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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等地扎实做好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2014-09-25

机构与行政 2014年9期
关键词:机构编制实名制核查

嘉祥县:一是开展信息对比,加强联合审核。为保证核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从“纵、横”两方面强化核查工作:首先,部门“纵向”对比信息。按照分工,县编办结合“三定”规定及有关文件对比机构编制、领导职数等信息,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人事档案对比人员信息,财政部门对比人员工资信息。其次,部门“横向”联合审核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将四部门掌握的信息同时进行对比,从差异性信息中发现问题,保证信息一致性。二是开展实地核查,进行信息公示。按照实地核实的比例不低于核查机关事业单位总数40%的要求,对随机抽取的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将填报内容逐项与实际情况进行核对,切实核准查实信息。将核查信息在被核查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三是加强督导整改,规范日常管理。对在核查中发现的乱设机构、混编混岗等问题反馈给相关单位,督导单位限期整改。充分利用核查信息建立规范的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信息,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和列销编制度,规范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日常管理,提高机构编制和人员工资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嘉祥县编办

济宁市任城区:一是“准”,即准确把握审核标准。召开组织、机构编制、人社、财政、审计等部门座谈交流会,对联审需把握的关键问题进行研讨,确定了工作标准。讲解信息审核指标体系,印发《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审核标准》,提高审核人员业务能力。二是“细”,即认真细化工作流程。编制联审工作流程图,明确审核程序和步骤,组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审计三个审核组,采取流水作业,对核查信息进行严格比对;倒排时间,倒逼责任,分系统、分层级确定联审时间配档表,确保按时完成信息审核。三是“严”,即严格审核信息数据。同步比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干部人事管理、工资统发管理“三系统”,重点排查工作岗位与人员编制、经费形式不一致,人员满编超编、出入编不及时等情况,确保四部门管理数据一致;逐项对照核查机构编制台账和个人档案“两资料”,保障信息数据真实无误。四是“明”,即明确部门责任落实。实行联审目标责任制,审核人员填写《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审核备案表》,明确责任,做到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对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门台账,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和“销号”整改,切实发挥联合审核的作用。

济宁市任城区编办 柳旭

沂源县:一是书面反馈意见。对核查中发现的超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等6大类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制定了《沂源县机构编制核查情况反馈意见书》,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反馈。二是全面抓好整改规范。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抓好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做好整改后信息公示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答疑,对部分部门(单位)公示工作进行抽查,根据群众举报及时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四是完善实名制动态管理。及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进一步加强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信息平台整合,实现数据共享共用。

沂源县编办

莒南县:一是严把“真实”关。通过梳理机构编制及领导职数审批文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名册等资料,对现有机构编制及实有人员信息进行全面核实。二是严把“时限”关。对各单位审核时间进行周密安排,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任务。三是严把“审核”关。密切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协同配合,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班子,按照职责分工联合审核。四是严把“责任”关。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对核查期间弄虚作假、瞒报虚报及无故迟报的,一经核实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莒南县编办 王绪铭

夏津县:一是拟定核查实施方案。结合夏津县实际,从核查目标、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方面制定了核查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二是完善实名制信息系统。全面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为方便各单位的自查自审,我办根据信息系统接收数据的格式要求,制定《2014年夏津县机构和人员情况核查表》并下发各单位,便于各单位上报数据。三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联合组织、人社、财政、审计部门成立了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

夏津县编办 张建国

五莲县:一是加强协作配合。会同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核查工作小组,建立核查工作协调机制。二是严格核查标准。对照数据库信息,编制花名册,逐项核对无误后,组织、编办、人社、财政部门签字盖章确认。对材料不全的,要求部门单位及时重新上报填写。三是严肃工作纪律。要求部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不得瞒报和故意漏报,不得拒报和无故迟报。以此次核查为契机,更新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实名制管理信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现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建立机构编制管理和组织人事管理、财政管理的配合制约机制。

五莲县编办

德城区: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部署以来,德州市德城区编办多方协调,积极推进,目前,各机关事业单位的数据离线采集已基本完成。区编办严格把关,对报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记录并认真答复。对信息数据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要求各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材料依据。下一步,区编办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提供的相关依据、标准,对各单位提交的编制核查材料进行核对、分析、汇总。在此基础上,加强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

德城区编办 蒙延和

陵县:一是吃透文件精神。及时向县编委领导汇报,得到编委领导支持。组织各核查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建立核查工作联络员制度,同时广泛征求各核查单位的意见建议。二是制定工作方案。倒推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制定实施方案,并以编委文件印发。县编办积极指导各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并对自查情况进行认真监督。三是认真开展联合审核。县编办联合人社、财政部门,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办公,逐个核对各单位人员、编制、工资、社保等信息。对信息不符的人员,通过向单位了解、查找档案资料等方式确保信息真实。

陵县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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