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本存量与区域城镇化发展水平研究
2014-09-26赵文彦
赵文彦
我国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使得我国东、中、西部的城镇化水平存在显著差异,地区间城镇化水平始终处于不均衡状态。本文通过分析区域人力资本存量与城镇化及产业发展的关系,探析我国区域城镇化进程差异的人力资本因素。
一、区域人力资本水平对城镇化发展影响分析
2010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与城镇化率分布具有很强的相关性。人力资本存量最高的北京市(11.46年)、上海市(10.50年)和天津市(10.10年),也是我国城镇化水平最高的区域,分别达85.96%,89.30%和79.55%;而人力资本存量偏低的西部地区的西藏自治区(5.25年)、贵州省(7.41年)和云南省(7.54年),城镇化水平也最低,分别仅为22.67%、33.81%和34.7%。
为进一步判断人力资本存量对城市化的推进的作用,我们构建2010年区域人力资本存量与城镇化回归模型。
(一)指标选取及数据处理
教育是人力资本积累的主要途径,因此,我们选取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平均受教育年限(记作HC)作为衡量区域人力资本存量的研究指标。计算公式为:
HCk=Ek/P6+k×100
其中,HCK为K区域6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EK为K区域6岁及以上人口总受教育程度,计算公式为:人口总受教育程度=研究生×19+大学本科×16+大专×15+高中×12+初中×9+小学×6;PK6+为K区域6岁及以上总人口。
数据来源于《中国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上)》的“表1-8 各地区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
由于对变量的取自然对数不会改变变量间的内在关系,且可以消除异方差,便于变量之间的长短期分析,我们对各项指标指数作自然对数处理,具体研究的基础数据见表1。
(二)模型构建
我们采用31个省市自治区2010年平均受教育年限和城镇化率的横截面数据,建立我国2010年人力资本存量与城镇化率回归模型。模型结果见图1。
从人力资本存量与城镇化率OLS回归模型参数估计及怀特检验的结果判断: 我国区域人力资本存量与城镇化水平呈正相关,解释力度较高,为0.75,置信度在99%以上,D-W值接近2,不存在自相关,且通过怀特检验,不存在异方差,回归模型成立。因此,推进城镇化进程,缩小区域城镇化水平差距,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提高人力资本存量是重要因素。
二、区域人力资水平与产业结构关系分析
城镇化过程即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过程。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过程是市场资源配置优化的过程,需要相适应的人力资本结构推动。图2显示,产业结构发展水平与人力资本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正相关关系:人力资本存量较高的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和上海市,二三产值比重已高达99.3%、98.5%和99.4%,其产业结构层次较高;而人力资本存量低的西藏自治区、贵州上、云南省,其二三产值比重仅为84.6%、85.6和86.4%。
当前,我国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人力资本存量差距仍非常大。表2数据显示,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高于第一产业从业人员,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人力资本存量最低,2000年也仅为7.53年,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却已达11.15年。
三、人力资本存量对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约束
(一)人力资本积累不足,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力不强
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积累偏低,使其在劳动力市场竞争力弱,大多从事收入较低、职业生涯局限性大的就业岗位。据劳务输出大省四川省委农劳办2011年统计,农民外出务工的行业分布为:一产业占3%,二产业占40%(其中,制造业占2.5%,建筑业占37.5%),三产业占57%(社会服务业占12%,住宿餐饮业占7%,商业占38%)。可见,75.5%的外出务工人员青睐建筑业和传统商业服务业,在制造业就业的仅为2.5%。
再加上我国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善,“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农村劳动力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极不稳定,流动性强,企业缺乏对其进行培训的动力,政府又缺乏对其职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因此,在就业中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本存量途径不畅,职业生涯局限性很大。
城乡就业人员平均受教育年限表明,城市就业人员的人力资本存量显著高于乡村地区,分别为11.12年和7.25年。可见,要推进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质量,提升人力资本水平是应有之义。
(二)收入偏低,资本缺乏,保障不足,定居难
城市化的发展路径即是农村人口减少城镇人口增加的过程,在实现就业转移的同时,农村人口城市定居才是完整的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据中国城镇劳动力流动课题组的数据,有50%的农村流动人口表示要长期居住在目前自己居住的地方,即使其不能在城市获得相应的社会保障。相较于上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意愿较强,城市的公共设施、人文环境、思想观念以及对农村、土地的疏离感,都是促使其定居城市的重要因素,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生代农民工研究报告》,在新生代农民工中,有55.9%的人准备将来“在打工的城市买房定居”,远远高于17.6%的农业流动人口整体水平。
收入太低是制约其在城市定居的主要因素。新生代农民工虽然受教育水平相比老一代有很大的提高,但仍然以初中和高中学历为主,在知识与技能日益重要的今天,新生代农民工由于学历低、经验少,只能被迫在工资较低的行业工作,导致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工资水平却基本没有增加,受通货膨胀的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实际工资的购买力往往还不升反降。同时,由于社会产品的日益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的消费需求较其父辈旺盛,生活成本的加大同样成为阻碍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的主要因素。
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相比,对土地存在相对疏离感,再加上缺乏务农经验,返乡务农的可能性较小,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名存实亡。而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规定,农村土地无法实现自由流转,农民工在城市无法获得社会保障,在农村的土地又无法实现置换,无法通过变现成为在城市定居的重要资本,不仅造成农民工土地的大量闲置浪费,也大大限制了城市化进程的推进。endprint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农民工并未纳入城市住房保障系统。在收入水平偏低,城市定居资本缺乏的情况下,城市高房价让其望而却步,城市保障住房又将其排斥在外,使得农民工在城市定居面临巨大的障碍。
四、结论及思考
(一)主要结论
1.城镇化的核心即是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需要人力资本的推动,城镇化发展更是农村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较高群体的城市集聚。因此,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人力资本存量较低的西部地区,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致力于提高区域人力资本存量。
2.人力资本存量偏低是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约束,因此,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必须致力于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
(二)对策思考
1.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政府在城镇化发展中,要更多的重视对人的投资,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将当前的公共政策落实在户籍政策、就业政策、公共住房政策、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对城镇化发展推进上,帮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且在城市安居。在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同时,为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在工业开发区等用人单位集中的区域,建设农民工租赁性集体公寓和公共廉租住房,鼓励农民通过租赁房屋解决进城居住问题。努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就业地入托入学的问题,逐步消除相关的歧视性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城镇入户,缩短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的时滞,积极促进“农民市民化”,提高我省的城镇化水平。
2.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存量。在当前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强,企业缺乏动力对其进行培训的现实情况下,政府应继续加大教育支出,首先提升农民工正规教育途径的人力资本积累;其次在继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的同时,改革其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更好地与市场接轨;同时鼓励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政府应进行有效的资金支持,加强政策支持,为农民工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提供良好的制度政策环境。
3.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抵消现有政策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首先,应该对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文教科学以及卫生事业的发展进行财政投入,提高农民收入和人力资本水平,增强农村劳动力的迁移能力;其次,还应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基本收入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以入股、出租、转包、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允许在城镇稳定就业、有合法自有住房、举家迁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切实维护农户对宅基地的财产权益。对被征地农民及时给予合理足额补偿,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在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同时,还应加强金融业对农民增收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 波endprint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农民工并未纳入城市住房保障系统。在收入水平偏低,城市定居资本缺乏的情况下,城市高房价让其望而却步,城市保障住房又将其排斥在外,使得农民工在城市定居面临巨大的障碍。
四、结论及思考
(一)主要结论
1.城镇化的核心即是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需要人力资本的推动,城镇化发展更是农村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较高群体的城市集聚。因此,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人力资本存量较低的西部地区,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致力于提高区域人力资本存量。
2.人力资本存量偏低是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约束,因此,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必须致力于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
(二)对策思考
1.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政府在城镇化发展中,要更多的重视对人的投资,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将当前的公共政策落实在户籍政策、就业政策、公共住房政策、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对城镇化发展推进上,帮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且在城市安居。在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同时,为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在工业开发区等用人单位集中的区域,建设农民工租赁性集体公寓和公共廉租住房,鼓励农民通过租赁房屋解决进城居住问题。努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就业地入托入学的问题,逐步消除相关的歧视性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城镇入户,缩短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的时滞,积极促进“农民市民化”,提高我省的城镇化水平。
2.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存量。在当前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强,企业缺乏动力对其进行培训的现实情况下,政府应继续加大教育支出,首先提升农民工正规教育途径的人力资本积累;其次在继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的同时,改革其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更好地与市场接轨;同时鼓励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政府应进行有效的资金支持,加强政策支持,为农民工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提供良好的制度政策环境。
3.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抵消现有政策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首先,应该对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文教科学以及卫生事业的发展进行财政投入,提高农民收入和人力资本水平,增强农村劳动力的迁移能力;其次,还应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基本收入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以入股、出租、转包、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允许在城镇稳定就业、有合法自有住房、举家迁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切实维护农户对宅基地的财产权益。对被征地农民及时给予合理足额补偿,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在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同时,还应加强金融业对农民增收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 波endprint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农民工并未纳入城市住房保障系统。在收入水平偏低,城市定居资本缺乏的情况下,城市高房价让其望而却步,城市保障住房又将其排斥在外,使得农民工在城市定居面临巨大的障碍。
四、结论及思考
(一)主要结论
1.城镇化的核心即是要素资源的优化配置。产业结构优化需要人力资本的推动,城镇化发展更是农村地区人力资本存量较高群体的城市集聚。因此,提高人力资本水平是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途径,特别是人力资本存量较低的西部地区,推进城镇化进程必须致力于提高区域人力资本存量。
2.人力资本存量偏低是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重要约束,因此,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城镇化质量,必须致力于农村劳动力人力资本存量的增加。
(二)对策思考
1.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增加人力资本投资。政府在城镇化发展中,要更多的重视对人的投资,强化公共服务功能,将当前的公共政策落实在户籍政策、就业政策、公共住房政策、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等方面对城镇化发展推进上,帮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且在城市安居。在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不断提高农民工就业质量的同时,为农民工提供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将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探索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建立农民工住房公积金制度,支持农民工在城镇定居。在工业开发区等用人单位集中的区域,建设农民工租赁性集体公寓和公共廉租住房,鼓励农民通过租赁房屋解决进城居住问题。努力解决农民工子女在就业地入托入学的问题,逐步消除相关的歧视性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城镇入户,缩短农业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的时滞,积极促进“农民市民化”,提高我省的城镇化水平。
2.加强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人力资本存量。在当前农民工工作流动性较强,企业缺乏动力对其进行培训的现实情况下,政府应继续加大教育支出,首先提升农民工正规教育途径的人力资本积累;其次在继续推行劳动预备制度的同时,改革其培训内容、培训方式,更好地与市场接轨;同时鼓励企业对农民工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政府应进行有效的资金支持,加强政策支持,为农民工自主创业,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效应提供良好的制度政策环境。
3.努力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来抵消现有政策对于城乡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首先,应该对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和文教科学以及卫生事业的发展进行财政投入,提高农民收入和人力资本水平,增强农村劳动力的迁移能力;其次,还应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拓宽农民财产性收入渠道。在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基本收入的前提下,引导农民以入股、出租、转包、转让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创新管理办法,探索农村闲置宅基地流转,允许在城镇稳定就业、有合法自有住房、举家迁移到城镇居住的农村居民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切实维护农户对宅基地的财产权益。对被征地农民及时给予合理足额补偿,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住房、就业及社会保障等问题;在解决农民增收问题的同时,还应加强金融业对农民增收的扶持力度。逐步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服务体系。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张 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