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研究
2014-09-12严玉玲
严玉玲
内容摘要:本文以A股上市公司2003-2012年的数据为样本,以公司绩效为银行债权公司治理效应的衡量变量,实证研究了银行债权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治理效应。实证结果表明,银行债权反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绩效。且相对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银行债权负的治理效应更强。同时本文从动态演进的角度进行分析,发现银行债权在上市公司中负的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但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我国仍然是负的。
关键词:银行债权 公司治理 面板数据模型
引言
西方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早已表明负债是一种有效的外部治理机制。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成熟,企业负债大部分来自于银行贷款和商业信用。同时我国的金融体制是以银行为主导的,银行是企业最大的债权人,企业的负债融资中大约有二分之一来自于银行。同时银行与其他小债权人相比有着特殊的优势。Dimond(1984)认为银行等金融中介相对于其他债权人在收集企业信息方面具有净成本优势,这种优势使银行有动力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于是银行可以承担代理监督的角色。青木昌彦(1999)认为银行有监督企业的动力并指出这种动力来自于长期的“租金”。Victoria et al.(2005)认为银行通过贷款介入公司治理之后能对贷款企业产生良好的监督和约束作用。Shepherd et al.(2008)指出企业的其他契约方(股东除外)中银行特别适合监督管理层的行为,进而降低代理成本。国内单独对银行债权治理进行的研究是比较少的,并且缺乏大样本、长期的实证研究,所以本文以A股2003-2012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并进一步考虑实际控制人性质和外部治理环境变化的影响。
研究设计
(一)研究假设
1.银行债权与公司绩效。首先,目前我国《破产法》等法律体系还很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偿债保障机制,导致银行和企业之间产权关系模糊不清,银行无法在企业破产中占据主动。其次,我国的银行体系是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的,迄今为止国有商业银行仍然不是独立的市场主体。这使得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不仅受到了政府的干预,而且自身也存在着预算软约束,于是国有商业银行缺乏主动监控贷款企业的动力。最后,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功能和信用评级还很不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在实践中也没有发挥应有的效果。据此提出假设一:银行贷款率与公司绩效负相关。
2.实际控制人性质与银行债权治理。根据实际控制人性质,可以将企业分为国有企业(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和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民营性质)。国有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的实际控制人都是政府,政府往往会干预国有商业银行的借贷行为,于是国有商业银行在筛选潜在借款人的过程中会降低对国有企业的要求,并且当国有企业出现财务困境时,国有商业银行会在政府的干预下帮助国有企业渡过难关。而对于民营企业来说,其获得银行债务融资的难度比国有企业要大得多,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的筛选和监督也会比较严格。据此提出假设二:相对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银行贷款率与公司绩效的负相关程度更高。
3.动态演进与银行债权治理。银行债权治理会随着外部治理环境的变化而发生改变,2007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所以本文以2007年为分界点,从动态演进的角度研究危机前后银行债权治理的差异。
随着时间的推进,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银行的独立性和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这使得银行信贷进一步规范。同时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银行的风险防范意识提高,加强了对企业信贷的筛选和监督。据此提出假设三: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优化。
(二)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的是2002年底之前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公司2003-2012年的数据,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并剔除了:金融行业样本;同时发行B股或H股的样本;研究期间被ST、PT的样本;数据缺失的样本,最终得到569家公司,共5690个样本。本文使用STATA12.0进行实证统计分析。
(三)变量设计与模型选择
本文使用公司绩效来衡量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常用的公司绩效指标有总资产收益率、净资产收益率和Tobin's Q。但由于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还很不成熟,股票价格波动性大,且至今股票仍未实现全流通,所以Tobin's Q无法真实反映我国上市公司的绩效。同时净资产收益率包含了财务杠杆效应,所以最终选择总资产收益率来衡量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各变量定义如表1所示。
本文使用如下估计公式:,经Hausman检验最终选择固定效应模型。
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表2为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从中可以看出:总资产收益率的均值在4%左右;银行贷款率均值约为23.6%,说明银行贷款是我国上市公司重要的融资来源;主营业务增长率均值约为34.6%,最小值为-0.9532,最大值为400.6771,则表明我国上市公司成长性差异较大。
(二)静态视角的回归分析
从表3的结果可以看出:第一,全样本银行贷款率的回归系数为-0.0682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这说明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总资产收益率就下降0.0682%,也就是说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被扭曲,银行债权的存在非但没有改善公司绩效反而降低了公司的绩效。这也论证了假设一是成立的。第二,根据分类样本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率的系数都显著为负,这表明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在民营企业银行债权的治理效应都被扭曲了。同时国有企业银行贷款率的系数为-0.0829,即在国有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就下降0.0829%;而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率的系数为-0.0344,即民营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0.0344%。也就是说在国有企业中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被扭曲得更严重,从根本上来看出现这种差异是因为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更严重。分类样本的回归结果论证了假设二是成立的。endprint
(三)动态视角的回归分析
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出:第一,全样本回归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优化,银行贷款率的回归系数由-0.0993变成了-0.0481,也就是说当银行贷款率增加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变小了。但同时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我国还是失效的。第二,分类样本回归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的治理效应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国有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由0.1048%变成了0.0656%,而民营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由0.0778%变成了0.0269%。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民营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都变小了。但是同时无论对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银行债权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第三,总的来说,随着时间的演进银行债权负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假设三得到了论证,但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中国仍然是负的,必须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第一,银行债权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治理效应被扭曲,银行债权的存在反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第二,银行债权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没有发挥正的治理效应。且相对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更加弱化。第三,从动态演进的角度来看,银行债权在上市公司中负的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但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同时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对民营企业负的治理效应已经不再显著了。
商业银行作为上市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和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应该发挥其应有的监控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完善破产法等相关的法律体系,明确银企之间的产权关系,使银行能在企业破产中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同时改革银行法和证券法,允许国有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并进入董事会,使银行与企业能建立起更加密切的联系,发挥银行金融资本的优势,从而加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和能力。其次,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加强商业银行的独立性,并逐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治理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破产成为可能。最后,为了硬化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一方面要逐步剥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另一方面要深化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减少政府干预。
参考文献:
1.青木昌彦.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2.邓莉.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07(1)
3.胡援成.代理成本、融资效率与公司业绩[J].财贸经济,2008(8)
4.简泽.银行债权治理、管理者偏好与国有企业绩效[J].金融研究,2013(1)
5.Diamond,D. W..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s delegated monitoring: A simple example [J].The Review of Economics Studies,1984(51)
6.Victorial Ivashina,Nair V B,Sauders A,et al.Bank Debt and Corporate Goverance[R].SSRN Working Paper,2005
7.Shepherd,J.M.,Tung,F.,and Yoon,A.H..What Else Mailers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The Case of Bank Monitoring[J].Boston University Law Review,2008(88)endprint
(三)动态视角的回归分析
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出:第一,全样本回归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优化,银行贷款率的回归系数由-0.0993变成了-0.0481,也就是说当银行贷款率增加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变小了。但同时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我国还是失效的。第二,分类样本回归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的治理效应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国有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由0.1048%变成了0.0656%,而民营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由0.0778%变成了0.0269%。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民营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都变小了。但是同时无论对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银行债权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第三,总的来说,随着时间的演进银行债权负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假设三得到了论证,但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中国仍然是负的,必须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第一,银行债权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治理效应被扭曲,银行债权的存在反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第二,银行债权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没有发挥正的治理效应。且相对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更加弱化。第三,从动态演进的角度来看,银行债权在上市公司中负的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但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同时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对民营企业负的治理效应已经不再显著了。
商业银行作为上市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和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应该发挥其应有的监控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完善破产法等相关的法律体系,明确银企之间的产权关系,使银行能在企业破产中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同时改革银行法和证券法,允许国有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并进入董事会,使银行与企业能建立起更加密切的联系,发挥银行金融资本的优势,从而加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和能力。其次,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加强商业银行的独立性,并逐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治理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破产成为可能。最后,为了硬化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一方面要逐步剥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另一方面要深化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减少政府干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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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胡援成.代理成本、融资效率与公司业绩[J].财贸经济,2008(8)
4.简泽.银行债权治理、管理者偏好与国有企业绩效[J].金融研究,2013(1)
5.Diamond,D. W..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s delegated monitoring: A simple example [J].The Review of Economics Studies,1984(51)
6.Victorial Ivashina,Nair V B,Sauders A,et al.Bank Debt and Corporate Goverance[R].SSRN Working Paper,2005
7.Shepherd,J.M.,Tung,F.,and Yoon,A.H..What Else Mailers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The Case of Bank Monitoring[J].Boston University Law Review,2008(88)endprint
(三)动态视角的回归分析
从表4的结果可以看出:第一,全样本回归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优化,银行贷款率的回归系数由-0.0993变成了-0.0481,也就是说当银行贷款率增加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变小了。但同时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我国还是失效的。第二,分类样本回归的结果表明,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中的治理效应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优化。国有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由0.1048%变成了0.0656%,而民营企业中当银行贷款率每增加1%时,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由0.0778%变成了0.0269%。也就是说无论是在国有企业还是在民营企业,总资产收益率下降的幅度都变小了。但是同时无论对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银行债权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第三,总的来说,随着时间的演进银行债权负的公司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假设三得到了论证,但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在中国仍然是负的,必须要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
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第一,银行债权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治理效应被扭曲,银行债权的存在反而降低了上市公司的总资产收益率。第二,银行债权无论在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都没有发挥正的治理效应。且相对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更加弱化。第三,从动态演进的角度来看,银行债权在上市公司中负的治理效应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扭转,但正的治理效应仍然没有显现。同时随着时间的推进,银行债权对民营企业负的治理效应已经不再显著了。
商业银行作为上市公司最大的债权人和专业性的金融机构,应该发挥其应有的监控作用,为此本文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完善破产法等相关的法律体系,明确银企之间的产权关系,使银行能在企业破产中处于主导地位,加强对债权人的保护。同时改革银行法和证券法,允许国有商业银行持有公司股份,并进入董事会,使银行与企业能建立起更加密切的联系,发挥银行金融资本的优势,从而加强银行参与公司治理的动力和能力。其次,进一步深化我国的市场化改革和银行体制改革,加强商业银行的独立性,并逐步完善商业银行内部的治理机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尽快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银行破产成为可能。最后,为了硬化对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一方面要逐步剥离国有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另一方面要深化对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减少政府干预。
参考文献:
1.青木昌彦.经济体制的比较制度分析[M].中国发展出版社,1999
2.邓莉.银行债权的公司治理效应—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金融研究,2007(1)
3.胡援成.代理成本、融资效率与公司业绩[J].财贸经济,2008(8)
4.简泽.银行债权治理、管理者偏好与国有企业绩效[J].金融研究,2013(1)
5.Diamond,D. W..Financial intermediation as delegated monitoring: A simple example [J].The Review of Economics Studies,1984(51)
6.Victorial Ivashina,Nair V B,Sauders A,et al.Bank Debt and Corporate Goverance[R].SSRN Working Paper,2005
7.Shepherd,J.M.,Tung,F.,and Yoon,A.H..What Else Mailers for Corporate Governance:The Case of Bank Monitoring[J].Boston University Law Review,2008(88)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