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职业暴露与标准预防执行程度的现状调查
2014-11-05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102300向丽平
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102300)向丽平
职业暴露(Occupational exposure)是指在疾病防治工作中经呼吸道或经皮肤受伤,接触到具有传染性的血液或其他潜在传染性的体液及实验室标本的情况。医院是血液性疾病传播的重要场所,护理人员作为一线的医务人员,面临着严峻的职业暴露的危险[1]。国际上,早在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了有关护理人员职业暴露的相关研究[2]。美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就预防和减少护理人员职业暴露提出了“标准预防”的策略。标准预防是“指认定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黏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3]。标准预防是医院隔离预防的基础[4],护理人员作为医院内职业暴露的高危人群,标准预防执行的好坏至关重要。为了有效地减少或避免护理人员职业暴露发生的可能性,减轻或降低锐器伤造成的损害,笔者根据职业暴露的特点和标准预防的要求设计了问卷,对351名护士进行了回顾性调查分析,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选择北京几所医院2011~2012年发生的351例职业暴露或锐器伤资料中的当事护理人员进行回顾性调查。所选资料均符合职业暴露标准。
1.2 方法
1.2.1 调查方式 本研究以自行设计问卷调查形式收集资料。对护理人员进行回顾性调查分析,共发放问卷360份,回收351份,有效问卷351份,有效回收率97.5%。
1.2.2 调查工具 问卷分为2部分,第一部分为一般资料,包括: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护理工作种类、文化程度、所在科室、免疫接种情况、接受防护知识教育程度等项目。第二部分为职业暴露和标准预防执行情况,包括职业暴露及锐器伤发生的时间、地点、暴露物或锐器种类、发生锐器伤种类、处理方法以及发生暴露或锐器伤时护理人员标准预防执行的情况包括是否戴手套和职业暴露后上报情况。
1.3 统计学方法 所有数据均输入SPSS11.5统计软件进行分析,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用()表示。计数资料用百分数(%)表示。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本组调查结果显示,351例调查对象中,工作年限≤5年59名,占16.81%;5~10年的117名,占33.33%;≥10年的175名,占49.86%。接种乙肝疫苗者为292名,占83.19%,未接种者为59名,占16.81%。在292名接种者中接种时间≤5年85名,占29.11%;5~10年的133名,占45.55%;≥10年的74名,占25.34%。
2.2 不同科室护理人员职业暴露情况见附表1。可能发生职业暴露时标准预防的执行情况见附表2。护理人员标准预防知识掌握情况见附表3。
3 讨论
3.1 控制和减少职业暴露重在预防 职业暴露是指医护人员在从事疾病防治工作的过程中,意外地暴露于含有病人的血液、体液或实验室培养液而具有被感染可能性的情况。在临床操作中,护理人员直接接触患者次数最多,因此职业暴露频率显著高于普通人群[5],且随着血源性疾病发病率的不断提高,医务人员所面临职业暴露的危险也在逐步上升。本组调查结果也显示:护理人员所暴露的患者人群中乙肝281例(占80.01%),丙肝47例(占13.39%)。2007年的一项调查表明:我国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率9.75%,丙肝的感染率为3.2%,艾滋病也已经进入快速增长期[6]。另有资料表明:国内医护人员职业暴露率为62.8~98.0%,远高于国外的22.5~73.0%。这些客观的数据都说明一个重要现象,血源性疾病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随处可在。临床护理人员要控制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重在事先控制。
附表1 不同科室护士发生职业暴露或锐器伤的情况
附表2 可能发生职业暴露时护理人员标准预防执行情况
附表3 护理人员标准预防知识掌握情况(人次)
3.2 标准预防是规避职业暴露的重要措施 本组调查中的351名护理人员在发生职业暴露时有234名(占66.7%)未戴手套,能够做到正确洗手的有242名(占68.95%),处理利器时有175名(占49.86%)护理人员未直接放入利器盒,有59名(占16.81%)护理人员从未接种过乙肝疫苗,对于可能有血液接触的操作时没有一名护理人员穿隔离衣。这都是潜在职业暴露的危险因素。标准预防是医院隔离预防的基础[2]。有研究表明:标准的洗手方法,能使医务人员手的菌落符合卫生部的标准要求[1]。另有研究表明:一个被血液污染的钢针刺破一层乳胶手套,医务人员接触的血量比未戴手套时减少50%以上[7],证明了在操作及处理污物时戴手套的重要性。本组调查另一结果显示:有54名(占15.38%)护理人员对标准预防的知识是不了解的程度,这与李明艳[2]的调查结果(14.75%)相一致。临床大量事实表明:医务人员只有在发生职业暴露后,才想起如何去采取补救措施,这说明临床护理人员对标准预防的认识严重缺乏。因此,医疗机构应重视采用不同形式告知其标准预防措施的执行对于减少职业暴露发生的重要意义。
3.3 强化知识培训是保证标准预防措施落实的基础 加强对医务人员教育已被公认为是减少职业性损伤的有效措施之一[8]。本组调查结果中有119名(占33.90%)护理人员对标准预防的重要性不了解,与李明艳[2]的调查结果(32.87%)相近,说明有相当一部分护理人员未认识到标准预防的重要意义。强化教育不够是导致护理人员防护意识淡薄的主要原因。医疗机构的职能部门,应该从护理人员的上岗前教育入手,指导她们进行规范的操作技术、正确处理医疗锐器、防护用品的正确应用、预防职业暴露的各项措施以及发生职业暴露后所采取的正确、紧急的处理和报告的程序等。此外,要加强全员护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要在医务人员中强化标准预防措施的执行是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保障的概念,以提高医务人员自身防护的依从性,普及标准预防措施的实施。
3.4 必备的安全防护措施是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保障 在职业暴露引起的感染病例中,约90%是由针刺伤引起的[5]。本组调查结果也表明351名职业暴露的护理人员中有315名(占89.74%)发生了锐器伤。发生锐器伤时多数护士未戴手套,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科室领导限制消耗品的使用而未足够配备。因此,医疗机构要在重视标准预防知识培训的同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以减少或避免护理人员手与锐器的直接接触,可以减少职业暴露的概率[1]。如免疫接种措施的执行可使护理人员职业暴露后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配备洗手设备,保障洗手条件,可以提高手卫生的依从性;配备手套、防护眼镜、面罩及防水围裙,需要时应用可避免血液、体液的喷溅;配备标准的锐器盒,使得锐器丢进不可倒出,减少锐器损伤,以保证安全等。临床工作中医疗机构一定要重视防护设施的配备,因只有安全措施足够,才能保证医务人员有效地执行标准预防措施。
3.5 加强院感管理督导是确保标准预防措施落实的关键 管理者的重视与引导直接关系到标准预防措施的落实,提高认识,落实规章制度和规范是标准预防的关键[2]。医疗机构不但要加强医务人员对标准预防知识的培训和措施执行的落实,还要了解医院医疗职业暴露预防的重点科室和主要部位,根据科室业务特点和高危环节进行检查和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不正确的行为习惯,对违背操行的行为给予及时的教育,对发生职业暴露的护理人员要告知及时上报的重要意义,并帮助其查找原因,找出工作中应避免的问题。
总之,职业暴露的发生对临床护理人员的危害是客观存在和不可忽视的,而有效规避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关键是标准预防措施的实施。医疗机构应配备各项安全防护设施,以保障标准预防措施的执行,并给予适当监督和指导,使护理人员更好地执行标准预防,提高自身防护,有效地减少或避免职业暴露的发生,提高临床工作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