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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扶贫三大品牌

2014-10-24

中国扶贫 2014年15期
关键词:省区市国务院扶贫办小额

扶贫品牌建设关系到扶贫重点工作的落实,关系到扶贫部门的核心竞争力,关系到扶贫资金能否成为种子钱、粘合剂,也关系到扶贫系统的社会形象。因此,必须树立品牌意识。

为实施精准扶贫,打好攻坚战,在认真总结扶贫开发经验,深入分析“四化同步”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国务院扶贫办提出要在继续做好以工代赈、整村推进等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雨露计划、扶贫小额信贷和易地扶贫搬迁三个精准扶贫品牌。

雨露计划:拔穷根 立事业

雨露计划是扶贫部门较早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2004年以来,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2009年)主要是以扶贫系统认定的培训基地为平台,以短期培训为重点,以青壮年劳力的转移培训为主,将专项扶贫资金以补贴方式拨付到培训基地。全国认定了31个基地,每个基地每年下发100万元补助资金。第二阶段(2010-2014年)主要是联合财政部开展以贫困家庭“两后生”(初高中毕业未升学的学生)职业教育,以扶持“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为主、短期技能培训为辅。取消扶贫部门认定的培训基地,实行贫困家庭学生自主参训。改变对培训基地给予扶贫资金补贴的做法,将扶贫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直补到户。截至2013年春季学期,在203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施了试点项目,共扶持了63.9万户贫困学生家庭。

今年,雨露计划的实施思路和目标更加清晰。概括地说,就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未升学、未就业的初高中毕业生提供直接现金补助,帮助他们接受2—3年职业教育培训,掌握一门技能,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既防止一停止输血就返贫的现象,又满足工业化、城镇化对合格劳动力的需求,还能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目前,国务院扶贫办正与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等部门进行沟通会商,抓紧出台进一步加强雨露计划“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点放在三个方面:一是突出重点,把工作聚焦到“两后生”职业教育培训上。二是体现精准,只有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才能享受扶持。三是应补尽补,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均可享受此项政策。四是采取分级承担办法,适当提高补助标准。五是尽快做到全覆盖。

扶贫小额信贷:换穷业 兴产业

对贫困户提供扶贫小额信贷,实行免担保、免抵押,支持其发展产业,是实现精准扶贫的有效途径,是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

发展扶贫小额信贷,核心内容是:按照贫困户申请、贫困村核报、乡镇审核、县扶贫办复核、金融机构审批的程序,对建档立卡户发展产业提供金额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贷款,金融机构按国家基准利率放贷,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资金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基金和扶贫小额信贷保险,解决贫困农户缺资金、贷款难、利息高等瓶颈因素。

今年以来,按照25号文件要求,国务院扶贫办明确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专项扶贫精准到户的“三个品牌”之一。为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在普惠金融基础上,为贫困农户提供特惠金融服务,国务院扶贫办与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开发性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并委托人民银行开展专题研究;与银监会联合开展普惠金融和合作金融课题研究;参与了全国人大农委组织的农村金融立法工作。同时,国务院扶贫办还组织开展了对甘肃、贵州、福建、广西、安徽等省区扶贫小额信贷的调研,与银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开展了信贷需求摸底调查。

各地在贯彻25号文件实施意见中,也都把扶贫小额信贷作为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探索特惠金融做法。河北、陕西、河南、贵州、内蒙古、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19个省区市开展了较大规模试点。内蒙古在全区57个扶贫重点旗县启动“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连续5年每年给38个贫困旗县注入担保补偿金1000万元,共3.8亿元,给其他19个区贫困旗县每年注入担保补偿金500万元,共9500万元,用于贫困户担保补偿本金。甘肃在总结“妇女小额贷款”经验基础上,在县级建立风险基金,加大对贫困户支持力度。云南省政府安排1亿元财政扶贫资金,选择30个县市区开展小额贷款风险补偿金试点。贵州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扶贫金融合作的意见》,在与国家开发银行合作基础上,建立各类银行参与的扶贫金融体系。广西在县级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小额信贷奖补试点,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

易地扶贫搬迁:挪穷窝 置家业

扶贫搬迁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甘肃定西和宁夏西海固地区探索开发式扶贫路子,将生活在自然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的贫困人口,按照自愿原则,搬迁到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方。随后,这种扶贫方式逐步推开。目前全国除北京、天津、上海和吉林、黑龙江、江苏、山东、海南8省市外,其他23个省区市都开展了不同类型的扶贫搬迁。

今年,国务院扶贫办组织有关专家到江西、陕西、甘肃、宁夏4省区开展了相关调研。

从搬迁规模看,据不完全统计,“十二五”期间,各省区市计划搬迁277万户、1101万人,总投资4012亿元,其中扶贫部门计划组织实施145万户、560万人,拟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6亿元。2011-2013年,扶贫部门完成65万户、305万人的搬迁任务。18个省区市(不含安徽、广西、四川、贵州和甘肃5省扶贫部门)共投入805.3亿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196.8亿元、整合相关资金267.2亿、农户自筹341.3亿元。2014—2015年,全国扶贫系统计划搬迁80万户、255万人。

从牵头组织看,主要有两种,一是一个部门总牵头,其他部门配合;二是发改和扶贫部门分别牵头。

从搬迁方式看,各省区市结合实际,方式多种多样。在搬迁形式上,分为整村搬迁和分散搬迁;在安置方式上,分为有土和无土安置、集中和分散安置等;在安置范围上,分为县内、乡内、村内、园区安置等。

各地在多年实践中,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一是领导重视。各省区市成立了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解决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大事项。二是科学规划。大部分省区市制定了规划。三是整合资金。各地普遍建立了资金筹措机制,整合发改、扶贫、财政、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的资金,共同推进搬迁工作。四是瞄准贫困户。福建在对象确定上,严格执行“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审查、县级核准”四个步骤、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制度,做到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验收到户。河南针对贫困群众出台了《关于搬迁扶贫中对贫困群众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陕西实施交钥匙工程,解决贫困户因缺资金无法搬迁的问题。五是注重后续发展,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山西将扶持移民后续产业发展列为“十大惠农工程”,投入8400万元用于后续产业开发;重庆下发《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意见》,出台了财政补助、土地、户籍、培训、子女入学、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

目前,易地扶贫搬迁也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搬迁人数多,资金缺口大;补助标准低,贫困户难搬出;用地紧张;配套政策不到位,搬迁农户稳不住;涉及部门多,沟通协调难度大,形不成合力。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研究出台新形势下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指导性意见,协调进一步加大中央投资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地方建立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同时,在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移民、避险避灾移民等规划充分衔接基础上,指导地方做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编制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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