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流动新趋势研究
2014-09-15罗丹丹
罗丹丹
摘 要:通过对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显示,黑龙江省人口流动呈现出几个显著特征:省内人口流动是黑龙江省人口流动的主要类型;省际净流出人口数量明显上升;跨省流出人口逐渐放弃依据地缘优势而形成的传统流向地,越来越多地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经济承载力不足、社会文化生活、气候环境、户籍等相关制度诸多因素共同影响着黑龙江省人口流动,要采取积极的对策措施解决人口流动中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黑龙江省;人口流动;新趋势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24-0048-02
一、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的数量
根据黑龙江省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黑龙江省流动人口为555.8万,其中,省内流动人口505.1万人,外省流入黑龙江人口50.6万,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数量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5%,相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黑龙江省流动人口比重增加了4.6个百分点。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入人口50.6万,省际流出人口255.4万,净流出人口达204.8万,净流出人口数量比2000年增加了2.6倍。
一般来说,一个地区的流动人口数量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经济发展水平越高,流入的人口数量越大。2010年黑龙江省省会哈尔滨市的GDP为3 665.9亿元,居省内第一位,成为流动人口首选的流入地。2010年有37.1%的省内流动人口和38.5%的省际流动人口流入哈尔滨市。人口流入的第二大城市是大庆市,2010年大庆市GDP达到2 900亿元,人均GDP位列黑龙江省第一,因而也吸引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有11.1%的流动人口进入大庆市。
二、黑龙江省人口流动的类型
黑龙江省人口流动的类型可分为省内人口流动、省际人口流动、国际人口流动,由于国际流动人口数量在总人口中所占比例很低,因此本文的研究对象主要是国内人口流动。
(一)省内人口流动
省内人口流动是指人口在黑龙江省内部各地区之间流动,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和不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
从迁移距离来看,2000年到2010年黑龙江省省内人口流动中,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比重从58%下降到26.6%,下降了31.4个百分点;不包括市辖区内的人户分离的比重从42%上升到73.4%,上升了31.4个百分点。说明黑龙江省省内流动人口越来越倾向于远距离的转移流动。
从性别构成来看,2000年黑龙江省省内流动人口中男性比重超过女性比重6个百分点,而2010年普查中,女性流动人口比重达到50.6%,超過了男性。这说明,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以及社会性别平等意识的不断增强,女性工作就业的机会大大增加,越来越多的女性选择离开家乡到外面寻求发展。
从受教育程度来看,十年间黑龙江省省内流动人口中,高学历流动人口的比例增长较快,其中,大学本科流动人口的比例从2000年的6.6%上升到2010年的16.4%,上升了9.8个百分点;研究生比例上升了0.6个百分点。高学历人才的不断涌入,有利于提升我省人力资本的整体素质,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文化建设。
(二)省际人口流动
1.省际流入人口
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入人口为50.6万,相比2000年的38.7万人,上升了23.5%。从省际流入人口数量上来看,吉林省流入人数最多,占总流入人口的23.8%,随后是山东(12.3%)、辽宁(11.4%)、内蒙古(10.4%)。山东省虽然流入总量位列第二,但是与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相比较,山东省流入黑龙江省的流动人口呈现负增长,增长率为-18.9%。呈现负增长的还有江苏省,增长率为-25.6%。从性别构成来看,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入人口以男性为主,男性比女性多出12.6个百分点,这与省内流动人口的性别构成有所不同,省内流动人口中女性多于男性,说明女性流动者更倾向于短距离的流动。从文化程度来看,省内流动人口中的高学历流动者比例略高于省际流入人口,前者大学本科所占比例高于后者1.5个百分点,研究生高0.1个百分点。
2.省际流出人口
2010年黑龙江省跨省流出的人口为255.4万,比2000年增长了2.2倍。2010年黑龙江省省际流出人口最大的流向地是辽宁省,流向辽宁省的流动人口为56.9万,占总省际流出人口的22.3%;居第二位的是山东省,占15.9%;其他依次是北京(40.3万)、河北(19.6万)、天津(19.4万)。2000年人口普查时,黑龙江省省际流出人口流向地居前五位的分别是辽宁、山东、内蒙古、河北、吉林,相比之下,2010年北京和天津取代内蒙古和吉林,成为黑龙江省跨省流出人口的主要流向地。这说明,黑龙江省跨省流出人口逐渐放弃依据地缘优势而形成的传统流向地,越来越多地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经济需求成为人们外出流动的主要动力。
三、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口流动的影响
(一)经济承载力不足,导致人口流动以净流出为主
经济条件是人类生存的必要前提之一,衡量一个地区人口生存条件的首要因素就是经济承载力。用人口经济压力指数(e)①来反映经济承载力情况,若e大于1,说明经济承载力不足。2000年黑龙江省人口经济压力指数e为0.97,已经趋于1,说明当时的人口数量已经趋于超出经济承载力;而到了2010年,e值为1.1,e大于了1,说明黑龙江省人口数量已经超出经济承载力,所以人们为了生存和更好地发展,就会不断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
(二)社会文化生活、气候环境等因素共同形成人口外流的推力
同全国其他省份相比,黑龙江省应该属于生活成本较高的省份。2010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 856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位列第二十八位,倒数第四,仅高于青海、新疆和甘肃。而黑龙江省物价尤其房价却并不低,以哈尔滨市为例,2010年哈尔滨市新房均价7 939元/平方米,在全国100个城市中排名第22位。黑龙江省的高寒气候也是生活成本高的一个重要原因。总之,低收入、高物价、高房价、严寒气候等因素也使得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加速外流。
(三)户籍制度等相关制度改革促进了人口流动
在户籍制度方面,2009年黑龙江省便开始了户籍制度“一元化”改革,以齐齐哈尔市作为试点,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打破户籍管理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模式;在引进人才方面,黑龙江省政府为了吸引资金和人才,出臺了许多措施,提高引进人才的科研补贴、安置补贴以及各种生活补贴等,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黑龙江省的人口流动,使人口流动的规模逐渐扩大。
四、人口流动对黑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一)对产业结构的影响
产业结构是指各产业的构成及各产业之间的联系和比例关系。就黑龙江省劳动力在产业间的流动来看,流动人口主要由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所吸纳,尤其第二产业特别是建筑业对流动人口的需求很大,反过来,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又促使建筑业迅速发展。2010年黑龙江省第二产业比重为50.2%,比2000年下降了7.2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比重为37.2%,比2000年上升了5.6个百分点,可以看出,第二产业仍是黑龙江省比重最大的产业,与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第一产业比重10.1%、第二产业46.7%、第三产业43.2%)相比,黑龙江省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为滞后。
(二)对就业结构的影响
社会人口流动主要是由三大产业之间的比较收益差别引起的,其中经济性的物质利益起主导作用。就黑龙江省而言,2010年第一产业平均工资为12 916元,第二产业中建筑业职工平均工资为22 904元,第三产业中住宿餐饮业和批发零售业的职工平均工资分别为20 804元和25 702元。②经济利益的差别直接导致了人口在不同产业间流动,影响着一个地区的就业结构。从黑龙江省十年间的就业结构变化来看,2000年到2010年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从业人口比重分别下降了8.9个百分点和2.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业人口上升了11.2个百分点。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口流动规模的不断扩大,黑龙江省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将不断减少,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口将不断增多。
(三)对城镇化进程的影响
通常我们使用城市化水平或城市化率来衡量一个地区的城镇化发展程度,也就是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表示。就黑龙江省来说,2010年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55.7%,比2000年上升了3.8个百分点,相比当年全国的城镇化率(50.3%)高了5.4个百分点。黑龙江省城市化水平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低质量的城市化水平。流动人口多数仍旧生活在城市社会的底层,从生活方式、消费形式、社会交往方式等各个方面来看,他们并未融入城市生活。随着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黑龙江省现有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导致一些问题不断出现,迫切需要城市提高自身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
五、促进人口流动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经济发展,增强对人才的吸引力
一般来说,经济越繁荣的地区人口流动的规模越大。黑龙江省流动人口呈现净流出特征,说明经济发展不足。要想大力吸引人才加快全省建设,首要的就是要通过发展经济来吸引有用的人口。经济发展好了,有了良好的就业和生活环境,自然会把高素质人口吸引进来。
(二)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完善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
首先要增强社会保障信息的共享性,建设全国性的保障信息网络,并实现数据的动态化,确保流入流出地能够即时共享流动人口的保障信息变化情况。在此基础上,建立统筹性、均等性的转移支付制度。根据我国地区梯度化、板块化特征,首先在经济发达并且发展水平相似的地域,实现在医疗保险制度上打破地方行政区划界限,提高社会化管理水平,实行区域性的统筹,然后扩展到经济不发达地区。
(三)逐步取消限制人口流动的规章制度,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要想使人才合理流动,就要“以人为本”,使人能够自由流动。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我国存在很多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要使人才流动趋于合理化,就要逐渐取消各种限制人口流动的制度,使市场供求在人口流动中起主导作用。一些流入地出于地方保护主义的目的,常常对外来人口设置门槛,阻止人口流动,应该逐渐降低并取消这些门槛,促进人口流动的合理化。
(四)加强社区建设,提升流动人口社会参与水平
首先要保障流动人口参与社区和公共事务的权利,帮助流动人口树立权利意识。要保障流动人口对公共事件、公共政策和公共议题的知情权,使得流动人口享有表达权、表决权。其次要帮助流动人口构建社区活动参与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图书馆、文化馆、锻炼休闲场所等,增强流动人口的社区活动参与程度。再次,增强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之间相互信任的培养,建立和谐平等的社会公民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