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退市急先锋
2014-10-31赵静
赵静
中国证监会于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之后,为落实相关制度安排,沪深交易所10月19日发布了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并于2014年11月16日起施行。
对于退市新规的出台,市场普遍认为,这或将会引发短期兼并重组热潮。也就是说,以往通过借壳、重组的方式上市,以规避正常上市审查或意图缩短时间的途径或将行不通。
中国股市长期存在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内幕交易以及市场操纵等上市公司常见违法行为,因为没有明确处罚条例,所以没有对公司的上市地位形成威胁。沪深交易所上市规则虽有“重大违法行为”内容,但该规定长期形同虚设。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严重损害了市场公平的原则,影响投资者信心,成为影响A股市场健康发展的一大顽疾。由于会计造假预期收益明显大于预期成本,因此也有上市公司愿意铤而走险地进行欺诈发行。
退市新规除保留《证券法》规定的财务状况“连续三年亏损”退市内容外,最大的亮点在于明确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两类违法行为,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退市制度一直是A股市场制度建设中比较弱的环节,而强制退市更是最薄弱的环节。因此,强制退市制度每一小步的前进,对于A股制度环境的完善而言都将是一大步,这样有助于降低和消除“壳资源”的寻租价值,从而防止市场对垃圾股票壳资源的恶意炒作。按照监管层施政惯例,未来是否会出量化的细则,比如财务造假占到当期披露收入或利润的一定比例等,只有完善出台退市制度的细则,才能更好地执行退市新规。
但对于A股市场来说,尽管存在并购重组、整体上市等形式导致的主动退市情况,但除此之外,上市公司选择主动退市的情况并不多见,只是小概率事件。由于A股市场始终没有摆脱融资的定位,因此上市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短缺资源。于是A股市场始终面临“上市难”的问题,而“上市难”又引发了“退市难”。此外,市场往往会反向解读政策,认为更严厉的退市制度,逼迫那些壳公司及其大股东加快重组转型的步伐。
Wind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沪深两市的风险警示股票(ST、*ST类股票)共有50只。从2014年半年报的情况来看,上述50家企业中,仍然有31家出现了亏损。其中,*ST仪化(600871.SH)、*ST二重(601268.SH)、*ST新材(600299.SH)等8家企业的亏损金额都在1亿元以上。业内人士分析称,一旦未来退市真正的实现常态化,这些企业有可能迅速面临被投资者抛弃的风险。
目前,两市已有退市预警的上市公司分别为是*ST二重、*ST凤凰(000520.SH)、*ST国恒(000594.SZ)和*ST武锅B(200770.SZ),这些公司都是由于连续亏损所导致。其中,*ST二重2014年半年报依然亏损近9.4亿元,*ST武锅B前三季度亏损约8000万元,它们面临严重的退市威胁。上述公司都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触发了暂停上市的财务指标。面对最严的退市制度,此12家公司无疑将面临巨大考验。
就在证监会发布《意见》的同日,康达新材(002669.SZ)因虚假陈述违规和金谷源(000408.SZ)因重大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同时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书》。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康达新材和金谷源是幸运的,若在11月16日以后接到《行政处罚书》,康达新材和金谷源将成为A股市场上最先受到新退市制度处罚而退市的公司。究竟哪个上市公司会成为重大违法而退市的首个案例,非常值得关注。
一些已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收到处罚决定的公司却亮起了“红灯”,比如近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中科云网(002306.SZ),是否会因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而退市呢?《证券市场周刊》记者通过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0月21日,两市共计有58家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但证监会尚未出具调查结果或《行政处罚书》。
本刊记者对两市风险警示(ST、*ST类)的上市公司进行分析,通过分析13家公司的治理效率、运营能力、保壳进展和问题所在进行比较,可以清晰地了解到哪些挂星的公司存在保壳的压力,而哪些挂星的公司根本不用担心保壳的问题。
从分析可以看出,A股市上所有被风险警示的公司并不一定是退市的急先锋,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还未出具《行政处罚书》的上市公司却有可能因重大违法行为而成为退市的急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