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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经济学研究所副所长龙登高:土地产权改革须“还权赋能”

2014-10-20

支点 2014年10期
关键词:财产权物权使用权

核心提示:在政策法律相匹配的情况下,扩大农民的土地权能,让土地进入市场交易,定能释放出中国土地制度的巨大潜能。

《支点》特约记者 张小红

清华大学有八座有名的书斋,简称“清华八斋”。率先提起的往往是明斋,明斋得名源自《大学》中的“大学之道,在明明德”。这里是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之所在,龙登高教授在此治学,身兼副所长、华商研究中心主任以及中国华侨历史学会副会长等数职。

龙登高是湖南安化人,师承经济史学大师李埏先生。李埏先生毕业于西南联大,受业于张荫麟、吴晗、钱穆、陈寅恪,深得史学真传。李埏先生治学严谨,不轻信,不盲从,治史明义、通史致用是他治学的两大特点,这些特质透过岁月和时光的历练,投映在龙登高的身上。

“狡黠敏锐的商人,斤斤计较的市民,憨厚劳苦的农夫,心灵手巧的工匠,跋山涉水的行旅,有的如歌如诉,有的平淡如水,这是让人心动的历史。就像《清明上河图》、《姑苏繁华图》呈现的各色芸芸众生,或奔波劳碌,或娴静悠游,千姿百态,让读者留连忘返。这种图景给人的历史信息,是任何论著也无法替代的。”从细节的描摹中,体现了龙登高眼中真实世界的经济学。

由使用权扩大到物权

“一方面,要让农民富起来,另一方面,最重要的要素土地不能成为他的财产,他怎么富起来?”龙登高的追问很有力量。

徜徉在经济史的长河中,龙登高没有把头埋在故纸堆里,而是从秦汉以来的土地现象中发现中国传统土地制度的遗产,探微索隐,发掘精华,做“古为今用的探讨和尝试”。

在对田面权和田底权的研究中,龙登高有了一个重要发现。他认为,田底权就相当于现在土地的集体产权,而田面权则相当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这种田面权不仅是一种使用权,而且是一种财产权,是一种土地物权。就使用权来说,不能以之抵押贷款,它就没有担保物权的功能。

“既然在历史上田面权、田底权可以分开,并行不悖,田面权可以自由支配,可以拿去出租、抵押贷款、典当,也就是说它具有物权性质,是一种财产权。那么,现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要把它变成财产权,就是让其还权赋能,从使用权扩大为物权,变成财产权,让它能够抵押贷款,拥有担保物权。”

“还权赋能”是龙登高教授一以贯之强调的关键词。“什么叫还权赋能?就是扩大其权能,由使用权扩大为土地物权。”在其2012年出版的《地权市场与资源配置》一书中,清晰地表明了土地物权的分割与交易形式的增加。

龙登高认为,自秦汉以来至明清,我国地权交易形成绝卖、活卖、典、押租、租佃以及抵押等多种形式,这些地权交易背后代表的其实是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的各权利层次的表现。这种现象出现的制度基础,在于地权交易的多层次化能够满足各种不同取向的需求,降低风险与交易成本,激发和实现地权的流转与优化配置,因此成了地权市场发展的必然方向。

以此为基础,他提出了家庭农场的地权市场基础。没有或只有很少土地所有权的农民,可以通过多样化的土地流转形式,建立个体农场独立经营。农户通过市场可以租佃土地,即以未来地租为担保获得土地使用权,开展独立经营;当它具有更强的能力时,可以通过预交押租获得更多的土地控制权,进而可以通过各种渠道获得定限物权,如典权、田面权、永佃权等,此时土地的支配权、收益权与交易权可以在不与所有权冲突的前提下自由支配。

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

“如果担心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会带来较大的实施成本与潜在风险,那么,在维持现有土地所有权的前提下赋予农民土地物权,既是保障农民权利不可缺少的制度基础,也是推进土地流转走出农业困境的必由之路。”早在2012年,龙登高就发出这样的声音。

两年之后的2014年4月20日,国务院公开发文提出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创新农村抵(质)押担保方式,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管理办法,在经批准的地区开展试点。

“我的观点变成政策,从历史经验上,这是一种必然。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就是还权赋能,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成一种财产权。”龙登高说。

事实上,在此之前,龙登高教授的专题研究报告就被上达国家有关部门。对一个学者来说,还有什么比自己的研究成果被实践于现实社会更鼓舞人心的呢?亲历中国三十余年的急剧变迁,如同走过人类三千年。龙登高教授在浓缩的时段中体验历史的演进脉络,纵贯比较,反思质疑,内生性地形成了个性化、独到的思想。龙登高语调平缓,透过镜片的眼睛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在海外游学期间,龙登高和海外经济学者交流的时候说:“看到历史上中国土地产权制度遗产,国际学者都很惊讶,在国外是不是也有对应的土地制度遗产?目前我们还没有交流到这个层面。”

业界如此评价龙登高的研究成果:中国土地制度的这一历史遗产,在国内长期未得到学术开发与创新性挖掘,相反,旧有成说使人们陷入了历史认识的误区,并对现实的土地制度变革产生疑虑。龙登高教授的报告对这一现象做了深入阐述,拨开了历史的迷雾,加深了我们对中国土地产权制度变迁的理解,也对中国当今的制度改革提供了启示。

“农民拥有的土地进入市场交易就变成农民的财产,这不仅增加了农民的财富,市场交易容量也随之增加,这就会成为中国经济新的增长点。”在当前经济形势复杂性因素显现的情况下,龙登高认为农村是一个较大的回旋余地,前提是政策法律相匹配,释放土地制度的巨大潜能。(支点杂志2014年10月刊)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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