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当知耻
2014-10-22南方朔
南方朔
日本人有没有“罪恶感”一直是近代文化人类学争论的课题之一。有一派学者认为,日本人没有罪恶感,但却有很强的“羞耻感”,因此,日本人会因为丢了脸而切腹自杀。
几年前,有一对日本的老农夫妇,他们经营养鸡场,有一次心存侥幸,把病死鸡拿出来卖,事情被人揭发,这对老夫妇立即谢罪自杀,他们认为做了件极丢脸的事。
最近,神户的“理化学研究发展再生科学中心”副主任笹井芳树,因为他指导的研究员小保方晴子所发表的论文被认为涉及造假,因而英国的《自然》杂志撤回论文,笹井芳树自认指导不周,因此自杀。近年来,全球学术界丑闻不断,笹井芳树并不是主角,只是论文的指导者,他却认为是奇耻大辱。他羞耻心的强烈,真是举世罕见。
由日本的这两个自杀事件,我想起另外两案。
一个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意大利起诉了三四百人,其中有超过一打的人因为自认羞愧,起诉后即自杀死亡。意大利人一向被认为散漫,却有那么多人因涉贪而自杀,让人颇感意外。另外一个是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因为涉贪,尽管真相未明,他却选择了跳崖自杀。一个个烈性如此,令人感叹。这些人的自杀,都是“羞辱感”所造成的自杀。
而我们的悲哀,乃是远古时代官吏的责任意识及知耻文化到了西汉之后已快速衰落,而被帝国时代的官官相护、朋比为奸、官大特权大等新的习性所取代。官场上,大官再怎么无能与祸国殃民、再怎么贪腐都会没事,纵使东窗事发,都还是鬼扯硬赖,罕见有人觉得羞耻而自杀谢罪。我倒是一直在等待,什么时候能看到一个涉贪的大官,干干脆脆地自杀谢罪。相信只要有一个涉贪大官自杀谢罪,都会对沉闷的官场造成很大的刺激。中国的官场就是少了这种正面性的精神榜样!
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越有能力,就越应该多为国家和人民做好事。官越大,做好事的筹码也越多,而他的地位、在人民心目中的评价,就是最好也是最大的报偿。但中国自古以来,已经形成了一种牢固的价值体系,一个人只要会读一点书,当上了大官,就认为这是因为他们命好,所以才有荣华富贵可以享受。这种畸形的价值观,使得国人喜欢用命好命坏的观点看问题。正因为我们用命好命坏看问题,所以很多中国百姓看到大官大肆贪污、吃香喝辣、家庭财产多至上亿,不但不会产生义愤,反而会羡慕。如果大家都羡慕会捞钱的大官,贪官只会越来越多,甚至会到无官不贪的程度。
反贪是每个国家必须做的事。但反贪只是一方面,官吏的知耻乃是同样重要的自律手段。官吏除了要不贪外,贪了之后还必须知耻,被逮到了就要主动切腹或上吊自杀谢罪。但这种自杀谢罪的贪官,什么时候会有呢?
【原载2014年第18期《南风窗》】
●浙江省杭州 杀破狼荐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