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概览
2014-10-21罗钢芹
罗钢芹
【摘要】文章介绍和分析了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理论课程教学体系。该体系中开放式教育理念、专业化课程设置、系统性教学内容和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了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对我国师范院校音乐理论课程建设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理论;教学体系
乌克兰是一个拥有悠久音乐文化传统的国家。从巴洛克时期开始,这里就孕育出众多的世界级音乐巨匠,如柴可夫斯基、普罗科菲耶夫、马克维奇、李森科等等。他们那些经典的作品至今仍广为流传,这必然与该国科学、系统的音乐理论教学体系息息相关。
在乌克兰6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上,分布着40多所包含音乐专业的高等院校,几乎每个州都有自己的音樂学院和师范大学。这些学校的建校历史普遍悠久,以笔者就读的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为例,该校又名国立德拉戈马诺夫(mp a r o M a n o n a)师范大学,成立于1834年,迄今已有170多年的历史。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位于首都基辅,是乌克兰最大的音乐教研机构,也是音乐教育专业的国家考试中心,每年都要派出专家、教授前往各州参加音乐教育专业的“国家考试”(简称国考)评审任务。下文将以该校音乐理论课程教学为对象,对该校开放式教育理念、专业化课程设置、系统性教学内容和综合考核评价机制等方面进行介绍和分析。
一.开放式教育理念
在高校教育理念方面,由于国情的不同,乌克兰和我国存在着巨大的差别。乌克兰注重“开放式教育”理念,而我国大多奉行“保姆式教育”理念。乌克兰的“开放式教育”理念一方面体现在学校的管理模式上,另一方面也突出体现在教师的教学理念上。
在学校的管理模式上,我国的大学大多将教学区和生活区集中在一起,以学校为单位来进行封闭式管理。学生的日常学习和生活都在学校的围墙之内,很少与外界联系。而乌克兰的高校却恰恰相反。乌克兰遵循的是一种自由式、开放式的教育理念,学校的教学区和生活区常常分开,处在城市的不同区域。教学区和生活区常常由多所院校共同组成,没有围墙的阻隔,与整个城市融为一体。这种开放式管理模式无形中培养了学生与社会的交流能力,也促成了各个院校相同专业、不同专业学生之间的相互交流。如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的教学区与基辅大学的教学区毗邻,而学生宿舍则分别位于基辅的三个不同区域,音乐专业的学生宿舍和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的学生宿舍毗邻,位于阿波罗区,在这里经常可以看到两校的学生在一起交流活动。
在教师的教学理念上,我国的高校教师大多依赖于固定的教材,根据教材按部就班地进行教学。而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的教师授课,常常没有固定的教材,甚至没有任何教材。教师上课时非常强调学生做好笔记,并布置作业让学生去图书馆找答案,图书馆自然就成了学生学习交流的重要场所。这种教学理念一方面撇弃了“应试教育”的弊端,培养了学生独立思考的学习能力;另一方面也扩大了学生的信息量,体现出一种学术自由的思想。
二.专业化课程设置
从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的音乐理论课程设置来看,学校不仅开设有专业基础课,而且根据不同的主修方向还开设了与之相对应的理论课程。例如在教学法课程的开设上,音乐教学法为通读课程,全部学生都要学习。而钢琴教学法只针对钢琴方向学生开设,声乐教学法只针对声乐方向学生开设,指挥教学法只针对指挥方向学生开设等。除此之外,为了扩大学生的视野,学校还开设了一些延伸性科目,如宗教音乐、现代音乐、爵士和声等等。
在课程的学分、学时设置上,该校非常强调以“音乐教学”为中心来进行学分、学时的设置。而我国大多数师范院校的课程设置上,常常有近半与音乐无关的课程,致使音乐课程的学分、学时大大缩水。如我国的师范院校的和声教学大多开设两学期,复调开设一至两学期,合唱指挥开设两到三学期。而在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和声与复调一共开设六个学期;合唱指挥课分合唱集体课和指挥个别课,开设整个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教学的始终。这种以“音乐教学”为中心的合理课程设置,无疑加强了学生对音乐基本理论和技能的掌握。
在学生选课方式上,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会在每学期根据学生的不同选修方向,列出相应的课程开设计划表,上面会详细列出通读科目和专业选修科目。学校给予学生很大的灵活性,只要毕业前修满所规定课程便可参加“国考”(师范生声乐、钢琴、合唱指挥、教学法四大基本技能的结业测试),因此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前或推迟修毕。在选课管理上,每个学生都有一本选课登记本。每学期选完课程后就在登记本上记录,然后报给教务员在选课总表上进行记录。学生对自己所选择的课程科目、数量一目了然,到学期末就拿着自己的登记本去考试,考场上监考老师大多现场给分,记录在登记本上,因此选课登记本也就成了学生的成绩记录本。
三.系统性教学内容
音乐理论课程教学时数的充裕,方便了教学内容的合理安排,这就使得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的音乐理论课程在教学内容上非常强调系统性。下面将以几门具有代表性的理论课程进行阐述。
(一)和声与复调
和声与复调为必修课。在教学时间的安排上,该课程前两年以和声教学为主,第三年以复调教学为主。在教学的内容安排上,知识点几乎贯穿了整个欧洲音乐发展的始末。如在第一学年,课程的教学内容包含古希腊和格里高利圣咏中的正格进行、中世纪的变格进行和对比复调手法、巴洛克的复调手法及多声部特点、巴赫的赋格手法、古典和声体系等等。第二学年主要以19世纪音乐中的和声手法为主进行系统讲授。第三学年以复调音乐的写作手法为主进行讲授。从上面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这些内容中有很大部分都不在斯波索宾等四人合著的和声学教程内,这就需要教师提供大量的讲义和乐曲实例来进行讲授。如教师讲到巴洛克时期的和声、复调手法时,就会以大量的巴赫四部圣咏为例进行讲解,要求学生分声部演唱,感受巴赫时期的正格终止,同时也会要求学生以巴赫圣咏中的旋律来配四部和声,严格遵守巴赫时期多声部的写作禁忌。
(二)合唱与指挥
合唱与指挥为必修课。在教学形式上,分指挥小课与合唱集体课,在教学中两者又会相互融合而出现合唱排练课。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该校的合唱与指挥教学拥有一套系统完善的教学内容。
1.指挥课:指挥课分总谱弹唱和指挥技法两个环节。总谱弹唱环节是讲授学习合唱总谱和教唱总谱的方法。在学习总谱时,教师会要求学生在演唱某个声部的同时弹奏其余的声部,这样以此类推地熟悉合唱谱中的每一个声部;在教唱总谱时,教师会要求学生单手指挥演唱声部,而另一只手弹奏其余声部,以此类推来教唱每一个声部。指挥技法是通过系统讲授指挥的基本方法和讲解示范各个时期、各种风格作品的指挥方法来传授指挥的基本技法。
2.合唱课:合唱课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既有乌克兰民间合唱作品,更有大量的宗教性合唱作品,如巴赫的圣咏、莫扎特的弥撒、李先科的宗教合唱等等。在合唱教学的观念上,我国合唱大多注重外在的感官,通过强大的合唱音量和气势来征服观众。而该校的合唱教学则更注重艺术性和文化性,特别在对作品中和声美感的呈现上,更容易让听众体会到作品的“内心情感”。
3.合唱排练课:教学内容为教师每周指定数名学生在课堂上对合唱作品进行排练,教师对学生的排练过程和作品的演唱效果做出点评,逐步帮助学生掌握合唱排练的技巧和驾驭合唱团的能力。
(三)音乐史论课程
音乐史论课程为必修课,与我国师范院校音乐史论课程相比,该校更加注重对学生感知能力和分析能力的培养,使学生更多地学习到音乐的“里”,避免学生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以音乐欣赏为例,课程的内容围绕各个不同时期的音乐作品、人物、风格进行介绍,类似我国音乐欣赏课的教学。但不同的是教师常常要求學生结合音乐分析法对作品的主题、和声、复调、曲式等创作技法进行分析,布置作品让学生课后去图书馆找资料进行欣赏和分析,这就是“赏”和“析”的结合。
(四)作品文献课
作品文献课是针对于不同主修方向所开设的一门辅修课程,实际上是音乐史论课程的若干分支,如钢琴作品文献课、指挥作品文献课等。以钢琴作品文献课为例,教学内容为各个不同时期作曲家钢琴作品的介绍、不同演奏家的作品诠释等。该课程由钢琴系主任来授课,但她不是唯一的授课教师。当介绍到某一位作曲家的作品时,她都会请乌克兰演奏该作曲家作品最为出色的钢琴家来授课,现场演奏、诠释,同时与学生互动,鼓励学生有不同的演绎和诠释。
(五)教学法课程
教学法课程为必修课,除音乐教学法外,根据各个主修方向的不同又开设不同的教学法,如指挥教学法、钢琴教学法等。以音乐教学法为例,教学的内容强调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教学的第一年为理论学习环节。第二年为实践环节,主要是学生之间进行的观摩试教,同时观看大量优秀的精品课例视频。第三年为实习环节,学生需在中小学完成音乐课和艺术课两部分实习内容。
四、综合考核评价机制
音乐理论课程的考核评价方式分考查(s a u∈m)和考试(。x 3 a M e u)两种。一般考查科目由课任老师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考查情况综合给出成绩,成绩为通过和不通过两个结果。而考试科目则由教研室或国家学位评审委员会给出成绩,成绩以五分制记分,等级依次为5分(优秀)、4分(良好)、3分(及格)、3分以下(不及格)。以合唱指挥课程和音乐教学法为例,这两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一)合唱指挥考核方式
合唱指挥课程为国考项之一,课程的考核分指挥、合唱和排练三个环节。
1.指挥。日常性的指挥考核,学生通常在钢琴伴奏下指挥考核曲目。考核分上、下学期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一般上学期为考查,由任课教师和部分指挥教师进行监考,现场给出成绩;下学期为考试,由指挥教研室的所有教师参加评分,现场给出成绩。而指挥的结业考试,则要求学生以举办合唱音乐会的形式参加国家学位评审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考试”,指挥作品时间不少于30分钟,成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考生的现场表现给出成绩。
2.合唱。合唱的考核全部以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曲目为本学期演唱过的所有曲目。在考前两周,任课教师会进行分组,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进行练习。考查时教师会结合学生平时成绩和现场演唱情况给出成绩。
3.合唱排练。日常性的考核以考查方式进行。而合唱排练结业考试时,则要求学生以现场排练合唱队的方式参加国家考试。考试过程中,学生抽取一首简短、陌生的合唱作品,快速浏览乐谱5至8分钟后,现场为合唱队进行30分钟的合唱排练。排练过程中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最后完成整个合唱作品。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现场表现给出成绩。
(二)音乐教学法考核方式
1.教学理论测试。日常性的考核以考查方式进行,教师根据学生说课情况现场给出成绩。而结业考试为“国考”项,考核由国家学位评审委员会组织。考试为一一面试,学生在考场弹唱、讲解自己准备的教唱歌曲,评委针对歌曲提出问题,并要求学生现场抽取两道教学法问题进行回答,评审委员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成绩。
2.教学基本功测试。教学基本功测试以考查方式进行,内容为测试学生的弹、唱、指挥三方面能力的结合。测试中,要求学生在教唱作品的过程中,一只手指挥教唱声部,另一只手弹奏教唱声部,以及一只手指挥教唱声部,另一只手弹奏其余声部。两只手轮流变换来承担指挥与弹奏的角色。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给出成绩。
五.结语
乌克兰国立师范大学音乐理论课程拥有一套科学合理、系统完善的教学体系,该体系中开放式教育理念、专业化课程设置、系统性教学内容和综合考核评价机制,提升了音乐理论课程的教学质量。反思我国师范院校的音乐理论课程教学,大多还处在模仿传统音乐学院理论课程建设的思路,但由于专业方向的不同,学分、学时的限制,师资、生源等因素的影响,教学质量一直不高。因此,只要我们对专业合理定位,从本专业的实际出发,悉心借鉴他国成功的办学经验,深化教学改革,相信我们师范院校的理论课程必将建立起一套科学、完整的教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