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分析——以天津为例
2014-09-24李文忠李翔远
李文忠 ,史 津 ,李翔远
(天津城建大学,天津 300384)
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和集约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降低农户生产经营风险,提高农户的市场地位和交易谈判能力;在解决我国农业当前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和“三农”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影响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例如,由于注册资金不需要验资,合作社的成立出资缺乏一定的严肃性,有些合作社是村集体经济的“变身”,常常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尤其是在合作社运行中,作为合作社存在和发展的重要主题——农户对合作社满意度较低的问题表现突出。开展农户对合作社满意度的研究,寻找影响合作社满意度的主要影响因素,进而针对相关因素提出针对性建议,有助于对合作社的建设、正常运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提供有益参考。截止到2013年6月,己有郭红东等[1]、牛西平[2]、肖友利等[3]、张哲等[4],毛文坤等{5}开展了相关专题的研究。但是,针对天津区域的社员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度分析研究的文献尚未发现。
1 影响社员满意度因素的选项设置
2013年项目组成员走访了天津市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取了合作社的基本情况,运行管理机制、存在的问题等;深入参社农户了解详细情况,主要包括农户及合作社基本特征、农户对合作社参与认知度、合作社提供的服务、合作社管理、合作社领导以及合作社对农户的影响等方面。
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结合实践性访谈,建立影响社员满意度的假设因素。影响因素主要分为个人特征(年龄、文化程度、加入合作社年限、加入意愿、对合作社的认知度)、合作社特征(成立的时间、规模、提供的服务、纯收入增加)以及对合作社运营管理的看法(带头人、财务管理、决策、利润分配、沟通、政府支持)3个方面,变量的具体涵义如表1所示。
在访谈研究基础上,开始设计问卷内容。首先对部分社员进行预调研,查找问卷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修正问题的选项设置,用以确立问卷的结构内容。在正式调研中,为了提高研究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本文在调查地点体现分布均衡性,在合作社的选择上体现层次性,即涵盖不同领域、不同规模,在农户的选择上兼顾不同的社员类型。在2013年的7、8两个月份,共完成2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每个合作社发放20份针对合作社成员的问卷,共计400份问卷,剔出有一定瑕疵的问卷,实际获得有效问卷340份,有效率达到85%。
表1 变量的设置与定义Table 1 Setting and definition of variable
2 模型检验结果与分析
将340份有效问卷的数据用SPSS16.0软件进行Logistic处理,得到模型检验结果,详见表2。
表2 模型Logistic检验结果Table 2 Logistic verifying results of the model
模型分析结果表明:在所有解释变量中,社员年龄、社员文化程度、增加纯收入的满意度、带头人的能力、财务是否公开、决策是否民主、利润分配是否公平均分别在5%、1%、10%等不同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加入合作社年限、加入的意愿类型、对合作社了解程度、合作社成立时间、得到的相关服务、相互间沟通是否通畅、政府支持等多个解释变量均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模型回归结果:社员年龄和社员文化程度的回归系数显示为负,表明社员的年龄越大,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满意度相对越低,究其原因可能为:一是由于社员的年龄较大,个体的世界观等有一定程度的固化,相互间的融合度较低;二是年龄越大创新性越低,思维的惯性导致对新的管理方法的抵触。社员文化程度因素的回归系数显示为负,在一定程度表明可能是社员文化程度越高,其对合作社的预期就越高,个体的满意度形成取决于对某一事物的预期和实现程度之差,过高的预期(或理想化)与合作社自身发展的不成熟(因为合作社是新生主体,自上而下均有不完善之处)相矛盾,未能较好实现社员的预期而造成满意度的降低。
社员加入合作社年限、社员加入的意愿类型以及社员对合作社的了解程度等3个因素均未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其可能的原因有3个:第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近年来成立的合作社规范性越来越强,逐渐满足了农户和市场的需求,社员在短时间内可以获得较多的相关信息,产生较高的满意度,加入合作社时间较长的社员,因为已经适应了合作社的运营,对合作社的满意度有可能没有较大变化。第二,就加入类型来说,尽管被动型社员有可能一开始不是特别接受合作社,但在加入合作社获得一定的利益后,其满意度可能由于入社前的低预期反而更高。最后,对合作社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越了解,对合作社的认知程度就可能越高,但可能会因为合作社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而造成满意度降低,也可能会对合作社在遭遇各种困难后,仍然获得发展感到满意,即了解程度对合作社满意度的高低影响不显著。
合作社成立时间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对社员的满意度影响不显著,与原有的假设不一致。原因在于,早期成立的合作社缺乏他人成功经验的获得,同时缺乏一定的指导,带来了合作社的“先天”不足。而近期成立的合作社由于外部环境制度的更加规范,内部运营经验的学习,合作社规章制度的完善,可以为社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合作社规模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并且回归系数为正,与原假设相一致。说明合作社的规模和社员的满意度成正比,合作社的规模越大,农户的满意度越高。合作社的相关服务未通过显著性检验,即对社员的满意度影响不明显,可能是一方面因为社员先前没有合作的经历,对相关服务的高低没有过多的感受;另一方面,社员的关注重点在于能否提高收入,而忽略了经营过程中的服务。
提高纯收入的满意度在1%显著性水平上通过检验,并且回归系数均为正,说明收入的提高是一个影响满意度的重要因素,同时,收入的提高是社员加入合作社的阶段性主要目的之一。
带头人能力通过显著性1%水平检验,决策是否民主、财务是否公开和利润分配是否公平等因素全部通过10%显著性检验。即合作社的领导履行职责情况越好,越有可能带来好的业绩,越有助于提高社员的个人收入;账目公开、决策越民主、利润分配公平等管理机制的规范程度越高,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越高。
沟通频次未能通过模型检验,原因可能是:一方面由于社员对合作社沟通频次未能满足自身信息的获得不满,另一方面合作社和社员的沟通形式未能满足所有成员的要求,从而影响了沟通效果。是否得到政府支持未能通过检验。究其原因可能是:一方面是国家支持的重点体现在合作社的设立程序上,合作社的经营发展主要来自于内生动力,外部因素(尤其是政府的指导)对合作社后续发展作用不大;另一方面是入社社员相关政策的了解存在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员对相关政策的评价。
3 研究结论与建议
实证研究表明:社员年龄、文化程度、提高纯收入的满意度、带头人的能力、财务是否公开、决策是否民主、合作社规模、利润分配是否公平直接影响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
概述以上研究结论,项目组提出:应从加强政府引导;整合相关政策,发挥联动效应;做好合作社的宣传工作,提高社员对合作社了解程度,增加其对合作社的认同感;多思路发展以提高合作社的经营水平;规范合作社发展制度,提升服务质量及层次,切实维护农户利益;完善对合作社领导的考核及合作社内部运营机制;各基层组织应加强合作,齐心协力为农户服务等六方面改善合作社发展,提高农户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度。
本研究仅调查了天津市农民专业合作社400名社员的有关情况,调查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涉及的行业和运营环节较多,所研究的内容不可能充分反映合作社现存的问题,尤其是中国农村区域广阔,自然和社会条件差异较大,因此有关本文的研究结论仅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郭红东,袁路明.影响社员对合作社满意度因素的分析[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23-25.
[2]牛西平.农户参与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及其满意度分析[D].西安:西北大学,2011.
[3]肖友利,刘 凤.社员对专业合作社满意度影响因素分析[J].经济与管理,2012,(9):29-32.
[4]张 哲,周 静,刘启明.辽北地区农户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满意度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农业经济,2012,(2):42-43.
[5]毛文坤,杨子刚.吉林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制约因素及破解思路[J].经济视角,2012,(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