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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恐战略向何处去

2014-10-15罗援

领导文萃 2014年19期
关键词:恐怖袭击恐怖主义笔者

罗援

恐怖主义的新特点

以前,恐怖主义对我们而言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似乎距离非常遥远。如今,我们觉得只会在美国、伊拉克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居然就发生在身边。2013年下半年至今相继发生的“10·28金水桥暴力恐怖袭击案”“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和“乌鲁木齐火车站南站站外爆炸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说明危机就在我们身边,而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反恐战争也正在进行。目前,我国对恐怖主义高度关注,已列入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的序列。

这几个事件的相继发生,致使有些人质疑我国现行的民族政策,认为民族政策的倾斜让恐怖主义有藏身之所。笔者认为我们现阶段的民族政策还是合理的,现在要把民族问题和恐怖主义问题分开,明确少数民族同样是恐怖袭击的受害者。

中国现在的反恐形势非常严峻,不亚于“9·11事件”后的美国,呈现出内紧外松的状态。当下的恐怖主义也出现了新的特点,具体表现为:作案主体底层化、袭击对象平民化、袭击方式流动化、袭击手段残忍化、袭击工具原始化、袭击时期敏感化,另外袭击地点一般是在一些人口密集地区和敏感地区、有政治象征性意义的地区,这就增加了反恐的难度和不可预测性。

如何构建完善的反恐战略

目前发生的恐怖袭击虽然受害人数少但社会危害大,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要取胜,必须要有战略,包括要有行动路线图、反恐的手段、反恐的力量和反恐的装备。如何构建一个整体的反恐战略,笔者认为应当分为以下层次:

首先要做好顶层设计。现在我们已经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一个重要的目的就是应对恐怖主义。同时要尽快制定《反恐法》,整合反恐力量、反恐资源,做好反恐预案,组织一支专门的反恐部队。

再者是做好境外反恐。恐怖主义无孔不入,特别是境外部分地区已成为恐怖主义思想和恐怖主义分子的集散地,他们在那里训练、指挥、通信并供应器材,特别是进行一些“洗脑”活动,所以笔者提出对于境外恐怖主义集散地、指挥中心、通信枢纽、训练基地和物资器材储备库等要进行定点清除,防患于未然,防患于境外。

境外定点清除存在一些法律和技术性的难题,涉及国家主权、与各国的外交关系、国际法的规定等。笔者建议要从法律上进行完善,首先要与相关国家沟通,征得同意方可进行。

恐怖分子很多没有国籍,恐怖主义没有国界,是全人类的公敌。国内的恐怖组织多数时候并非是单一独立的,而是与国际恐怖组织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包括前段时间“3·1昆明火车站暴力恐怖案件”中的犯罪分子,他们去昆明的目的之一是想要出境与境外组织取得联系。我们必须斩断这种联系,特别要掌握这方面的情报,在情报上要和境外加强沟通。此外,我们的边防线也应该成为反恐警戒线。

第三是完善国内反恐法制建设。笔者曾经积极呼吁,要尽快制定一部《境外非战争军事行动法》,另外要加入国际的反恐情报组织,进行这方面的合作。比如我们捉拿“湄公河惨案”制造者——缅甸毒枭诺坎时,就是采取联合行动,因为该源头在境外,我们必须把源头打掉。另外,为保护海外公民,需修改完善《海外领事法》,力求公民到哪里,国家安全保护就能到达哪里。

中美合作的可能

有人提出在反恐方面,美国有比较丰富的经验和先进的技术设备,建议与美国合作,情报共享。的确,“9·11事件”发生后,美国在反恐方面下足功夫。总体而言,美国的反恐战略有三条路径:第一是确定先发制人,防患于未然;第二是进行国际合作,特别是取得大国的合作;第三是输出民主价值观,促进社会的自由和繁荣。三者既有硬实力的体现,也有软实力的结合,对于我们不无启示意义。

虽说与美国合作是一种值得考虑的途径,但有很多问题还是难以回避,例如对恐怖主义的认识。美国对恐怖主义采取“双重标准”,与我们的认识存在分歧,这里涉及人权、各国法律等问题,中美双方很难达成共识。在反恐层面,与大国(以美国为例)合作,存在几个层次:第一层是社会制度或者意识形态,在这方面我们与美国存在结构性的矛盾,很难调和;第二层是关于天灾人祸,这是人类共同面临的灾难,在这方面我们认为和美国是可以进行沟通合作的;恐怖主义刚好介于这两个层次之间,也就是我们惯常说的“灰色地带”。在这方面中美双方有充足的理由和条件进行安全合作。

(摘自《同舟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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