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2014-09-24李鹏向俊风杜玉林
李鹏+向俊风+杜玉林
摘要: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狠抓畜牧业生产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三大重心工作,境内连续多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从未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畜牧兽医工作成效显著。
关键词:疫病防控;卫生监督;调研报告
中图分类号:S858.28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273X(2014)07-0051-04
收稿日期:2014-06-20
作者简介:李 鹏(1980-),男,湖北长阳人,兽医师,主要从事重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鄂西南山区武陵山余脉、清江中下游,是一个集老、少、山、穷、库于一体的特殊县份。全县国土面积3 430km2,辖8镇3乡、4个居民委员会、154个行政村,总人口42万,境内有土家族、汉族、苗族、满族、蒙古族、侗族、壮族等23个民族,其中土家族约占51%。2013年生猪出栏686 097头,存栏550 588头,山羊出栏552 756只,存栏401 737只,牧业产值23.8亿元,占农业总产值43.8%。
在2008年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长阳县将原畜牧局更名为县畜牧兽医局,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畜牧技术推广站,全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长阳县域畜牧业基础良好,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肉羊生产大县和湖北省畜牧强县候选县。畜牧业作为长阳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支柱产业,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抢抓机遇,锐意进取,狠抓畜牧业生产发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三大重心工作,境内连续八年没有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从未发生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01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县畜牧兽医局扎实履行部门职责,认真组织落实春季动物集中免疫、小反刍兽疫排查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不断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等各项畜牧兽医业务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1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1.1 强化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各乡镇也都成立了防治重大动物疫病领导小组。县委常委会和县人民政府2014年初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4-2020年)》和《全县动物防疫工作方案》。2014年2月26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副县长、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指挥长覃高轩同志全面布置了2014年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各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村干部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参加的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对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
1.2 强化防疫责任
在县畜牧兽医工作会议上,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2014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各乡镇人民政府与所属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公益性动物防疫工作合同,并将动物防疫工作列入了村组干部的责任制考核,为全面完成动物防疫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
1.3 强化经费保障
县级财政每年安排动物防疫费350万元,其中部门预算105万元,乡镇动物防疫免疫注射“以钱养事”245万元,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经费和免疫死亡据实支付,在此基础上,各乡镇财政还配套安排动物防疫经费105万元,县畜牧兽医局安排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55万元。同时县人社局、财政局按70个公益性岗位的补助标准,增加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人员的待遇。全县用于动物防疫的经费在500万元以上。
1.4 强化技术培训
县畜牧兽医局制定了全县动物免疫技术操作规程,印发给每一个动物防疫员,每年分期分批对全县动物防疫员进行免疫技术培训,提高了防疫员的免疫操作水平,目前,全县绝大多数防疫员免疫操作水平已达到规定要求。
1.5 强化中期督查
春防集中免疫期间, 县畜牧兽医局组建7个督查组,由畜牧兽医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154个行政村对春防工作开展督查,看动物防疫组织管理是否到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疫苗储藏是否规范、疫苗和免疫标识发放记录是否真实、免疫操作是否规范、动物免疫病种是否到位、免疫密度是否达标、免疫档案是否真实规范、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是否健全等,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到位。同时,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也对辖区内春防情况开展督查,通过加强督办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与不足,做到立行立改,确保防疫质量。
1.6 强化知识宣传
防疫期间,县畜牧兽医局印发了2万份《县畜牧兽医局致全县养殖户的公开信》,发给养殖户,同时利用乡镇民情通平台对动物疫病防控知识、国家关于畜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行了宣传。通过宣传,广大养殖户对动物防疫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绝大多数养殖户能自觉接受并主动协助动物防疫工作,部分规模养殖户的饲养方式已开始向自繁自养转变,防疫方式也开始由被动防疫向主动防疫、程序免疫转变。
1.7 强化应急值守和储备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坚持24 h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组建了由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组成的应急处置专班。县应急办还制定了《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突发性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县畜牧兽医局储备了充足的疫苗、消毒药品、防护用品等。全县任何地方发生突发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专班均可在3 h内到达现场进行科学处置。近几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因应急处置不到位而导致疫情扩散和蔓延的现象。
1.8 强化疫情监测和排查
健全县、乡、村三级动物疫病监测网络,全县11个乡镇154个行政村设165名村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员,全县任何地方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均可按程序在最短时间内上报至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2014年3月下旬,省、市畜牧兽医局部署防控小反刍兽疫疫情以来,县分管领导高度重视,紧急行动,立即指示由县畜牧兽医局班子成员牵头,结合春防督查,组建7个工作专班分赴各乡镇开展小反刍兽疫紧急摸排,累计排查规模养羊场(户)645个,排查山羊33.66万只,没有发现异常。4月15日,湖北省畜牧兽医局督战会议后,我县再次安排第二轮排查,要求不漏一村、不漏一组、不漏一户、不漏一羊。到目前为止,我县没有发生小反刍兽疫疫情。
1.9 强化工作考核
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全县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集中免疫结束后,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三个检查组采用随机方式对各乡镇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考核,针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不足,县畜牧兽医局召开了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主任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夏季动物防疫工作会,要求各乡镇立即整改,并于6月初再次组织督查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整改措施已基本落实到位。
春防期间,全县生猪存栏57.72万头,注射猪瘟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猪口蹄疫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高致病性猪蓝耳病57.68万头,免疫密度99.93%;羊存栏46.05万只,注射羊口蹄疫37.72万只,免疫密度81.99%,羊痘39.72万只,免疫密度86.25%;牛存栏2.28万头,注射牛口蹄疫2.28万头,免疫密度100%;禽存笼66.13万羽,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66.10万羽,免疫密度99.95%,鸡新城疫66.10万羽,免疫密度99.95%,圆满完成了春季动物防疫集中免疫任务。
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2.1 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
在2008年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过程中,长阳县成立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为县畜牧兽医局的二级单位,加挂县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县动物检疫站牌子,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定编31人,其中乡镇派驻人员21人。现实际在编28人,其中乡镇派驻人员14人。主要职责是:依法实施动物防疫、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和兽药及饲料行业监管等行政执法工作。长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乡镇没有设立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实行的是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派驻人员与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合署办公。
2.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
长阳县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宜昌市创建全国最佳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城市和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两条主线。
2.2.1 层层落实责任 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县畜牧兽医局与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签订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全县所有动物检疫员和协检员都签订了《动物检疫工作责任书》。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纳入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综合目标考核体系,《全县动物防疫质量和畜产品安全监管考核办法》和《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考核细则》中,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权重占50%左右。
2.2.2 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 按省、市统一要求,加强规模养殖场养殖环节监管。县动物卫生监督所与433个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签定了《规模饲养场(小区)动物卫生监管责任书》、《规模养殖场(小区)规范生产与经营承诺书》和《规模饲养场(小区)安全使用兽药责任书》和《规模饲养场(小区)畜产品安全承诺书》,累计发放养殖档案5 000本,其中养殖档案里印有兽药停药期规定,在全县张贴兽药停药期规定50多份。县动物卫生监督所至少每季度对规模养殖场巡检一次,要求规模养殖场建立健全养殖档案,督促规模养殖场开展违禁物自检,规范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停药期规定,确保出售的动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
2.2.3 严格实施动物及其产品检疫检验 充分发挥11个乡镇检疫申报点和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检验作用,扎实受理动物及其产品的检疫申报。2014年,全县累计受理产地检疫7.7万头,其中跨省调运活畜禽检疫2.5万头,屠宰检疫检验动物2.3万头,检出不合格生猪副产品50副,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坚持经常对辖区内报检点进行巡查,对存在的不足督促整改。
2.2.4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 长阳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职能已划转县畜牧兽医局,但机构、编制、人员正在落实中,还未办理交接手续。全县有6个生猪定点屠宰场,都签订《屠宰场动物卫生监督责任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屠宰场进行24 h专人驻场同步检疫,对检出的不合格产品全部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同时按3%的比例进行“瘦肉精”抽检,没有发现使用“瘦肉精”的违法行为。
2.2.5 认真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从2012年起,国家出台了生猪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长阳县认真落实该项政策,2014年共补助1 166头,共计93 280元。这项政策的落实很大程度上减少了贩卖病死猪的行为。与此同时,长阳县积极探索开展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试点工作,已在我县磨市镇建立一个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站,计划两年内在龙舟坪镇和大堰乡再各建立一个高温生物降解无害化处理站。
2.2.6加强畜牧生产投入品质量监管 一是加强饲料管理。与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经营责任状,督促建立健全《湖北省饲料经营单位进货记录》和《湖北省饲料经营单位销货记录》,不定期对饲料进行抽检,对不合格的饲料进行销毁并对经营企业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兽药管理。重点检查有无违禁产品、兽药进货及销售记录是否健全。通过兽药GSP认证的42家兽药经营门店全部建立了《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进货记录》和《湖北省兽药经营单位销货记录》。及时查处农业部通告的非法企业和假劣兽药,并将名单印发给兽药经营企业。督促乡村兽医建立兽药使用记录,要求不得购买、使用假劣兽药、人用药品。目前全县兽药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
2.2.7 加强动物经纪人的备案管理 根据农业部和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长阳县对从事动物及产品营销的人员全部进行了备案管理,截止目前,全县共办理动物经纪人备案登记158人,签订《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公开承诺书》158份。
2.2.8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认真组织开展“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专项整治。2014年上半年共抽检规模养殖场772个批次,产地检疫抽检330个批次,屠宰(市场)检疫抽检653个批次,检测结果全部合格。在此基础上,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打假护农保春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全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专项执法活动。
2.2.9 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 每个季度与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农业局、县水产局、县质监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城区畜禽交易市场每天派一名执法人员与工商局、经信局一起加强市场巡查。
2.2.10 加大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一是将现行的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编印了500册,发放给动物经纪人、饲料兽药经营者、规模养殖场和生猪定点屠宰场业主;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及各乡镇畜牧中心深入到各投入品经营企业、畜产品经营企业、养殖户、动物及动物产品使用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印发《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告知书》、《县畜牧兽医局致全县养殖户的公开信》和《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各2万份,发给规模养殖户,并在村委会、集镇、屠宰场、公路交叉路口、畜牧中心办公地点广泛张贴;三是广泛运用各种媒体造势。在长阳电视台开辟专栏,及时发布公告,宣讲“瘦肉精”、地沟油的社会危害性,在长阳广场设置放心肉宣传栏,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长阳分会场上设置咨询台广泛宣传畜产品安全知识。
2.2.11 注重工作痕迹管理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在要求养殖场、屠宰场、兽药及饲料经营企业、餐饮业主、动物产品冷藏场所、动物经纪人建立健全各种档案、台账、记录的基础上,监管工作中自身也十分注重工作痕迹管理,每次对监管对象检查都有检查情况记录,并经监管对象签字。
3 存在的不足
3.1 动物防疫员报酬较低
长阳县绝大多数防疫员实际当年可支配收入只有4 000~5 000元,有的甚至更少,加上动物防疫员工作程序极为复杂、工作环境差,目前已出现动物防疫员青黄不接的现象,特别是年轻人已不愿意从事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这种现象单靠畜牧兽医部门已无力解决,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3.2 免疫密度和免疫标识难达到100%
长阳县山多人稀,交通不便,防疫员不多,畜禽强制免疫难以达到100%;部分养殖户对免疫时加挂耳标有强烈抵触情绪,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耳标挂标率难以达到100%。
3.3 养殖档案不够健全
由于规模养殖场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认识不深,少数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内容填写不够完整。
3.4 监管体系不健全
由于乡镇没有专门的监管机构,县级监管人员少,鞭长莫及,加上畜产品安全监管面广、对象多,个别地方存在监管死角。
3.5 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淡薄
部分养殖者和动物经纪人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养殖户没有严格遵守引种申报和落地报告隔离制度,加大了动物疫病跨区域传播的风险。部分动物经纪人受利益驱动,不主动申报检疫的现象依然存在,部分流动仔猪商贩没有及时对运输工具进行消毒,导致其贩运的仔猪发病,甚至引发养殖户原来的牲畜染病,给养殖户带来很大损失。
4 建议
4.1 建立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设立乡镇畜牧兽医机构。乡镇畜牧兽医机构在乡镇级作用巨大,动物防疫检疫、惠农政策兑现、畜牧兽医技术服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都离不开,现有的乡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构性质模糊不清,没有监管执法权,人员待遇差、工作经费不足,迫切需要成立统一的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
4.2 建立长效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经费投入机制
基层(特别是乡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责任重大、工作面广、程序复杂、环境极差,现行“以钱养事”投入机制很难满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需要,迫切需要将乡镇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月拨付。
4.3 加大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加大县乡动物防疫和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和业务素质,特别是省市级要经常组织县乡级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培训,不能只培训主要负责人,每个县每次参训人员不能少于2~3人。
4.4 进一步加大《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关系到畜牧业生产健康发展和农民增收,更关系到畜产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级各部门都应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安全知识家喻户晓,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