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放开期货公司持仓限制
2014-10-20
中国证券期货 2014年10期
大商所9月10日下发通知,对《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规则自2014年9月16日结算时起执行。
具体涉及的规则调整包括:取消期货公司会员限仓及相关持仓报告制度、调整超仓强平相关规则;调整持仓梯度保证金管理模式;时间梯度保证金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梯度执行时间从第十个交易日推迟至第十五个交易日;一般月份套期保值有效期和一般月份套利增加额度有效期较原规则增加10个交易日左右,延长至交割月前一个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临近交割月份持仓管理改为交割月份持仓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