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对策研究
2014-09-23吴绍玉张劲松
吴绍玉+张劲松
摘要: 从天津滨海新区研发成果转化的问题入手,文章提出加强天津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是天津市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文章分析了国内外产学研的主要模式及问题,详细阐述了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并以此为借鉴,提出了天津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的启示和建议。
Abstract: The article puts forward a problem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th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chievements conversion in Tianjin Binhai new district, it indicates that the only way to upgrade industrial structure and improve the ability of independent innovation by strengthening innovative and cooperative pattern of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in Tianjin.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ain mode and problems of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at home and abroad. It expounds mode of operation of the Japanese "enterprise group of new technology development" in detail. And as a reference,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enlightenments and suggestions of innovative and cooperative pattern for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in Tianjin.
关键词: 产学研;合作模式;对策研究
Key words: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cooperation mode;countermeasures research
中图分类号:F1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3-0020-03
0引言
天津市是中国的四大直辖市之一,素有“渤海明珠”之称。国家对天津滨海新区的功能定位中的关键,就是依托京津冀、服务环渤海、辐射“三北”、面向东北亚,努力建设成为北方对外开放的门户、高水平的现代制造业和研发转化基地。滨海新区在环渤海地区的龙头作用主要体现在产业创新,通过产业创新可以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因此,应当积极加速滨海新区研发与转化基地建设,通过聚集和扩散带动天津乃至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发展。
1天津滨海新区研发成果转化的现状
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滨海新区已拥有促进先进技术成果转化的基本条件,但这些条件与滨海新区要实现的国家和地区发展战略相比,还远远不够。目前滨海新区研发成果转化的主要问题主要有:
1.1 研发力量过多的依赖外资企业
尽管滨海新区已有一定的研发力量①,但外资企业在某些行业形成垄断,抑制了本地企业的创新活动。其中,高科技产业产值80%以上由外资企业贡献。这种对外资企业研发力量的依赖会影响自身的研发力量发展,最终导致研发队伍解体、人才流失,从而对自主创新能力的培育造成负面影响。
1.2 资金支持问题
技术创新及其成果的转化需要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新区存在研发投入及其成果转化资金,特别是风险资金不足问题②。从目前来看,虽然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R&D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4%以上,但是高技术企业通过自筹R&D经费仍然占着主导地位,企业几乎无法通过其它渠道为研发活动筹集资金。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资金的投入不足直接抑制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制的应用。
1.3 单一的中介服务机构
到目前,滨海新区规模较大的中介服务机构是 “天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服务机构单一且行政色彩浓厚,缺乏市场活力。
1.4 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存在缺失
滨海新区的发展基本以政府主导型为主,但高科技转化的本质终究是市场行为。目前,不仅研发成果有限,而且已有的成果仍存在转化率不高的问题③。
可见,加强天津市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是天津市产业结构升级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必由之路。
2产学研发展模式④及存在的问题
2.1 国内外产学研合作的典型模式
2.1.1 硅谷模式
硅谷诞生了产学研的机制。硅谷是在美国率先创建产学研协同的主要地区之一,硅谷和斯坦福大学在知识和人才等方面的互动带动了硅谷的发展,产学研结合创新机制的诞生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2.1.2 剑桥模式
独特的剑桥产学研模式,不断创造新技术和新产业,引领欧洲产业创新,是欧洲领先的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中心。形成了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研究机构和技术咨询机构为三大创新主体的独特产学研合作网络。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研发机构和科技咨询机构是剑桥地区技术创新的主体。
2.1.3 “事业团”模式
日本从20世纪60代开始,建立一种“新技术开发事业团”。其是由政府出资作为基本金,吸收民间资本参加,集技术中介机构和投资于一身的财团法人。它每年定期向大学和科研机构征集愿意产业化的成果,介绍给开发企业,“事业团”提供大部分的资金,让企业与成果发明者协作开发,对成功后的利益,三方按一定比例分享,成功率高,不仅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本身收益也迅速增加。
2.1.4 韩国模式
韩国政府提供资金、人才政策、税收政策、专业服务体系等整体配置措施,为园区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2.1.5 中关村模式
国际产学研合作,国内产学研合作,新型产学研合作。良好的中小企业发展孵化器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瞪羚”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海归企业数量众多。企业自主创新的三种模式,即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二次创新。
2.1.6 张江模式
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机制。以上海科技创业中心为首的本市孵化器已形成网络效应,31个各具特色的专业孵化。
2.2 基于主体作用来看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
2.2.1 政府主导型合作模式
即政府为了提升国家与区域的科技经济质量、水平和效益,就某些企业的难点难题设置为项目,广泛招标,或者组织产学研联盟等,将与企业和高校合作的重要项目纳入国家或地方的发展规划,有重点地资助某些大型产学研项目和引导某些未来发展项目。
2.2.2 企业主导型合作模式
即企业为提升自己的市场竞争力,满足市场需求,以委托高校或研究机构开发或共同开发等形式,寻求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术支持、技术服务等方面来提高企业的效益和技术储备。
2.2.3 学校和科研院所主导型合作模式
即高校及其科研院所以自身的人才、技术优势、结合社会资源优势开办经济实体、创办高科技产业。这种模式主要是大学通过自己创办科技产业或建立实践基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产学研结合。比如国内知名的清华紫光、北大方正等企业。
2.3 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组织程度不高,机制不活,有效支持不够,高校与企业联系不紧密,研发与市场信息不对称,二次研发力度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学研结合方面为:
2.3.1 法律制度层面尚缺乏完备性
如体制衔接仍存在障碍,科技、教育和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在各方利益的分配方面协调难度较大,各主体间形成了坚厚的行业阻隔,导致产学研的紧密配合有效合作存在很大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表现为归属错位和信息泄漏两个方面。上述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政府的力量进行协调,并在立法方面加以完善,如出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
2.3.2 科技管理层面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及绩效考核机制
我国虽然尚未建立直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基金计划,但不乏以项目为纽带和载体的研发资助计划,如863计划、火炬计划等,但这些计划也曾一度呈现“监督缺失”的态势,虽然也采取了风暴式的审计手段以扼制研发经费的流失,但监督体系的缺位则是项目失控的内在痼疾。
2.3.3 研发资金的来源相对单一,利益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有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府科技计划对承担单位的项目资助是全额资助,没有明确要求承担单位自身必须投入多少比例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承担单位对获得资助的项目就不用承担任何投资风险,这很容易造成项目申请单位在申报时夸大自身实力,夸大项目研发所需费用,从而使政府有限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经费不能得到有效配置。
2.3.4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单一
我国现已存在不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各地先后成立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它们在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沟通上起着重要的作用。纵观日本在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的举措,有理由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多样性,如专利服务、信息服务等等。
3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及对天津市的启示
3.1 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一种“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投资模式⑤:
①“事业团”是由政府出资作为资本金,吸收民间资本参加,集技术中介和投资于一身的财团法人⑥。
②“事业团”在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对研究领域进行确定,然后在各研究领域向国立实验研究机构、大学、民间企业等研究代表者征集研究方案。方案由事业团在该领域的研究总负责人与顾问进行评选,最终由事业团进行确定选用。
③它每年定期向大学及科研院所征集愿意产业化的成果,介绍给开发企业。
④事业团与研究机构签署共同或委托研究合同,“事业团”提供大部分开发资金(一般70%),让企业与成果发明者协作开发,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由研究者、研究机关、事业团共有。对成功后获利的利益,三方按一定比
例分享,若研发失败,事业团的投资不收回。因为对成果严格筛选,成功率高,不仅促进大批科技成果产业化,本身收益也迅速增加。
3.2 启示与建议
3.2.1 天津市“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示意图(如图1)
图1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平台
其核心是成立搭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事业团)”,平台的辐射点是资源配置方式,平台(“事业团”)集四要素于一身,平台支撑是创新文化环境。
3.2.2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根基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合理模式应该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和市场推动两条腿走路。政府有计划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可采取政策的、经济的、行政的措施。但同时还需要市场化的手段,这是后面平台要素的运行的根基。
3.2.3 搭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事业团)
在总结国内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经验的同时 ,并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本文建议天津应仿照搭建类似于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高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主要是因为:
首先,日本在成立“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同时也设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对相关研究、转让合同给予法律保护,降低了违约风险的发生。天津在建立“事业团”的同时,也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好多方面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才能确保各项事务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日本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是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的,这一点亦顺应了国家对天津市的发展定位和要求。
最后,天津搭建的“事业团”同样应是集政府、企业、技术中介和风险投资于一身的类似于日本财团法人性质的组织。该“事业团”对于创建官、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网络模式,国际化多层面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国际化多渠道、多阶段的风险投资体系,国际化的多渠道高技术成果资源集聚体系,强大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具有异想不到的作用。
3.2.4 创新文化的培育
根据国内外园区成功的经验和特征可知,区域创新文化是园区持续创新活力的重要环境背景,尤其对于突破性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与很多地方相比,天津园区的创新文化明显不足。
通过滨海新区高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真正的高度敏感、功能强大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21世纪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内生强大动力。
注释:
①截至到09年10月底,滨海新区已经建成50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中心,90多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8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立了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202平方米,聚集了272家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资金规模达到500亿元,利用这些资源,滨海新区在孵的科技中小企业到了2562家。与此同时,从2008年上半年起,围绕天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已经启建新生态域、现代中药、软件和IC设计、新能源技术、创意技术、移动信息服务等6大产学研联盟。
②按国际标准,当企业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时,企业才能生存;当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的5%时,企业才有国际竞争力。目前,世界500强企业的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10%。
③以2006年为例,天津高校承担科技项目5282项,其中国家“973”几乎项目40项、国家科技公关项目14项、国家“863”计划项目2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40项,验收国家级科技项目64项,鉴定科技成果301项,申请专利数1101项,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④产学研合作模式指的是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结构性关系,其中主要是合作主体的多元化程度、合作主体的主要构成和合作主体的相互关系。中国于1992年开始大力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逐步加入产学研合作中,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方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有效促进了科技、教育、经济发展。2007年10月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⑤日本于1961年7月设立“新技术开发事业团”,1996年10月1日在其基础上与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合并成立了“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JSTC)”。JSTC的职能主要有:一是集中产学官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二是建立牢固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信息网,三是招聘国内外有识之青年学者到国立研究机构工作;四是推进技术转移和开展研究支援活动。其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及研究交流,推进基础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与成果的普及。
⑥财团法人定义:以财产为基础,有特定目的,有权利能力的法人。它是一个自成一体、独立、自身承担责任的法律建构,这一法律人格的建构联结了三个主要特征,即目的、财产与组织。
参考文献:
[1]王娇璠,张凤武,姜海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其发展对策[J].价值工程,2011(08).
[2]刘刚.产学研合作模式三层次特征分析[J].价值工程,2011(31).
[3]邵珉,梅姝娥.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需求分析[J].价值工程,2013(29).
2.3 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组织程度不高,机制不活,有效支持不够,高校与企业联系不紧密,研发与市场信息不对称,二次研发力度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学研结合方面为:
2.3.1 法律制度层面尚缺乏完备性
如体制衔接仍存在障碍,科技、教育和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在各方利益的分配方面协调难度较大,各主体间形成了坚厚的行业阻隔,导致产学研的紧密配合有效合作存在很大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表现为归属错位和信息泄漏两个方面。上述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政府的力量进行协调,并在立法方面加以完善,如出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
2.3.2 科技管理层面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及绩效考核机制
我国虽然尚未建立直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基金计划,但不乏以项目为纽带和载体的研发资助计划,如863计划、火炬计划等,但这些计划也曾一度呈现“监督缺失”的态势,虽然也采取了风暴式的审计手段以扼制研发经费的流失,但监督体系的缺位则是项目失控的内在痼疾。
2.3.3 研发资金的来源相对单一,利益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有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府科技计划对承担单位的项目资助是全额资助,没有明确要求承担单位自身必须投入多少比例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承担单位对获得资助的项目就不用承担任何投资风险,这很容易造成项目申请单位在申报时夸大自身实力,夸大项目研发所需费用,从而使政府有限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经费不能得到有效配置。
2.3.4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单一
我国现已存在不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各地先后成立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它们在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沟通上起着重要的作用。纵观日本在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的举措,有理由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多样性,如专利服务、信息服务等等。
3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及对天津市的启示
3.1 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一种“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投资模式⑤:
①“事业团”是由政府出资作为资本金,吸收民间资本参加,集技术中介和投资于一身的财团法人⑥。
②“事业团”在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对研究领域进行确定,然后在各研究领域向国立实验研究机构、大学、民间企业等研究代表者征集研究方案。方案由事业团在该领域的研究总负责人与顾问进行评选,最终由事业团进行确定选用。
③它每年定期向大学及科研院所征集愿意产业化的成果,介绍给开发企业。
④事业团与研究机构签署共同或委托研究合同,“事业团”提供大部分开发资金(一般70%),让企业与成果发明者协作开发,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由研究者、研究机关、事业团共有。对成功后获利的利益,三方按一定比
例分享,若研发失败,事业团的投资不收回。因为对成果严格筛选,成功率高,不仅促进大批科技成果产业化,本身收益也迅速增加。
3.2 启示与建议
3.2.1 天津市“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示意图(如图1)
图1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平台
其核心是成立搭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事业团)”,平台的辐射点是资源配置方式,平台(“事业团”)集四要素于一身,平台支撑是创新文化环境。
3.2.2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根基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合理模式应该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和市场推动两条腿走路。政府有计划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可采取政策的、经济的、行政的措施。但同时还需要市场化的手段,这是后面平台要素的运行的根基。
3.2.3 搭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事业团)
在总结国内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经验的同时 ,并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本文建议天津应仿照搭建类似于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高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主要是因为:
首先,日本在成立“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同时也设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对相关研究、转让合同给予法律保护,降低了违约风险的发生。天津在建立“事业团”的同时,也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好多方面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才能确保各项事务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日本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是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的,这一点亦顺应了国家对天津市的发展定位和要求。
最后,天津搭建的“事业团”同样应是集政府、企业、技术中介和风险投资于一身的类似于日本财团法人性质的组织。该“事业团”对于创建官、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网络模式,国际化多层面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国际化多渠道、多阶段的风险投资体系,国际化的多渠道高技术成果资源集聚体系,强大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具有异想不到的作用。
3.2.4 创新文化的培育
根据国内外园区成功的经验和特征可知,区域创新文化是园区持续创新活力的重要环境背景,尤其对于突破性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与很多地方相比,天津园区的创新文化明显不足。
通过滨海新区高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真正的高度敏感、功能强大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21世纪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内生强大动力。
注释:
①截至到09年10月底,滨海新区已经建成50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中心,90多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8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立了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202平方米,聚集了272家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资金规模达到500亿元,利用这些资源,滨海新区在孵的科技中小企业到了2562家。与此同时,从2008年上半年起,围绕天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已经启建新生态域、现代中药、软件和IC设计、新能源技术、创意技术、移动信息服务等6大产学研联盟。
②按国际标准,当企业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时,企业才能生存;当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的5%时,企业才有国际竞争力。目前,世界500强企业的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10%。
③以2006年为例,天津高校承担科技项目5282项,其中国家“973”几乎项目40项、国家科技公关项目14项、国家“863”计划项目2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40项,验收国家级科技项目64项,鉴定科技成果301项,申请专利数1101项,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④产学研合作模式指的是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结构性关系,其中主要是合作主体的多元化程度、合作主体的主要构成和合作主体的相互关系。中国于1992年开始大力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逐步加入产学研合作中,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方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有效促进了科技、教育、经济发展。2007年10月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⑤日本于1961年7月设立“新技术开发事业团”,1996年10月1日在其基础上与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合并成立了“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JSTC)”。JSTC的职能主要有:一是集中产学官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二是建立牢固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信息网,三是招聘国内外有识之青年学者到国立研究机构工作;四是推进技术转移和开展研究支援活动。其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及研究交流,推进基础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与成果的普及。
⑥财团法人定义:以财产为基础,有特定目的,有权利能力的法人。它是一个自成一体、独立、自身承担责任的法律建构,这一法律人格的建构联结了三个主要特征,即目的、财产与组织。
参考文献:
[1]王娇璠,张凤武,姜海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其发展对策[J].价值工程,2011(08).
[2]刘刚.产学研合作模式三层次特征分析[J].价值工程,2011(31).
[3]邵珉,梅姝娥.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需求分析[J].价值工程,2013(29).
2.3 我国产学研合作模式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存在组织程度不高,机制不活,有效支持不够,高校与企业联系不紧密,研发与市场信息不对称,二次研发力度不够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产学研结合方面为:
2.3.1 法律制度层面尚缺乏完备性
如体制衔接仍存在障碍,科技、教育和经济各(产业)部门之间的条块分割,在各方利益的分配方面协调难度较大,各主体间形成了坚厚的行业阻隔,导致产学研的紧密配合有效合作存在很大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表现为归属错位和信息泄漏两个方面。上述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政府的力量进行协调,并在立法方面加以完善,如出台促进产学研合作的政策、法规和相关配套措施。
2.3.2 科技管理层面未形成有效的监督及绩效考核机制
我国虽然尚未建立直接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基金计划,但不乏以项目为纽带和载体的研发资助计划,如863计划、火炬计划等,但这些计划也曾一度呈现“监督缺失”的态势,虽然也采取了风暴式的审计手段以扼制研发经费的流失,但监督体系的缺位则是项目失控的内在痼疾。
2.3.3 研发资金的来源相对单一,利益共享机制有待完善
我国有些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政府科技计划对承担单位的项目资助是全额资助,没有明确要求承担单位自身必须投入多少比例的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承担单位对获得资助的项目就不用承担任何投资风险,这很容易造成项目申请单位在申报时夸大自身实力,夸大项目研发所需费用,从而使政府有限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经费不能得到有效配置。
2.3.4 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单一
我国现已存在不少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如各地先后成立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它们在科研单位和企业的信息沟通上起着重要的作用。纵观日本在促进中介服务机构方面的举措,有理由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多样性,如专利服务、信息服务等等。
3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及对天津市的启示
3.1 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运作模式
日本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建立一种“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投资模式⑤:
①“事业团”是由政府出资作为资本金,吸收民间资本参加,集技术中介和投资于一身的财团法人⑥。
②“事业团”在国家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对研究领域进行确定,然后在各研究领域向国立实验研究机构、大学、民间企业等研究代表者征集研究方案。方案由事业团在该领域的研究总负责人与顾问进行评选,最终由事业团进行确定选用。
③它每年定期向大学及科研院所征集愿意产业化的成果,介绍给开发企业。
④事业团与研究机构签署共同或委托研究合同,“事业团”提供大部分开发资金(一般70%),让企业与成果发明者协作开发,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原则上由研究者、研究机关、事业团共有。对成功后获利的利益,三方按一定比
例分享,若研发失败,事业团的投资不收回。因为对成果严格筛选,成功率高,不仅促进大批科技成果产业化,本身收益也迅速增加。
3.2 启示与建议
3.2.1 天津市“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示意图(如图1)
图1高科技成果的转化平台
其核心是成立搭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事业团)”,平台的辐射点是资源配置方式,平台(“事业团”)集四要素于一身,平台支撑是创新文化环境。
3.2.2 政府与市场相结合的资源配置方式是创新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根基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合理模式应该是在政府的推动下和市场推动两条腿走路。政府有计划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可采取政策的、经济的、行政的措施。但同时还需要市场化的手段,这是后面平台要素的运行的根基。
3.2.3 搭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平台(事业团)
在总结国内高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成功经验的同时 ,并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本文建议天津应仿照搭建类似于日本“新技术开发事业团”的高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主要是因为:
首先,日本在成立“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的同时也设立《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法》,对相关研究、转让合同给予法律保护,降低了违约风险的发生。天津在建立“事业团”的同时,也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协调好多方面利益,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才能确保各项事务持续、健康发展。
其次,日本的“新技术开发事业团”是以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的,这一点亦顺应了国家对天津市的发展定位和要求。
最后,天津搭建的“事业团”同样应是集政府、企业、技术中介和风险投资于一身的类似于日本财团法人性质的组织。该“事业团”对于创建官、产、学、研一体化创新网络模式,国际化多层面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国际化多渠道、多阶段的风险投资体系,国际化的多渠道高技术成果资源集聚体系,强大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具有异想不到的作用。
3.2.4 创新文化的培育
根据国内外园区成功的经验和特征可知,区域创新文化是园区持续创新活力的重要环境背景,尤其对于突破性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与很多地方相比,天津园区的创新文化明显不足。
通过滨海新区高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的建设,使其成为真正的高度敏感、功能强大的区域创新体系,成为21世纪滨海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内生强大动力。
注释:
①截至到09年10月底,滨海新区已经建成50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工程中心,90多个企业技术研发中心,80多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立了25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面积202平方米,聚集了272家各类风险投资机构,资金规模达到500亿元,利用这些资源,滨海新区在孵的科技中小企业到了2562家。与此同时,从2008年上半年起,围绕天津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已经启建新生态域、现代中药、软件和IC设计、新能源技术、创意技术、移动信息服务等6大产学研联盟。
②按国际标准,当企业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3%时,企业才能生存;当R&D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比例的5%时,企业才有国际竞争力。目前,世界500强企业的R&D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5%-10%。
③以2006年为例,天津高校承担科技项目5282项,其中国家“973”几乎项目40项、国家科技公关项目14项、国家“863”计划项目26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40项,验收国家级科技项目64项,鉴定科技成果301项,申请专利数1101项,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④产学研合作模式指的是产学研合作主体之间在合作过程中形成的各类结构性关系,其中主要是合作主体的多元化程度、合作主体的主要构成和合作主体的相互关系。中国于1992年开始大力实施“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逐步加入产学研合作中,通过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方式,形成了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共同发展的合作模式,有效促进了科技、教育、经济发展。2007年10月中共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⑤日本于1961年7月设立“新技术开发事业团”,1996年10月1日在其基础上与科学技术情报中心合并成立了“日本科学技术振兴事业团(JSTC)”。JSTC的职能主要有:一是集中产学官各方面的力量,大力推进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研究;二是建立牢固的科研基础设施和信息网,三是招聘国内外有识之青年学者到国立研究机构工作;四是推进技术转移和开展研究支援活动。其目的在于促进科技信息的交流及研究交流,推进基础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与成果的普及。
⑥财团法人定义:以财产为基础,有特定目的,有权利能力的法人。它是一个自成一体、独立、自身承担责任的法律建构,这一法律人格的建构联结了三个主要特征,即目的、财产与组织。
参考文献:
[1]王娇璠,张凤武,姜海波.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模式及其发展对策[J].价值工程,2011(08).
[2]刘刚.产学研合作模式三层次特征分析[J].价值工程,2011(31).
[3]邵珉,梅姝娥.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平台的功能需求分析[J].价值工程,201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