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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贪官巨贪案屡禁不止的经济思考

2014-09-18崔学兰马睿宏

经济师 2014年7期
关键词:贪官腐败权力

●崔学兰 马睿宏

关于贪官巨贪案屡禁不止的经济思考

●崔学兰 马睿宏

从近年来已查处的腐败贪官看,一些身担要职的省部级干部、处级以上干部的犯罪率是普通干部职务犯罪率的三倍以上。这足以说明,我国人事制度和经济制度改革中存在严重的问题。一是过分强调了领导者的权力和利益;二是国企改革中,贪官从中渔利,使国资大量流失。为此,要改革分配制度,使领导干部所得建立在对改革事业的贡献上,要把好干部准入关,健全对领导职位的监督、评价、考核机制,把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严惩贪官 改革干部制度 维护公有制主体地位

从已查处的腐败涉案官员看,都是经国家正式任命的高层次、担任重要职务的高官,不仅有任省级高职位的省长、书记,还有银行行长、法院院长,还有国家部长级高官,有发改委、铁道部、公安部、石油等部长级干部,还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且职务越高,所贪数额越大,据<<山西晚报>>的报道,仅2013年,就有3万多贪官被判刑,处级以上干部重刑率是普通职位犯罪率的三倍以上,仅2014年第一季度就有上万人涉贪腐被查。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十八大以来,已有285名领导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平均每周“打虎拍蝇”4次。而十八大以来,又有30名国企厅官落马,就有23人为第一把手,职务最高者为中石油原董事长、原国资委主任蒋洁敏。从央企到地方,被查高官多在关系国计民生的垄断行业“掌舵”。一年来,石油、钢铁、煤铁、电力、通信、航空等行业均有高官落马,而且呈窝案,尤以中石油最为典型。2013落马的除蒋洁敏、时任中石油副总王永春、李华林外,还有原副总裁冉新权、原总地质师王道富、四川石化原总经理栗东生等。而国家能源局3天内就有4名高官被立案侦查,而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被带走时,在其家中发现上亿元现金。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不可能一一列举。从查办的贪官案件看,尽管数字惊人,所贪金额罕见,但也仅是实际腐败案件的冰山一角。除公检法和党政机关直接查处的案件外,还有一部分贪官为逃避法律的惩处携款外逃的腐败案。种种腐败案件的发生,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严重扰乱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造成的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这足以说明,我国干部人事制度和经济制度改革中存在着严重的问题。

一、我国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一)在干部和人事制度改革中过分强调了领导干部的权力和利益

在计划经济时期,对担任什么级别的干部并没有规定相应的利益,担任一定职务的干部大部分都是经过多年工作实践考验的、有突出贡献的、德高望众的无私奉献者。当时的工作制度可谓是天衣无缝,群众监督机制健全,能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对干部的任命注重德才兼备,群众认可。但改革以来,在干部选用制度上过分强调了干部的学历、文凭,而忽视了对干部本人人格魅力和道德品行的考核;在利益分配上,过分强调了领导者的作用,什么工资、奖金、住房等方面都向领导者倾斜,使群众和领导者永远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出现了个人劳动收入不完全取决于劳动投入的不合理现象,破坏了群众通过勤奋劳动获取报酬的价值观。随着干部职务含金量的提高,对干部职务的竞争日趋白热化,想官、跑官、捐官和卖官者增多,谋取干部职务的手段亦日趋多样化。而当官者更看重的是与职务挂钩的权力和利益,淡化了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给投机钻营者可乘之机。在干部选举中,时有贿选案的发生,就使那些靠钱权交易,而“才疏学浅”、“德低众厌”、图谋不轨的人混进各级领导班子。而混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投机者靠手中的特权,使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商品化。这些年,尽管贪官腐败案的贪腐形式不同,所采取的手段各异,但腐败的根源是一样的,概出于一个“权”、“钱”和“私”字。

(二)借国企改革之名,贪官从中渔利,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这是多少代革命志士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前仆后继艰苦卓绝的斗争,为劳苦大众寻找到翻身求解放的一条金光大道。解放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独立自主,艰苦奋斗,建成了独立的国民经济体系。国有经济在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导和带动我国整体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方面发挥了任何力量都不可替代的作用,比资本主义国家优越得多。但经济体制改革中,没有很好地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发展规律及其内涵,而是一提市场就否定计划,在公有制上做文章,尤其是一些所谓的经济学家,借产权制度改革之机,宣扬什么要使国有资产“人格化”,将国有企业进行承包经营,人为塑造了许多“能人经济”的典型。而对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支配权的承包者,出于个人利益考虑,借产权改革的“制度创新”,将一些国有企业以拍卖、兼并、破产和合资的形式,搞假买、假卖(用国家的钱个人买),改造成个人企业,从中渔利;有的让其亲属低价买高价卖,从中捞取好处费;还有的搞假兼并、假破产,利用重组的机会将国资据为己有。结果,使好端端的国企资产低价折股,私分贱卖,代价是大批职工下岗,国家实体经济空心化。国有资产本是国家所有,是全国人民共同所有的法定资产,任何人都无权借改革之名将其变为部分人的私有财产。在改革中,本应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动摇,确保国有经济能够有效控制国防科工、金融、医药、能源、航空、铁路等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但实际中让国有经济退出市场。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既有国防工业、又有军工;既有供销系统,又有国家投巨资建成的国有大型商场,让大批科技人才和产业职工为所谓的老板打工。结果是少数人占有国有资产暴富,形成的贫富悬殊是罕见的。十八大后,习总书记在两会期间“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的讲话令人鼓舞。不能再给贪官靠掠夺国企“致富”的机会,那就等于作茧自缚。尤其在当前国际、国内的大环境里,领导干部应在权势、权威面前要有不屈服、不低头、不认输的精神,去处理好国际、国内的各种矛盾;要向毛主席那样“胸怀天下,心系人民”,要让一切权力归人民所有,而不是归所谓的老板、大款所有,要千方百计支持本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事实上,经济与政治是不可分的,如果一个国家的经济不独立,政治上的独立是不完整的。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将国有企业私有化才是最大的腐败,是产生贫富两级分化的根本原因,也是导致社会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因此,严惩贪官,就要彻底铲除滋生贪官的土壤和温床。

二、要彻底铲除贪官存在的土壤

(一)要彻底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

“得人者兴,失人者崩”,千秋大业在用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各种各样的腐败归根到底出在用人上。为此,我们首先要从分配制度上杜绝干部利益特权化,要用马克思的科学价值理论指导分配,使领导者所得建立在对改革事业的贡献上,建立在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上。要把领导干部的收入、待遇和普通劳动者放在一个层面上,才能使受聘干部彻底放弃做官取利的思想。要将那些忠实代表人民利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经得起改革建设实践考验,有真才实学的高素质人才选进各级领导班子来,从根本上杜绝腐败的发生。要进行干部队伍整顿,将那些在物质生活上追求享乐化,工作上得过且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没有任何责任心的干部清除出队伍。要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干部用人制度,要造就一支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求的、能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为此,就要把好干部准入关,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要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的任职条件和履职任务,并健全选拔干部的科学考察体系和任职后的考察体系,努力探索干部思想素质和工作实绩的评价标准。对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和领导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指标要尽量量化,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要将领导干部权力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因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人民授于的公共权力,人民群众有权全程监督干部职权的行使状况。干部权力运行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受任何力量约束的权力必将异化为私权,产生腐败。事实上,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是规范干部权力运作的必要条件,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爱护和保护。为此,应建立和完善人民群众的监督机制,只有将干部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通过法律、舆论对领导干部权力运用的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

(二)明确改革目标,巩固公有经济的发展

要达到人民所希望的改革目标,各级政府应站在人民利益的角度,从带动人民共同致富的目标出发,从宪法和法律的角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真正动力”,而最聪明、最有才能的是具有实践经验的劳动群众。而公有制是劳苦大众摆脱剥削、压迫的根本,是劳苦大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几代人艰苦奋斗才建立起来的,是社会主义存在的经济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较资本主义私有制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只有在社会主义,人民才能当家作主人,才能共同分享革命建设中的胜利果实。但把公有制作为改革的目标,在全国各地刮起了一股疯狂卖国企的歪风,实践证明,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的腐败,才是公权私化,公利私有的腐败,给贪官制造了贪腐的有利机会。在这种思潮的指导下,借改革化公为私牟取暴利成为“时尚”,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在一定程度上变成承包者自己的,职工有了受雇感,参政、议政的意识淡化了,而承包者利用对国有资产的支配、使用权,任意转移财产,化公为私,使“穷庙富方丈”成了社会不可治愈的顽症,正如国企群众所言,家搬了,地卖了,企业穷了,职工下岗了,谁来监督承包者呢?而工程项目的发包又给了贪官巨贪的机会。在当前,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非公和私人企业利用财务收支的自由支配权,用巨资贿赂工程发包有绝对主导权的领导者,取得承包权后,就设法提高工程造价,而采用低质材料承建,因此,伪劣工程的出现是建国以来罕见的。什么新建危楼坍塌了,桥梁垮塌、断裂了,给国家造成的财产损失令人痛心疾首。回顾贪官巨贪案的发生均与国有资产私有化和公权私化有关。国有资产是我国全民所有的法定资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绝不能借深化国企改革之名再掀起卖国企的狂风,损害人民利益。

[1]法制晚报.2013年,有3万多官员被判刑[N].山西晚报,2014.3.8(12)

[2]陈菲.最高检:第一季度上万人涉贪腐被查[N].太原晚报,2014.5.15(13)

[3]深圳晚报.平均每周“打虎拍蝇”4次[N].太原晚报(文摘报),2014.4.18(33)

[4]廉政辽望.十八大后落马的30名国企厅官素描[N].太原广播电视报,2014.4.4(14)

[5]新京报.国家能源局3天内4官员被立案侦查[N].山西晚报,2014.5.25(6)

[6]中国腐败现状的测量与腐败后果的估算[J].新华文摘,2004(3)

[7]环球时报.美方:中方已向美方开出逾1000名贪官外逃名单[N].太原广播电视报,2014.5.16(12)

(作者单位:崔学兰,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太原 030012;马睿宏,民生银行冶金金融事业部太原分部 山西太原 030001)

(责编: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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