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的原因、危害及治理对策
2014-09-22耿慧媛
耿慧媛
摘要:“小金库”作为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另一方面直接威胁到企业的领导干部。本文通过阐述“小金库”的概念及来源,分析产生“小金库”的原因及危害,同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为治理企业小金库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小金库 企业管理 危害
近年来,平煤股份八矿一直把严格收支两条线,坚决清理“小金库”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常抓不懈,根据集团公司的统一布署和本矿的工作安排,每年都开展1-2次专项治理。因此,我们必须根据煤矿企业的生产管理特点,进一步加强对私设“小金库”现象的分析和研究,提出切实有效的防范性措施,才能从根本上遏制“小金库”的发生。
1 “小金库”的概念及来源
要想从根本上治理“小金库”,首先要解决概念不清、界定不明的问题。概念弄清,界线划明,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为从多年来的实践可以看出,“小金库”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固然与煤矿企业原来粗放式管理遗留下来的管理漏洞有关,更重要的是与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对“小金库”的概念模糊不清、界线划分不明有直接的关系。他们没有真正认识到自己日常所截留、所挪用的一些“小的公收入”就是“小金库”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那么如何定义“小金库”呢?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小金库”主要表现为对煤矿企业各种应交收入和职工工资的截留、挪用。煤矿企业中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①实物资产的租售收入,如门面、土地、设备、厂房等的租售收入。②各种服务性收入,如材料处理收入、澡票收入、存车费收入、水电费收入、卫生费收入、劳务收入、办证费、电视收视费等。③各项罚没收入。④押金、保证金等形成的资金。⑤通过“戴帽工资”、虚开发票套取的收入。所谓“戴帽工资”,也称截留工资,是指在工人正常工作获得报酬之外,多出来的那一部分资金。具体来讲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工人头上“戴”了以后又收回单位;二是职工为单位办事当时垫付的开支在开工资时直接加到职工头上;三是一些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人员,将个人工资卡交给单位,单位按月给其开支,这样所开工资款全部由单位掌握,该工人既得了“三金”,又保留了公职,这些钱形成了更为隐蔽的长期“小金库”。
2 “小金库”产生的原因
一是思想认识问题。“小金库”的产生除本位利益驱动外,最根本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对“小金库”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是非观念模糊。错误地认为单位设立“小金库”问题是个“小问题”,片面地认为“小金库”的资金只要不是独落个人腰包,就不算违法违纪,为“小金库”的存在提供了“思想基础”。二是管理存在漏洞。“小金库”的存在与现有制度执行不严、管理制度的出台相对滞后有直接关系。企业对下属单位的收支情况监督乏力,使某些单位轻而易举地截留了上缴款,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空间和条件。三是个别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差。煤矿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特殊性,一些会计、出纳、办事员的素质良莠不齐,有些人员法纪观念淡薄,不能坚持原则,往往是只听领导安排,缺乏监督的意识和胆量。四是执纪不严,处罚不力。由于目前法规制度的不完善,在“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上,得不到重罚和法律制裁,大凡私设“小金库”者,都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因此,清理出来以后,很难处罚到某一个人头上,只是“一收了之”,使“小金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3 “小金库”的危害
①成为违法违纪腐败行为滋生的土壤。“小金库”虽小,但其危害性却大,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一是腐蚀了煤矿企业的管理干部。二是助长了“拜金主义”。三是损害干群关系。②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小金库”的很多资金来源是对企业各种收入的截留或转移而形成的,长此以往,日积月累,会使企业效益缩水,给企业财产和利益带来损失。③影响了企业的正常性生产经营。私设“小金库”违反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致使出现“两本账”、“多本账”,甚至是假账,严重影响了法规制度的严肃性,也一定程度上扰乱了企业经济秩序。
4 “小金库”的治理对策
首先,要加强思想教育,使领导干部不想设“小金库”。帮助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努力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其次,强化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能设“小金库”。一是要把好财务关。要严格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管理,严格管理好营业外收入。二是严格把好工资关。三是全面实行财务“收支两条线”和厂务公开,决不允许把执法执纪收入和经营收入加以隐瞒截留和挪作他用。第三,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使领导干部不敢设“小金库”。一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始终保持查办案的高压态势,加强对“小金库”案件,特别是“戴帽工资”案件的查处力度。二是纪检监察部门要联合财务、审计、工资等部门加强收支两条线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制订措施,补充管理漏洞。三是要充分利用厂务公开这一有利形式,要求基层单位把单位收支情况、执法执纪收入情况纳入厂务公开的范围,阳光操作,接受职工监督。四是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单位工资的监督。五是实行有奖举报,加强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欢迎广大职工群众进行监督,一经查实,对实名举报者给予保密并奖励。
只要我们理清思路,掌握规律,措施得力,有信心,有决心,就一定能使“小金库”现象得到最大限度的遏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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