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晃来晃去的人》的功能文体分析
2014-10-15蒋晓阳
谌 艳,蒋晓阳
(湖南文理学院 外国语学院,湖南 常德 415000)
索尔·贝娄(1915~2005)是二十世纪美国经典文学作家,文学泰斗[1],《晃来晃去的人》是贝娄成功进入文学殿堂的敲门砖。小说故事情节简单,但内涵丰富,它打破传统小说情节模式,采用日记体的形式探索人物自我内心需求,多方位挖掘人物复杂苦恼的内心世界、刻画充满矛盾的人物性格。小说的主题意义、人物刻画通过语言、文体得到了很好的阐述。
系统功能语法认为语言是一个语义系统网络,并通过概念功能、人际功能和语篇功能提供意义潜势。意义的选择体现对形式的选择,“形式是意义的实现手段,意义由形式来体现。”[2]因此,作家在对语言进行选择时不会忽视对语言形式、文体风格的选择,这实际上是对语言的三大功能中的子系统进行选择来表达和加强主题意义和人物塑造。同样,在《晃来晃去的人》中,贝娄正是通过对小说语言的选择,来凸显深层象征性的主题意义,实现语言功能,本文将从语言三大功能分别所体现出的及物性系统、语气、情态系统,主位结构和衔接关系等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及物性系统分析
系统语法的概念功是语言对人们在现实世界(包括内心世界)中的各种经历的表达。它主要通过及物性来体现,人们通过及物性系统把人类经验分为六种不同的过程:物质过程、心理过程、关系过程、行为过程、言语过程和存在过程,每一种过程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及特征[3](P106)。在《晃来晃去的人》中,索尔·贝娄以日记开始也以日记结束,记叙主人公约瑟夫从1942年12月15日到次年4月9日的所做、所思、所想。限于篇幅,在做及物性系统分析时,本文随意抽取1月13日的一篇日记进行统计分析。其下就是统计所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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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物质过程所占比例最大,几乎占据了整个语篇;其次为心理过程,关系过程;行为过程、言语过程和存在过程很少。从概念功能看,物质过程是“做事的过程”。这个过程本身一般由动态动词来表示,它强调动作者所做的事情。在节选语篇中,物质过程所占比例高达75%,这对描述主人公的行动具有重要意义。首先,从其动作者(actor)来看,主要有两个词构成“I”、“Joseph”,一方面体现了小说的叙述方式为第一人称;另一方面凸显了小说的中心人物为约瑟夫,重点围绕主人公的行动进行描述,强调他的孤独、异化,没有其他的参与者。其次,从其动词以及动词词组来看,“sleep”、“fell back”、“spend”等,这些都为具体的小词,与日常琐事密切相关,但这恰好说明约瑟夫除了吃喝睡外整天无所事事的生活状态;其次为动词的连用,无论是在描摹景物还是刻画人物的形象,都能收到形神兼备的表达效果。在此篇日记的开头,主人公“I”雷厉风行地起床,但却马上陷入矛盾之中,为该先穿鞋、换衣、听新闻还是梳头等而困扰着,随后重倒床上发呆,这一系列的动词表现了主人公尽管他想,但实际却一事无成;刻画了一个找不到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不知道应该怎样对待和安排自己生活的人物形象。
除了物质过程外,其心理过程也具有特色。心理过程是表示“感觉”、“反应”、“认知”等心理过程。在小说中,主人公冷眼看世界并不断地做出评论就是通过心理过程的小句表达出来,传递出这样的信息:这是一个混乱的世界,他是一个远离信念,远离亲朋好友,被周围世界所异化的人。在关系过程的小句中,约瑟夫在他的日记中对天气进行了描述,如“dark”、“burdensome”、“low clouds”, 这样阴郁的词迎合了主人公焦虑、烦躁不安的心境;其次,关系过程中主要涉及的是人与物的关系,这充分体现主人公的格格不入,不愿与人交道。
在及物性系统的分析中,无论是记述主人公外在状态的物质过程,还是展现主人公的内心的心理过程,或是用于描写环境的关系过程,都体现了贝娄运用第一人称的叙述方式将现实世界和人物的内心世界进行深入地探索。我们从人物的内心世界里,能清楚地看到现实世界的影子——现实是冷酷的;从现实世界的描绘中,也能看到它在人物内心所引起的反响——主人公的内心是苦闷而迷惘的。
二、语气和情态分析
人们不仅用语言来描述世界,同时也用于建立和保持人际关系,表达讲话者的身份地位、态度动机,这即为语言的人际功能。人际功能主要是通过语气(mood)和情态(modality)两个语义系统来实现的。在语气结构中,某一语气或语气成分的高频出现或低重现频率,都有可能成为有效的突出方式。在《晃来晃去的人》中,主人公用绝大多数的陈述语气来描述着这个世界,记录着自己的心路历程。他畅所欲言,或描述或评论,句子可长可短,可重复。三五个字的简单句大量存在,这样简单重复的陈述语气,看似平淡无奇,实际却将这样一位内心焦灼、困惑的主人公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此外,语气还体现在动词上的标记,如时态。在小说中,时态的变换也让主人公穿梭在过去、现在、将来的混乱中。过去时帮助主人公进入想象世界,回到过去,即使是久远时代;现在时用于对当前事物发表看法,将其拉回到现实中。这样的变换与主人公的变化无常、漂浮不定的形象保持一致。
其次,人物话语尤其是主人公人物话语有一种独特的情态上的突出。情态“可被看作是说话人对一个状态的认知上、情感上和意愿上的态度,涵盖在‘是’和‘否’之间的意义领域。 ”[3](P76)基于情态意义的程度差异,发话者在表达人际意义时需要根据情态量值选择适当的表达形式,以便准确传达情态意义。情态词准确的记录说话人对言语的一系列操作,对言语的情态部分的分析能使我们敏锐地捕捉到说话人对言语的态度。
在《晃来晃去的人》中,约瑟夫在回忆过去时,情态助动词“could”、“can’t”较高频率的出现在他的话语中。 “can”除了表示情态助动词外,还可以表示做事能力。在《晃来晃去的人》中,约瑟夫用“could”来强调他过去所做事的能力,他能像周围其他人一样正常生活。以前他爱读书,买书,完全沉浸在书中,而现在即使有大量的空闲时间却也无法集中精力。在提及到当前的生活状态时,高量值的否定情态表达了他的这种心不在焉,再也不能去读“find myself unable to read”,无法将自己思绪集中在书中,“cannot key my mind to the sentences”,再也不愿出去买烟即使自己喜欢抽烟。这种强烈的对比显现出他与过去自我的迥异,以及他深知自己正在一步一步走向孤独和异化,最终成为一个悬空吊着的“晃来晃去的人”。对于约瑟夫来说,他很清楚自己目前的困境,尤其是来自心理上的,面对自己的困境却无能为力,从而使得他更加的痛苦与孤独。
再次,“should”、“would”、“shall” 在主人公的话语中也频频出现,“I would make him squirm and I myself would squander my feelings in self-pity.(DM,30)”,“I should perhaps write oftener(DM,47)”。 “should”、“would”、“shall”是肯定的中量值情态词,表现为一种意愿和责任,当用于过去时时,它们既表示过去的一种意愿和责任,同时也是对说话人所做事情的反省。约瑟夫完全沉浸在自我的想象世界里。约瑟夫清楚目前的行为违背了常人的生活原则,他告诉读者也是告诉自己应该做什么,但事实上他多的是紧张激烈的内心思索,缺的是说干就干的实际行动,约瑟夫忍受着这样的心理折磨,通过这些情态词的应用将这种内心的孤独、痛苦纠结赫然展现在读者面前。
三、主位结构和衔接关系分析
语言交际的目的是说话者或写作者使用语言将概念意义和人际意义表现出来,但语言交际的成功同时还依赖语篇信息组织的方式和结构,形成连贯的语篇,有利于听者和读者比较容易地把握信息组织的来龙去脉。[4]主位结构表现语篇的信息结构和修辞意图,对读者了解语篇中的信息分布和篇章布局发挥着关键作用,主位结构的合理或有意的安排,一是实现语篇的连贯衔接,二是体现形式是意义的表达方式,真正达到形神合一。
韩礼德先生根据主位与主语的重合程度将主位划分为无标记主位和有标记主位。一般来说,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人们往往把无标记主位用于话语的起点。在《晃来晃去的人》中,无标记主位结构呈现如此特点,主位为人称代词,尤其是第一人称代词“I”,其次为第三人代词以及表物的名词。第一人称“I”放在小句的主位上,“I”是信息的出发点,整个故事是围绕着“I”来展开的,第一人称叙述有利于人物刻画。因为它讲述的故事内容仅限于叙述者“我”的亲身经历或“我”的见闻、感想,给读者一种真实感。以个人化的视角切入,对历史和现实、生活和人性进行多方位、多角度的反思和省察,随着第一人称的叙述,读者有意或无意的进入到主人公的内心世界,在他的带领下审视着周围的人与物,内心世界的描写正是刻画人物性格特征的最佳方式。
其次,在信息组织和篇章结构方面,相同的主位给出了不同的述位,不同的未知信息。尽管,这样的信息组织,情节发展没有任何悬念或高潮,作者平铺直叙的将相关主人公的信息倾倒给读者,但这看似单调的信息推进模式与人物形象保持一致,以人称代词为信息的出发点也充分的体现了小说的文体风格:口语及非正式化。这样的语言风格也正适合主人公情感的倾诉,随意、随性。主人公以日记体的形式记录了他的生活轨迹,外面世界枯燥乏味,内心世界忧郁沉闷。此外,有时为了达到强调某个成分的目的,讲话者也可以选择有标记的主位。因此,标记性主位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目的,强调某种特殊信息,它具有突出焦点信息、衔接连贯、强调、表达特定语气和情感等功能。在《晃来晃去的人》中,以具体而连续的时间词为标记性主位记录主人公流水般的生活。直线型的生活安排,起床,吃饭,出门,回来,读报,约瑟夫通过具体而无变数的时间顺序记录了自己的生活,构成自己日记的一部分。这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却是作者贝娄的刻意安排,详细记录是为了更真实、更贴切地反映生活,感受思想;看似不惊天动地,读起来却感人肺腑、引人深思。
再次,从篇章衔接来看,小说语篇衔接是松散甚至是杂乱无章的。《晃来晃去的人》是由73篇日记构成的自传体小说,尽管每篇日记都是严格按照时间编排的,但每篇之间却没有直接而相关的联系,我们无法从上篇日记内容来预测下篇。每篇日记都赋予了一个新的开始,时而在记录自己的生活,时而在描述外面世界,时而进入自己的内心世界。话题与话题的转换没有任何预兆,然而故事情节结构的松散正是表明主人公约瑟夫混乱的思想,作者在谋篇布局上通过形式结构的松散和无序来刻画一位孤独、异化的主人公形象。
四、结语
“语篇分析是对语篇怎样和为什么这样表示意义的解释。”[5]本文从功能语法的角度分析了该小说语篇中凸显的功能文体特征,并对小说中突出的语言结构与形式进行尝试性的阐释,这有利于进一步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以及语篇所传递的主题意义和深刻内涵,并为解读和欣赏文学作品提供了一个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方法。
[1]周南翼.二十世纪文学泰斗:贝娄[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3.
[2]黄国文.语篇分析概要[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1997.
[3]Halliday,M.A.K.An Introduction to Functional Grammar[M].London:Edward Arnold,1994.
[4]张德禄,苗兴伟,李学宁.功能语言学与外语教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5]张庆云,徐晓光.对短篇小说《爱的牺牲》的功能文体分析[J].外国语文,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