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责任” 加快“三个转变”
2014-09-24杨卫泽
杨卫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南京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新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路,在纠正“四风”、惩治腐败、落实“三个转变”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强烈的党的观念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突出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为了以实际行动担当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和中央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吃透中央精神,牢牢把握“两个责任”、“三个转变”的科学内涵和极端重要性。南京市委认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党委“不甩手”、党委书记“不松手”、班子成员“不撒手”,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必须要有强烈的党的观念。南京市委明确要求,从市委书记做起,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真正把党的观念树立起来、强化起来,始终牢记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而且是党委(党组)负责人,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主动意识。为了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委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市委直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带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工作,坚持不懈带头纠正“四风”,加强对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抓好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
支持和保障纪委聚精会神抓好主业。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责任,概括起来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是《党章》明确规定,为了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南京市委率先主动接受市纪委的监督,重点对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纪委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下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真正体现履职有方、尽责有力、担当有为,离不开党委的大力支持和保障。南京市委全力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纪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各类违纪违法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当前,作风建设是纪委监督的重点领域。南京市委要求纪委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
以“三个转变”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从过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看,各级纪委都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精力更加集中到反腐败工作上来,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上来。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南京市委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清理议事机构,下决心大规模缩减各类机构,纪委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有的191个压缩到13个。从目前的情况看,南京“三转”工作开局良好,能不能落实好监督责任,关键看“三转”后续工作成效。市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中心任务,坚定不移转职能,聚精会神抓好主业;坚定不移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行职责;坚定不移转作风,全力打造反腐铁军,努力把各项工作回归到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和行政专门监察机关的职责上来。下一步,全市“三转”工作将继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机构改革,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推动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改革,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打铁先要自身硬,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先把自身良好作风树立起来。南京市委要求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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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南京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新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路,在纠正“四风”、惩治腐败、落实“三个转变”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强烈的党的观念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突出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为了以实际行动担当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和中央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吃透中央精神,牢牢把握“两个责任”、“三个转变”的科学内涵和极端重要性。南京市委认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党委“不甩手”、党委书记“不松手”、班子成员“不撒手”,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必须要有强烈的党的观念。南京市委明确要求,从市委书记做起,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真正把党的观念树立起来、强化起来,始终牢记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而且是党委(党组)负责人,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主动意识。为了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委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市委直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带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工作,坚持不懈带头纠正“四风”,加强对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抓好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
支持和保障纪委聚精会神抓好主业。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责任,概括起来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是《党章》明确规定,为了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南京市委率先主动接受市纪委的监督,重点对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纪委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下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真正体现履职有方、尽责有力、担当有为,离不开党委的大力支持和保障。南京市委全力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纪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各类违纪违法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当前,作风建设是纪委监督的重点领域。南京市委要求纪委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
以“三个转变”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从过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看,各级纪委都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精力更加集中到反腐败工作上来,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上来。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南京市委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清理议事机构,下决心大规模缩减各类机构,纪委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有的191个压缩到13个。从目前的情况看,南京“三转”工作开局良好,能不能落实好监督责任,关键看“三转”后续工作成效。市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中心任务,坚定不移转职能,聚精会神抓好主业;坚定不移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行职责;坚定不移转作风,全力打造反腐铁军,努力把各项工作回归到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和行政专门监察机关的职责上来。下一步,全市“三转”工作将继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机构改革,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推动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改革,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打铁先要自身硬,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先把自身良好作风树立起来。南京市委要求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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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中共南京市委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江苏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新部署,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之路,在纠正“四风”、惩治腐败、落实“三个转变”等方面积极作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以强烈的党的观念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政党,党是领导一切的”,突出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为了以实际行动担当好党委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和中央领导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深吃透中央精神,牢牢把握“两个责任”、“三个转变”的科学内涵和极端重要性。南京市委认为,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党委“不甩手”、党委书记“不松手”、班子成员“不撒手”,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必须要有强烈的党的观念。南京市委明确要求,从市委书记做起,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真正把党的观念树立起来、强化起来,始终牢记自己首先是一名党员,而且是党委(党组)负责人,切实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感和主动意识。为了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责任,南京市委紧密结合实际,制订出台了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市委直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听取市纪委的工作汇报,带头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工作,坚持不懈带头纠正“四风”,加强对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着力抓好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切实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主体责任。
支持和保障纪委聚精会神抓好主业。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监督责任,概括起来就是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纪委监督同级党委工作是《党章》明确规定,为了支持和保障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南京市委率先主动接受市纪委的监督,重点对市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的落实情况、“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意见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推动纪委加强对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和下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权力行使情况的监督,切实发挥好党内监督专门机构作用。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真正体现履职有方、尽责有力、担当有为,离不开党委的大力支持和保障。南京市委全力支持纪委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求纪委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对各类违纪违法人员形成有力震慑,努力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当前,作风建设是纪委监督的重点领域。南京市委要求纪委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作风建设规定的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实效性。
以“三个转变”推动“两个责任”落实。从过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看,各级纪委都或多或少地承担了党委的主体责任。中央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改革内设机构,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精力更加集中到反腐败工作上来,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主业上来。按照中央和江苏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南京市委全力支持市纪委监察局清理议事机构,下决心大规模缩减各类机构,纪委参与的议事机构由原有的191个压缩到13个。从目前的情况看,南京“三转”工作开局良好,能不能落实好监督责任,关键看“三转”后续工作成效。市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这个中心任务,坚定不移转职能,聚精会神抓好主业;坚定不移转方式,科学高效履行职责;坚定不移转作风,全力打造反腐铁军,努力把各项工作回归到党内专门监督机关和行政专门监察机关的职责上来。下一步,全市“三转”工作将继续推动纪检监察机关深化机构改革,内部挖潜,盘活存量,推动内设机构调整和派驻机构改革,把更多的力量调配到主业上来,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打铁先要自身硬,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必须先把自身良好作风树立起来。南京市委要求纪委坚持抓早抓小,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作者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
责任编辑:戴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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