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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羊皮书

2014-10-14凌仕江

青春 2014年10期
关键词:冰湖墨脱扎西

门巴猎人

在去墨脱的路上,我在穿越原始森林的过程中,遇见一位门巴猎人。他胸前挂着几个大大小小的牛角里,装满了火药和铁砂子。脖子上环着一张弓。

他的模样很像小时候我在电视上看到的济公和尚。

据带路的向导平措占堆讲,这个猎人是雅鲁藏布大峡谷出了名的神枪手。每一次进森林,他从没空着手出来过。可我们见到他时,他却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把枪杆子坐在屁股底下,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当时,好奇的不是我,而是平措占堆。

似乎平措占堆对这个猎人已经相当熟悉了,他们一番交谈之后,经过平措占堆的翻译,我才知其中的原因。

猎人说,我今天很不舒服。其实我并不想伤害它们的。因为它们实在太小太小,身上根本没有二两肉,它们长得并不难看,甚至我一直觉得它们特别可爱。因为每次在我守候目标快要睡着的时候,都会听见它们清脆悦耳的歌唱。它们是在唱歌给我听吧,可能它们对我的脾气已经相当了解,知道我不会打它们的肉吃,但今天,它们真的惹怒了我。因为在它们的眼皮子底下,我守候的目标出现了,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子已经朝我奔来。在我跟踪那只野兔子时,它们也随着我的视线在野兔子上空不停穿梭,最要命的是,它们一直不停地唱着歌儿。我几次试图把它们赶跑,可又担心把那只野兔子赶跑了。于是,便蹲在树桩上等着,等它们飞走了,再放枪。可它们却老不走,而且歌唱声越来越大,像是故意要和我对着干。那只野兔子一定是嫌它们太吵了,趁我伸手掏鼻烟壶的刹那间,便跑得无影无踪了。我当时气急败坏到了极点,想到是它们把我的目标给破坏了,最气的是它们耽误了我守候太久太多的时间。

于是,便朝它们懊恼地放了一枪。

枪声之后,树枝上落下了三只,其余几只依然在树枝上纹丝不动。它们的声音高唱着,咕咕咕,喳喳喳,啦啦啦,在那三只死去的小家伙面前跳来弹去。我向它们走去,它们却像没看见我一样,根本没把我这个猎人放在眼里。那一刻,我感觉自己受到了莫大的侮辱,它们的歌声是在嘲笑我的无能,于是我朝着它们又是轰的一枪。

这一枪之后,它们从树枝上落下的是六只。

谁知,树枝上还剩一只在高唱着。

我几步跑到它跟前,它依然没有飞走的意思,我把枪口直接对准它的小脑袋,距离顶多只有几公分,它依然不飞。你说,这怎不让人气上加气?我闭上眼,彻底疯了,脑袋嗡地一声巨响,我开了最后一枪,把它也干掉了。

世界从此安静下来了。

可是,可是,我现在感到后怕了,它们为什么不像我遇到的其他动物那样怕死呢?尤其是那最后一只,它明知道我要干掉它,可它依然要昂起头,高声歌唱,这,这样的家伙太可怕了。

我问猎人,那到是一种什么鸟呢?

猎人说他也不知道,只好叫我们去看看那个现场。

平措占堆一溜烟钻进了森林。

我走了几步,却退了回来。

这时,猎人蜷缩着身子,双手捂着头,开始悲伤地哽咽起来。我背对猎人,静静地坐下来,面朝雅鲁藏布大峡谷。

猎人说,几十年了,我从没伤害过它们,每次进出森林,它们都要向我示好,为我歌唱,尤其是在我迷路的时候,它们的每次出现,都给了我生命的希望,有一次在我打瞌睡时,一只蚂蝗正朝我手臂上袭来,是它们发狂的叫声驱走了正在对我下手的蚂蝗,甚至有时是它们站在我的肩膀或枪口上,带我走出困境的,我今天到底是怎么了,我是不是撞到鬼了!

话完,我听到一声枪响。当我转过身,看见平措占堆朝我跑来的时候,猎人的身影已经一点点坠落深不见底的峡谷。稀松的阳光,落在色彩花斑的蚂蝗身上,那些蚂蝗在满地的血星子里蠕动着,它们浑身正点点滴滴地变着不同的色。

平措占堆将十只残缺不全的鸟儿,轻轻地扔在我面前,然后,用手取下自己的眼镜,一边擦拭,一边喃喃自语道:此物最相思!

我看见那些体态玲珑的鸟儿,嘴红,背绿,尾小。

阳光抽搐的时候,峡谷里的漳气便一点点升腾起来了。

之后,我们上路的心情,变得尤为地复杂。

雪山上的蓝莲花

西藏林芝境内有座山叫多雄拉。

有关多雄拉,我们知道些什么?或许答案之于那些进出墨脱的人最有发言权。因为这是墨脱人走出墨脱必须翻越的最后一座雪峰。在古老的藏语里,常被藏族人挂在嘴边的“拉”就是山口的意思。而这里的“雄”,根据藏语与汉语重叠相映成趣的特点则可以被破格译成同音的“熊”。多雄拉,在一个旧军人的意识和想象里,便是黑哑哑的熊出没在雪线旁边的山口。不难想象,这是一种势不可挡的凶险残境,走过的人都不可能将它巨大的超隐喻片刻挽留。可有时,人类在思想中越是想驱除的东西,越容易跟随你的身体,好比心中顽固不化的邪恶。而在这个旧军人涉足多雄拉之前的更早年代,还有比他更旧的军人曾在这个山口与成群结队的熊以及不分季节飘落的雪相遇。

因为熊太多,而雪又太稀落,所以在旧年的旧军人眼里,多雄拉的雪并不是白的,而是黑雪。

究竟什么状况才能使雪成为黑的呢?中国古典诗词有关雪的意象与言说都来自于对白色的过分依赖与崇拜。然而,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域,不同人眼里,白之于雪的表白并不极致。对于遥远年代的林芝军分区通信班的五个旧军人来说,他们看到多雄拉的雪是黑的——这好比一个比天更大的谎言,实际上这是他们生命极致甚至是极限的认识。他们对多雄拉的雪有着同等质感的集体审美,雪的属性在他们的方阵里,好比青铜、金属、铁……

此时,他们脚上扎着绑腿,头上戴着雪帽,每个人手柱竹棍,行走在通往墨脱的山径。暴烈的阳光将他们的身影在路上拉得很长、很暗、很明亮。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体力的减退,他们从脖子上取下白毛巾一边擦汗,一边眼望高高的多雄山,然后躲在避风的空地上,将背上重过多雄拉山的信件像墨脱背夫那样顶在头上,生怕风撕开季节封存的纸片,吹散了家或爱情的沉香。他们有时也把帆布口袋孩子般地拥入怀里,担心潮湿的印度洋气流打湿了远方亲人与墨脱军人共同的渴盼与思念。

阳光下,几株紫青稞在风中东倒西歪地望着他们。趟过雪线的蚂蟥经过他们脚下时,并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而是以一种陌生的眼光,一边回望他们,一边风速地穿越,它们很想赶在天黑之前抵达墨脱,去传达“锦书在路上,春风待珍重”的佳讯。

现在是雪化路开的五月,他们主动请功争先恐后徒步给墨脱军人运送精神食粮,这并不亚于红军初上长征路的澎湃心潮啊。军分区的礼堂里掌声还未熄灭,可多雄拉并不认识他们,路边的紫青稞也不认识他们,只有路上的蚂蟥见过他们。尽管他们都曾被戴上大红花,成为徒步通信班上的先进人物。最小的那个旧军人,气喘吁吁、跌跌撞撞地走在满眼只有散乱石块的山道上——他胸口疼得厉害,肺叶都快要爆炸了。这是他第一次踏上墨脱路,但他身体的不适没有告诉任何人,仍坚持走在最前面,路对他而言,除了陌生便是遥远。他不愿像他们四个走过墨脱路可以随便停下来,这样的好处是不至于让自己轻易掉队。

他像一个激情燃烧的引路者,远远地把自己走在未知的远方。陌生与新奇的地理环境时刻牵扯住他的眼睛。他期望能在通往墨脱的路上,遇见一朵莲花开放。其实,更多的时候,传说中的墨脱在他心里就是一朵隐秘的莲花。他不仅想摘一朵莲花,更想把自己的青春融入花蕊。

走在后面的四个旧军人大概都是同年兵,他们的话题一路上很合拍,就像他们的步调一致。因为他们的年轮里已经记载过同行墨脱的苦难与辉煌。当他们停歇几分钟,抽掉一支烟,准备再次出发时,后面的风开始追来了——冻彻骨髂的风从不同方向一股股钻进他们的衣襟,钻进他们的裤裆,同时也钻进他们肩负着云中飞来的锦书。他们不让风带走一片比生命更贵重的锦书,都换了姿势,像月子里的妇人紧紧地把孩子捂在胸口。

一个声音高叫着:我恨不得生出一对翅膀,一下子从这多雄拉山头飞过去。

其他几个声音附合着——飞,你飞呀,小心乌云折断你的想象!每个人都太重、太沉、太过于珍惜——那是墨脱军人被雪葬了一个冬季的家书。

冷冷的黑。幽幽的黑。锐锐的黑。粒粒的黑。熊熊的黑。这是五个旧军人坐在蔚蓝色的冰湖上望着高高的多雄拉对雪不同的诠释。此时,他们已经被厚厚的乌云压得看不清路标,更可怕的是一场突然袭来的雪崩,已将他们响亮地打入冰湖里。

多雄拉,此时,咆哮的雪还在不断向冰湖轰隆隆地滚来,像是一场造山运动正在暴发。最先滚进冰湖的当然是那个小小的旧军人,他像一只小小的蜗牛背着沉重的壳走在最前面。他的脚是踩着雷区了吗?轰地一声,雪便将他抛向空中,像孙行者在空中翻了几百个跟斗,然后随雪滚到湖里——他手上握着一朵莲花。然而,当雪滚进湖里便变成了冰的世界——蓝色的冰,看上去很透明,也很丰富,里面夹杂着万古不语的枯枝与败叶,还有熊的尖牙和皮毛,更多的是比玉更光洁的石头——它们都是冰湖里蓝色的标本。

他手上的莲花接触到冰之后,蓝得耀眼。他在冰湖里挣扎,很快看到他们几个也掉进冰湖。他喜出望外,怎么也不相信,他们的重逢居然可以如此童话。他们几个望着他手中颤动的蓝莲花,散发出一样迷人的眼神和微笑。他们开始在硬邦邦的冰面上奔跑、突围,五个旧军人在透明状的冰湖里,像五株紫青稞,任凭他们怎么向上攀折,都是徒劳。

风似一条长长的哈达,在世界屋脊纵横千里,力挽狂澜,注定要收容雪山与湖面的全部。他们在冰湖世界不断地失散,又不断地聚拢。沉重的多雄拉山压在他们的面前,看不到任何出路,而更要命的是冰湖仿若有着引力的磁性,不断吸起他们体内的热能量,只有那一朵冰蓝的莲花像一团蓝色的火焰高擎着熊熊燃烧的希望。此时,他们都想化作一棵小草,或一只飞鹰,离开绝境。可多雄拉山下的这座冰湖,不是平面的湖,而是一个漩涡,像墨脱人做饭用的石锅。一次又一次冲锋,一个又一个被冰的弹力推回来,摔摆在原地,无法自拔。当一个被狠狠地摔下,另外几个就会同时用力将他轻轻扶起,另一个再用尽全力地向上冲一次,好比一场接力赛,可每次都被坚硬如铁的冰无情地弹回来。

或许是湖里大面积的冰太寂寞了,它需要他们五个伙伴留下来。当然也有可能是多雄拉不允许任何一只手摘走它的莲花,所以对于触犯者,必将被天庭发动雪崩的方式加以严惩。

“冷,冷,冷,我的想象真的被乌云折断了!”最小的那个旧军人说完此话,莲花便从他手上折断了。

剩下的四个旧军人,无力再与冰抗争。冰,成了他们顽固派的敌人;风,成了他们绝望的催化剂;而那朵莲花,则是他们眼中喷溅的火焰。他们坐下来,围着那个小小的旧军人,取暖。他们生怕风带走了他的呻吟,更担心冰冻坏了他的心脏。当他嘴角的血丝滴落莲花时,他睁开眼微弱地说了一句:“请把我葬在莲花里。”

话完,夜色收光了,雪就这样由白变黑。

大地上的事情从黑幕布拉开所有的细节……

于是他们从布袋里抽出一封封锦书,一封接一封铺在冰面上,他们想一直铺向墨脱。冰的湖里太冷太冷,他们怀抱着小小的旧军人,踏着一页一页的锦书,走在通往墨脱的路上,可他们始终走不出一面冰湖。五个兵,摆在冰面上,像五条不同的道路,实在走不动了,他们就点燃一页锦书,烧给冰湖,也燃给那个小小的怕冷的旧军人。

世界看似安详了,唯有他们耳朵里回响着自己遥远又清脆的脚步声。

当长风再次卷来,卷空他们背包里的书锦,卷走他们身上的衣裳,最终冰湖里只剩下五个赤裸裸的胴体,他们生龙活虎,牢牢抱着一朵莲花,抱成了一座透明温暖坚固的冰雕。

光阴老了,岁月依然在荏苒,他们朝着墨脱的方向,手持莲花映照的锦书,亘古不化。野花长满宽广的湖面,路边的紫青稞在风中轻轻地摇曳,大地上的蚂蟥一直微笑地看着他们!

泽蓝央金

草原上有一顶白帐篷,里面住着泽蓝央金。泽蓝央金无儿无女,孤身一人。每天那蓝色地平线第一缕炊烟升起来,她就会拿了一根绳子,把自己吊在帐篷旁的一棵老死的红柳树上,两肘搁在膝盖上,平躺着身子,注视着那疤痕累累的树干和在风中摇动的树枝,树杈之间倒挂着一只雪白的狐狸。她的嘴唇哆嗦着,发出一些听不清楚的声音。

泽蓝央金在跟狐狸说话。

狐狸多年前死于那场雪灾。

当所有的羊群都被雪灾洗白之后,狐狸成了泽蓝央金唯一的伙伴。村里上了年纪的人都知道,那只狐狸在泽蓝央金的祖母家呆了多年。有一回猎人用枪瞄准了这只狐狸,泽蓝央金的祖母将屋角的经幡一扯,狐狸眨眼之间就闪过了枪声。后来老祖母跟猎人干了一架,打断了猎人的腿。如今祖母早已作古,父母也在大雪灾中失散生命,只有泽蓝央金,一直与狐狸守在一起,不离不弃。

在泽蓝央金眼里,狐狸已经不是一个动物,它就是她的亲人。这么多年来,她心中有什么话,都是跟狐狸说。狐狸是她忠实的听众,不管她如何絮叨,都会耐心地听她说完。她叹息,狐狸也会叹息;她开心,狐狸也会开心。

这不,今天太阳随着炊烟又升起来了,泽蓝央金又坐到狐狸身旁与它拉家常了——

“哦,我的姐姐呀,按理呢,我该叫你狐狸姐姐呢,你美丽的样儿就是我祖母的丫环,我就叫你狐狸姐姐吧。当年都是我没听你的话,不然现在也不会孤零零一个人呀……”

一阵风儿吹过来,狐狸发出“嗷嗷嗷嗷”的响声,好像在回答泽蓝央金的话——

“现在后悔了吧?当年,人我都为你留下来了,可你硬是倔呀,不肯收留人家呀……”

这事过去十多年了,但泽蓝央金还记得。那时她还是个十三岁的小小少女,有一天中午到河里挑水,猛然发现枝繁叶茂的红柳树下躺着一个男子,看样子是个热巴艺人。她急忙回家端来一碗粥,让他吃下。她问男子是谁,为何流落到此?男子说,她叫边巴,因为雪灾饥荒,家人都饿死了,他一个出来流浪要饭。男子突然跪在她面前,希望能收留他……可泽蓝央金自家穷得都揭不开锅,拿什么养人呀?硬是拒绝了人家。

“嗨,都是这‘穷字逼的呀!那个年头,天灾人祸呀!……”泽蓝央金感叹。

太阳照在身上,暖洋洋的。泽蓝央金的心也被冬日的残阳烫得热热的。她变换了一下姿势,靠在椅背上,抬起头,眯缝着眼看了看太阳。然后又叹息一声:唉,老了,还说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干嘛?今生可能就不该有男人,不该有儿女,今生可能就该孤孤单单一个人!要不然,那个城里来收羊皮的男人怎么又没留得住呢?

“狐狸姐姐,狐狸姐姐,那个……那个城里的男人叫什么来着?……哦,想起来了,叫扎西……扎西……多好的一个名字呀,多英俊的一个男子呀!可他收购羊皮怎么会跑到我们这里来呀,羊在雪灾中死得一只也没有了呢?”

泽蓝央金突然又有了兴致,又跟狐狸聊起天来。狐狸被风吹得“嗷嗷——嗷嗷——”响,在泽兰央金听来,就像应和着她,在重复着“扎西——扎西——”的名字似的。

“这是缘分,缘分,你知道吗?可是你没有抓住!”

“可我不能高攀人家呀!我虽然想要个男人,想成个家,可人家是有钱的商人,可不能做这样不道德的事呀……”

“不道德的是那些黑帐篷里的女人,她们和收羊皮的城里人发生的那种事才不道德呢……”

“不,不,不……她们比我更年轻,她们更需要男人,我一个三十岁出头的老女人,怎么能……怎么能……”

“你呀,自闭呀,傲慢呀……嗬嗬嗬……”

坐在狐狸旁边,泽蓝央金想,好在没嫁男人,不然又害人家了!因为打小时候,阿妈就认定她生不出娃,即使能生也会死于难产,这是泽蓝央金从阿母那儿偷听来的秘密,严格说来,这是狐狸姐姐偷偷传递给泽蓝央金的秘密,泽蓝央金得知后,再也没有嫁人的打算了,她一直纠结着这个秘密,她想她的身体有可能一辈子就对不起男人了!在草原上,每当春天降临,泽蓝央金都会因为花朵的盛开产生对自己身体一些部位不太满意的情绪,有时她会把自己的生理器官抓扯出血,不过,不过,她想着扎西确实是个好小伙呀,很快又原谅了自己!

泽蓝央金有些说不动了,她对狐狸说:“姐姐,咱歇息一会儿再说吧,咱打个盹儿,咱比不上那些年轻的草原女人了。”泽蓝央金爬上树梢与狐狸一起睡觉,风儿吹着树上的狐狸,也吹着泽蓝央金。几只报喜鸟在柳枝间飞来飞去,发出“叽叽喳喳”的叫声。

一会儿,泽蓝央金醒了,她揉揉眼睛,看看满树的报喜鸟,听听报喜鸟的叫声,头脑清醒了许多。她又开始跟狐狸谈起心来。这回泽蓝央金可说得有些伤心,真的伤心。

“狐狸姐姐呀,你是我的亲人,唯一的亲人,我的话只能跟你说!这辈子我本也应该有个男人的呀,那个叫洛桑的男人,本来会是我的呀,我们已经……已经……可想不到他的儿子要我拿出……拿出……那么多的珠宝……这是卖人呀!这是故意刁难我们呀!我哪有那么多的珠宝?我要是有珠宝,还不早就成家了吗?还要等到三十多岁吗?逆子呀!那男人多苦呀,四十多岁就死了女人,一个人把几个孩子都养大,容易吗?他的儿子,吸血鬼呀……”

“记得第一次他来的时候,也有几只报喜鸟在老柳树上飞来跳去,叽叽喳喳地叫个不停。我以为,喜事呀,这回必成呀!姻缘来了,挡不住啦!柳树正在发芽呀,可哪知道,最后洛桑是哭着从我这儿走的。从此,那棵老红柳也一病不起,像一个得了癌症的老女人,叶子也发不出来了。姐姐呀,亲人呀,你知道吗?你怎么不给我把我的洛桑拦下来呀……这回我没羞怯,我给他儿子下跪,求他呀,可他硬是不同意,今生这辈子这个悔呀!哎呀……哎呀……说到这事,我就想哭呀……不说了,已过去十年了……今儿咋啦,怎么净说这些事儿呀……”

这次,泽蓝央金一口气说了好长好长。只顾自己说,她不让狐狸插嘴,她想一吐为快。狐狸理解她,老狐狸静静地听,听着听着,狐狸随风声发出叹息。狐狸也知道,那是一桩好姻缘,要是能成了,泽蓝央金老了就不会孤单,就不会有话只跟它说了。那个多年没有一点笑声的破屋里就会有欢乐了。可狐狸有什么办法呢?它想留住洛桑,但留不住;它想帮她筹钱,可就是把自己卖到印度也卖不了几个钱啊!泽蓝央金哭着离开这座小屋,从红柳树身边走过的时候,狐狸也止不住流了泪啊!

狐狸在风中摇动着身子,没有树叶的柳枝响声更大了,就像在为泽蓝央金伤心。又似在安慰泽蓝央金:这都是命!命!都这一大把年纪了,都到要死的年纪了,泽南央金咳嗽了几声,不必过于在意了,想起那些十五六岁都出嫁的姐妹,自己真的是老女人了,一切都该看淡了,看透了,看明白了!

“边巴……”

“扎西……”

“洛桑……”

泽蓝央金在狐狸光秃秃的耳朵里喃喃着。

扎西的婚礼

原本扎西并没有邀请我参加他的婚礼。对于他的婚礼我只能算个不速之客。在西藏,我的藏族朋友很多,他们都知道我对他们的事儿很感兴趣,无论走到哪个角落,总有人牵引我认识新的藏族朋友。而在我心里头,有时一个牧童,一棵树,一只羊,或一个村庄的炊烟都能以朋友的身份进入我的视野。可以说,扎西的婚礼,是在没有任何熟人引荐的情况下,我在路上遇到的一桩喜事。

那是一条从贡嘎通往山南的路。

绚丽的晚霞给路边的村庄披上了金纱。

阵阵欢快激扬的六弦琴声吸引着幸福路上的行人。

前面的车停下来了,不少人从车窗外观望村庄里的热闹场景,我好奇地让司机停下车,迎着琴声奔去。

路边,一座贵族的藏式楼房门前,地上用白灰撒绘着莲花、海螺的吉祥图案。陪同我的司机也是个藏族人,他说藏历年春节已经过去几天了,显然,这吉祥图案意味着村庄里正逢另一喜庆事情。路边,许多未见过藏式婚礼的路人都好奇地走到了一起。

我们跟着络绎不绝的藏族人攀着木梯而上,经过走廊,来到一间宽敞的客堂。

没错,一对藏族年轻人在举行婚礼。

新娘身着七彩藏装,戴着一对嵌着松耳石的耳环,胸前佩戴着一堆光闪闪的珠宝,脸上的胭脂和香粉让她显得格外漂亮。新郎则是一身崭新的解放军军装。很多人叫他扎西。巧的是一打听,才知扎西曾经的确是一名驻守在错那的边防军人,只不过他已经退伍两年了,还保持着军人的作风。

客堂正中长长的卡垫上,新娘和扎西俯首并坐。客人们依次手捧洁白的哈达,给他们献挂在脖颈上。也有小孩将手中采摘的格桑花撒在他们身上。不多一会,新人就给“埋”入哈达和花瓣里了!见此情景,我嘱咐司机也去车上取来哈达,献给这对幸福的新人。

新人面前有一张彩漆雕花矮长桌。桌上摆着的“竹素切玛”前放着一花瓷碗“哲斯”(白糖糯米饭)和一碗“措玛哲斯”。两旁放着彩釉高颈陶壶(藏名:来莫)和高脚大银花碗(藏名:煨波),陶壶上系着哈达,银碗缀有酥油花瓣,装满浓浓的青稞酒。这是我在西藏许多地方看到的藏式婚礼必备不少的摆设。

哈达献毕,客人们一一献礼物,把各自的红包放进一个红纸糊的箱子里。父母和来宾在人们的簇拥中致祝词。然后,新人端碗,互向对方敬酒。这时,人群中起哄的声音一浪压过一浪,甚至还伴随着尖厉的口哨,看来,这酒是必须一饮而尽的,尤其是在场的老人们绝不容忍新人碗中剩下一滴酒,因为这杯酒下肚之后就代表他们婚后敬爱终生。

随后,新郎提“来莫”,新娘端着“煨波”,来到宾客面前,向每人敬酒三大碗,感谢客人的祝贺。扎西走到我面前时,停了下来。司机上前向扎西说明来意,扎西欢喜地将我介绍给他的新娘旺姆。司机生怕我拒绝喝那么多的酒,一直在耳边提醒解释。他不知我早已熟悉藏区的风俗礼仪。这种饮三碗,三口一杯的酒礼,他们叫做“松堆聂塔”。

敬酒到了最后,一位老者在人群中弹着六弦琴欢唱起来。

这位边弹边唱的老者叫罗布次仁,是扎西家特意从山南艺术团邀来的一位民间艺人。在古城拉萨,我看到过这样的艺人表演,在一些藏人的婚庆或重大民族节日上,他们的弹唱和舞蹈是融为一体的。老人花白的胡须飘洒在胸前,能在扎西的喜典上轻抚琴弦,他心情比过任何节日都高兴。灵活的手指在弦上欢快移动,琴上系着的两支彩穗也似乎乐得跳起舞来。在老人深情的琴声中,穿着节日盛装的嫫啦(老太太)和波姆(姑娘)举杯、提壶,在新人和客人面前也尽情起舞高歌,敬劝喜酒。昔日安静的村庄就这样沸腾了。

酒歌唱得月亮圆,

云雀飞来不想走。

哈达连着颗颗心,

情与天地共长久。

天上星儿稠,

人间情意厚。

呀拉索,呀拉索……

仪式结束了,扎西与我这位不速之客开始了闲聊。他先是拉着我向他的父母做了介绍。看上去,这是一对年轻的父母,穿着都很城市化。他们一边忙着接待客人,一边朝我点头微笑,双手合十,表示欢迎。藏族同胞从来都是很好客的,何况今天又是喜庆的日子。婚礼上有不少的陌生路人来送祝福。扎西的父母拉我们坐上彩垫,敬酒的嫫啦和波姆就提壶端碗来了。在西藏,一个汉人过分的推辞是不礼貌的,尤其是面对盛大的婚礼和藏历新年,我连饮的不止三杯,而是三碗,并且双手合十向新郎扎西新娘旺姆道了:“扎西德勒!”

听我以藏语祝贺,扎西更高兴了。那么多亲人都帮着新娘新郎给我敬糖、敬酒、敬甜茶、酥油茶,不容拒绝的情谊会把我的心窝子暧成了被窝。

旺久是新郎扎西的爷爷。他,头戴狮耳金花帽,腰缠青色的氆氇藏袍。听说我想进一步了解他们当地的结婚风俗,旺久一面热情地招待我,一面兴高采烈地指着室内的各种摆设,他时而用一只手蒙住眼睛,向我介绍它们的名称和意义,声明这些是藏式婚礼不可少的。我被那些木式结构的家具久久吸引,上面有雕花的马鞍和青稞以及花朵。我入神地看着这些精美的藏式工艺,一边想着旺久那只曾被人挖掉的眼睛。

接着,新郎扎西引我参观了新房和客房。到处闪耀着彩色,到处充满了歌声,到处可闻酥油的芳香。尤其是新人的房间里,不知是谁用酥油捏了一对小新人,紧紧地相拥在一起,吸引了不少看客的目光。

扎西的嫫拉(奶奶)次仁央吉,见我到处赞叹他们家的美好,她又乐滋滋地上前邀我下到底楼,让我参观了她家那堆满粮袋的仓房,参观了畜栏里的羊和一排排横木上的风干肉,又引我参观了酒库。一进酒库门就是醇甜的酒味扑鼻而来,数了数,共有二十八个大坛子的青稞酒!这真是一个富足之家呀。我问老阿妈,这酒要喝到啥时才能喝完呀?老阿妈自豪地讲,明年这个时候吧,等你路过我们村庄时,闻到酒香就一定再来呀!

次仁央吉介绍,西藏过去的婚姻制度十分复杂。当时普遍流行的有三种:一妻多夫,一妻一夫,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的,在贵族世家颇流行,因为世家爵位只有本家的人才能承袭,分家后财产分散,爵位不便继承,兄弟共娶一妻就利于维系世家。这种家庭多是以妻子为中心,妻子权力是大的。一夫多妻的,多是大商人在几个城镇都有老婆,协助经商。各个妻子不分谁主谁次。也有部落头人娶几家有财势的女儿为妻,以扩大自己的势力。在牧区,过去有不少游牧家庭,女主人没有固定的丈夫,孩子就由母亲带养,甚至有的连父亲是谁也不知道,但并不受社会歧视。

那时,婚前的男女社交活动也很自由,婚前生了孩子也不受歧视。婚后妇女地位比较高。可是,一般地讲,配偶仍要父母决定,并十分讲究门当户对。至于奴隶就根本没有婚姻自由,未经主人允许是不能相爱的。

旺久和次仁央吉给我讲了他们老俩口的“婚礼”,那是一段曲折的历史。这样的历史听上去像是传奇,又像是一部写不完的长篇小说。

旺久是日喀则一家大领主的养马家奴。五十年代的一个夏天,主人要去几十公里外的红河谷温泉洗澡派他随同当杂役。女奴次仁央吉见旺久忠厚,相处五十天中彼此爱上了。

可是,这事并没有得到主人允许。幸好不久中国人民解放军向藏区进发,一些领主惊慌极了。旺久趁机约了次仁央吉偷跑到了家乡山南。因为怕领主追究,只向亲邻讨了一些吃的,提心吊胆地向父母敬了三碗青稞酒就算举行了“婚礼”。从此,新婚的夫妇便提着打狗棍,求乞度日。

不久,他俩却被主人找了回去,只得隐瞒彼此的夫妻身份,分居各方。生了第一个男孩不敢向主人说,生了笫二胎仍然不敢承认是夫妻。但这事仍然被管家发现了,就要责打旺久。旺久急忙说生的两个都是男孩,管家才息怒。原来,按当时噶厦政府规定,奴隶夫妻,生的男孩归丈夫的主人所有,生的女孩归妻子的主人所有。两个男孩就给男奴隶的主人增加了两头“会说话的牲畜”,长到十一二岁便能接奴隶的班了。主人这才用了大约能买一只羊的藏币向另一财主将次仁央吉买来当了家奴。不过,次仁央吉每年还得给曾经的财主交人头税。

从此,这对已经举行“婚礼”的五年后并且有了两个儿子的奴隶,才被承认是夫妻。

半夜已过,客人们纷纷告辞。路上醉酒者还在欢唱,我们沿着月色,向着山南进发,心里想着扎西一家三代人如此悬殊的婚礼,是命运弄人?还是光阴可憎?耳边还有歌声在回响:

太阳是漂亮的新郎,

月亮是可爱的新娘;

新郎新娘的伴当,

由我启明星来担当。

凌仕江,四川荣县人,1993年12月入伍西藏林芝,后调拉萨,现居成都。曾获路遥青年文学奖、首届中国西部散文奖、西藏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第五届珠穆朗玛文学艺术奖(银奖)、解放军文艺优秀散文奖、全国报纸副刊散文金奖、第四届冰心散文奖、第六届老舍散文奖。出版散文集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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