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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城市化进程中文物遗址保护的困境与突破

2014-10-16张祖群胡丽萍

上海城市管理 2014年5期
关键词:城市化遗址文物

张祖群++胡丽萍

导读: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区域经济发展与大遗址保护的矛盾尖锐。对比大遗址保护困境的异同点,可以得出三大结论:一是快速城市化进程是大遗址保护困境的共同驱动力;二是“申遗”中出现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现象,诸多遗产点拆旧建新,不尊重历史原真性,大量进行人造“工程”,以为是对历史遗迹作贡献,其实是在铭刻新的历史“伤痕”;三是需要从实现文物大遗址保护的四个转型和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两个方面突破困境。

一、研究综述与背景

(一)快速城市化进程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呈现出以下几个突出的特征:一是城市化水平保持稳中有升的状态,并且继续保持较快速度,但从总体上讲中国的城市化水平是滞后的,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城市化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性,表现为东部城市化水平和发展速度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1]三是大中城市发展较快,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载体。然而在中国的快速城市化进程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大批摩天大楼和现代化设施的建造会对这座城市原有的历史文物遗产产生破坏作用。目前我国的城市化与文物遗址保护的矛盾十分突出:如果继续进行城市化,大批文物遗址就会被进一步破坏;如果为了保留文物遗址,停止城市新建,则会影响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因此,如何解决城市化和文物遗址保护之间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基于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文物遗址保护困境加以整理分析,力图得出解决该困境的方法。

(二)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1.我国城市化发展不平衡

从城市人口规模来说,我国除了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大城市的人口过多以外,其他中小城市的人口都偏低,且普遍存在向一线城市涌入的问题。导致中小城市的聚集功能和功能效应没有充分发挥,[2]而一线城市已经出现人口饱和的状况,导致了城市化发展的不平衡,使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入窘境。

2.我国城市化发展规划布局不合理

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城市布局和功能不适应的现象。在城市建设的规划时期,由于城市结构布局不合理导致一些古建筑被破坏。例如:南京的江宁织造府被破坏后,虽然南京政府在其原址上建立了江宁织造博物馆,并做了仿古设计,但是围绕在江宁织造博物馆周围的是一座座高楼大厦,景象十分不和谐。而在北京的城市化进程前期,大批的四合院被拆除,使得北京又少了一些独特的风景和其背后隽永的文化内涵。

3.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利益

随着城市化发展的加速,政府发现通过出售土地可以获取巨额利益,加之近几年的房地产热,城市大量的土地被用于建设商品房和工厂。文物遗址通常在一座城市中最好的区段,一方面开发商们也都想得到这些黄金地段,另一方面楼房的兴建会增加一座城市的GDP,政府为了追求GDP的增长也在大量出售土地,致使许多珍贵的文物毁于一旦。

二、三个典型大遗址保护的困境

(一)京杭大运河大遗址保护的困境

京杭大运河是中国古代文化遗产的宝库,具有“文化长廊”的美誉。其沿线文化遗产具有数量多、等级高、种类全的特点,在国内甚至世界文化遗产中都占有重要地位。水利文化是京杭大运河大遗址的核心,运河航运是其灵魂,失去了这一功能大运河也就失去了生机和活力。当前京杭大运河大遗址保护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1.大运河管理体制不健全,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有效管理。大运河是一个开放性的遗产,沿线长、流经地区多,还具有航运、灌溉、调水、旅游等多重功能的特点,这也给管理带来了难度。目前,在国家层面,没有一个统一的机构对大运河进行协调和管理,其职能被分散到各个省市和部门,缺乏全局谋划,以至于运河出现问题,很久都无人问津,遗产单体点与线路文化遗产保护内在规律存在矛盾。首先大运河的管理涉及部门众多,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和部门都对大运河进行不同程度的管理。例如水利部门对河段负主要责任,航道交通分别由航道、运管、港口、海事部门负责,水环境的监测由环保部门负责,文物保护由文物部门负责,此外,国土部门、建设部门和旅游部门分别对自己管辖的事务负责。在航道管理方面特别在苏北地区不像其他地区那样由各地市交通局航道管理部门直接管理,而是由直属于江苏省交通厅的苏北航务管理处管理,这与此地运河水位落差大,方便统一调度有关。其次,部门之间、地区之间以及部门与地方政府之间管理矛盾突出,各自为政,只为自身经济利益考虑,遇到问题往往互相掣肘。例如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对于航道岸坡的利用存在分歧,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阻碍水政监管部门维持正常的水事秩序等。大运河此次申遗成功,那么依据世界遗产的标准,管理规定及要求会更加严格,这一问题应当引起国家的高度重视。

2.京杭大运河大遗址保护与所经地区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存在一定冲突。大运河流经我国东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这些地区城市化水平和发展速度也相对较高,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面临着遗址保护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和冲突。大运河在农业生产、航运、排污和休闲娱乐等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大运河实行的是分段管理,各地区往往重视本地的经济效益而忽视大运河的大遗址保护问题。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居民,在面对着大运河所具有的巨大的潜在利益时,往往倾向于经济利益一方,而不重视文化积淀。

3.运河盲目改造,现代化气息浓厚,失去了运河遗产价值。京杭大运河历经两千多年的历史而不衰,尽管当前大部分河段已经失去了航运价值,但是运河永远铭刻时代的痕迹。部分河段保存完整,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由于各地区对大运河的整治和改造缺乏正确的保护观念,新造景观让古运河失去了原貌。多数对运河的改造是对河堤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固化,并在两岸围起了栏杆,在运河两岸修建广场和绿化带等,使之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场所。运河景观变得越来越整齐,越来越具有现代化气息,但同时也失去了原有风貌,越来越没有地域特色,其遗产历史价值逐渐消失。endprint

(二)安阳殷墟大遗址保护的困境

安阳殷墟在2006年就已经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批准进入《世界遗产名录》,成为我国第33处世界文化遗产。殷墟具有世界级的价值和影响,其中出土的甲骨文和青铜器在国际上具有深远影响,是当之无愧的全人类共同的文化遗产。殷墟保护区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地矛盾、大遗址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尖锐,安阳殷墟大遗址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困境:

1.殷墟大遗址保护限制保护区内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制约保护区经济发展的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一是对保护区内工业和农业的制约。殷墟为了取得申遗成功,自2001年以来已经拆除了保护区内78家集体企业、钢材和木材市场等,并将这些用地全部用作绿化,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当地企业的发展。由于殷墟占地面积广,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殷墟保护区面积已经占到了殷都区总面积的一半,除去安钢集团和安阳电厂用地和基本农田用地,殷都区基本上没有更多的土地用来发展。二是对保护区内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制约。由于人地矛盾突出,家庭住房紧张,加之收入水平低,据调查,保护区外周围居民的人均收入是保护区内的两倍,殷墟大遗址保护严重制约了当地居民生活条件的改善。

2.殷墟大遗址保护的同时,展示效果与游客体验难契合。保护区内遗址展示面积和内容有限,展品多样性不足,展示手段也比较单一和粗糙,王陵区展示氛围不够浓厚,无法再现其震撼性的魅力。宫殿区和王陵区遗址相距较远,专车接送间歇时间长,给游客参观带来不便。大遗址保护大部分采取地下封存与地表植被覆盖相结合的保护方法,这种展示形式无法让游客深切感受殷墟的历史和文化内涵,体会不到身临其境的视觉冲击和心灵震撼。殷墟展示系统不够完善,洹北商城遗址区和后冈遗址区作为殷虚遗址的重要组成部分尚未得到利用,而它们又各有其历史文物价值和展示价值。这都反映出殷墟展示范围有待扩大,程度还有待提高。此外殷墟保护区内与旅游相关的配套设施不完善,停车场、纪念品店、住宿、休闲娱乐等设施还不能满足游客的需求,从而造成游客稀少,旅游产业落后。

3.保护区内大遗址保护与土地利用难统一,矛盾多重。殷墟属于城市区域或城乡接合部的遗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遗址保护与土地利用的矛盾日益尖锐。当地经济发展必然会利用到土地,而根据遗址保护的规定,保护区内的土地利用受到很多限制,自殷墟申遗成功以来,周围地区的土地价格飞涨,而保护区内土地价格则相对较低,这也加剧了遗址保护区用地与非农用地的矛盾。因此,应适当引导开发企业的规划布局,将周围建筑风格与殷墟遗址相统一,为殷墟的长远发展考虑。

4.殷墟大遗址保护区内的生态状况堪忧。殷墟遗址在保护中对生态状况的关注不够,在王陵区内有些陵墓之间的栅栏年久失修,部分已经倒掉。保护区内的绿化植被生长状况堪忧,有些植被死亡迹象明显。按原出土遗物仿制的器皿内被投入了烟头、果皮和塑料瓶等垃圾,用于古物解说的石刻上布满了尘土,部分也已斑驳脱色,甚至为陵墓设置的玻璃钢材墓盖也出现缺失情况。这与保护区内管理体制落后、缺乏科学统一的管理有很大关系。

(三)丝绸之路大遗址保护的困境

丝绸之路沿线遗存大量文物古迹,是融通中西文明的大通道。新疆境内丝绸之路遗留下大量历史文化遗迹,并且是保存数量较大,遗址保存相对较好的地区之一。2012年国家文物局确定的丝绸之路中国段首批“申遗”名单中新疆的6个遗产点被纳入“申遗”名单,分别为北庭故城、交河故城、高昌故城、克孜尔石窟、苏巴什佛寺遗址和克孜尔尕哈烽燧。此次丝绸之路与大运河同时申遗成功,后申遗时代对丝绸之路原真性、完整性的保护同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双重影响下,丝绸之路新疆段大遗址存在着被破毁和消亡的威胁。在高速城市化进程之前,自然损毁是主要因素;高速城市化进程后,人为损毁上升为主要因素。结合新疆6个被列入首批申遗名单的遗产点在保护中遇到的困境,从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方面来分析原因:

1.自然因素

(1)风蚀

新疆处于我国西北干旱地区,风季较长,风蚀成为新疆大遗址的主要破坏因素。上述6个遗址点均为砂石、生土结构,所以风力很容易对其产生破坏。风对土遗址的破坏通过吹蚀作用和磨蚀作用进行,尤其是夹带着风沙的强风,对土遗址可能产生巨大的破坏作用,成为基础淘蚀的主要外动力,所以风蚀也就成为6个遗产点面临的共同破坏因素。例如新疆北庭故城,该地多西北风和西风,大风频繁,形成了蜂窝状、层状、棒槌墙等典型的风蚀地貌。风沙的磨蚀和旋蚀很容易造成风蚀病害。

(2)地震

新疆境内分布着昆仑山、天山和阿尔泰山等三个地震带,该地区地质构造复杂,地壳活动激烈、频繁且高强度的地震对土坯或夯土结构的古城建筑有很强的破坏性。苏巴什佛寺遗址区位于库车南天山地震亚区和静一拜城地震带中段,地震造成了佛寺一定的永久位移,佛塔顶端对地震加速度存在明显放大现象,结合其他作用往往会对佛塔造成裂隙、坍塌、掏蚀、冲洞等危害。

(3)温湿度差异

丝绸之路新疆段的气候昼夜温差大,急剧变化的气温会导致土建筑墙体的频繁涨缩,偶发性骤雨持续时间短、但降雨量大,加之风蚀、地震等共同作用,很容易造成墙体开裂、泥皮脱落等破坏现象。环境监测结果显示克孜尔石窟昼夜温差、湿度差异均较大,克孜尔石窟内的壁画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如壁画颜料变色、墙体出现裂缝、突发暴雨对墙体造成的冲刷等,不利于石窟壁画原貌的保存。

当然,雨蚀和生物病害也是影响新疆大遗址保护的重要自然因素,它们同风蚀、地震和温湿度差异共同作用于遗址,是对丝绸之路新疆段大遗址保护重要挑战。目前有关专家已在科学监测和分析的基础上,运用生物工程和化学工程,对遗址进行加固和修缮,尽量减少自然因素对其造成的破坏。

2.人为因素

(1)农业耕作造成的破坏endprint

新疆的绿洲农业受到耕地资源相对匮乏的限制,往往使得很多遗址被平作耕地或取土肥地。高昌故城内就曾进行过大面积的农田水利建设,沿着外城墙根部修建灌溉用渠,土体结构稳定性受到很大影响。大量农事活动对高昌故城的危害表现为水漫和掏洞,造成了不可逆转的严重破坏。西部地区农业发展相对落后,居民的遗址保护意识不强,往往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开展农业生产活动,而忽视对大遗址的保护。

(2)旅游开发造成的破坏

随着丝绸之路新疆段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到新疆地区旅游参观,由于遗址保护措施不完备,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对遗址造成了一定损坏。交河故城作为丝绸之路的重要旅游目的地,崖体较矮的地方经常出现游客攀爬的现象。交河故城每天客流量多,加大了管理的难度,游客到处乱跑、随意刻画的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破坏。

(3)城市化造成的破坏

我国城市化进程已经入快速发展的阶段,城市化是新疆经济发展的必经之路。城市化的发展伴随着人口规模的扩张,大量的建设,如铁路、公路和厂区等的修建,使用地范围逐渐扩大,由此造成对古城、古建筑的破坏。一部分古城被滥挖、夷平或面积缩减,也有一部分城址存在铁路、公路从中穿越的现象,破坏了遗址的原貌,甚至还出现对旧城墙肆意开拓豁口的现象。新疆上述6个遗产点均不同程度地受到这一因素的影响,如高昌故城北侧紧临公路,交通便利,是城市聚集的理想之地,居民生活对故城或多或少会有影响。城市人口的增多意味着对当地资源消耗的增加,如水资源、土地资源和能源资源等,这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往往威胁到对当地遗址的保护。

三、如何突破大遗址保护的困境

不久之前,中国政府申报的京杭大运河、中哈吉三国联合申报的丝绸之路“长安-天山走廊道路网”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类型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庆贺之余,我们必须清楚地意识到,申遗并非最终目的,如何在经济发展与可持续保护之间找寻到平衡点,才是关键所在。由此及彼,面对当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诉求,怎样有效保护全国各处的文化遗产和考古遗址,成为学界必须思考的问题。

上文以东部大运河、中部殷墟、西北丝绸之路为案例,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国“申遗”的困境。具体而言,东部的城市化处于高级阶段,京杭大运河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主要是如何在大运河的经济价值与文化遗产价值之间取舍。中部地区处于城市化的中级阶段,安阳殷墟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主要是保护区内遗址保护与当地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西部地区处于城市化的低级阶段,新疆丝绸之路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主要是居民的遗址保护意识淡薄,遗址受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双重破坏。在高速城市化发展的今天,大遗址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大。毫无疑问,“申遗”中出现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现象,诸多遗产点拆旧建新,不尊重历史原真性,大量进行人造“工程”,以为是对历史遗迹作贡献,其实是在铭刻新的历史“伤痕”。因此,面对大遗址保护存在的诸多困境,找到正确的出路,成为当前大遗址保护的重点。笔者认为,突破大遗址保护的困境主要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入手:

(一)实现文物大遗址保护的四个转型

1.实现文物大遗址从包袱向财富的转型

现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在2006年广州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提出了这一概念,他认为文化遗产是城市建设的资本而不是包袱,应将文化遗产科学合理地纳入城市规划中,使其作为一种资源成为城市发展的动力。[3]文化遗产承载着一个城市的历史,城市文化反映城市的文化积淀和文化内涵,也昭示着城市的文化创造。文化遗产保护也要创新,提升自身的影响力,成为推动城市持续发展的力量。[4]文物大遗址作为一种社会资源,在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下,早已融入城市社会的各个方面,特别是旅游产业的兴起和繁荣,文物大遗址可以通过旅游活动,展示遗址所承载的传统文化和博大精深的民族精神,同时还能带动当地服务业的发展,推动城市产业结构升级,增加第三产业对经济的贡献,给城市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大遗址保护不应该成为城市发展的包袱,而应该实现从纯粹依靠地方政府补贴和资助苟延残喘,向主动为城市创造财富的转型。只有如此,才能实现良性循环,不仅可以缓解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反过来又可以进一步促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同时使城市的建设更加美好。

2.实现文物大遗址从二元对立向一元融合的转型

丝绸之路、殷墟和京杭大运河保护的困境可以归结为三点,即人地矛盾、活人与死人矛盾、经济发展与遗址保护矛盾。这些矛盾容易形成零和博弈、二元对立的思维。这种思维只会禁锢大遗址积极保护的思想,为实现一方的发展而牺牲另一方作为代价,但如果转变思维方式,将两者向一元融合的方向发展,就会实现两者的共赢。找到大遗址新的利用方式,将大遗址保护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在保留大遗址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的同时,发挥其经济价值,有利于解决各种矛盾,实现其从二元对立到一元融合的转变。

3.实现文物大遗址从单一保护向立体保护、综合保护、多元投资的转型

文物大遗址保护应改变单一保护遗址本体的思路,向立体、综合保护方向转变。在强调本体保护的同时,大遗址所在的周边环境,如山川、地形、植被等有形物体,以及所处地区居民的生活状态,即大遗址的整体氛围和内在神韵,都应成为重点保护的对象,而不是只保护有限的几个遗址或文物。

遗址保护资金匮乏是很多文物遗址保护面临的又一难题,发展遗址产业化可以有效吸收各种社会资金。政府要提高对遗址保护的重视程度,加大对文物遗址保护的资金投入,还应在制定严格的投资政策的基础上,拓宽资金的来源渠道。通过产业化的运营模式提高遗址自身的良性循环发展。利用社会人士对故土的依恋情怀广泛吸收捐助,引导他们对遗址保护贡献一份力量,构建人文生态和谐的社会发展环境,以符合新型城市化发展中以人为本的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

4.实现文物大遗址从单一部门向反馈型保护、社区参与保护的转型endprint

当前文物大遗址的保护或由单一部门进行管理,或由不同部门各司其职,并只对本部门负责的事物进行管理,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出现问题往往相互推诿。文物大遗址应向反馈型保护转变,上下级之间、同级的不同部门之间应建立密切的联系和反馈机制,出现问题及时交流,共同解决。

文物大遗址的保护应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对于那些与居民生活联系密切的大遗址,应更加注重民生的改善,让居民享受到大遗址保护带来的福利,充分调动社区居民的保护热情。社区参与保护的模式可以提高大遗址保护的管理效率,节约政府等机构的管理成本,将大遗址保护真正融入到居民的日常生活中。

(二)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

针对我国当前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从新型城市化的角度寻求突破大遗址保护困境的出路,成为一种重要的视角。

2014年我国公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成为指导中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中强调推动新型城市建设要注重人文城市建设,明确人文城市建设重点首先就是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这也为我们通过走新型城镇化道路来突破大遗址保护困境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新型城市化发展要求将大遗址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及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结合起来,与环境保护、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其中大遗址保护与城市建设的结合,有利于营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文化景观,提升城市的文化形象和地位,为其创造独特的文化软实力。[5]传统的城市化进程往往是功能城市至上,城市物质建设和文化建设不平衡,出现了一系列“城市病”现象。注重城市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文化竞争力,进而提高城市竞争力,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让城市文化拥有更持久的生命力。

文化遗产是一个城市的记忆,忽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有可能使城市的记忆消失。每座城市都有其独特的文化历史,城市建设不应趋同,应建设具有民族风格和地域特色的城市,应创造物质和文化协调发展的人居环境。同时,城市精神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内核,要通过城市文化建设防止其衰落。[6]这都是新型城市化理念的应有之义。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要做到以下几点:

1.树立正确的遗址保护观念

快速城市化进程让政府与民众更多地关注经济效益,忽视了遗址保护的重要性,缺乏自觉的文物遗址保护意识。即使近几年人们对文物遗址的认识已逐渐发生积极变化,但遗址保护的思想认识上的某些偏差仍然会对文物遗址造成更大威胁。[7]文物遗址是一种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改变过去“以保为主”的传统思路,可以对遗产进行保护的同时加以适当利用,[8]但是任何资源的利用都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不能打着“文物遗址保护和利用”的幌子对遗址过度开发和利用,以谋求自身经济利益。通过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和旅游开发区等的合理规划,实现文物遗址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

2.建立有效的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完善是制约遗址保护的难题之一。目前遗址保护工作主要由政府主导,地方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文物遗址保护需要各部门协调合作,仅凭文物部门无法应对保护中遇到的一系列复杂问题。创新管理体制,可以借鉴经济开发区的成功经验,建立大遗址保护区。管理上设立独立的管理委员会,直接归省或市级人民政府管理,解决之前部门之间互相掣肘的问题。同时加强监督机制的完善,真正落实相关政策的执行,提高政府办事效率和水平,建立公开透明的监督机制。

3.实现文物大遗址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

面对加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文物大遗址只有通过与城市建设的有机融合,才能更好地实现自身保护。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更加注重文物大遗址的保护,创新保护方式,让文化遗产成为城市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下面是笔者整理的城市建设与文物大遗址的几种融合模式,希望能更好地指导新型城市化进程中文物大遗址保护实践。

(1)博物馆与城市文化建设的融合

我们不仅生活在自然环境中,同时也生活在人文环境中,传统城市化的发展不仅造成了自然生态的破坏,也引发了文化生态的失衡。城市文化建设成为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博物馆文化作为城市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够宣传和普及文化知识,还能够引领城市文化,弘扬城市精神。在高楼林立的现代城市,博物馆成为城市的“文化绿洲”,提升着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博物馆免费开放逐渐获得社会好评,博物馆正在向着平民化方向发展,作为一种社会公益性的机构,更好地服务大众。[9]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泛博物馆的时代,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博物馆,博物馆的发展与城市各个方面的发展都紧密相关,成为不可分割的有机体。博物馆不再是仅仅局限于室内和封闭环境中,博物馆应该走进大千世界。文物大遗址通过建立博物馆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文物大遗址作为城市记忆的见证者和记录者,可以更好地为城市文化建设服务。

(2)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文化名城建设的融合

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许多城市具有丰富的历史文化积淀,且成为历史名城,很需要保护和延续古城原有的城市格局和风貌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文物大遗址和居民生活依存的场所。当前我国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还比较滞后,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历史文化街区具有一定规模,历史建筑往往成片存在,相对于静态的建筑和古迹,历史文化街区更能动态地体现历史文化发展。历史文化街区具有整体性,但不能为保持物质结构上的完整而将文化街区的民众迁移出去,这会使文化遗产失去真实性,同时也破坏了文化街区在人文精神方面的完整性。所以不仅要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还要保护与之相联系的传统文化和生活方式。历史文化街区要进行整体活态保护,难点是活态保护。不仅要保证文化街区内文化遗产外在样貌的原真性,也要保留周围的民居等建筑,尊重历史的自然样貌。文化街区不仅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同时也能带来一定经济效益,这就要求对历史文化街区不能过度开发,更不能伪造历史。[10]endprint

(3)旧城改造与城市建设的融合

旧城改造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旧城改造往往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过去旧城改造过程中没有树立正确的遗产保护理念,使很多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建筑毁于一旦。在新型城市化发展的今天,只有正确处理好旧城改造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旧城改造不能实施“推平头”式拆迁,对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遗产要保留;不能简单建设“穿过式”交通,破坏历史城区道路的格局。[11]旧城改造要以城市规划为主要依据,使旧城改造符合城市建设的目标,避免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割裂。[12]旧城的建筑并非完全失去实用性,寻求旧建筑的再利用,即有机更新理念,延长文化遗产的生命力,同时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对于改造中保护区与非保护区的协调问题,避免衔接生硬和过渡不自然。在规划非保护区建设时可以参照保护区的文化遗产风格,建设与之相协调的项目。[13]城市化的发展加剧了土地利用的紧张关系,建设新区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大量空间和土地资源。处理好新城与旧城的关系,明确城市发展方向,更好地协调保护与建设的矛盾,实现两者共赢。

说明: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2CJY088,10BGL049)、北京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青年专项(CGA12100)、北京市属高等学校人才强教深化计划中青年骨干人才资助项目(PHR201108319)、北京市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BG125YB012)、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2013D005019000005)、北京市社科联青年社科人才资助项目(2012SKL027)、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2JGB117)。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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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艳丽.我国城市化与融资平台可持续发展——基于国际比较视角[J].经济体系改革,2013(3):159-163.

[3]单霁翔.文化遗产是城市资本而不是包袱[N].中国文物报,2007-04-11(3).

[4]单霁翔.城镇化进程中的城市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J].城乡建设,2013(6):8-9.

[5]赵荣.陕西省大遗址保护新理念的探索与实践[J].考古与文物,2009(2):5-6.

[6]单霁翔.关于城市文化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思考[J].遗产视野,2012(3):5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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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刘建华,杨雪梅.重视对旧城的保护与更新 访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N].人民日报,2011-02-01(19).

[12]陈宁,周炳中.城市化进程下的旧城改造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J].经济论坛,2007(1):3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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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 炜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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