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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山区留守老人的管理研究

2014-09-23唐敏

企业导报 2014年9期
关键词:山区子女养老

唐敏

摘要:改革让成千上万的农村劳动力涌入大中城市,乡村则留下了一批特殊群体,被称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对于四川山区而言,最大的留守群体是老人。由于经济、观念、习惯等原因他们主动或被动选择留守大山,过着艰辛、孤独的晚年生活。本文通过分析四川山区留守老人的生存现状、留守原因,提出关爱山区留守老人的管理建议,为改善他们的生存状况贡献微薄之力。

关键词:四川山区;留守老人;生存状况;幸福晚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较上次普查上升了1.91百分点,而农村留守老人约为4000万。由于四川地处于西部欠发达地区,经济、交通等条件较落后,奔向发达省市谋生、力求改变生存状况的青壮年劳动力更多。老人们因为经济、观念、习惯等主客观原因最终选择或被迫选择留在大山深处,像祖辈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活到老,干到老。

一、留守老人的生存状况

(一)经济收入低,生活保障无。在四川山区地广人稀,日照不足,靠天吃饭,经济收入来源于养殖牲口。上山上坡干农活,由于地势条件,几乎没有现代化机械帮忙,全靠人力一点一点耕作、收割、搬运。虽说子女都外出务工,但这并不代表子女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增加。大山里长大的青少年,受教育程度低、劳动技能单一,多数人务工仍是出卖劳力养家,收入低且不稳定;加上为了不让下一代重复自己的老路,他们将大部分收入用于下一代的教育投入,对父母的顾及显得力不从心,多数人只是在父母过年、过生日、生大病时聊表心意。

(二)年老体弱多,生病就医难。由于长期的超负荷劳作,无科学休养方式、无医疗保健条件,这群老人几乎无一例外的体弱多病。留守老人中不缺乏独居老人、失能老人,他们只能自己照顾自己。大山里的村庄通讯可以靠吼,交通只能靠走,遇上谁有急事或急病,也只能干着急,听得见却帮不上。有病有痛时先是忍为上策,实在不行了,找村庄里年纪相对小的人帮忙叫车、帮忙陪护上医院。面对高昂的医药费,无论是大病小病,他们有时都会选择再次回到乡镇医院。

(三)养生观念旧,精神支撑缺。与留守老人年龄相仿的城市老人,他们有着自己丰富多彩的晚年生活。山区留守老人,几乎是必须继续劳动的,没有“退休”而言,活到老,干到老,不劳作就没有经济来源,他们最大的休闲方式就是晚饭后看看电视偶尔打打牌,仅此而已。在山区乡村里,看不到娱乐健身场地,也看不见娱乐健身设备,就好像这里不需要这些似的。没有这些,并不代表留守老人不需要,他们同城市里的老人一样,渴望自己身心健康。他们的精神支柱是子女,但他们羞于表达爱或是表达爱的方式不易于子女理解。唯一的联系方式就是电话,电话沟通带有固定形式,无论老人还是子女都是报喜不报忧,长话短说、废话不说。

二、影响老人留守的关键因素分析

(一)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决定老人留守山区的关键因素。

(1)选择留守在家是减轻子女的负担。第一,年龄已经接近或超过退休年龄了,用人单位一般不考虑录用,为此他们进城赚钱的途径少了许多。第二,终生都生活在大山里,除了最基本的耕种技能外,没有其他可依赖的生存技能。第三,常年的辛勤劳动患上了多种慢性疾病,可能需要子女的关心和照顾,但子女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因此,父母不随子女进城可以减轻子女的负担。(2)老人留守在家为子女提供最后的避风港湾。子女外出为家庭和自己打拼更好的未来,老人留守在家为他们守护,无论他们在外累了、倦了或是思念家乡了,都能有一个温暖的避风港湾。子女若能通过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财富,最终带领着家人跳出大山,这是他们最初的梦想也是最好的结局。子女若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改变生活、改变未来融入城市,那么老家也是他们最终的归属地,在无力再打拼时,回到自己的故土仍能继续生活,不会无家可归、到处流浪。

(二)养老制度及其配套制度不健全。(1)养老制度。21世纪,中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步伐加快,构建合理的社会化养老体系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直到2008年,中国的养老制度才惠及到山区的农民,每个月几十元钱的保障也是重要的。但是相对于城市养老,农村养老制度仍有很大的上升空间。城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足够让他们在城市生活,也可以选择到郊区或乡镇居住,这些都是没有任何困难的;但是,农村居民若想依靠农村养老金选择到城市生活,那是没有机会的,因为他们的农保仅仅足够在农村自给自足的状态下提供最低生活保障。(2)医疗制度。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之前,村民大病小病都是交给村里的“赤脚医生”。交通不便,就近就医,节省时间,医疗费用低。但是,随着打工热潮的推动,年轻的医生都放弃了这份辛苦的农村工作进城务工了。随着国家政策的落实,村里的公路通了,新型合作医疗实行了,村民有病敢上正规医院了,可看病的难题仍有许多。第一,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若老人在城里的子女家居住回户籍所在地报销的成本太高不值得。第二,新型合作医疗住院报销比例大,出现了医院过度检查和小病大医的现象。村民在不了解自己病情的情况下,轻信医生多做检查,多住院的建议。也就出现了多次检查、重复检查、小病大住,小病也用抗生素、特效药,导致身体抵抗力降低、抗药性增强。第三,大病不敢去一级医院。“赤脚医生”和乡镇医院毕竟医疗水平、医疗设备有限,医疗事故也会高很多,但由于观念和报销比例的限制,很多村民不敢去县级、市级和省级医院。

(三)观念陈旧自愿选择留守。(1)自给自足观念。村民文化程度不高,老一辈的观念一直影响着他们,比如“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自给自足”、“活到老,干到老”等思想。虽然他们都已经过了花甲、古稀之年,但他们仍耕种在聊以为生的那几亩土地上,年复一年。自给自足的小农生活一直持续着,年轻时是为了家庭、子女更好的生活,如今却是观念的影响,不仅是证明自己是有生存能力的,也是为了显示自己不是好吃懒做之人,更是为了减轻子女负担,为自己经济独立获得亲人朋友的尊重而劳作。(2)家庭养老观念。对于中国很多家庭来说,特别是饱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的村民来说,家庭养老才是最好的方式。土地和子女是他们的坚定的信仰,土地能为他们提供一切家庭所需的物品,子女能保障自己老有所依以及去世之后的孝道。虽然这种“养儿防老”的观念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中逐渐瓦解,子女养老功能逐步弱化,但这群老人的观念仍没有改变,他们坚守着自己的信念,在破旧的房屋中等待着子女的荣归,就连独居老人、失能老人也不愿意离开老家去乡镇的养老机构。他们担心住进养老机构会遭人笑话自己无后,也担心自己子女会脸上无光,更是担心死后不能入故土。(3)落叶归根观念。有些老人的子女很孝顺,经济条件也允许老人们跟随他们进城享福,可大多数老人不愿意离开故土。其一,他们生长在此,长期居住在此,所有的爱和归属感都停留在此。这里的乡土人情都是他们所熟悉和喜爱的,一旦离开,到了陌生的生活模式中去,倍感不适。在城市里,他们感到孤独、压抑,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生活方式、生活习惯方面有很严重的冲突感和矛盾性。其二,他们害怕离开容易、回家难,死后会被火葬、不能土葬。

三、关爱山区留守老人的管理建议

(一)强调亲属的重要支持作用。家庭养老这一传统方式需要子女的贯彻执行,才能保证老人在晚年得到亲属的关心和照顾,保障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顾与精神上的愉悦。在子女生计需求和亲情离别之间,体贴善良的老人们几乎义无反顾的选择了支持子女外出、自我牺牲天伦之乐,成为孤独的留守者。首先,无论离家远近、经济收入好坏,子女都应该保障父母的最低生活物质,如每个月或每年的口粮。在自己手头宽裕的情况下,让父母有更丰富更营养的食物和零花钱。其次,给予父母精神上的慰藉。长期不能陪在父母身边,子女在外忙自己的家庭和事业,工作累都不应成为不关心父母的借口,应该经常打电话问候老人,在父母生日和节日期间表示感激,有条件回家陪父母过年,寄些能力范围内的礼物。第三,请家乡的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多关照留守在家的父母,回乡后表示感谢。

(二)发挥村社区的重要保障作用。村里劳动力外流,剩下的多是一些年老体弱、伤残失能人员,村委会应该发挥基层组织的优势,组建服务团队,服务好留守老人,使在外村民安心。第一,采取措施增加留守老人的经济收入。比如说村委会根据该村实际情况,种植适合山区气候环境的经济作物、养殖城里人喜欢的土香土味的动物、也可以将村里闲置土地外包,给留守老人分红分利等。第二,组织多功能服务团队。村委会组建以在家乡附近生活工作的年轻人或相对较年轻的中老年人的团队,给老人发放服务卡,为留守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定期不定期对村里独居老人、失能老人等群体进行帮扶,及时为他们提供援助之手。第三,为老人打造休闲场所。村委会可以充分利用旧校舍、旧村委、旧房屋,改建成为老人休闲中心,为老人提供休闲娱乐、休息、聊天的集中地,使他们远离孤单和冷清的氛围。

(三)促进县、乡两级政府职责的履行。山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晚、发展慢,与城市相比,存在着人员缺乏、服务能力薄弱、社会化程度低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县、乡两级政府应该积极应对,以满足老人养老需求、提升老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向留守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紧急援助等设施、组织和人才要素,形成较为严格的服务标准、运行机制和监管制度。第一,政策保障。保障国家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上议程,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制定相应的细则,切实解决留守老人就医难、生活保障低的难题。第二,增加资金投入。县、乡两级政府要成立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多渠道、多形式的筹集资金,用于山区留守老人服务设施、组织和人才建设。第三,完善监督反馈体系。各级政府要制定养老服务监督细则,负责对养老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保证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资金的专项专用、服务团队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

(四)完善国家养老保障制度。农业、农村、农民为国家的经济快速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巨大贡献,在国家逐步富强的情况下,国家应明确责任,承担起对农民养老问题的重要责任,通过政策、法律、财政等措施保障农民老人的权益。第一,政策方面。完善农民养老保险方案,降低个人缴费标准,提高集体、国家补助水平。同时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发展,加大对新农农村养老保险的资金支持。第二,财政方面。国家应通过不同方式对农村养老保险给予大量的财政支持,否则就会出现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的“马太效应”。国家补贴应具有前瞻性和及时行,应随着农村人均消费水平、物价水平的变化而变化,以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同时,应随着国家财政收入的不断增加,逐步加大用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支出。第三,加快农保的法制建设。到目前为止,没有规范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法律法规,法律是保障权益的重要依据,国家应考虑到社会的现实问题,结合国家医疗、财政制度对农村养老保险单独立法,保障农民老人的合法权利,从根本上解决全国农民的养老问题。

参考文献:

[1] 杜娟,杜夏. 乡城迁移对移出地家庭养老影响的探讨[J]. 人口研究. 2002(02)

[2] 王东平,彭建强,张素罗,闫震,周宏儒. 子女外出务工对留守老人经济供养影响的统计学分析[J]. 作物研究. 2009(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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