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医改下的医患关系
2014-09-11
1.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广东省中医院,广东 广州 510120
浅析新医改下的医患关系
吕娴佳1翟理祥2
1.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广东省中医院,广东 广州 510120
通过对新医改下的医患关系状况做初步分析,初步阐述和分析医患关系现状、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和新医改为医患关系提供改善的机遇,认为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在新医改下,应该通过将卫生医疗回归公益性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和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等方式缓解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实现医患双方互动双赢。
新医改;医患关系;状况分析
当前医疗卫生工作存在的基本矛盾是人民越来越高的健康需求与高水平医疗服务供应不足之间的矛盾。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患之间的矛盾有激化的趋势。如何改善医患之间矛盾对立的局面成了近年来多数卫生领域专家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本文就新医改下医患关系的状况做初步的分析,希望能为医患关系的改善提出一些建议。
1 医患关系现状
医患关系是指以群体(医方)和群体(患方)之间,基于医方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服务而形成的法律关系[1]。
通过“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检索,以“医患关系”为检索词,共检索到21463篇相关文献。将这两万多篇文献按照发表的年份整理,发现从1981年至2012年这31年各地区发表的文献量总体上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图1),显示医患关系成为近年来专家和科研工作者关注的热点问题,从侧面也反映出医患关系问题在社会中越来越突显,也成为医生和患者关注的焦点。
通过查找2009至2013年近五年来媒体报道的新闻数目来看(图2),从2009年媒体的相关报道193篇攀升到2013年的15100篇,媒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医患关系”的关注程度日趋提高,从另一方面也说明缓解目前医患的紧张关系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阶段。
中国医师协会最近一次统计的“医患关系调研报告”[2]显示,74.29%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职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分别达到39.57%和24.04%。114家医院的调查显示,平均每家医院发生医疗纠纷66起,发生患者打砸医院事件5.24起,打伤医师5人。医疗纠纷案例最高赔付300万元,平均赔付10.81万元。中国内地48.51%的医疗工作人员对目前的职业环境不满意,而满意的比例仅为19%,很多医生对自己的职业环境感到不安甚至恐惧。医患关系在很长一段时间已经演化成了一种僵持的局面,医患双方趋于相互对立的状态,使得矛盾愈演愈烈。医患关系的这种状态,会造成医疗卫生领域的无序状态,如何改善医患关系,成了一段时期内大家共同关注的话题。
2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因素
2013年10月份,全国各地伤医案件达到6起以上,10.25温岭事件造成医师一死两伤的悲剧,引起了国内外的关注,更在广大医务人员中引起强烈反响。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暴力袭医”事件,让医生感到自身人身安全正在受到严重威胁,医生在一个没有安全保障的工作环境如何做到治病救人?医生不仅作为一个救死扶伤的社会角色,也是一个将“人身安全”作为最基本需要的社会人。在如今的紧张形势中,医生很难有较好的状态投入到工作中,也难免处于自卫的心理而开大处方和大检查,这也是构成医患关系矛盾的潜在诱因。
从总体上看,医患关系的成因复杂,表现为患方不满情绪增加、医患双方缺乏信任和相互沟通、医方处于两难境地以及医疗纠纷呈现上升趋势,也有复杂的社会因素,既有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也有体制上和机制上的问题,还有管理监督不到位等原因。
2.1 信任危机 信任危机问题,不仅体现在医患关系问题上,而且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见到有人摔倒,路人上前扶起送医却被指认为肇事者。在扶不扶的问题上,看出社会上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感。医患之间也是如此,彼此之间的不信任,患者对医生的医德医风存在质疑,医生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也因此受到打击。
2.2 政府的因素 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比例不足。据报道,2003年,中国医疗总费用6600亿元,政府只负担17%,2/3以上的中国人口要靠自己支付医疗费用,占卫生总支出的56%,政府预算支出在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比例,由1978年的1/3左右下降到2003年的17%,而居民卫生支出则从1978年的20%上升到2003年的50%以上[3]。这表明,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投入比例的下降与人民在医疗费用的支出比例的上升之间存在明显的因果关系,可见增加政府在卫生领域的财政投入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当前的医疗保险制度不健全也是原因之一,对于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要建立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仍然是任重道远。医疗保险制度的“大病统筹、小病自费”的制度设计,违背了“预防为主”的原则,也造成许多患者小病不到医院就诊而形成大病,大病难以治愈而对医方产生不满。在我国当前的医疗体制下,患者大多是以自费的方式来获得医疗卫生服务,这种医疗服务付费方式使得患者对医疗服务效果有过高的期望值,而当医疗服务效果与预期不符时,就容易导致医患纠纷的发生,即使医生尽力去治疗每一个病人,但仍会有患者因为达不到预期效果而无法满意。
2.3 医生方面的因素 如前所说,74.29%的医师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认为当前医师职业环境“较差”和“极为恶劣”的分别达到39.57%和24.04%。医院级别越高,对就业环境不满意的医生所占的比例呈增高趋势。这会导致医生在工作中积极性不高,对患者缺乏耐心,医患双方存在沟通障碍,医疗服务过程变得机械化,患者满意度不高,容易导致医患纠纷的出现。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医生也是如此。现在一个大型三甲医院的门诊医生,七八年时间就会完成大约十万次的出诊,而按照理想的出错率计算(也就是99.999%的时间不出过错),一个永远兢兢业业的名医每七八年也会碰上一次误诊或漏诊,而医生会面临处于医疗暴力事件的隐患中。医生处于不安全的工作环境中,自我保护意识也会增强,会出现过度医疗、大处方大检查等保护自己的医疗行为,也因此增加了病人的负担,医患之间的矛盾风险也会加大。
2.4 患者过高的期望值没有得到满足 由于信息的不对称,造成患者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处于被动的地位,医方主导着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因此,患者只能服从于医方。而服从的同时也会对服务资源和医疗效果有较高的期望,一旦结果不如意,医患双方的矛盾容易产生。同时,患者的维权意识的增强,人们越来越关注自身和家人的健康,对疾病和早期诊疗比较重视,但是在现代医学技术进步的同时,新的疾病也不断出现,医疗服务显得越来越专业化且治愈率和误诊率也增加,患者不了解医学的这种特殊性,因而无法正确对待医学的无奈。
2.5 其他方面的因素 在卫生相关法律上,需要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来维护医疗医生和患者双方的权利。《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这部以维护医疗秩序、缓解医患双方矛盾的法律,并未能达到目的,反而使医患矛盾更加恶化。来自卫生部的统计数字表明[4],全国由于医患纠纷引发的冲击医院等恶性事件,2002年有五千多起,2004年上升到八千多起,2006年则将近一万起。2008年,在太原召开的一个关于医疗纠纷全国性的内部会议上披露,全国医疗纠纷每年发生达百万起,并以100%的速度增长。
另外,媒体的不良导向也可能是医患纠纷和矛盾的导火索。媒体对医疗纠纷的大肆报道或刻意抹黑,对事实未能准确报道甚至有夸大的嫌疑,可能会误导患者及公众,对医患关系的发展也构成了不利的因素。
3 新医改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供机遇
3.1 回归公益性质是新医改最关键的部分 大部分医疗卫生服务具有公共品和准公共品性质,只有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把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共享的医疗卫生服务,才是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新医改方案中以公益性为前提,明确提出: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加强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促进公平公正。
3.2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建设的加强,对增加医患之间的沟通有帮助 新医改方案指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完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发挥县级医院的龙头作用,3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医院基本达到标准化水平。完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这项政策的制定加快了基层医院的发展,加强对基层医院医务人员的培训,使中国医疗卫生资源分布均匀,全面提高技术水平,缩小城乡卫生差距,进而也缓解了大医院医生工作的压力,使医患之间有了比以前更充裕的时间进行沟通,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紧张的医患关系。
3.3 增强和完善法律制度和保险机制,保障医生与患者各自的权利 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往往会导致医生和患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许多违背事实的情况。新医改提出了建立健全医药卫生法律制度。随着医院和患者之间关系在形式和内容的变化以及中国法律的日臻完善,医事法律关系制度也需要在内涵和外延上进一步的完善。特别是目前“医闹”职业的存在,更是加剧了医患关系的恶化[5]。目前中国在卫生领域的法律制度和保险机制还不够完善,出现了医患双方矛盾无法解决甚至激化的现象。随着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政府应尽快完善医疗卫生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总结经验,根据实践中所遇到的问题制定一定的制度规范医疗卫生领域。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公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将对在医疗机构内殴打或故意杀害、伤害医务人员,故意损毁公私财物,采取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等6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惩。我们需要正确引导患者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给患者一个安静的就医场所,也给医院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
4 结论
和谐医患关系是一种互动双赢关系,其实质是医患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对立统一。在医患关系中,医生不仅仅只是扮演医疗服务的提供者,还应该对患者表达自己的关心和爱护,让患者感受到医方给予的人文关怀。同时,患者也会尊重医生,体谅辛苦工作的医生,理性对待医疗行为。医患双方形成一种平等、互助、友爱的相处模式。政府也应加大财政投入,扭转医疗卫生领域中无序混乱的局面,使医患双方得以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下进行医疗行为。
[1]王大壮,田侃.我国医患关系现状诌议[J].卫生软科学,2009,23(5):571-573.
[2]张艳萍,胡睿.完善《执业医师法》 配合新医改———第三次全国医师执业状况调查公布[J].中国社区医师,2009,25(10):4-6.
[3]信息时报.医疗数据[N].信息时报,2006-09-20.http://news.sina.com.cn/o/2006-09-20/110510065508s.shtml.
[4]柴会群.《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休矣[N].南方周末,2010-08-19.http://www.infzm.com/content/49104/.
[5]丁树芹,雷寒,徐静村,等.浅析新医改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影响[J].卫生管理,2011,40(35):3632-3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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