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在子宫肌瘤43例中的应用
2014-09-19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医院,江西 兴国 342400
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在子宫肌瘤43例中的应用
郭剑萍杨辉平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医院,江西 兴国 342400
目的:观察护理质量持续性改进在子宫肌瘤患者护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取86例子宫肌瘤患者,按照治疗方法不同,分为对照组与观察组,每组各43例。对照组行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行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对比两组患者术后生活质量与护理满意度。结果:观察组护理满意度及生活质量评分均优于对照组(P<0.05)。结论: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可对子宫肌瘤患者的护理疗效显著提升,有利于患者提升治疗效果及术后生活质量,临床应用值得推广。
子宫肌瘤;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护理质量持续改进是指在当下护理工作原有的服务质量水平之上,进行不断的提高与突破的一种护理方法。它是在全面性质量管理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对服务环节、过程进行管控的新一代治疗管理性理论。研究表明将这一护理工作精神运用到子宫肌瘤患者的临床护理工作中,可有效的提升整体护理服务的质量[1-2]。笔者观察分析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在43例子宫肌瘤患者中的应用疗效,效果显著,具体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10年1月至2013年1月收治的86例子宫肌瘤患者为研究对象,年龄35~52岁,平均年龄(43.6±2.2)岁。所有患者均经临床诊断确诊为子宫肌瘤,同时排除患有子宫内膜或宫颈类病变问题的患者。54例患者存在一定程度的贫血,血红蛋白指标最低为58g/L,同时排除因为血液性疾病或者内科疾病所导致的贫血问题的患者,所有患者尿常规和肝功能等指标均正常。随机将其分组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各43例。对照组年龄36~49岁,平均年龄(41.5±1.7)岁;观察组年龄35~52岁,平均年龄(42.8±1.5)岁。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等一般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对照组行常规护理,具体措施包括:检测患者的生命体征等情况;为患者讲解遇到的问题;告诫患者日常注意事项。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进行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工作,具体措施包括:①完善护理团队体系。科室内建立护士长、护士长助理、质量把控人员的三级护理管理组织体系,对各方工作人员工作予以明确责任范围,同时完善执行制度,指定并严格执行护理方案。发挥质量监控系统的作用,对执行细节予以严格监督和控制,做好每日交班工作,核对相关记录的准确性。②提升人员培训与管理。临床护理质量持续改进工作需要不断的定期培训和教育工作整体管理效果的提升。培训包括个人工作态度、实操技能、理论知识多方面的培养,多加入实际案例来生动和丰富培训内容,同时将最新的问题和经验予以讨论与传授,使临床护理不断紧跟工作发展需要。③针对护理问题制定护理方案。对于护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个性问题进行多人的分析讨论,及时的发现与改进护理中的薄弱环节,同时根据特别案例设立个性化护理工作方案,提升护理整体水平。
1.3 评估方法
1.3.1 护理满意度 采用自制的调查表格,请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对护理满意度评分,满分100分,85分及以上为满意,少于85分为不满意。
1.3.2 生活质量评估标准[1]通过调查表对生理、心理状态,疾病、满意度和社会状态进行综合评估,一共有87题,每题1~5分,分数相加,分数越高,患者各方面功能受损情况越恶劣。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护理满意度评估 观察组有41例患者的护理满意度评分在85分以上,护理满意度为95.3%;对照组有35例患者的护理满意度评分在85分以上,护理满意度为81.4%,两组对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2.2 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估比较 观察组在生活状态、生理状态、疾病问题、社会功能、满意度等均优于对照组,详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生活质量评估表±s,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P<0.05。
3 讨论
子宫肌瘤为女性常见的良性肿瘤疾病,常见于30~50岁的女性,患病比例约在20%~40%[2]。临床上常用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和手术治疗两种。持续质量改进的护理工作可以有效的提升子宫肌瘤患者治疗的疗效,提升患者生活质量。护理服务工作改进的核心依然是以患者需要为中心,进一步改善护患关系,提升护理服务质量。研究结果表明,从护理服务的效果可以看出,通过不断改进护理质量,患者生活质量得到显著提高,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体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生活质量评分优于对照组(P<0.05),表明持续质量改进的护理工作在子宫肌瘤患者的治疗恢复中效果良好,临床应用值得推广。
[1]谢幸,苟文丽.妇科学[M].8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13:67-69.
[2]晋国蓉,张晓琳,蔡瑞锦.科室三级质控体系在护理质量管理中运作成效[J].中华现代临床护理学杂志,2009,4(3):187-189.
R473.73
A
1007-8517(2014)23-0141-01
201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