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与收买
2014-10-22苏文洋
苏文洋
9月3日,上海警方称,根据一些企业和个人举报,警方侦破一起以舆论监督为幌子,通过有偿新闻非法获取巨额利益的特大新闻敲诈案件,涉案的八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专案组查明,自2010年4月起,21世纪网与一百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收取每家企业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费用,累计数亿元。据报道,21世纪网通过公关公司招揽介绍和业内新闻记者物色筛选等方式,寻找具有“上市”、“拟上市”、“重组”、“转型”等题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业作为“目标”对象。对于愿意“合作”的企业,在收取高额费用后,通过夸大正面事实或掩盖负面问题进行“正面报道”;对不与之合作的企业,在21世纪网等平台发布报道,以此要挟企业投放广告或签订合作协议,单位和个人从中获取高额广告费或好处费。
“有偿新闻”与“有偿不闻”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完全根据钱来说话。这种类似黑社会收“保护费”式的媒体经营方式,并非自新媒体才有,也并非21世纪网一家独有。只是新媒体因为具有病毒式传播和便于检索等特点,其从业人员和企业又没有其他更多的合法收入来源,大多选择了采取黑社会“黑吃黑”的办法。
“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凡是能在资本市场上兴风作浪的企业,凡是准备通过造假或包装上市的企业,凡是只想从股市圈钱不想回报股民的企业,好蛋不多,臭蛋不少,这就给一群新媒体苍蝇提供了被盯住的机会。“IPO有偿不闻”、“有偿沉默”,就是一句话:拿钱来就不盯你了。监督、合作云云,不过是幌子。
这是敲诈吗?敲诈或许也只是一枚硬币的一面。另一面则是收买,花钱封嘴,花钱消灾。在整个事件中,受到最大伤害的是股民,是上市公司的投资人。被敲诈、被合作的公司一家才花了二十万元至三十万元费用,这在任何一家上市公司里都是小钱,但得到的回报却是百倍、千倍甚至万倍。敲诈与收买,就看哪一方是主动,哪一方是被动。无论是主动还是被动,媒体与企业的同流合污,结果是原本就处于信息不对称的投资人、消费者彻底变成任人宰割的鱼肉。媒体的堕落或变节,危害的是整个社会肌体的健康。
【原载2014年9月15日《北京晚报·北京论语》】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