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法治轨道
2014-09-05
专家解读: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法治轨道
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四中全会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将国家治理现代化纳入法治轨道,也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提供了法治保障。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四个维护”是依法治国的价值追求
在今日中国,依法治国有其基本的价值追求,这就是四中全会提出的“四个维护”: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
——没有宪法法律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没有了前提。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只要我们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作主就有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能顺利发展。反之,如果宪法受到漠视、削弱甚至破坏,人民权利和自由就无法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没有人民权益的切实维护,依法治国就背离了根本。因权利而有法治,为保障权利而实行法治。人民的权利权益既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出发点,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着力点。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治国就失去了意义。公平正义是一个社会赖以存在、运行、发展、繁荣的基础性条件。通过法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不能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依法治国也就是摆设。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依法治国一定要服务于国家总体安全,为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国防大学教授季明:依法治国“升级版”为改革顶起大梁
从三中全会强调“建设法治中国”,到四中全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一年之间,两大主题,既宣示了我们党高扬法治旗帜、开创全面深化改革新格局的坚定信念,也展示了我们党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中依靠法治为改革保驾护航,依靠法治为改革顶起大梁的坚实步伐。
众所周知,中国的改革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进入了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当下,改革正是较劲的时候。改到深处靠什么?如果说,过去的改革更多靠的是“摸石过河”的勇气、以“破”为主的血性、先行先试的闯劲,那么今天,就要靠“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立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明确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标志着我们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代;深水区的利益藩篱,攻坚期的复杂难题,则呼唤着用法治理念去破解。把改革主张转换成法治主张,用法治方式化解改革风险,用法治理性培塑规范人性善德品行,才能确保改革有秩序、不走样,稳打稳扎,行稳致远。
北京市委党校教授姚桓:依法治国要打破“权大于法”惯性思维
四中全会从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这一重要前提出发,强调以从严治党来促进和保障依法治国的落实。为此,首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这些既是“从严治党”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题中之义。
以从严治党保证依法治国的落实,这需要制度创新。一是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这是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必要措施。有了这一条,才能防止“拍脑袋决策、拍屁股走人”的行政乱作为。二是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是打破“权大于法”的惯性思维、树立法律权威的必要措施。三是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这是提高干部依法治国自觉性的必要措施,为依法治国注入更多的正能量。
国防大学研究员颜晓峰:保障人民利益最持久、最牢靠的途径
“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 完备”既是从社会领域的覆盖面而言,也是从人民权益的全面性而言;“形成高效的法治实施体制”,“高效”既是从执法司法的效率而言,也是从反映人民意愿的程度而言;“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严密”既是从管控权力而言,也是从人民监督而言;“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有力”既是从防止法治疲软而言,也是从保护基层群众而言;“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完善”既是从坚持制度治党而言,也是从密切联系群众而言。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的制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维护好、保障好、实现好人民利益,法治是保障人民利益最持久最牢靠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