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职业教育的“校企合作”办学模式
2014-10-11王宏刘洪凯
王宏 刘洪凯
我国作为全球装备制造业大国,许多装备产品产量位居世界第一,但与先进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基础制造工艺落后,面对这样的现状,对装备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已是当务之急。职业教育的发展是一个国家装备制造业的主要影响因素,发展职业教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教育仍然是以“学科为本位”、以“教师、教材和课堂为中心”、与“生产、实际和社会脱离”的传统教育方式。职业教育没有办出相应的特色,培养出的毕业生达不到企业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因此,职业教育迫切需要深化改革,以培养企业和社会需求的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就是坚持走校企合作办学的路子。
“校企合作教育”一词最早出现于20世纪初的美国。德国的校企合作教育形式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1897年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形成年,开始在职业教育领域开展校企合作模式。
一、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概况
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基本形式,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践技能培训和在学校接受理论学习相结合的职业教育形式。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教学内容按照企业和学校的各自特点来进行分工与合作。企业的培训按照联邦教科部和有关专业部共同颁布的培训条例进行。如:教育内容、时间安排以及考核办法等。职业学校的教学内容由各州文教部制定,以企业培训要求为前提,实施普通和专业教育,深化企业培训中的专业理论。
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考核、成绩认定及证书发放由各行业会负责。考核时间上分为期中考核和毕业考核,考核内容上分为书面考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通过考核的学生则可得到国家承认的岗位资格证书,成为该工位上的合格技工。
联邦具有双元制职业教育中的企业教育的管辖权利。由联邦职业教育法授权给各行业协会负责企业职业教育的具体管理,主要包括企业职业教育办学资格的认定,实训教师资格的考核和认定,考核与证书颁发,培训合同的注册与纠纷仲裁等。
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特点
1.学生大部分学习时间是在企业里进行实践技能培训,且所学内容为企业正在使用的设备和技术,不仅有利企业核心技术的传承,而且新技术出现时,能迅速地应用到生产中去。同时减少了教学费用,并提高了学习的目的性。
2.企业在教育实施的过程中起到主体的作用,要求企业须是具备一定的经济与技术实力的大型企业或企业的联合体。学校辅助企业去完成与技术相关的理论教学。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和企业的发展需要,突出专业的针对性。
3.政府的法律和法规是双元制职业教育过程进行的有力保障。
三、探索适合我国的“校企合作”模式
我国的职业教育也越来越重视校企合作的实施,目前的常见形式有:由学校与企业领导,共同审定教学计划、课程体系和学时的安排等;学校为企业定向培养,并到企业对口实习、顶岗实践;选聘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工程师、技术、管理专家等为兼职教师,聘请有专长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师、高级技工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国情、经济基础、教育背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校企合作”模式,以此推动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
1.全社会树立正确的职业教育观念。职业教育并不是低级教育,并不是初中教育中淘汰学生的再教育,我们应正确看待职业教育,一个国家从事制造业工人素质水平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从事制造业的技术工人是远远多于研究人员的。
2.以校企合作为职业教育发展的根本出路。由当今工业发达国家各种校企合作教学的经验表明,只有培养出的人才能适应企业的需求,学生所学的内容能够满足岗位需要。这样的教学才是有意义的教学,如何获知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岗位相关知识?校企合作能使职业教育成为有的放矢的教育。
3.国家要出台鼓励措施。首先,国家要鼓励实体企业技术发展,加快生产技术改造,增加对技术工人的需求量。其次,国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一定经济和技术实力的大型企业可联合几所相关专业的学校进行,对于不具有这些综合实力的小企业,可由本地区的几家企业联合后,和相关的学校进行。教育不仅只是学校的任务,作为职业学校学生的用工企业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国家要制定配套的法规体系保障。完备的法律和制度的保障,是职业学校与企业的合作得以顺利发展的一个前提。首先,要形成系统完整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其次,制定专门的校企合作法规,对校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明确规定。确保整个职业教育有法可依。
5.实施企业用工职业资格制度。工人必须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才可从事相应的工作,从而督促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正式的教育培训机构获得相应资格,加强监管机制,必要时要强制执行。
要通过上述措施,形成一种法律有规定、政府有措施、学校、企业、学生有要求,既有动力又有压力,更有吸引力的办学模式,从而促进我国高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刘卫红.中职教育校企合作的必要性及加强合作的措施[J].新西部,2009(6).
[2]陈洪.浅谈高职高专实践教学中校企合作的重要性[J].教育与职业,2006(36).
[3]吴萍萍,郭延伟在.职业教育加强校企结合的重要性[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09(33).
(责编 田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