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账户体系
2014-09-04
航运交易公报 2014年13期
据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3月25日在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上海市金融办和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共同召开的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上透露,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有望在上半年推出。该账户体系的构建为资本项目开放留下许多想象空间,也是其他金融创新政策落实的基石,因此极具“含金量”。近期,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等政策细则已陆续出台。上海市金融办主任郑杨3月25日表示,从制度层面来看,已基本形成了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的制度框架体系。
所谓“自由贸易账户体系”,体现了分账管理、离岸自由、双向互通、有限渗透的核心。根据央行文件,上海自贸试验区内的居民可通过设立本外币自由贸易账户实现分账核算管理,开展一部分投融资创新业务;非居民可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内银行开立本外币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按准入前国民待遇原则享受相关金融服务。具体而言,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境内区外的非居民账户、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以及其他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之间的资金可自由划转;同一非金融机构主体的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