜数,然而在使用中却问题百出。本文借近三年的“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文史哲”的目录下的“精确” 搜索到的核心期刊发表的191篇论文对“论证”及“论辩”的概念的使用和英文对应的翻译的统计,发现在语言学目录下的论文错误百出。
【关键词】论证 论辩 翻译
就“论证”和“论辩”这两个词来说,从“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行“精确” 搜索,在文史哲的目录下,以“论证”或“论辩”为关键词仅对核心期刊进行搜索,从2010年到2012年底这三年期间就搜索到了191篇论文。[1]
在对所有搜索到的文章进行分析后发现,有两个问题比较突出:
1.对“论证”和“论辩”两词的译名呈混乱状态,“论证”一词的翻译有“demonstration、argument、justification、argumentation、proving”等等,“论辩”一词的翻译有“argumentation、argument、disputation、debate、apology”等等,还有表述“论证”的概念时,argumentation和argument混用。
2.“论证”和“论辩”两词的意义指代混乱。
一、何为“论证”“论辩”
先看“论辩”在汉语中的发展和意义。在古代中国,“辩”是一种文体,也是一种讨论问题的方式。《墨经·小取》解释道: “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焉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言之比。”意思是“辩”这门学问的目的,是用来判明真理与谬误的分别,审察治理和混乱的头绪,判明同一与差异的所在,考察概念和实际的原理,权衡处置利益与祸害,洞察决断迷惑和可疑的痕迹。而“论”这种文体则更为常见,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议论”体或“论辨”(“辨”通“辩”)体就常见诸于百家的论说中。而最初此类文体一般被称为“论”。最早说明“论”的性质和写作特点的是刘勰,他在《文心雕龙·论说》中指出:“论也者,弥纶群言,而言精一理也。”而以“议论”为文体之名,始见于宋代的真德秀。而论辩体兴起战国,姚鼐在《古文词类篆序目》中说“论辩类者,盖源于古之诸子,各以所学著书诏后世。”可以归为论辩体的文章有:
1.论 :《文心雕龙 论说》定义论为“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如《论语》、庄子《齐物论》等等,“论”的意义为明辨是非、清晰论理;2.辩:即判别。例如晋陆机《辨亡论》、韩愈《讳辩》等等;3.解、释:即针对具体事物,讲清具体理义。如蔡邕《释诲》、皇浦谧《释劝》等等;4.说:即述说解释。如韩愈《师说》陈绎曾《文说》等等;5.原:阐述事物本源。如《文心雕龙 原道》、韩愈《原道》、《原性》、《原毁》等等。
因此,在汉语中“论辩”的解释有:1.议论辩驳。如汉代王充之《论衡·订鬼》中说:“天地之性,本有此化,非道术之家所能论辩。”2.文体的一种。章炳麟《辨诗》提到:“论辩之辞,综持名理,久而愈出,不专以情文贵,后生或有陵轢古人者矣。”“论辩”也通“论辨”。“论辩”的意思有:1.谓考定才能品德。《礼记·王制》:“凡官民材,必先论之,论辨,然后使之。”2.议论辩驳。辨,通“辩”。《后汉书·荀悦传》:“辞约事详,论辨多美。”3.文体的一种。今称论说文。辨,通“辩”。
在现代逻辑学意义上,“论辩”是“展开于主体之间,通过单个命题或命题组合来证明自身观点、反驳对方观点,以消除争议、谋求共识的理性行为。”[金立:2012]
作为思维和语言的产物,逻辑产生于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中国和印度。虽然这三个古国当时并无联系和交流,但却产生了这门大致相同的学问,这是因为有产生它的共同背景和条件,即都是在思想极其活跃、论辩成风时产生的。古希腊的“辩证法”(即论辩术)就是关于论辩中战胜或说服对方的方法和技巧。而“论证”一词源于英语的argument, 目前我国逻辑论著中最为通行的定义《普通逻辑》关于“论证”的定义是:“论证就是用一个(或一些)真实命题确定另一命题真实性的思维过程。”[吴家国,1993:346]在逻辑学中,当有人有一个“论证”时,可能指他有:(1)支持一个结论的理由;(2)一个理由和一个结论;(3)得出结论的一般过程;(4)与别人进行延伸性地交流互换;(5)用简要的例子进行延伸性地交流互换。
爱波斯坦对“论证”的定义“我们说它是使用语言,试图使某人信服一个主张是真的…… 一个论证是一系列主张,一个是结论,是该论证打算确立的;另外一些是前提,它们被认为导致、支持或使人信服那个结论是真的。”[Epstein, 2002:5]所以,从语言学角度来讲, “论证”是需要理由支持或者说服他人的语篇,而它的逻辑意义就在于需要有前提、支持和结论。
其次,论证也可以作为一种话语体裁(genre),也称语类,有别于叙述、诗歌、戏剧等,但体裁的界定决不限于文学领域。而作为话语体裁的“论证”,实际也是人们思考的一种方式,而这种思考方式以论辩或者给出理由说服为主要的表现形式,在不同的语言中有着或同或异的结构;同时论证也可以被认为一种社会交际的活动,因为表达者如果没有需要说服的对象或者给予解释的对象,这种论辩或者争论就显得毫无意义可言。
论证也具有修辞意义的。古希腊修辞学的主要研究对象是说服论证。就西方修辞学意义而言,“论证”的概念与“论辩”有相通之处,然而又不尽相同。亚里士多德《修辞学》开宗明义指出:“修辞学是辩证法的对应部分”。(1354a1)
有了论证的“目标”和“前提”,论证结构的经历在西方哲学史发展则成为自然而然的结果,这种结构是研究论据到结论之间推论关系的问题,“是根据篇章中各个组成部分的结构关系和他们的功能来确定的”。[廖秋忠,1988 :87]一般认为,论证都是三个基本要素构成: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论题指通过论证需要确定其真实性或虚假性的判断。……而论据是被引用来确定论题真实性或者虚假性的判断。……论证方式是指论据和论题之间的联系方式,可以包含一个或者多个推理方式。”[刘爱莲,2008:326]而陈望道先生在1922年的《作文法讲义》中提出的三要素,后来成为了语篇学或者现代作文的指导思想之一。他提出:“所以论辩题目必须就是一个判断。......论题既定,其次就是阐明论旨的论证。论证共可分为三部:一是引论;二是论辩本文;三是结论。”[陈望道,2005[1922]:45~51]虽然表达有不同,核心内容还是近似的。endprint
二、“论证”“论辩”差异
如果说两词最大的差别是什么,“论证”强调的是“证”的过程,即如何证明成立是其核心;而“论辩”强调是“辩”的行为,一般有双方或者多方的参与,说服和反驳是主要的目的,而其中自然可以使用论证的方法。此外,如果“论证”可以被视作舶来品的话,“论辩”尤其是“辩”却不是西方理论视域下的专利,中国几千年前春秋战国时期就“论辩”成风了,而“论”或者“议论”的文体也是源远流长。这也就是为何在这两个概念在现代的中国容易混淆的重要原因之一。
到后来傅泛际、李之藻翻译的《名理探》、艾约瑟翻译了《辩学启蒙》到严复《名学浅说》和《穆勒名学》,尤其是严复的翻译成就最为瞩目,可以说开启了近现代逻辑学的“西学东进”的大门。他们的翻译的理念也是用心良苦,一方面需要介绍新知识或者方法,一方面又希望找到与中国的文化相通之处,这应该说是在当时社会环境下上佳的努力了。Venuti Lawrence 也认为“读者认同于一个由翻译投射出来的理想,通常是在本土文化中已占有权威地位并且主导着其他文化群体准则的那些准则。”[Venuti,1996:9]
本文认为对待术语的翻译,首先要把原词放在原本的语境下进行正确的理解,其次翻译过程中,不能盲目采取音译、解释或者“归化”的意译的方法,了解其真正的含义后,有选择的创新未尝不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
注释:
[1]以原文的注释和英文摘要为准。提供摘要和注释的文章有130篇,约占总数的68%。
参考文献:
[1]陈望道.作文法讲义[A].陈望道学术著作五种[C]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
[2]金立:逻辑视域中的论辩[J].哲学研究,2012(12).
[3]廖秋忠.篇章中的论证结构[J].语言教学与研究,1988.
[4]刘爱莲,李志祥:普通逻辑学[A].河海大学出版社.2008(09).
[5]吴家国.普通逻辑[A],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4).
[6]R.L.Epstein.Critical Thinking [M].Belmont: Wadsworth.2002.
[7]Venuti L.:“Translation and the Formation of Cultural Identities,” in Christina Schaffner and Helen Kelly-holmes (eds) Cultural Functions of Translation, Clevedon: Multilingual Matters Ltd., [A]1996.
*2013年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成人教育英语专业学生毕业论文的指导模式研究”资助。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