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对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
2014-09-19魏鑫
魏鑫
摘 要: 高校困难群体毕业生是就业弱势群体,他们能否充分就业对于高校持续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要通过政府、社会、高校多方共同努力,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营造良好氛围,做好对高校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关键词: 高校毕业生 困难群体 就业服务与指导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逐步实现和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在校大学生数量增长越来越快,与此同时,贫困毕业生的人数也呈上升趋势。据国家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数字统计显示:高校中的贫困生约占在校生总数的15%~25%。由于受自身物质条件的限制和成长环境的影响,困难群体毕业生在高校就业群体中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他们的就业问题已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难点问题,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问题,已经成为政府、社会和高校共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一、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与指导的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谐社会的构建就是尊重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使人们安居乐业,体现以人为本。扶持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是为他们提供基本生活的安全感,保障他们的生存权利,维护他们的人格尊严,使他们能够依靠自己的能力体面工作。当他们在求职受挫的时候,一点刺激就可能会引发他们采取过激举动宣泄自己的不满情绪,做出一些偏激行为,影响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有利于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效实施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为使广大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利用金融手段进行资助的一项重大举措。但目前,贷款的困难群体毕业生由于大学毕业后“就业难”进而引发了“还贷难”,使国家助学贷款体系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顺利就业是困难群体毕业生如约还贷的前提,也是困难群体毕业生回报社会的前提。因此,困难群体毕业生能否顺利就业,间接关系到国家助学贷款的良性运行[1]。
(三)有利于高校的持续发展
自高校扩招以来,入学人数的攀升使得困难群体毕业生的数量逐年增加,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成为高校的重点和难点工作,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高校发展。因此,解决好这部分学生的就业问题,将对推动高校就业工作顺利进展和高校的持续发展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二、做好高校毕业生困难群体的就业服务和指导的对策和建议
(一)政府层面
1.完善促进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的法律、政策措施。一是政府可以从政策方面入手帮助和扶持毕业生困难群体顺利就业。采取实施激励手段,鼓励用人单位积极接纳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通过制定减免税收、提供借款资金支持的政策激励用人单位积极作为;二是国家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困难群体的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就业[2]。
2.建立为毕业生困难群体就业和创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的支持体系。一是要鼓励毕业生困难群体走自主创业之路,政府提供资金帮助,通过设立大学生创业小额贷款和大学生创业就业基金鼓励大学生创业。二是开展就业培训,将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培训纳入各级政府培训体系当中。三是政府可采用非市场化的手段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援助。将毕业后户口和档案迁回原籍且尚未就业的来自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人家庭及在校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困难群体纳入援助范围,实施一对一职业指导、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帮扶措施,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通过一系列倾斜性政策,缓解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难问题[3]。
(二)社会层面
1.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的社会支持网络。要加强合作和信息共享,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要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收集、传递、提供有关勤工助学、就业及自主创业等方面信息,为他们就业提供免费咨询,推荐和职业技能相关的培训。
2.发挥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机构等社会公益组织的帮扶作用。现在我国的一些公益组织已经关注和投身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困难问题的解决,所以要发挥非政府组织、非营利机构等社会公益组织的帮扶作用。
3.发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作用。企业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和合作,建立起产学研合作基地和毕业生见习实习基地,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更多专业实习和社会实践机会。企业还可以与高校开展合作,启动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程,为他们提供知识技能培训、经济支持、实习就业机会等方面的支持和帮助,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
(三)学校层面
1.建立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第一,高校除在“奖、贷、助、补、减、免、缓”等贫困大学生经济资助体系外,应努力为贫困大学生拓展和提供更多勤工助学岗位和自助机会,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圆满完成学业提供经济上的保障。第二,高校要和企业建立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与用人单位长期挂钩,每年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和输送实践型人才,并为困难群体毕业生提供优先实习及培训机会,力争给予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倾斜。第三,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毕业生的就业工作管理体制,依法建立“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结果公平”为主要内容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平保障体系,为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2.引导困难群体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合理调整就业期望值。高校应将就业观教育摆在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指导的首位,学校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困难群体毕业生开展教育,积极引导帮助他们认清就业形势,树立积极进取的就业竞争观,脚踏实地的爱岗敬业观,科学的职业选择观,道德诚信观等新的就业观,引导他们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施展才华,鼓励他们到艰苦的地方建功立业,到中小民营企业、到基层、到乡、到镇甚至到村工作实现其人生价值;对困难群体毕业生要进行结对子帮扶,提高就业指导的针对性,根据他们的条件合理确定符合实际的职业期望值,帮助他们实现职业理想。
3.提高困难群体毕业生大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困难群体毕业生在学校期间因经济困难而影响其能力的培养和锻炼。所以高校要培养困难群体毕业生的团结协作精神、自立意识、诚信意识、回报意识、创业意识,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树立自信、自强的意识,制定奋斗目标。不断加强自身科学精神、创新精神及人文精神的培养,通过学校开设的社会实践、实习、调查等方式逐步锻炼和完善自我。困难群体毕业生还要积极主动寻找锻炼自己、展示自己的平台,通过团队活动如社团、体艺等工作,培养自己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使自己的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得到锻炼,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和各种社团活动,培养自己的动手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实践中磨炼意志,增强心理承受能力[4]。
参考文献:
[1]李玉华.提高贫困生就业竞争力的意义及对策[J].广东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09.8:91.
[2]朱理哲,邹超荣.贫困大学生就业难的成因和对策[J].河北理工大学学报,2009.11:95.
[3]骆华超.应更加关注贫困大学生就业难问题[J].浙江经济,2009.10:37.
[4]刘荣军.当今贫困大学生就业困境的原因及应对措施[J].当代教育论坛.宏观教育研究,2008.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