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从《孝经》“纪孝行”到“新二十四孝”的变迁
2014-09-15郝胜楠
郝胜楠
摘 要:儒家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华,其中“孝”贯穿于儒家文化,也是我国文化的重要内涵。“纪孝行”章是古人对“孝”的践行的基本规定,對其进行解释是有效引导当下人们去践行孝悌观念的前提。新时期的孝道教育应该具有时代性、懂得去伪存真,确保我国文化精髓的优良性。“孝”的教育要克服形式主义、教条主义,从思想和行动上出发,不断吸取儒家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并不断传承,坚持与时俱进。
关键词:儒家文化;孝道;教育
中图分类号:G0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4-0109-02
儒家教育思想是中国传统思想的主体内容,自从西汉中期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它就一直是中国古代社会主流的统治思想,在文化和教育中占主导地位。儒家思想发展的阶段大致有三:起源于春秋战国时期,这是儒家思想的初创时期,当时的儒学被称为“显学”;二是在汉代的独尊儒术时期,此时儒学才真正发展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第三个阶段是宋明时期的理学,它成为了儒家后期的主要思想,此后一直延续至明末清初。纵观儒家文化的发展时期,以及它在不同时期所处地位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儒家思想的历史积淀,形成了中国绵延几千年的中华文明,其主体思想在中国人的文化认知中始终占据主导地位,即使是在今天,儒家文化的影响也是不可小觑的。在这种独具中华民族特色的文明和文化形态中,“孝道”是具有不同于其他文明特征的重要文化现象。中国的传统文化,在一定意义上来看,可以说是“孝”的文化,在传统的中国社会,也是奠基于孝道之上的社会,在中国文化传承过程中,“孝”是始终贯穿其中的。这一点,黑格尔在其作品《历史哲学》中阐述中国的孝时曾这样写道:“中国纯粹建筑在这样的道德结合上,国家的特性便是客观的‘家庭孝道”[1]。可见,“孝”在中国甚至是世界上的影响。
“孝”是中国核心观念和首要文化精神,是中国文化的特色之一。而“孝”的原始典籍的表现形式,自然是出自儒家学派的、被广为传诵至今的《孝经》。孝经一书,全文共分十八章,将社会各阶层人士——上自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划为五个层级,就各人的地位与职业,又标示出了其实践“孝亲”的法则和途径。这自古以来就是读书人的必选书目,被列为“十三经”之一。然而,近百年来,国人受西洋文化的影响,一味追逐物质文明,而鄙弃固有道德,将精神的升华逐渐抛弃。甚至出现了凡是传统文化都被斥为落伍陈腐的东西的尴尬局面。若是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有人提倡人伦道德,宣说忠、孝、节、义,多数情况会被人讽讥为迂阔顽固,顽冥不化。那么,为何国人原本引以为豪的国粹精华会沦为当前境况呢?在此,我就对《孝经》第十章“纪孝行”章的研读,以及对一度流行的“新二十四孝”,简浅地阐述自己的思考。
“纪孝行”章,所讲的都是平日里最基本的孝行,分别予以纪出。其中涉及了五项当行和三项不当行之事。即“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尤为不孝也。”[2]其大致意思是说:大凡有孝心的子女们,都要孝敬他的父母,第一,在日常没事的时候,应当尽其敬谨之心,春夏秋冬,衣食起居,都要多方面注意。第二,对待父母,在奉养的时候,应尽其和乐之心,于父母面前,一定要表现得和颜悦色,笑容承欢,不要使父母感到有不安。第三,父母生病的时候,要尽其忧虑之情,急请名医诊治,亲奉汤药,早晚服侍,如果父母的疾病一日不愈,自己则一日不能安心。第四,倘若父母不幸病故,就要在临终之时,谨慎小心,备办一切。不但物质上要尽力配备,还要于情感上悲痛哭泣,极尽哀戚之情。第五,面对父母去世以后的祭祀方面,应当有思慕之心,要庄严肃静地祭奠,好似父母就在一样地恭敬。以上五项孝道,在行的时候,一定要有至诚之心。否则,徒具形式,就失去孝道的意义了。为子女的要孝敬父母,不但要履行以上的“五致”,还要做到以下的“三不”,其一就是官位较高的人,应当庄敬以待其部下,不要有骄傲自大之气。二是为人部属的小职员,就应该恭敬以事其长官上司,不要有一点悖乱不法的行为。第三,当处在鄙俗的群众当中的时候,应当和平相处,不要与人争斗。如果为长官却骄傲自大,那么必会招来危亡灾祸。而位居部属的人,如果悖乱法纪,也必定会招来刑罚和处分。在鄙俗的群众中与人产生斗争和纠纷,自己也难免遭受危险与迫害。以上三项违背道理的行为,每一件事都会有危及其自身而遭遇祸害,都会有殃及父母的可能。父母整日以儿女的福祸而忧心,若不戒除以上“三不”而逆行,即使每天用牛、羊、猪的肉来养活他的父母,也不能使父母宽心。这样也不配称之为孝子。可见孝养父母,并不在口腹之养,而贵在保重自己的身体,这才是最大的孝。
纪孝行篇的解释,字字句句透露着子女对父母的谨慎和敬爱的情感,让人读来不腻口、不反感,而是更多地去检醒自己,鞭策自己。其所涉及的行为要求,并没有任何难度要求,仅仅是在平淡中尽孝道,可以说是于日常的衣食住行为出发点,教育天下子女谨小慎微,以保全和爱护自己作为回馈父母的基本尽孝方式。如此看来,那一句“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损伤也”不再是迂腐顽固的代称而恰恰是子女尽孝于父辈的一种方式。儒家推行“由己及人”,也只有对自己的身心健康负责,才能使父母安心,以此推及父母身上的,方才称得上是孝。本章分明显的两段内容,前段所讲的是居致敬、养致乐,病致忧、丧致哀、祭致严等五项,是孔子指出顺德顺道的道理,而后段所讲的居上骄、为下乱、在丑争,这是孔子指出的“逆”的道理。若从顺德的方向去做,就是完全的孝子。而从逆道上去行动,自然会受到社会法律的制裁,最终得到不幸的结果。此道理给出了两个途径。一条是光明正大的道路,畅通无阻。一条是险径深渊,绝崖穷途。由此可观,圣人力行教人孝道,其用心之深,值得深思。
我们身体力行地去践行和实施孝道,重拾民族精华,这本无可非议,但是当今社会,往往容易出现矫枉过正的风潮,甚至有一边倒的倾向。最近提出的“新二十四孝”,集中反映的就是当下生活中的种种现实问题,并提出了比较贴切实际的新行孝准则和标准,表面来看,这似乎能够重新唤起人们关爱长辈的德行,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风尚。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提法呢?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诉求呢?孝,自古以来就是理所应当地该被人执行的,就像一个个体吃饭、喝水、呼吸一样自然的事情,竟然被提升到了一种全民性的行为,且是这样的大张旗鼓。在当下精神文明极度繁荣、物质文明空前丰富的今天,对于这个倡导,是该庆幸,还是一种悲哀呢?答案其实很明确,我们之所以把它提到这样一个高度,是因为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把它丢尽了。但是,“孝”一种发自人内部的情感、是一种精神、是一种文化、是我们国家精神的体现。这种情感和精神只有在自然和谐的社会背景和文化熏陶中才能慢慢积淀,逐渐养成。而将尽孝的行为举止进行量化、具体化,未免会有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作风,又怎能够确保在这种形式化的框架下,“孝”的真谛不会被扭曲、误解,又怎能够发挥其真正作用!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尺度的把握,不偏激、不冒进,脚踏实地,哪怕只进步一小步,方向总是向前的,未来就是有希望的。儒家文化一直是令国人引以为豪的,出现今天这样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看不能不说是教育的失败、不能不说是文化营养的流逝和观念的沦丧。可以说,“孝”是一种意识,意识是属于人内在的个体因素,只有经过个人的内化、加工和升华,表现出的行为才是最本真的。而新孝行把尽孝的义务制定成条条框框的行动指南,难免有些虚张声势,过于形式化了。新时代背景下,一切都需要与时俱进,尽孝也一样,但无论如何,孝的本质是不会变的。我们可以采取不同形式的活动,拓宽年青一代孝敬长辈的渠道,这样做,尽可能使尽孝的方式多样化,细致化或者是人性化,能够真切关爱到长辈的内心世界,关注他们的思想和精神,理解他们的感受,这样才不失为“孝”。
对于“孝”的理解和践行,不是某一类人、某一个群体的义务,而是全民之责任,孝应当是当今教育的出发点。我们现在生活的社会之所以出现道德危机、诚信危机等等,就是当代人忽略了古代传统文化的育人功效。被学术界公认的“教育思想泰斗”苏联伟大的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主张,对于青少年的爱国情感的培养、服务于人民的思想的培养,首先应当从关爱自己的父母亲做起。我们试想一下,若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爱,那么还如何奢求他去爱他人、社会和国家?因此,“孝道教育”应当被重视起来。
我们无法将“孝”的观念强行复制到每个人的意识中去,流于形式的东西是经受不住时间和事实考证的。当一个思想产生时,人们首先要做的是去思考它之所以产生的前因后果以及如何身体力行地去做,在教育的过程中,适当运用必要的社会观察、探访、实践法是了解某一现象出现的有效手段。若仅仅是通过专家学者围着会议桌搞学术研究,最后得出一纸计划,这难免有些脱离实际的虚夸之嫌了。我们需要的是脚踏实地的做,把理念和意识转化为自己的精神,作为行动的参照,否则,哪怕再宏大的工程设计,也只不过是南柯一梦。
最后,借用希拉里曾说的一句话警醒和勉励自己,她说:二十年后的中国不会是一个强国,因为在中国社会,没有一个具有凝聚力的主流文化价值观。儒家文化一直以来是被国人认同和肯定的,可以说在一定意义上扮演了我们民族主流价值的角色,引导着我国价值观的形成,这一点无论是在仁、孝、义,还是在礼、智、信上,都有明显表现,只是近年来西方的蓝色海洋文明过多地侵蚀了中华民族的积淀,暂时迷惑了国人的眼睛,只要我们保持清醒的鉴别力,有选择地吸收和扬弃,儒家文明中那些闪光点依然会生生不息地被国人传承下去,跟风、盲目和形式主义是无法撼动我们精髓的。
参考文献:
[1]黑格尔.王造时,译.历史哲学[M].上海:三联书店,1956.
[2]《孝经》第十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