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异体监督的作用
2014-10-21邓伟志
邓伟志
中纪委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揪出一些副厅級以上的贪官,大得人心,令世人刮目相看。不过,有人认为:这么多人现原形会不会有损于党的形象?会不会降低党的威信?我的看法完全相反,中纪委在反贪方面的进展,恰恰是在为党增光,为国添彩。去掉霉点,无疑会更清洁;祛除毒瘤,无疑会更健康。中纪委在自我净化中功德无量。
自我净化离不开异体监督。自我净化中也有异体监督的因素在起作用。中国有句话:“自己脖子后的灰自己是看不到的。”这就需要多方位的监督。从外国的议会看也一样,同一个政党的议员在议会上表达观点时,往往是一致的,甚至是完全一致、绝对一致的。这是由他们的立场、利益和纪律决定的,可是别忘了,立场是观察的一个角度,假如不是多角度,就难免有局限性。利益作用于人,有利不亏义的,也有被利益迷住眼睛,见利忘义的。代表这部分人利益的,按理求出最大公约数,也可以代表另一部分人的利益,可是毕竟很难同时代表与之大不相同的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纪律有普遍适用的成分,也有无法普遍适用的成分,因此纪律的约束作用也具有二重性。可见,任何政党要永葆青春都少不了前后左右的多方位的异体监督。
第一个异体监督的方位是民主党派监督
中国除有一个执政党,还有八个参政党。参政党与执政党的关系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长期共存”是目标,“互相监督”是手段,是条件,是须臾不可离的前提条件。互相监督做得好,受人民爱戴,无上荣耀,这荣耀是属于大家的,自然而然地应当由大家共同分享;互相监督做得不好,受人辱骂,不论是哪一方受人辱骂,不分彼此的双方,都得一样地含垢忍辱。
“互相监督”不是平分秋色。由于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中国共产党曾明确指出:互相监督主要是参政党监督执政党。
“互相监督”不是互相攻击。监督者的出发点应当是补台,与人为善,方法应当是倾肠倒肚,款语温言,讲究分寸,切莫把自己的看法说成吐辞为经。被监督者应当是谦冲自牧,虚怀若谷,不怕刺耳。这样的互相监督才是政党必备的党性,也是最容易收效的监督。
几十年来,民主党派在监督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不少民主人士做到了知无不言。在1957年的“反右派斗争”中,民主人士发表过不同意见。在批判习仲勋的时候,按照习仲勋夫人齐心的说法,只有两个人替习讲话,这就是张治中、邓宝珊两位民主人士。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这也彰显了异体监督的必要与可能。
可是,也应当看到民主党派监督有不力的地方。这表现在:①言不及“政”。政党姓政,重点是从政治上监督,可现实生活中有一阵子,如1990年代,盛传“莫谈政改”,导致改革不全面,不同步。②监督碎片化,不系统,忽略从整体上、从战略上考虑。③甚至还有用“讨好”代监督的不正常现象。1963年是毛泽东70寿辰,有人通过中央统战部建议在全国开展“祝寿活动”。毛泽东不赞成祝寿,他批示:“今年不搞,以后不搞,永远不搞。”④从民主党派自身看,还存在中央的监督力度不如地方力度大的现象。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异体监督”中注意纠正。
第二个异体监督的方位是媒体监督
媒体是号角,是社会的风向计。而社会总是一分为二的,即使是在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社会制度下,也是既有光明面,也有阴暗面。区别是光明面的大小。先进的社会制度光明面大,落后的社会制度光明面小。因此,作为号角的媒体永远承担着歌颂与批判的双重使命。
新闻的特性之一在于“新”。中文的“新闻”一词最早出现于唐代。诗人李威用在他的《披沙集》中写道:“多少新闻见,应须语到明”,“旧业久抛耕钓侣,新闻多说战争功”。到南宋时,已把新闻当作“最新消息”来理解。后来,国内外又出现了“新闻眼”、“新闻鼻”和“新闻敏感”等概念。能做到新,就必然有吸引力、影响力。因此,把新闻之“新”用来监督,就可以把社会弊病消灭在萌芽状态。社会病和生理病一样,早治容易痊愈,病入膏肓就难治了。
新闻还有一个特点是它的公开性。人要脸,树要皮。不少人对自身的腐败,“不怕内部通报,就怕公开见报”。公开,就是“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对当今的传媒来说,就不是“10”的问题了,而是要在“10”的后面加好多好多“0”的问题了。因此,施展新闻的公开性,是治腐、惩腐的大剂量特效药。
襟怀坦白的共产党人十分注意发挥新闻的监督作用。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曾要求社会主义报刊开展社会批评,指责坏人坏事。1950年4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1954年7月,又公布《中共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这个文件对加强报纸批评的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和具体的规定。1957年6月14日《人民日报》编辑部文章首先使用“新闻手段”这一概念。这手段,重要的是指作为“社会公器”的监督手段。1981年1月,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当前报刊新闻广播宣传方针的决定》,重申报纸批评的重要性,并且根据新的情况做出了新的规定,再次提出“各级党委要善于运用报刊开展批评,推动工作”。
近年来,新闻道德滑坡,有些媒体“收红包”,搞有偿新闻,大大削弱了传媒的监督职能。这应予切实改正。但是,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更不能因风纵火,不能“因”媒体有不正之“风”,便“纵火”把媒体的监督使命烧掉。应当看到,最近明确处理的官员贪腐案件,其中有不少早就为媒体所披露,可当时并未引起重视。有的甚至是倒行逆施,倒打一耙,利用权势打压了传媒人。由此可见,重振新闻监督、舆论监督的雄风,既是净化社会风气的当务之急,也是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长远之计。
至于说媒体监督中有诬陷,那就依法治其诬陷罪即可。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监督者首先要受监督。不过,当前应当引起注意的是,有些地方先把媒体的监督说成谣言,过了一段时间“谣言”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预言”。请问:何必要绕这个弯呢?
第三个异体监督的方位是群众监督
群众监督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按理应当是常谈常新,可是由于某些理论的不彻底、简单化、教条化,导致一提群众监督就变成了笑料,变成空对空,缺乏感染力和影响力。
在对待群众监督的问题上,首先要不折不扣地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要坚定不移地相信群众是历史的火车头。曾记否?前些年被称作“表叔”、“包姐”的那些人是谁最先识破的?还不是跟他们毫不相干的网民吗?我不相信“表叔”、“包姐”的官员同事、大官上级没有见过“表叔”的表、“包姐”的包,可是那些官员怎么会视而不见呢?网民如此见微知著,还不说明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有人说,群众的眼睛是“照妖镜”,这只对了一半。群众发现先进的本事也是最大的。在寒冷的天气里京津公路边上躺着个乞丐老头,一部轿车路过老头时,下来一位美女,掏出500元给了乞丐,轿车开走后又掉头回来,把女式大衣送给了乞丐老头。这美女是谁?调100名警察恐怕也难查到,可网民从大衣上找线索,查出来是一位节目主持人做善事。群众有千里眼,群众有飞毛腿。群众会运用先进群众带动落后群众。如今科研强调“集群效应”。群众的眼睛之所以有洞察力靠的是“群”,是“众”,是千百只眼睛。我没看见,你看见;你没看见,他看见,这便是一种最佳的“集群效应”。
可是,总有些人认识不到这一点。他看这个群众不顺眼,看那个群众也觉得他落后。对官员的这种错误看法要批评,但也不要一棍子打死。众所周知,官员有先进、落后之别,群众也有先进、落后之分。不把群众放在眼里的人,十有八九是“一叶障目,不见泰山”。
更有甚者,骂群众为刁民。是的,世界各国都有刁民,历朝历代都有刁民。《二刻拍案惊奇》卷四里说:“官府晓得他刁”。谩骂刁民是不对的,教育刁民是必要的。问题是:刁民的数量极少极少,恐怕连万分之一也不到。如果在某一官员管辖的范围内,刁民增多,比例加大,这就不能不追究一下领导的责任了。为什么别处刁民少,你这里刁民多?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刁民往往是刁官带出来的,往往是刁官逼出来的。因此,对群众要具体分析,万万不可轻率地给人扣“刁民”的帽子。
还有人把群众监督看作“民粹”。这完全是乱扣帽子。民粹仇视市场经济,今天的群众是市场经济的积极参加者。民粹认为自己是公有制的当然代表,如今中國的公有制成分占多少?还有,民粹的重要特征是农民反对工人。如今在我们群众中有数以亿计的“农民工”,他们仇恨工人吗?
再一种说法是“群众尚不具备监督的充分条件”。意思是群众不知情,如何能监督?这话说到了点子上。可惜他们是从“正确的前提”中引出了错误的结论。不知情,确实无法监督。试问:群众为什么“不知情”?道理很简单,那无非是因为你不透明。群众监督充分的国家,国家领导人出访的开支是多少,招待外国元首吃什么菜,统统要公之于世,更不用说官员的收入是哪几项了。国家领导人的专机是什么样子的,有的国家也允许持有身份证的公民、持有护照的外国人进去坐一坐,看一看。如此的知情,还没条件监督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有内在联系的,其中知情权是首要的。今天,是时候了,是还群众以全方位知情权的时候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有了“全方位的知情权”,群众就有了强有力的“全方位的监督权”。
“党管干部”是执政党的权力,“民管干部”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管、民管分工合作。自体监督与异体监督相辅相成,互补互通,相得益彰。“民主”是跳出“兴勃亡忽周期律”的法宝。一个无比清正廉洁的国家正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