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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竞争与互补关系分析

2014-10-18乔王慧子叶思嘉王巾菁

对外经贸 2014年8期
关键词:海峡两岸大陆优势

乔王慧子 叶思嘉 王巾菁

(上海海关学院,上海201204)

农产品贸易作为海峡两岸贸易最早恢复的领域,两岸贸易联系日益密切。2010年6月《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的签订,使两岸经贸合作更加密切,进一步深化了农产品贸易。自2013年1月1日起,大陆与台湾ECFA“早收清单”里相互所列产品将全部实现零关税,快速推进了双方商品和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然而,台湾方面对大陆列入的“早收清单”的降税项目,一直秉承“坚决不纳入农产品”的原则。大陆从未享受过台湾方面对农产品降低关税与市场开放的优惠措施,却给予了台湾18个农渔产品零关税优惠税项。

一、研究方法与数据说明

(一)研究方法

1.海峡两岸农产品竞争关系

出口相似度指数(Export similarity index),分为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和出口市场相似度指数,其测算方法如下:

(1)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最早由Finger和Kreinin(1979)提出,用来衡量两个地区在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上出口产品结构的相似程度,本文采用修正后的计算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1)中,Sp(ij,k)表示i地区和j地区出口到k市场的产品相似度指数,i,j分别表示所要比较的任意两个地区,这里的k表示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X表示出口/Xik代表i地区出口到k市场中第l种商品所占的份额。

该指数的测算结果在0~100之间,数值与两地区出口到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的产品结构相似度成正比。数值为0时,两地区出口到第三市场或世界市场的产品结构完全不同,数值为100时,则表明完全相同。

(2)出口市场相似度指数。市场相似度指数用来衡量任意两地区某一特定产品出口市场的相似程度,修正后的市场相似性指数的计算公式为:

该指数是从i地区和j地区出口到k市场的贸易额的加权平均数。该指数的测算结果在0~100之间,数值与两地区出口商品的市场分布的相似度成正比。数值为0时,两地区出口商品的市场分布完全不同,数值为100时,则表明完全相似。

2.海峡两岸农产品互补关系

(1)产业内贸易指数(Intraindustry Trade Index)

本文采用Grubel和Lloyd(1975)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简称G-L指数),反映一个地区在一段时间内的产业内贸易水平。其计算公式为:

式(3)中,GLIITi表示某一特定产品i的产业内贸易指数;表示i地区对j地区第l种产品的出口额,表示i地区对j地区第l种产品的进口额,该指数的测算结果在0~1之间,数值与该商品的产业内贸易比重成正比。0.5作为临界点,当数值大于0.5时,表示产业内贸易占优势,反之则产业间贸易占优势。

(2)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evealed comparative advantage index)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一种地区出口比较优势的测试工具。用来衡量该地区某类商品在世界平均范围内出口能力。该指数的测算结果与该地区的出口优势成正比。当测算结果大于0.8时,则表明该地区的某类商品具有比较优势,其计算公式如下:

式(4)中,RCA为i地区在k类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其公式分别表示为:Xik表示i地区k类产品的出口额,Xtk表示i地区所有产品的出口额,Xwk表示世界k类产品的出口额,Xwt表示世界所有产品的出口额。

(二)研究范围与数据来源

1.研究范围界定。根据WTO《农业协议》,农产品的范围为HS前24章及其他另列出的产品。其他农产品在海峡两岸中产生的贸易份额比重很小,在分析过程与结论中不产生影响,本文对其相关数据忽略。同时根据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较性,本文采用HS前24章商品的统计数据,并按照HS规定将农产品分为如下四大类(见表1)。

表1 HS分类法中的农产品

2.数据来源。本文采用的世界范围内的数据来源于世界贸易组织数据库(stat.wto.org),联合国粮农组织数据库(www.fao.org/statistics/databases/zh);大陆方面的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www.stats.gov.cn)的历年统计数据,部分数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对外贸易司(http://wms.mofcom.gov.cn)的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月度统计报告;台湾地区的相关数据来自台湾“行政院农业委员会”(www.coa.gov.tw)。

二、结果与分析

(一)海峡两岸农产品竞争关系分析

1.海峡两岸农产品种类相似度分析

出口结构相似度较高,具有一定竞争性。从图1中可知,海峡两岸农产品出口相似度指数较高,主要集中在第一大类农产品即活动物;动物产品,其最高达到32.10,同时第三大类农产品即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其出口产品相似度在1.0上下徘徊,且起伏变化不大。可见,大陆和台湾在某些农产品上存在一定的竞争,导致出口结构相似度较高,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较为激烈。从农产品品种上看,大陆因其地广物博,劳动力成本低廉,在中、低端农产品市场具有优势;而台湾地处热带,采取小规模农业生产,积极发展精致农业,在热带果蔬及优质高端农产品市场占有优势。双方应避开出口产品的相似部分,降低竞争性,充分发挥两岸农产品贸易的互补性。

图1 1996-2011年海峡两岸四大类的农产品出口产品相似度指数变动情况

2.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相似度分析

图2 1996—2011年海峡两岸农产品市场相似度指数变动情况

由图2可知,1996—2011年间大陆与台湾的农产品市场相似度指数均保持在30~40之间,起伏不大,均低于50,表明两岸农产品市场相似度总体较低。该指数由1996年的最低值28.63逐年上升,变动平稳,2009年跃至最高值35.86。2009—2011年大陆与台湾的农产品市场相似度趋于平缓。2000年前,由于地理位置及政治因素的特殊性,两岸出口国家主要集中在东南亚和西方发达国家,大陆与台湾的农产品出口市场高度依赖于日本,之后两岸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两岸农产品市场逐步分散,随着两岸“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逐渐形成,中国大陆与香港对于台湾而言是仅次于日本的重要出口地,两岸农产品市场相似度指数下降。但日本、美国、韩国、东盟仍然是两岸农产品共同重要市场,从而导致近年两岸农产品市场相似度指数有所回升。

(二)海峡两岸农产品的互补性分析

1.海峡两岸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分析

表2为2000—2012年基于HS编码分类的24章农产品,利用台湾对大陆农产品进出口额得到的产业内贸易指数(简称G-L指数),从得出的数据可以分析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

(1)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并存

从表2的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存在产业内贸易与产业间贸易并存的现象。从24章分类的农产品看,2000—2012年间产业内贸易指数一直低于0.5的农产品有第07、10、12章,这3章农产品在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中以产业间贸易为主导地位。第05、17章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在2000—2012年中只有个别年份低于0.5,绝大多数高于0.5,可以认为是偏重产业内贸易。尤其是第17章的G-L指数高达0.99,可以看出海峡两岸在该章的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程度极高。第01、02、06、14、19 章农产品有个别年份高于 0.5,可以认为是偏重产业间贸易。2000—2012年中,第 01、03、08、09、18、20、21、22章农产品由产业间贸易占优势转向产业内贸易为主;而第 04、06、11、13、15、19、24 章农产品由产业内贸易占优势转向产业间贸易为主。

(2)农产品贸易集中度较高

通过观察2000—2012年第1—24章农产品进出口总额占两岸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的比重,可以看出两岸农产品贸易主要集中第12、03、05、21章,分别是子仁果实、稻草及饲料、水产品、其他动物产品和杂项食品。这四章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量共占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量的53.27%。24章农产品里面,有6章的农产品大于5%,共占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量的66.4%;有10章的农产品占海峡两岸农产品的比重小于2%,其中有4章的比重小于0.5%,分别是第01、02、18、14章,表明这4章在海峡两岸之间的贸易量很小。

表2 2000—2012年海峡两岸农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指数 单位:%

注:表格中数据缺失的部分由“-”表示,数值为0.00是因为该数值较小由保留小数造成的。“总额”是根据海峡两岸在2000—2012年共13年间所发生的进出口贸易总额计算得到。“比重”是依照2000—2012年共13年的海峡两岸的该章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占海峡两岸的农产品进出口贸易额的比重,该表格中的农产品章节按照所占比重从大到小排列。

2.海峡两岸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分析

根据1996—2011年大陆和台湾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进出口额,以及世界范围内的农产品进出口额,计算得出大陆与台湾农产品的显示性出口比较优势指数(RCA指数)及大陆对台湾的显示性出口比较优势指数的比值(见表3)。

(1)总体看两岸农产品的显示性比较优势均较弱

根据RCA指数的设定标准,整体来看海峡两岸农产品均不具有比较优势。1996—2000年大陆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均大于0.8,表明在此期间大陆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自2001年起低于0.8,至2011年达到最低值0.35,农产品出口不具有比较优势。台湾农产品显示性出口比较优势指数仅有1996年高于0.5,其余年间都低于0.4,表明台湾农产品显示性出口优势较小,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较弱。这是因为两岸在加入WTO后,农产品贸易额大幅度提高,但贸易逆差也不断扩大,加入WTO后面对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冲击,其比较优势不断下降。

(2)两岸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均呈下降趋势

1996—2011年,大陆农产品RCA指数从1.05降至0.35,台湾农产品RCA指数则从0.52降至0.17,详见表3。虽然这十几年间有微弱起伏,但整体呈现出明显的下降趋势。由于大陆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农产品所需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要素发生转移,农产品生产成本上升,相应地影响大陆农产品出口比较优势。而台湾地区土地面积较小,适宜农产品生产的土地资源稀缺,同时台湾劳动力成本较高,导致台湾农产品的显示性出口比较优势减弱。

表3 1996—2011年海峡两岸农产品显示性出口比较优势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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