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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政法高官首次轮训

2014-09-17王全宝

中国新闻周刊 2014年20期
关键词:政法培训班法治

王全宝

在当前各类矛盾叠加交织,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作为维护国家安全、政治安全、社会稳定的政法机关,其任务和压力异常繁重。十八大换届之后,如此大规模、高级别的政法领导干部集体轮训尚属首次

5月30日,在反恐怖工作专题会议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把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这是近一个月来,在不同场合,孟建柱多次强调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政法机关要有所作为。

孟建柱尤其强调政法领导干部要更好地把握大局,提升新形势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也正基于此,4月末至5月中旬,全国党政分管政法工作的省部级干部以及政法部门的省部级干部在中央党校分两期进行了培训。

据知情人透露,为使培训达到预期效果,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亲自担任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定课程设置、培训方案、辅导报告。

与以往省部级领导干部培训不同的是,为学员作辅导报告的不再是专家学者,而是中央政法单位的主要领导。

此外培训内容也紧贴现实,不仅辅导学员如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政法工作和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更有事关“国家政治安全”以及维稳的话题。十八大以来,如此大规模、高级别的政法领导干部集体轮训尚属首次。

带头信仰法治

4月22日,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孟建柱表示,各级政法领导干部是否具有法治思维,善不善于运用法治方式领导政法工作,关系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而孟建柱给学员们上的第一课就是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

实际上,十八大后,孟建柱在各级各类政法会议上曾屡屡强调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化解矛盾。

在此次省部级政法领导干部的培训会议上,孟建柱再次强调要“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社会问题,则更显得意味深长。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的要求后不久,关于探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讲座以及研讨会层出不穷。

然而,现实是领导干部做到知法守法易,养成法治思维却难。

参加此次培训学员中,有不少地方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换届之后担任政法领导,可见中央政法委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列为学员第一课还是“费了一番心思的。

在培训班上,学员关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讨论也异常激烈。学员们普遍认为,这次培训组织形式打破了职务的层级,打破了部门系统,学员们在一起学习、交流,有利于换位思考,使观察、认识问题的角度更全面,对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有很大帮助。

“信访问题严重,突出问题是‘信访不信法,如何解决‘不信法是一个艰巨任务。”培训班学员、安徽省副省长方春明感叹,只有“信法”,才能守法、用法、敬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才能解决信访问题。

对于国家法治建设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在培训班上分析认为,“一方面,由于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转型期恰好遇到了网络时代,任何人对任何事情都可以自由发表看法,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极大挑战;另一方面,我在江西工作的时候,发现全省基层检察机关的全日制本科学法律的竟然仅有6%,这批人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水平怎么保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这些问题说明我们民族的法治精神太缺乏了,不仅是群众缺乏,我们执法司法人员也一样缺乏。什么是法治精神,那就是‘约束好公权,保护好私权。”孙谦说。

在培训班上,孟建柱还强调,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深刻认识手中权力的有限性。

把维权放在首位

今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处理好维稳和维权的关系,要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完善对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

此次培训班,也涉及到处理好“维稳和维权关系”方面的内容。现实工作中,这也是很多政法机关负责人较为难以权衡的问题。

近年来,社会矛盾不断尖锐,大部分是因为利益纠纷问题而引发的,其中尤以强拆引发的事件最为受社会关注。因而,政法机关在处理这些事件时,如何处理好“维稳和维权”关系问题就显得十分紧迫。一味强调维稳,群众合法权益将很难得到维护。

一些地方矛盾纠纷不断,群体性事件频发,尤其是云南孟连事件、贵州瓮安事件、湖北石首事件、江西宜黄事件等群体性事件震动很大。

“维权是维稳的前提和基础,有很多不稳定因素,包括一些群体事件的发生,都是因为侵权造成的。”早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向本刊分析说,“要维稳就必须在源头上减少侵权事件的发生。”

对于因为利益受到侵害而引发的矛盾、甚至是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政法机关在处理这些矛盾时,不应该一味“压制”,以致矛盾不断激化,因而政法机关如何区分“犯罪活动”和因侵权而引发的矛盾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在培训班上,孟建柱强调,要正确处理维权与维稳的关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在法治轨道上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但对暴力恐怖犯罪、涉枪涉爆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环境污染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活动,孟建柱则强调要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当前,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部门之间相互衔接机制不够密切,互动效果还不够好,行政干预司法还时有发生。”培训班学员、分管政法工作的辽宁省副省长潘利国则认为,下一步重点抓诉访分离和依法导入司法程序等,将其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各部门配合,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

“此外,还要通过信访案件形成责任追究制,把信访关口前移,尽快建立起司法救助机制,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等。”潘利国补充说。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政法机关该如何适应这一新的要求则面临着新的考验。

对此,孟建柱强调要“创新社会治理方式”,要对本地区、本部门面对的主要矛盾做到心中有数,善于把握矛盾产生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化解,增强预防化解矛盾的主动性。

强化国家安全

5月29日,北京公安特警、反恐、消防和武警等反恐防暴专业处置力量,联合进行了近期规模最大的反恐防暴综合实战演练,以展示首都公安武警反恐防暴处置能力。

今年以来,昆明火车站“3·01”和乌鲁木齐火车南站“4·30”以及乌鲁木齐市“5·22”等暴恐案件相继发生,打击暴力恐怖成为政法机关首要任务。

4月22日,在第一期政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孟建柱就指出,要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核心。

在5月中旬,第二期培训班结束后不久,可以显见的是各地政法部门已经行动起来,集中各方力量深挖暴力恐怖分子。

十八大之后,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都面临巨大挑战,政法机关也面临处置能力的考验。此次政法高官培训也正逢其时。

“党的十八大之后,有五个方面更加突出,一是形势和任务更加繁重;二是法治建设更加凸显;三是改革任务更加迫切;四是人民监督更加凸显;五是公安队伍建设更加重要。”作为参加此次培训的学员之一,山西省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刘杰觉得这次培训班有继往开来作用,“收获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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