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回家看看”入法引争议
2014-10-08常青
常青
公众怎么看“常回家看看”入法?调查显示,31.4%的受访者认为“强调了孝道的社会价值”,30.8%的受访者认为“是一种倡导性规范”,23.6%的受访者认为“是一种法治的善意”。
7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国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其中被称为“常回家看看”入法,即“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的规定格外引人关注。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和搜狐新闻客户端,进行的一项有3277人参与的调查显示,66.9%的受访者支持“常回家看看”入法,11.7%受访者表示反对。63.3%的受访者表示“常回家看看”入法对自己探望父母的次数没有影响,21.2%的受访者表示法律实行后自己会增加探望父母次数。31.4%受访者认为“常回家看看”入法强调了孝道的社会价值。
公众怎么看“常回家看看”入法?调查显示,31.4%的受访者认为“强调了孝道的社会价值”,30.8%的受访者认为“是一种倡导性规范”,23.6%的受访者认为“是一种法治的善意”。同时,16.7%的受访者认为此规定“混淆道德规范与法律约束”,8.8%的受访者认为是“公权干预私权”。
由于不少年轻人在外面上班忙,确实一年到头难免会很少回家看望老人,由此一来,有网店看到商机,推出“代看望老人”的新潮业务。这项服务真的有市场吗?记者采访发现,大多数年轻人对此不感冒,认为“买亲情”不靠谱,部分老年人则认为可以接受子女的一番心意。
代看父母服务应运而生
“常回家看看”入法,代替子女看望父母的网上商品应运而生。带老人遛弯、做家务、看病……网店店主们承诺让做儿女的满意“收货”,但老人是否也能在心里确认收到这份金钱买来的“亲情”呢?有市民表示,这个商品是对自己的污辱,亲情,能用钱买吗?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发现,网上推出代看空巢老人服务,出售剩余时间,提供代看望老人、代理问候、细心照看老人的业务,目前主要以网店交易为主,其价格收费从10元到几百元不等,耗时长短跟费用高低直接挂钩。“收费包括时间费用、物品成本、交通费用。一小时代办费用20元。”在淘宝网店上一家地址显示为哈尔滨的网店中,店主贴出了明确的收费标准。其他店家的收费从10元到100多元的标价都有。
据了解,代看望服务中产生的差旅费将由客户自行承担,如有需要,还可以提供送鲜花和礼物等。记者发现,在淘宝等网络购物平台上,上海、北京、宁波等地的网店都推出了“代看空巢老人”的服务。为了让客户放心,这类网店大多都承诺会通过摄像、拍照来记录探访过程,也可以让客户和亲朋、老人通话。
虽然店家们考虑得很仔细,但买家的热情似乎并不高。浙江“欢天喜地跑腿服务店”的代看望老人服务近期有204次浏览,但成交记录为0。该店客服人员表示,咨询的人不少,但迟迟没人下单。记者在网页上看到,该店的基础费是300元,包含服务:1~2人上门代看父母,将父母状况写入探望报告,陪同聊天,传递播放子女问候的照片视频给父母看,拍摄父母照片视频,让子女更为直观地了解父母状况。其他费用则视详情另计,包括交通费、礼品代购、做家务等。店家称,跑腿业务7月6日刚上架,是顺应国家法律推出的。
亲情服务你会买吗
最近,小高受到很多人的关注。她是最早在淘宝上推出代办看望老人业务的卖家之一,只要你付出每小时10元至100元不等的费用,她就会帮你为老人打理家务、做饭、过生日,陪老人出行、看病、玩乐等,不过目前仅限于北京地区。
“其实在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前,我就在网上开展这项服务。”小高说,她的第一单生意来自于朋友。因为长年在国外,朋友已经好几年没回家探望70多岁的老人。小高随口说了一句“我帮你去尽孝吧,你付点钱意思意思”,想不到朋友却认真了,并且提出愿意给予较为丰厚的费用。
小高不仅帮老人做饭、洗衣,还陪着他们一起唱革命年代的老歌,教他们怎么和国外的子女视频聊天,老人家里很久没这么热闹了。小高走后,老人打电话给孩子时,一个劲地说“好!”
第一单生意的成功,让小高信心大增,于是在网上挂出“代办看望老人”服务。不过服务推出3个多月来,真正完成的服务交易只有5件。
记者在淘宝搜索中输入关键词“看望老人”,跳出10多件宝贝,费用从10元至3000元不等,但大多数推出此项服务的淘宝店,成交量为0。
付费亲情遭非议
在“常回家看看”没被写入法律之前,小高的这门生意,褒贬参半。支持者认为,这就像赵本山与宋丹丹的小品《钟点工》一样,一个是正经赚钱,一个是排解寂寞。反对者则认为,这门生意有违道德,长此以往让子女对“钟点工”有种依赖感,这样不仅不利于亲情关系,反而会与常理渐行渐远。
让小高没想到的是,“常回家看看”被写入法律后,原本平平稳稳做生意的她,立即陷入舆论漩涡。有媒体假装买家,想套问服务价格和八卦;有网友直接打来电话,质问这样的服务缺乏人性……
“代看望,不是代替亲情。”这是小高写在淘宝网页上的说明。“如果能替人解忧,我何乐而不为呢?”小高始终觉得,自己做的,并不是要反传统,而是满足市场需求,她坚信,这项服务日后一定会有成长空间。
小高的这一说法,有着社会现实的支持。在腾讯网发起的“你多久回家看望一次父母”的调查中,半年或1年回家一次的网友占一半,甚至有5%的网友已经有很多年没回家了。
将道德和法律混为一谈
凤凰网有关评论指出,简单的法律条文自然能够轻易出台,但能真正解决空巢老年的问题么?
常回家看看,对于那些生活在城市的蚁族、鼠族、农民工来说,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对于那些表面光鲜,事业有成的白领,也是一种奢侈。不仅仅是因为回家的路途遥远,不仅仅因为一票难求,真正的问题,是那份工作和薪水。那些成为了房奴、孩奴和车奴的白领,一旦丢了工作,哪怕仅仅是几个月,月供就断流了。
根据青岛的一份调查显示,在原籍不在青岛的受访者中,23%的受访者每月和父母见一次面,14%的受访者每三个月才和父母见一次,27%的受访者表示半年才能见一次父母;32%的受访者称一年回家一次,还有4位受访者称几年没有回家了。
谁来定义“经常”,违法又如何惩戒?
在7月1日宣判的“常回家看看”入法后第一案中,被告人被判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为何被判处“每两个月”?后续又该如何执行?这都是接下来应该关心的问题,而不是“一判了之”。
“常回家看看”之常,该如何量化,是一年一次,还是一月一次;做不到这点的人,将给予哪种处罚,是罚跪,还是罚金——立法空疏,形同虚设,甚至适得其反:有人违法,不去探望老人,却不用担心有什么惩处会落在他头上。
所以,“常回家看看”很可能沦为一纸空文。
那么,推动“常回家看看”问题浮出水面的力量是什么呢?是道德温情,是“父母在、不远游”的另类表述,是“孝悌”伦理的具体行为。这股召唤力量,来得正义凛然,来得及时。但它仅仅是道德上的东西。既然是道德上的东西,那它就会以道德规范应有的方式,在每时每刻调整人们的行为。
法律约束的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义务,因此将道德义务立法应特别慎重,法律道德化不妥,道德法律化同样不妥,“常回家看看”值得提倡,但子女对老人的精神慰藉义务是否已经需要从道德转化为法律,由法律予以强制性规定,尚需要立法者对相应法律价值进行判断,对社会效果作出审慎的评估论证后作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