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的逻辑
2014-10-27周其仁
周其仁
在改革的逻辑中,改革永远是两层——底层和上层。现在的问题是,这两个层次往往碰不到一起,在很多情况下,是底层有行动,上层却没有吸纳,造成的结果是,政策看起来挺好,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
改革为什么那么难
“半拉子改革”是中国20年改革中值得玩味的现象。
1988年宪法修正案,所修订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土地的所有权不得买卖、租赁、转让,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这一句话打开了中国的土地市场化之门。
中国只有两种土地,政府手里的国有土地,农民手里的集体土地。宪法所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没有特别强调只针对国有土地。
为符合宪法的要求,同一年《土地管理法》也得到修订,明确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都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流转、转让,但后面它加了一句话,叫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两年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姗姗出台。至此,城镇国有土地转让有了依据。然而,农村集体土地转让的办法直到今天也没制定出来。一征求意见地方就不同意:不能让集体土地进入市场,否则,征地的难度就大多了。
这个“肠梗阻”就一下卡到了今天。
虽然今天大家都批评土地财政,但实际上它是功不可没的。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如果没有土地财政,如果不把地变成钱,我们今天好多东西都是没有的。但是令人遗憾的是当时的改革改了一半,政府的地市场化了,农民的地不行,只能按照老办法,征用以后变成国有土地才进入市场。等于有一个现行法律给政府的空间,这只手去征,另一只手去卖,中间的差价是如此之大,所以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改革为什么那么难?原因在于“半拉子改革”。再拿土地问题来说,如果当年直接彻底市场化,那好办多了,因为谁也没有从半拉子市场化当中尝到过甜头。当初只改了一半,再加上甜头这么大,后来再想改另一半时,当然就改不动了。
可以肯定“半拉子改革”是不行的,哪个口子都可以出大问题。土地改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经提出,至今已经30多年了。1987年,土地使用权拍卖第一槌在深圳敲响。半年以后,上海拍出第一宗地。但直到1988年全国人大才修改了法律。有巨大的利益再加上看法,使得集体土地入市问题就搁置下来了。
如何打破僵局
现在有这样一个现象: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形成统一的政策意见,政治家也下不了决心,于是就有了“试验区”。这些年来,我和我的同事还有同学,去看过不少“试验区”。它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在中国,需要完全靠经验去说服人,这是有不少局限性的。如果没有希腊民族的抽象思维能力,几何中很多概念就很难定义出来。比如,直线就是两个点之间最短的线,平行线就是两条永不相交的直线。这样简单的几句话,就可以把世界上各种各样的线都推导出来。但显然,中国人不是这样思考问题的,一定是经验先行的。比如刻舟求剑,读过这个故事的人一辈子忘不了,其实故事中的道理也完全可以用抽象语言表达出来。
推此及彼,让农村土地进入市场进 行流转会有什么结果?我后来到成都去 看,到重庆去看,到长沙去看,到嘉兴 去看“两分两换”,也包括到深圳去看。 看过以后就会知道,中国改革的希望是 在地方。有的人面对难题,可能会说, 算了,这个事改不了,认命吧。但终会 有人不善罢甘休,开始想办法解决。一 个办法不行,试另外一个,再不行打擦 边球,更厉害一点的在法律的缝隙里找 到实践机会。
像在台资集中的昆山,早年时,10万台湾商人在那里定居,生意很好,但厂房不够用。由于开发区需要国家批用地额度,跟不上需求,商人们就拿着钱同周边的村庄商量:你把土地变成厂房,我就付你租金。眼看着钱送上门来,一个支部书记开始研究法律,发现农民办企业是可以的,还有一条说跟其他方联办企业也是可以的,于是就向国土局打报告说要跟台资联办企业,并跟台商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后来当地土地紧张了以后,新的土地政策下来,明确了可以建厂房,但需要找出耕地来占补平衡。村里想出了应对的办法,将村里的零散土地复垦,变成耕地,腾出一定的亩数,这样既盘活了土地,又符合政策。
我访问过一个村支书,是村里的领袖人物,他跟我讲的话我今天还记得。他说钱就在门口,地在我们脚下,怎么就弄不来这钱?
但是严格按照法律细究起来,这种做法是违规的,集体土地是不能出租的。集体土地只有收归国有后,国家才把它批租出去。
到2007年,国家批准成都设立改革试验区时,情况就好了一点,政策允许在土地和金融方面先行先试。试验区成立的第二年,就发生了汶川大地震,当时都江堰很多农户的房子垮塌了,这种情况下逼出一个新的政策,中央要求成都用城乡统筹改革的方法做好灾后重建工作。随后,成都出台了灾后农房联建政策。地震虽然让房子塌了,但土地还在,城里人看中这个地方,愿意投资。于是,农村的人出宅基地,城里的人出钱,联合建房,占地面积不能超出宅基地。市政府要求,城里人必须先把农民的房屋建好,才能建自己投资的房。
成都夏天很热,但都江堰的青城山非常凉快,很多城里人到夏天时就把父母送到山里避暑,但城里人并不喜欢农民的房子,所以有联建的意愿。我们后来帮着计算了一下,农民的宅基地40年使用权转让给城里的投资者,一亩地折合164万元,普通农民过去哪见到过这么多钱?
最初的尝试成功了,后来就举一反三,当地发现不光可以一对一,还可以一对多、多对一,最多的时候,12户人家一起来联建。案例多了起来,成都还成立乡村规划司,下乡帮助联建者去做规划。
钱是城市人投资,却不是完全援助,投资者从中也获得了利益。发展到后来,通过这种方式建起了乡村酒店和开发园。对于投资者不愿意去的那些土地,当地人则想了一个办法,把盖在上面的房子拆了,之下的土地复垦成耕地,把原来盖房子的权利抽出来到城里去卖,买到这个权利的人就可以在城市地贵的地方落下去。
大家都知道,土地、房屋是不动产,但经过这样一设计,它们都变成动产了。所以说,基层真是有办法。
在地票制度中,谁都得到了利益,农民、村集体直接从土地获得了收益。而企业也可以使用土地,比如一家民营企业想建个加油站,有个地票市场就有了可能。而政府在当中可以通过征收个税和交易税,把土地增值收益中应该归公的一部分拿回来。
再看看深圳,虽然已经全部是国有土地,但农民连夜盖楼,他们叫“种楼保地”,这种房屋没有规划,存在消防等隐患。但是政府跟农民谈不拢,政府说这个地是国有土地,农民说地上盖的房子是我的,最后的结果是这块地谁也不能合法利用。
最后借着土地改革,深圳成为全国第二轮土地改革试验区。一块土地拿到深圳土地交易中心去卖,卖出来10多亿元,政府拿70%,农民拿30%。农民觉得很吃亏,要求在这基础上,再从地上开发形成的物业中分得两成,政府同意了。三成的土地收益加两成的物业,可以年年收租金,对很多农民来说是拥有一个永久资产的收益。后来农民还觉得吃亏,就向政府提出要求,土地要定向拍卖给某家有潜力的公司,他们可以用三成的现金买它的股票,跟公司一起上市。从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来,农民的水平其实都不低。
这样一来,各种利益寻找到平衡点,又是皆大欢喜。去年底,这套做法尝试成功后,又开始扩大试点。
及时吸纳底层经验
可以归纳一下什么叫作改革的逻辑。首先是只要现实中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不适应生产力,一定有人会行动。行动中有愚蠢的,但是也有聪明的,甚至有妙不可言的,这都是中国改革的资源。但是,有了这些底层的行为,能不能上升为政策,上升为法律,还有一个改革环节是必不可少的,就是要完成合法化。这时候舆论、理论、推理、完善、领导者的判断都非常重要。
在改革的逻辑中,改革永远是两层,底层和上层。底层出现了不适应一定会想办法,不论是记者、研究者,还是观察者,一定要眼睛往下看。不要急急忙忙想什么救国大计、战略,一旦贴近地面去看,肯定会有收获。
中国的改革将会一步步走下去,停不下来。过去土地不值钱,现在可以筹资了,这是挺好的一步,但是迈的步子不一样大,有的地可以卖,有的地为什么就不可以卖呢?土地如此,国企如此,垄断行业如此,只要坚持改革开放,就没有一个领域是例外。
现在的向题是,改革的两个层次往往碰不到一起。在很多情况下,是底层有行动,上层没有吸纳,或者是政策挺好但不中用。因此,不论是执政者,还是理论界,需要有基本的共同信念:不能把多数老百姓放到非法的位置上去,对于底层的经验要及时地吸纳进来,变成体制的组成部分。
应该看到,一些现实情况法律还不能承认,但是它无害。不但无害,还有正面贡献。我在上海调研时,曾有官员问我,上海的黑车很严重,已经有跟正规出租车差不多的数量了,应该怎么办。我注意到一点,地铁和公交车都是晚上11点停运,这样一来,居民下了地铁,却没法乘公交车回家了。有需求没有供给,黑车就这样产生了。与其抱怨它乱,不如将它们纳入法律规范内,要求它守秩序。这说明一个道理,如果一件事情明明有市场,却不加承认,又清理不了,最终可能把更多的人推到法外世界去。所谓好的治理,关键在于及时把合理的需求吸纳入正常轨道。比如,当年的包产到户是非法的、到香港打工是非法的、开厂雇人是非法的,在及时加以合法化以后,不但没有乱,反而对经济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
所以,只需把实际经济生活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加以疏解,生产力就可以解放出来。如同中国的城市一样,美国纽约也曾经为路边的小摊贩困扰。有意见认为,摊贩们扰乱市政公共通道,提议宣布街上摆摊违法。当时的市长布隆伯格认为这样不行,取缔3000个摊贩,将影响到3000个家庭。最后的处理办法是规范摊贩的行为,比如,规定每条街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可以有多少个摊位,同时要有牌照,要具备卫生条件,等等。这就是社会服务一个正确的方向,把人们纳入到合法的框架里,来让他们堂堂正正挣钱,给社会增加福利。
(摘自《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