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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物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

2014-09-22王美田

会计之友 2014年27期
关键词:资源型城市财税政策物流业

王美田

【摘 要】 物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对于优化城市产业结构,最终推动资源型城市高效转型具有重要意义。东营市是典型的油气资源型城市,文章对东营市物流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总结了造成东营市物流业发展缓慢的财税政策问题及原因,结合油气资源型城市特点,提出了构建促进物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根据物流企业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财税扶持政策,运用财税组合政策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物流园区建设,运用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等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关键词】 物流业; 资源型城市; 财税政策

中图分类号:F81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5937(2014)27-0065-03

物流业是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运代理业和信息业的综合性服务产业,作为连接生产与消费的纽带,具备产业关联性强、成长性好、市场扩充速度快等特征,符合城市经济增长极的特征。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物流产业通过提高物流交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资源禀赋层的素质,最终推动资源型城市的高效转型。财税政策作为重要的宏观调控工具,是政府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东营市物流业改革和发展,进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资源型城市转型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东营市物流业发展现状分析

随着东营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东营市物流业总体规模快速增长,2012年东营市全市物流企业实现营业收入29.3亿元、利税1.99亿元、利润1.9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4%和43%。但是,东营市作为典型的油气资源型城市,物流业以油气物流为主仍处于粗放发展阶段,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物流业整体落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东营市作为中国第二大油田——胜利油田所在地,在油气资源开发的带动下具有旺盛的物流市场需求,但是东营市物流企业普遍存在物流业务单一,规模小等问题,整个物流系统发展相对滞后。东营市作为典型的油气资源型城市,石油化工、石油装备制造、橡胶制造等在城市产业结构中处于主导和支柱地位,与油气产业相关的物流业构成了城市物流业的主体,油气资源的不可持续性决定了相关的物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不足。

(二)税制结构不合理,物流业税收负担重

在我国税制结构中,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为主的间接税占税收收入的六成以上,导致物流业实际税负过重。我国于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但是,由于试点规定的交通运输业税率偏高,交通运输业实际可抵扣项目有限等原因造成交通运输业税负增加显著。东营市作为传统重化工城市,交通运输业在整个物流产业链中居于主体地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造成东营市物流企业特别是物流运输企业税负增加显著。

(三)物流基础设施、物流园区建设滞后

尽管近年来东营市公路、港口、民航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离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要求仍有很大差距。公路建设基本能满足现阶段经济发展的要求,但是离物流节点城市和物流中心城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海港、空港、铁路建设不仅滞后于东营市经济发展的要求,离物流节点城市和物流中心城市的要求差距更大。东营市对物流园区采取了不同县区分管的政策,由于各县区财政扶持资金限制,物流园区建设速度缓慢,真正意义上的物流园区并未建立起来。

(四)物流信息化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东营市大多数物流企业是中小型企业,对企业信息化和科技创新投入低,造成企业物流信息化水平低,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东营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滞后于物流企业需求,东营市的大部分物流企业主要用潍坊、淄博等市的物流信息平台。东营市委托盛运物流负责东营市公共物流信息平台建设,但由于财政扶持资金有限,企业建设信息平台的投入得不到补充,东营市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处于停滞状态。东营市境内科研机构少,石油大学搬迁到黄岛之后,境内高校主要是东营职业学院、东营市党校、胜利学院等,这些院校科研能力较弱,对物流创新的推动性差。

二、东营市物流业财税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财税扶持政策体系不完善

2011年东营市出台《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对制造企业剥离物流业务、物流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物流企业跨地区经营、进口设备免税等政策做了规定。2012年东营市出台《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对物流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做了规定。东营市政府和各县区对大型物流中心建设还有一些财税扶持政策。但是,东营市现行针对物流业的财税政策比较分散,财税政策扶持力度也比较小,政策的可操作性差,还没有形成支持物流业发展的完整财税政策体系。

(二)缺乏针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造成物流运输企业税负增加严重,其主要原因,一是交通运输业执行11%的税率,税率偏高;二是交通运输业实际可抵扣项目非常有限。在物流运输业成本中比重比较大的人工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不属于抵扣范围,可以抵扣进项税的项目主要是柴油、轮胎和维修费,这些项目在总成本中所占比例不足40%,即使这些项目全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税额也非常有限。此外,由于我国发票管理制度不健全,物流企业加油和维修取得正规发票困难,特别是从事长途运输的企业,在高速路上加油和维修取得增值税正规发票更困难,进一步加剧了物流业税收负担。我国还未出台针对物流运输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东营市也未出台对物流运输企业的财税扶持政策,造成了东营市大部分物流运输企业亏损运转,影响了物流企业的健康发展。

(三)物流业扶持资金少

东营市和各县区虽然均有扶持物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但是存在资金扶持额度小、资助条件简单、针对性不强、手段单一等问题。以垦利县为例,从2014年起3年内,每年设立3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东营西郊现代服务区发展。但是,这300万元的专项资金分配到物流领域也不过30万元,根本起不到培育龙头企业和促进物流业发展的作用。endprint

三、促进东营市物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一)构建促进物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

为了促进东营市物流业发展,发挥物流业在促进城市转型中的作用,需结合油气资源型城市物流业的特点,构建有利于物流业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并制定针对物流业的增值税、城建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关税、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1)制定针对物流业的财政支出政策,通过加大物流基础设施投资力度、设立财政专项扶持资金、加大物流业补贴等政策扶持物流业发展。(2)完善对物流企业研发费投入、购置先进设备、物流新技术开发、物流人才引进等的税收政策扶持。(3)结合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制定对有色金属冶炼、农副产品加工、纺织制造、交通装备、专用设备制造等产业链物流的财税扶持政策。(4)针对油气物流产业链污染严重的情况,结合国家节能减排财税政策制定相应的财税引导政策,激励物流企业选用环保车辆和节能减排设备。(5)利用财政资金扶持、地方税收和地方留成税收减免、行政性事业收费减免等财税组合政策鼓励大型物流园区建设。(6)为了提高物流财税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可获得性,将物流财税政策整理,下发到相关物流企业,并挂到市政府和东营市经信委的网站上。

(二)根据物流企业特点制定针对性的财税扶持政策

尽管近年来东营市物流企业数量发展很快,但是存在规模小,物流业务单一,管理模式落后,网络化和一体化服务能力不强等特点,与国内大型物流企业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近年来,东营市的金浩物流、方圆物流、华泰物流等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具备了一定规模,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具备做大做强的条件。对于这些企业应出台财税政策措施鼓励其发展壮大,具体包括:(1)设立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大型物流龙头企业和有利于城市转型的物流企业发展。(2)制定针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收减免政策,组织税务部门对物流企业实际税负测算,对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造成物流企业税负增加的部分,退还增加部分增值税款。(3)利用税收减免政策鼓励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对物流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的所得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等予以减免。(4)加大对有色金属冶炼、纺织服装、造纸及包装印刷、农副产品加工等利于城市转型的物流企业的扶持力度,给予实际缴纳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的扶持。(5)对物流企业购置设备符合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所购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三)运用财税组合政策支持物流基础设施和大型物流园区建设

加大对铁路、海港、空港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力度,从土地、税收、财政政策等方面加大对铁路、海港、空港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石油化工、石油装备制造、橡胶轮胎、有色金属冶炼、纺织服装、造纸及包装印刷、农副产品加工等物流园区建设是推进东营市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其中有色金属冶炼、纺织服装、造纸及包装印刷、农副产品加工等物流园区对于推进东营市城市转型有重要意义。由于不同行业呈现不同特点,对技术装备、基础设施、人才和资金的要求不尽相同,需要根据不同物流园区特点对重点物流园区提供一揽子财税激励政策。(1)打破区域限制,改变物流园区分属不同县区的现状,集中东营市全市财政资金集中建设大型物流园区。(2)建立国家和地方两级财政资金支持体系,一方面积极向国家发改委申请中央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物流园区建设;另一方面设立东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园区重点物流企业建设。(3)免收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配套费、耕地占用费等相关费用。(4)对入驻园区的新企业,自生产经营之日前3年内对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予以全部减免,期满后按50%的比例予以减免。(5)对物流园区土地使用税等地方税收予以一定比例减免,对园区企业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予以一定比例减免。(6)对园区内物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四)运用财政支出政策和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物流信息化建设

为了提高东营市物流信息化整体水平,财税政策扶持重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向:一是东营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二是大型物流企业信息平台建设;三是物流信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1)政府投资建立信息平台,成本高、运作效率低,可以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投资商或者委托本地重点企业建设东营市物流信息平台,对物流平台的建设给予资金、土地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东营地区物流企业的会费可以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支付,等平台建设达到一定规模之后,再减弱补贴力度。(2)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信息平台建设可以按照实际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并通过加大增值税抵扣,地方留成税收减免、一定金额资金奖励等形式激励企业信息平台建设。(3)为了支持物流信息的开发、应用、推广和物流科技创新,可对物流企业研发费用予以全额或规定比例的补贴,并由政府提供补助资金用于对东营市地方高校和企业科研项目的资助。

【参考文献】

[1] 刘成龙.我国流通业税收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J].税务研究,2013(6):19-20.

[2] 刘语轩,李红昌. 关于物流产业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作用机制的探讨[J]. 物流技术,2008,28(12):19-20.

[3] 郭月梅,田文宠. 我国流通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J]. 税务研究,2013(6):3-7.

[4] 中共垦利县委,垦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快东营西郊现代服务区发展的意见(垦委〔2013〕33号)[Z]. 20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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