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四项制度推进事业单位诚信体系建设
2014-09-25潍坊市编办
潍坊市编办
一、健全登记管理制度,夯实诚信建设基础。一是严格执行法人登记准入制度,建立完善了现场核查、财务审验、印章管理等工作制度,目前,市直420家事业单位已依法登记312家。二是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要求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单位名称、住所、宗旨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和章程等相关信息及时公开。三是要求事业单位每年1-3月份在事业单位监管信息系统公开平台上“晒”出自己的年度报告,重点是公开依法诚信履行职责情况。
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搭建诚信监管平台。一是健全完善了由编制、法院等23个部门共同参加的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具体研究事业单位监管的重要事项,解决监管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三是加大联合监管力度,每年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2次以上的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事业单位要求限期整改,自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以来,开展联合检查17次,对存在问题的30多家单位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促进了事业单位健康发展。
三、建立信用评价制度,营造诚信工作氛围。一是制定了《潍坊市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对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法人证书使用、合同履行、依法纳税等25个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二是信用等级评价采取自查自评、信用信息征集、确定等级、公示备案、信用公告等程序进行,确保客观公正。三是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将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与市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直接挂钩,增强了结果使用效力。2013年,首次组织了市直事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从列入范围的279家市直事业单位中评定A级信用单位263家、B级信用单位16家,并从A级信用单位中评选产生“诚实守信明星单位”20家。对“诚实守信明星单位”进行了表彰,并通过潍坊日报、中国潍坊网站等新闻媒体进行了公告。
四、推行绩效考核制度,检验诚信履职效果。一是在考核范围上,2011年在市属6家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了考核试点,2012年,将范围扩大到教育、建设等6个部门所属的33家事业单位,2013年扩大到市直130家事业单位,2014年实现市直事业单位全覆盖。二是在考核内容和程序上,把诚信履职、效能建设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点,由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委员会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事业单位进行实地考评,由“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市区群众等对事业单位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诚信建设等情况进行多维度问卷调查和网上评价,确保考评客观公正。2013年,对市直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130家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确定A级单位41家、B级单位82家、C级单位7家,并从A级单位中评选产生绩效考核先进单位20家。
关键词:法人登记 诚信体系建设 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