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分化、政治整合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
——以浙江省D市为例*
2014-09-06陈玉华
陈玉华
(浙江工业大学思政部,浙江杭州,310023)
利益分化、政治整合与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
——以浙江省D市为例*
陈玉华
(浙江工业大学思政部,浙江杭州,310023)
在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差别有扩大的趋势,利益表达机制急需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而随着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崛起,该阶层政治参与的诉求逐步增强,如何将其整合进政治体系已成为一个重要的政治课题。浙江省D市地方政府通过多方位的政治整合,逐渐引导该阶层走上有序政治参与的轨道,有效化解了可能存在的政治社会风险,并促成了体制内民主的稳健发展。
利益分化;政治整合;私营企业主阶层;有序政治参与
改革开放以来,“以分工、竞争和交换为特征的市场经济带来了社会分化和利益不均衡。”[1]在这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2],新的社会阶层不断生成,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差别有扩大的趋势,社会利益表达机制急需进一步的健全与完善。作为一个新的社会群体,私营企业主阶层在经济社会领域已成为一支战略性的力量[3](P327-329),政治参与的诉求逐步增强。如何避免这股“非制度化的力量在体制外集结”[4],将其整合进政治体系已成为一个区域性乃至全局性的政治课题。在破解这一课题的过程中,浙江省D市地方政府通过多方位的政治整合,逐渐引导该阶层走上有序政治参与的轨道,有效化解了可能存在的政治社会风险,并促成了体制内民主的稳健发展。
一、政治整合:地方政府的政治主动性
随着放权让利型改革的推进,尤其是实行分税制以来,地方政府获得了愈来愈多的自身利益,不同层级的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它们与中央政府之间出现了结构性的利益分化。“拥有相对独立利益结构的地方政府通过各种行政博弈,在中央下放的自主权基础上获得了一个具有扩张性的自主性空间。”[5]值得关注的是,在政绩考核机制的导向下,地方政府纷纷走上了“经济挂帅”的发展道路;而私营企业主阶层在推动地方经济增长、增加财政收入、提供就业岗位、繁荣城乡市场等方面发挥了日益重要的作用。于是,地方政府与私营企业主阶层之间的利益交集不断扩大,逐渐形成了“利益互补”、“利益共生”的政商关系形态。
在此背景下,在个体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省D市,地方政府充分发挥了政治主动性,较早地调整了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态度、经济与社会政策。例如,早在二十世纪90年代中后期,D市地方政府在吸纳符合条件的私营企业主加入中国共产党、培养一支企业家型的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等方面进行了有力的探索。纵观改革开放以来D市地方政府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策取向,其关注的重点大致经历了从经济领域到社会领域再到政治领域的变迁,具体表现为从刚开始的优化私营经济的外部发展环境,到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社会形象的正面塑造,再到政治层面高效率的精英吸纳。
具体而言,D市地方政府对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整合呈现出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一)从政治整合的组织体制来看,已形成市委主导,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齐抓共管,各部门分工协作的组织体制。(二)从政治整合的实现方式来看,D市地方政府主动赋予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空间主要是通过对人大、政协、工商联、农村基层组织等体制内政治资源的开发[6]与开放来完成的。(三)从政治整合的预期目标来看,D市地方政府是以致力于更大范围、更大程度地实现对全市各个行业、各个乡镇的的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吸纳为主要目标。(四)从政治整合的层级层次来看,D市地方政府从刚开始的一些边缘性政治荣誉的配置到逐渐赋予私营企业主阶层参与地方政治权力中心的运作,由此私营企业主大举晋身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行列。(五)从政治整合的操作机制来看,D市地方政府一方面采取“进入有门槛”、“退出有秩序”的动态式管理,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背景、经济实力、社会声望、地域与行业的代表性是主要的几项考察指标;另一方面,D市地方政府还实行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统筹式管理。其中,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和各乡镇(街道)党委分别负责对党内、党外及辖区内私营企业主阶层中代表性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六)从政治整合的保障机制来看,D市地方政府采取了软硬兼施的奖惩机制,一方面,对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进行主动的政治安排,并致力于从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的角度出发,培养一支政治素质高、社会影响好、代表性较强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队伍;另一方面,则是严格把牢政治关、纪律关,综合动用法律、舆论、党纪等方式打击那些恶性贿选、恶性干政等溢出体制的失范行为,以保证地方政府政治整合的权威性。
二、融入体制:私营企业主阶层有序政治参与的生长
作为执政党改革开放政策的产儿,私营企业主普遍渴望被政治体系所接纳与承认。在被赋予政治参与的空间后,他们大多采取了融入体制的策略,从刚开始普遍的政治冷漠、被动型的政治参与逐步走上了自主型政治参与的轨道,并成为推动地方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鉴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地方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委员这两种政治身份已成为地方政府进行政治整合的重要组织资源;与此同时,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亦成为私营企业主阶层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组织载体。因此,本文从私营企业主阶层通过D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政治参与的变迁来窥视D市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长足发展,进而探讨地方政府通过多方位的政治整合引导该阶层走上有序政治参与轨道的政治社会影响。具体而言,D市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呈现出以下六个方面的特点:
(一)政治参与的规模逐渐扩大
在完成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我国的私营经济及私营企业主阶层曾经消失、沉寂了很多年,直至1988年才重新获得合法地位。然而,早在1984年,D市地方政府便已安排有代表性的私营企业主(以加工大户的名义)当选为D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此后,D市人大代表总数精简了100多名,但私营企业主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的数量却出现逐渐递增的现象。以1998年为分水岭,一些私营企业主已开始自主报名并成功当选为市人大代表,与此同时,该阶层开始大举跻身D市人民代表大会,他们的当选人数呈现出“逐届增多”的趋势,在很多个市人大代表的“选区”中,私营企业主甚至包揽了所有的席位。以2007年初召开的D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为例,共有291名市人大代表,其中,拥有私营企业主身份的达162名,占到了总数的55.67%。在各个代表团中,除了第一代表团主要是由市级机关干部组成外,其他十个代表团中,私营企业主都占据了主体地位。
表1:私营企业主当选D市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委员的统计表单位:名
表2:D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团构成及私营企业主的当选情况表单位:名
(二)政治参与的层次逐渐提高
我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会期较短,在闭会期间,它的很多职权都由其常务委员会行使。由此,地方政府在遴选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时,往往以政治可靠为前提,以确保组织意图的顺利实现。因此,在1990年前,D市地方政府没有安排私营企业主出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在1990年召开的第七届D市人民代表大会上,身兼明星村党支部书记的私营企业主吴某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开创了私营企业主进D市人大常委会的先河。不过,在地方政府的政治考量中,吴某的明星村党支部书记身份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政治因素。1998年以后,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层次实现了重大的突破,该阶层一举成为D市人大常委会的人头“大户”,占据了市人大常委会1/3以上的议席,成为一支不可小觑的政治力量。其中,有一位私营企业主还成功跻身市级领导的行列,连续两届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与社会影响力,在D市政坛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这些私营企业主可以直接参与D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政府各组成部门负责人及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等的任免,可以听取市级财政预算的编制及使用情况汇报,并监督“一府两院”的日常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地方政治精英。
(三)政治参与的主动性逐渐提高
提交人大议案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力的重要方式,也是其履行职责的重要形式。总体而言,在1998年之前,这些当选为D市人大代表的私营企业主提交议案的积极性并不高,其领衔提交的议案不仅数量少,而且议案的案由全部集中于经济社会事务。1998年以后,随着D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政治影响的逐步扩大,私营企业主阶层经济实力与社会影响力的逐渐增强,该阶层领衔提交的议案数量快速攀升,议案质量也有了较大的提高。有的私营企业主通过聘请“信息员”、“征求选民意见座谈会”等方式,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后进行综合提炼。在议案的案由方面,除了反映选区利益与民生建设外,还能站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提出一些建设性的议案。例如,刚当选为市人大代表的私营企业主钟某,在2007年召开的D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就领衔提交了“建议引进外来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议案,为地方政府积极吸引兴业银行、浙商银行、金华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等外来银行落户D市,活跃地方金融市场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表3:D市私营企业主领衔提交议案的统计表
年份议案总数私营企业主领衔提交的议案数1994年123 8 1995年130 4 1996年111 8 1997年94 8 1998年151 31 1999年101 20 2000年120 22 2001年123 27 2002年136 32 2003年227 84 2004年187 79 2005年246 116 2006年342 173 2007年314 195 2008年326 184
(四)政治参与的协同性逐步增强
当前,D市私营企业主阶层的利益组织化程度还不高,其阶层认同还比较模糊,主要还是以个体参与的方式参加地方政治生活,集体行动的能力还较弱。但是,随着经济实力与政治社会影响力的提升,尤其是在共同的行业利益、区域利益的粘合下,D市私营企业主阶层集体行动的能力有所提高、政治参与的协同性逐步增强。例如,QX镇作为我国重要的箱包产业基地,地处D市的交通末梢,来自该镇的几位私营企业主在近两届D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多次联名提交议案,强烈要求扩建该镇的过境公路,并在该工程启动后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开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配套工作。
(五)政治参与的效能感逐渐提升
如前所述,在地方政府多方位的政治整合下,D市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广度、深度都有了较大的拓展,由此促成了该阶层政治参与效能感的进一步提升。一定意义上,私营企业主阶层中的代表性人士以雄厚的经济实力为后盾,通过持续的参与或主导地方公益事业,并获得体制内的政治参与机会,其政治参与的效能感已达到较高的程度。这种现象在乡村治理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这些具有市人大代表身份的私营企业主在各自的乡镇,尤其是在各自的选区范围内,已成为一股重要的治理力量。村庄间的矛盾调解、居民间的纠纷调处,以至于乡镇政府的很多工作往往都得争取他们的“到场”、“支持”。私营企业主、原D市人大代表何某不无自豪地说:“镇里有什么事,我们这些市人大代表都要到场的;派出所开座谈会,会邀请辖区内所有的市人大代表参加,而市党代表就邀请那么一两个。”笔者在采访D市人大代表、私营企业主、S村党总支书记斯某时就碰巧遇到新上任的辖区民警前来拜访的场景。这位民警在斯先生的多个头衔中,单独选用了市人大代表这个称谓,一进门的开场白就是:“斯代表,我是刚分来的辖区民警,我们(派出所)所长让我来向您报个到,希望斯代表多支持我的工作。”
(六)政治参与的公益性逐渐生成
诚然,作为“与规范的市场经济运行最为接近的一个社会阶层”[7],私营企业主阶层具有鲜明的“经济人”特性。在“经济市场”中追求经济“效用最大化”是他们的天职;在获准进入“政治市场”后,他们也将“效用最大化”视为其政治参与的首要行为准则。由此,该阶层的政治参与带有强烈的功利性、务实性的特点。总体而言,该阶层的利益诉求主要是经济性的,政治参与的主要动机是保存与扩大自身的经济利益;他们对政治参与的“度”保持着清醒的认识,“在商言商要过问‘商政’,但不涉及与商没有直接关系的‘纯’政治”[8]。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D市私营企业主阶层公益型政治参与逐渐生成。很多在镇内数一数二的私营企业主已能自觉地站在全镇发展的高度看待问题,并想方设法地为全镇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例如,D市人大代表、私营企业主吴先生说:“发展W镇经济、支持党政领导的工作,是我的‘分内事’。现在城区、HD的经济上去了,W镇能不能突破就是关键。镇委书记的职务最好由市委常委或副市长来兼任,这样他就有动力来搞好W镇。去年,我曾向市委张书记建议‘W镇是个大镇、省级中心镇,市里在人事安排上应该有所作为。镇委一把手起码要呆上六七年,只要市里在工业用地的指标上向W镇倾斜,把镇委书记的职务配套好,相信W镇肯定能够发展起来的’。”
三、以整合促民主:“增量民主”的一种实现机制
在利益分化的政治时代,民主作为一种协调社会利益的机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然而,在政治现代化过程中,人们民主意识的增强会促使其社会挫折感的增加。这种社会挫折感促使人们向政府提出各种要求,并导致政治参与的扩大以满足这些要求。但由于政治制度化程度低,人们对政府提出的要求很难或不可能通过制度化渠道予以表达,也很难在政治体系内部得到协调与整合。因此,政治参与的急剧增加会引起政治的不稳定,也就是出现所谓“参与的危机”。[9]毋庸置疑,“参与的危机”及其所诱发的政治社会动荡[10],对于中国这么一个超大型的后发现代化国家具有特殊的反思价值;而“增量民主”[11]式的政治发展模式则能有效规避民主失控带来的巨大风险。
浙江省D市的民主实践表明,在坚持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在执政党的主导下,通过开发与开放体制内政治资源,可以较好地实现对包括私营企业主阶层在内的新社会阶层的政治整合,满足其正常的利益诉求,并逐渐引导其走上有序政治参与的轨道。以整合促民主,作为“增量民主”的一种实现机制,具有深远的政治社会影响。一方面,可以有效地防范政治参与诉求逐渐增强的新社会阶层“在体制外集结”;另一方面,可以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其政治参与的正面作用,有序地推动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进一步扩大执政党的社会基础。诚然,私营企业主阶层政治参与的扩大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除恶性贿选、恶性干政等溢出体制的失范行为外;该阶层政治参与的扩大也势必挤压其它社会阶层尤其是农民阶层、工人阶层及农民工阶层政治参与的有效空间,从而影响到社会各阶层间的利益均衡。中共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提高基层人大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代表比例,降低党政领导干部代表比例[12]”,这不仅为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的阶层构成指明了新的方向,而且也将为我国社会阶层间的利益均衡机制建设提供了新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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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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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0681(2014)01-0054-04
陈玉华(1982-),浙江东阳人,浙江工业大学思政部讲师,法学博士,主要从事乡村治理与基层民主政治研究。
2013-10-1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私营企业主阶层的政治参与及政治整合(1979—2009)——以浙江省D市为例”(项目编号:11YJC810005)、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0BZZ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