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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重点工作形势分析

2014-10-24

中国扶贫 2014年15期
关键词:国务院扶贫办驻村贫困村

全力完成减少1000万以上农村贫困人口任务,基本完成建档立卡工作,着力规范驻村帮扶工作队,是扶贫系统今年的三项重点工作。第一项是国务院向全国人民立下的军令状,第二项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基础和前提,第三项是精准扶贫的平台和管道。

今年上半年,这三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态势良好。

措施有力 亮点纷呈

今年初,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扶贫办成立了调研督查组,督促各地学习贯彻落实25号文件相关情况进展。

1月22日,国务院扶贫办召开督查工作动员会,正式启动调研督查工作。

随后,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永富2次亲自带队,办领导和各司司长参加,邀请中央办公厅、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研室和国务院办公厅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对各省(区、市)贯彻落实25号文件基本情况进行了大规模的综合调研督查。调研督查组开展了日常督查和实地调研工作。半年来,调研督查活动覆盖了25个省(区、市),深入到了73县(区、市、旗)、166个行政村,召开124个各级各类座谈会。

28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大多数省份实施方案出台比较及时,内容、形式符合要求,工作措施比较完善。各省(区、市)在贯彻落实25号文件过程中,以制定实施方案、建档立卡、驻村帮扶工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不断创新,特色鲜明。

贵州省委省政府把扶贫开发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抓好驻村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农村危改、生态移民、基础设施建设“六个到村到户”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行动计划两个载体,大力实施扶贫攻坚“三个十工程”(十大扶贫产业、十个扶贫攻坚示范县和十大扶贫产业园区)和“三支队伍”(乡镇党委书记、村支部书记、农村致富带头人)建设。

内蒙古治自区今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18.1亿元,盟市旗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7.9亿元,投入的财政扶贫资金达到26亿元,投入力度在中西部省份居于首位。同时,自治区大力改革资金投入方式和项目管理方式,投入4.8亿元财政扶贫资金撬动金融资金用于扶贫,目前已发放30亿元的信贷资金。以区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为龙头,以实施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以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精准扶贫和金融扶贫为抓手,狠抓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特色产业、村容村貌、生态环境和基层组织建设六项任务。

江苏省作为发达省份,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完善由省级部门、省属企业、苏南市县、高校院所与苏北经济薄弱县“五方挂钩”帮扶工作机制,对苏北经济薄弱村实行“一个扶贫指导员驻村、一个科技特派员挂钩、一个工商企业帮扶、一个富村结对、一个主导产业带动”的“五个一”到村帮扶措施。在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的同时,改进资金管理方式,实行“以脱贫结果为导向”的省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制度,促进扶贫资金到村到户,确保直接用于扶贫对象。

广东省扎实开展第二轮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对新一轮扶贫开发对象开展两次识别,抓好建档立卡,进一步提高了扶贫精准度。抓住选派、培训、制度、管理和考核五大环节,抓好调查摸底、科学规划、资金筹集、工作落实、基层组织建设五件实事,驻村帮扶抓出新成效,再上新台阶。

江西省精准扶贫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全省上下把扶贫移民搬迁放在重要位置,契合城镇化,互动工业化,政府引导农村贫困人口有组织地流向小城镇、工业园区,让贫困人口在城镇化工业化中加速脱贫。

重庆市注重与以前建档立卡工作成果衔接,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做到贫困识别公开公平公正,经得起检查,经得起监督,经得起上访,为落实帮扶政策奠定坚实的工作基础。

河北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阜平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契机,围绕扶贫开发工作,重点研究出台了扶贫攻坚十项措施,立足基层组织做好贫困人口识别、立足产业发展实现精准扶贫全覆盖、立足与村民密切联系发挥驻村帮扶作用、立足科学规划推动贫困乡村发展。整合资源,大力推进农村面貌改造提升行动,强化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

山西省以百企千村扶贫工程为总抓手,坚持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和劳动力素质提升“三位一体”的工作路径,全面开展新一轮扶贫攻坚。

陕西省部分贫困县探索开展“套餐式”扶贫,创新贫困户综合扶持办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交钥匙工程、专项扶贫资金入股分享收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产业、互助资金组织解决资金难题。

据了解,其他省份也有很多创新举措。

第一战役 稳步推进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作为精准扶贫的第一战役,列为今年的一号工程。全国扶贫系统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谋划,全力推进。

成立专门机构。国务院扶贫办成立了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刘永富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成立,承担相关具体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今年以来,刘永富主任先后11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国务院扶贫办会同中农办等7部门制定了《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先后印发了《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指标体系》,按照县为单位、规模控制、分级负责、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的原则,对贫困村和贫困户进行识别,并明确了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

根据工作方案,贫困户的识别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为标准,采取“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委会核实、乡 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办复审”的程序进行识别,并做到“两公示一公开”,全国贫困人口识别规模约9200万人。

贫困村的识别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进行: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2013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60%;无集体经济收入。符合上述条件的行政村采取“村委会自愿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进行,并做到“一公示一公开”,全国贫困村识别规模约12万个。

国家已确定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不再进行识别,主要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建档立卡指标体系围绕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县进行设计。《贫困户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致贫原因、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共计40个指标。《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现状、驻村工作队情况、10项重点工作和专项扶贫等内容,共计77个指标。《贫困县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10项重点工作、专项扶贫、帮扶情况等内容,共计135个指标。

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上,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编制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发改委、财政部就项目的立项和资金问题进行了多次沟通,与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三家运营商就合作开展信息化建设事项进行了多轮磋商。

目前,已有21个省(区)完成了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工作,有3个省(市)正在公示,4个省(区)尚在识别中,预计到10月底完成数据录入并试运行。

进度是必须的,而质量是根本。建档立卡工作关键是要公平公正公开,一定不能偷工减料,要让贫困群众普遍知晓、普遍参与、广泛认可,要经得起时间的检验、经得起群众的评判。

驻村帮扶 有声有色

选派党政机关干部到贫困村挂职帮扶,始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期。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首次将干部帮扶作为扶贫工作到村到户的核心措施之一。此后,全国28个省区市(不含京津沪)分别以不同形式开展了干部帮扶贫困村活动。

25号文件把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作为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在现有的工作基础上,普遍建立驻村工作队(组)制度。今年3月份召开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进一步要求各地把驻村帮扶工作和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干部。截至7月9日,全国已有26个省区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重新部署了驻村工作队,还有2个省正在派驻过程中。初步统计,目前全国共派出各类驻村工作队约9.83万个,驻村帮扶干部近40万人。

在推进工作中,各地创造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

高度重视。贵州、甘肃、陕西、新疆等省区,以党委、政府名义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内蒙古召开了“三到村三到户”驻村干部动员培训会,进一步明确驻村干部的职责、任务。山西、内蒙古、山东等省区以省委(党委)办公厅名义印发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辽宁、福建、江西、广东、贵州、陕西等省以省委组织部(或扶贫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四川、云南、青海、宁夏、甘肃等省区正在拟定意见或实施方案。贵州省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同步小康驻村工作,把同步小康驻村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点工作来推进和落实,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来深化和拓展。

明确任务。多数省份对驻村干部的职责和任务作了明确的要求。山西要求干部包扶村5年不变,明确干部驻村以促进农户增收为主要任务。内蒙古、辽宁、广东、江西、河南等省区要求驻村包户,对贫困户实行定户、定人、定责“一对一”帮扶。河北、江苏、安徽、福建、湖北、云南、西藏等省区派驻“第一书记”,把扶贫开发和贫困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做到不脱贫不脱钩。贵州省提出了干部驻村50条目标任务。

加强制度建设。在考核激励制度方面,许多省区将干部驻村帮扶纳入单位年度目标或绩效管理、党建工作考核,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年终全面考核,定期通报。在培训制度方面,各地在派驻前普遍进行集中培训,宣讲扶贫政策,明确责任任务。如广东、贵州、重庆、陕西等省市印发了工作手册。在后勤保障制度方面,各地对干部驻村待遇作了明确规定。广东、广西、贵州把驻村干部交通、生活等补助费用纳入部门单位经费预算,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

纵观半年的形势,与建档立卡这个“一号工程”相比,各地驻村帮扶有着不同特色的举措,需要防止的是流于形式,要切实做到派得出、驻得下、能干事、有效果、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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