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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实验室研究的自由的非实在论者(上)

2014-09-03伊恩·哈金

关键词:伍尔实在论实验室

是时候写一篇有关“十年后的实验室生活”的文章了。布鲁诺·拉图尔和史蒂夫·伍尔伽曾写过一本叫做《实验室生活》的著作,并在1979年出版后一度脱销,而有关这本书的研究也恰好在十年前结束了。最近,另一家出版社重新发行了《实验室生活》,足以说明读者对它怀有长久的兴趣。而且有趣的是,它原先的副标题本身就是一个宣言:“科学事实的社会建构过程”。自然科学领域的社会建构学说已兴盛多年,这尤其要归功于爱丁堡学派。他们自诩掌握了社会知识学的“强纲领”,发出了一系列强劲有力而又打破常规的叩问。然而,拉图尔与伍尔伽的伟大之处却在于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第一,他们的建构主义理论以实验室科学为坚实基础;第二,他们在实验科学领域完全偏向反实在论,但我个人认为科学实在论往往在这一领域更具诱惑性。

过去十年中,科学哲学家对科学实在论和反实在论争论不休,但几乎没有人提到这本书(《实验室生活》),尽管我觉得它可能是最具说服力的反实在论著作。我曾多次例证回避这本书的害处,在这一点上,我自信胜过其他所有哲学家。1983年,我在《表征与干预》中提到,理论(表征)对于解决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无止境的争论毫无作用,而实验科学(干预)则很有可能将人引入一种由理论假设得出的实体实在论。我在书的最后提到“实体实在论的实验性论证”须依赖于使用实体来达成效果或深入研究现象的方法。我们极化电子就是为了探究弱质中性电流。在我看来,这使得关于电子的实在论牢不可破,即便我们在谈及电子理论——需得真正被人们以一种很显然的并且详尽的方式应用于实践——的真理性时,也会成为怀疑论者或者反实在论者。

无论我的立场存在什么优点或者缺陷,不去审视这部杰作都是可耻的,毕竟它在当时就认真对待实验室科学了,并且提出了最令人信服的反实在论者学说。目前的短期研究就是试图作出弥补。尽管1979年以来已经出现了大量建构主义学说;尽管这两位作者已经迈步向前,在一些新论题上有所建树;尽管过去几年出现了众多以实验室为主题的作品(诺尔—塞蒂纳[1981]和林奇[1985]之辈的成果都是基于拉图尔、伍尔伽的这一研究);尽管其他观点也已经占据一定地位,比如,加芬克尔的常人方法学;但是,这项先驱性研究却存在着某些至关重要的内容,值得我们对其成就再度回顾和思考。

一方面,拉图尔和伍尔伽的粉丝们可能会认为本文后面的内容对《实验室生活》有失公允;另一方面,我将不再捍卫实体科学实在论,更不必说我自己基于实验的此类学说。我将按照自己的标准,挑选出《实验室生活》中有力的特点,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忽略那些无力的特征*我有意忽略了书里的部分内容,一部分是因为我在那些方面没有什么要补充的,比如,两位作者关于职业结构的观察,以及他们所谓的“信贷周期”;但另一部分,则是因为它们与我强调的重点过于不合。就此而论,他们对实验室科学有着一种极度“热衷记录”的态度:“在科学家与纷乱之间,除了一堵由档案材料、标签、操作指南、数字和论文组成的围墙便再无他物”;“即使是最不自信的小职员和最顽固的唯名论者都不像科学家那样关注记录”(P.245)。事实上,所有的装置都被视为记录的仪器。恐怕我得把它看做当前人们对60年代后期巴黎知识分子的典型词句怀旧迷恋的一种症状。“记录”(inscription)这个词源自于德里达(p.88,n.2),也被认为是对福柯的早期作品《考古知识学》中的“enoncé”一词的最佳翻译。福柯更顺应改变和发展,热衷学习过去的经验,便放弃了整套模式。。就此而论,我以中庸之道取代了缄默的缺陷。我并不执念于对拉图尔和伍尔伽的理论作全盘的推崇或反驳,但我衷心地希望科学哲学家们认真对待这本书,而不是(如果他们是反建构主义者)因为那些他们所厌恶的教条或政策而勉强忍受它。我还希望我的同事们远离闲暇懒散的作风,从而摆脱在对理论过分简化的框架中去思考实在论,甚至去亲近一些实验生活的现实。

一、官方说法

1997年,罗杰·吉尔曼和安德鲁·沙利因为对促甲状腺释放激素(TRH)的化学结构的测定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医学奖。TRH是哺乳类动物下丘脑的产物,在人类内分泌中扮演重要角色。大致来说,甲状腺控制人体的新陈代谢、发育和成熟。促甲状腺素是一种脑下垂体分泌的蛋白质,它控制着甲状腺的分泌,而TRH则会引发促甲状腺素的生产(促甲状腺素常被称做TSH:即thyroidstimulatinghormone(甲状腺刺激激素),我在下文将沿用TRH这个首字母缩略词,但我全文都将使用“促甲状腺素(thyrotropin)”这个词,而非TSH)。

有一段时间,吉尔曼与沙利各自的研究团队曾深陷激烈的竞争。吉尔曼是一名生理学家,他生于法国,获有蒙特利尔大学博士学位。生于波兰的沙利则在化学领域受过训练,并获有麦吉尔大学博士学位。吉尔曼一直在德克萨斯州休斯顿市的贝勒大学医学院安身立命,沙利也曾在那里做过短期助理。之后,沙利先后供职于新奥尔良的退伍军人管理医院和杜兰大学。吉尔曼谨慎且勤勉,沙利则被描绘为一个喜欢对问题进行闪电式突击的人。我们不难察觉,两人都认为自己的团队才是这项发现的所有者,而培训和技术方面的反差更加剧了这一竞争态势。吉尔曼团队将其命名为“促甲状腺释放因子”,某种程度上是出于对“激素”这一概念的谨慎考虑。但沙利团队却使用了另一个术语,并因此一举成功。今天,我们使用的是TRH这一术语,而不是TRF,尽管与吉尔曼共事的拉图尔也倾向于叫它“TRF”(这种物质在苏联等国也被称做thyroliberin[促甲状腺释放因子],而世界卫生组织则将其称为protirelin[拟甲状腺素]。

对于这项研究的强烈兴趣起源于内分泌学领域的一个意外进展。两个实验室都通过物质合成发现了TRH,而非通过分析得出其化学结构。分析之所以行不通,是因为TRH极难获得。每个下丘脑都只能分泌极少量的TRH,约20×10-9克。

吉尔曼曾用猪脑作过研究。他们把五百吨猪脑装入冷藏车厢,从芝加哥的牲畜饲养场运到了德克萨斯州的实验室,但却只能提取出1毫克纯度为80%的TRH。无独有偶,沙利的团队也从200吨羊脑中提取了相对极其少量的最终产物。激素的稀缺导致根本无法按标准模式进行化学分析。即使是过去用于获得TRH分子组成线索的质谱分析也不可行,因为这种物质很稳定。

在一系列错误的开始和观点的变化后,人们终于认同激素的本质是一种缩氨酸。这种三元缩氨酸是由三种常见的氨基酸以相同比例构成的,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合成这三种氨基酸各自可能存在的六条链,并找出哪条氨基酸链在试验中与TRH功能相近。这种方法并没有奏效。然而,只要对氨基酸链的一端作出一些细微的变动,目标产物就会完全模拟TRH的行为。就这样,激素的化学结构终于浮出水面。此项工作之所以获得诺贝尔医学奖,原因有二:第一,这种高级哺乳动物下丘脑中的激素能控制促甲状腺素,从而控制甲状腺的活动,也就控制了激素的分泌,最终决定人体的新陈代谢、发育和成熟,TRH看上去就像开启人类本性的钥匙。第二,合成分析法堪称一项伟大而深刻的创新。

如今,实验室里的TRH合成物的数目要远远超过1969年前全世界的TRH提取物总量。下面我将谈到牵涉TRH的一些经验工作,它们大多数都是在《实验室生活》出版后进行的。但这两位作者怎么可能在心智正常的情况下臆断那些实验室并没有发现TRH的结构?那些实验室的确凭借化学的手段构建了一个合成版的TRH,但这与社会建构又有什么关系呢?现实几近残忍,TRH的化学结构原来是:

二、非实在论

我将首先讨论《实验室生活》这本书中关于实在性的说法。众所周知,将“实在论”定义为某种“主义”可谓难如登天,即便科学哲学家近年来已经将主题限定在科学实在论范围内也无济于事。关于理论的科学实在论认为理论有真有假。更为令人信服的一种说法是,理论的真假取决于它们是否符合现实世界,或者说,关于现实世界的事实。关于实体的科学实在论认为理论假设的理论实体可能存在。这两种实在论都隐含着认识论成分:有时我们有很好的理由认为我们的理论都是真的;或者:假设的不可见实体,比如电子,是存在的。尽管理论实在论与实体实在论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但它们仍是可区别的。因此,波特兰·罗素曾认为,一些科学理论是真的,但它们所涉及的实体并不存在,它们只是一些符合逻辑的建构。相反地,有人可能认为许多理论实体存在,但我们掌握的相关理论却不是真的(而且还认为真理符合论不合逻辑)。因此,罗素既是理论实在论者,又是实体反实在论者;而我,举例来说,则是实体实在论者和理论反实在论者的结合体。

拉图尔与伍尔伽虽然具备哲学动机,但使用的却是人类学方法*拉图尔与伍尔伽并没有借用人类学(Anthropology)中常见的跨文化比较,而是借用了人类学中“对语境的长期与深入考察,强调对研究领域中的参与性观察或经验上干预”的内涵,这种研究途径就是“科学实践研究中”流行的常人方法论(Ethnomethodology)。——校者注,因此他们不大可能巧妙地融入我之前描述的短暂的哲学分类之中。然而,毋庸置疑的是,他们抵制任何为“由事实构成的真实客观存在;科学的目标就是描绘这个世界;其途径就是描述事实”这一论断添砖加瓦的影像。他们反而认为:

“实在”并不能用来解释为什么某一陈述成为事实的原因,因为只有在这一陈述成为事实后,实在的效果才能够显现。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需要判断实在的效果究竟是通过“客观性”,还是“外在性”所浇铸的。正因为只有在争论得到了解决后,陈述才能被划分为实体和关于这个实体的陈述;所以这样的划分永远不会产生于争论解决之前。(p.180)

然而,他们接下去的两句话又引起了我的关注:“我们绝对没有事实(或实在)不存在的想法。这足以使我们摆脱相对主义。”(1982,p.180)反实在论者认为理论只能作为仪器使用而不能被相信,还有些人则推崇科学的目的是经验充分性而非真理。这两种学说都与上面的论断大相径庭。拉图尔和伍尔伽描述了充满事实的世界,但这些事实是“微观社会学进程”的历史产物。TRH是由下丘脑分泌的微量物质,其结构是三肽——三个连接的氨基酸。这是事实。但它是成为事实。

这里似乎存在一个微不足道的悖论。难道高级脊椎动物的下丘脑不是从动物存在就一直在分泌这种物质吗?难道这种物质具有某种结构,并且这种结构会在美国德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的实验室中声名远播不是一个既存的事实么?拉图尔和伍尔伽在1969年并没有声称下丘脑中的某种物质发生了改变,而是认为逻辑学家口中的事实认定的情态和时态结构遭到了误解。让F成为相对永恒的事实,从而假定TRH拥有这样或那样的化学结构。官方的观点将会是:没有一个人有权在1969年前断言F是事实或者F自始至终都是事实。但自那以后,我们的所知便足以允许我们断言“F是事实”都是如此,自始至终。拉图尔和伍尔伽不这么认为:只有在1969年以及一系列特定的实验室事件、交流和商讨之后,F才成为事实;而且只有在1969年之后,F自始至终都是事实这一论断才成为真理。我们的语法让我们无法这样表达,并且适应于永恒的事实。但它不仅是我们的语法。他们用斜体字写道:

我们不止认为事实是在社会的意义上建构的。我们还想证明,事实的建构过程涉及某些装置的使用,它们会使事实产生的所有迹象都变得极难发现。(P.176)

他们对于整个过程的构想是这样的:研究之初,人们并不知晓可能的陈述有哪些,更别提哪些是真的或者合适的。不过,当“发现”得以实现,陈述便开始——用他们自己的话说——稳定下来。于是,我们得到一个“分裂的实体”,即关于客体的一种陈述,以及陈述涉及的客体:“这就好像初始陈述已将存在于自身之外的一个虚象投射了出来。”(p.176)

“与此同时,历史颠倒过来了。TRF始终存在,只等人们去揭示。”(p.171)

用英语写作的哲学家们对这种反实在论并不熟悉。它与美国老牌哲学家尼尔森·古德曼的理念最为接近。古德曼自称反实在论者。他建构世界的方式论及了世界的多种变体。如果我们查字典的话就会知道,变体是源自特定立场的某种解释或者描述,特别是在与其他解释相比较的时候。这意味着解释或描述的是某种中立的东西,而不是为了遵从古德曼——他认为变体使世界,或者说世界碎片得以描述。“当人们认识到各个变体在创造它们适合的世界中扮演的角色时,变体适应世界以及世界适应一种或者多种变体之间的区别就逐渐消失了。”(1978,P.138)在我看来,拉图尔和伍尔伽的学说与古德曼十分契合,以至于可以称呼他们为反实在论者。这至少清楚地说明了他们的主张并没有落入近代科学哲学中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的范畴。

比如,范·弗拉森(1981)所谓的建构经验论就被普遍认为是科学反实在论中存有争议的典型。事实上,它比起拉图尔和伍尔伽的反实在论显得格外保守,因为它主张科学的目标是实现经验充分性,比如,预言将要发生的事。作为一种工具主义,它认为真理对于预言的经验充分性无足轻重。我之所以声称建构经验论保守,是因为它没有对经验充分性的内容、预测的事物、理论成功贴合现象的条件以及现象本身提出异议。据拉图尔和伍尔伽称,这一切都是相关研究人员组成的团队磋商所得的结果。一个理论是否在经验上足以应对大量现象并不是由理论和现象预先注定的,而是作为一个科学事实而被确立(或推翻)的。

三、试验

试验是《实验室生活》更为让人着迷的原因之一。我们已经发现了TRH的结构:这个声明意味着我们已经得到某种物质(TRH),并且在研究它。事实上并不存在什么优先标准,因为识别TRH只是一个样本而已。可以说,正是一场关于试验的斗争,或者说关于哪些物质得到仔细审视的斗争,才使得TRH竞争中的胜者脱颖而出。1960年,许多实验室都在探究“释放因子”,但慢慢地,就只剩下日本、匈牙利、德克萨斯州和路易斯安那州四个地方。这些实验室分析TRH的方法截然不同,但赢家们却无一例外凭借试验的选择在第一回合胜出。

金子是最常见,并且可能是最古老的矿物分析目标。在炼金的过程中,试验以一种极简单的方式逐步发展起来。工人、工匠以及买家能够“单纯靠感觉分辨”金子。金子的某些形态确实属于可辨认的自然物。它可以通过熔化的方式来精炼,也可以掺入杂质。早在很久以前,测试金子纯度的技术就逐步形成了。

TRH的历史则与之截然不同。理想状态是我们开始就拥有可辨识的——如果不是纯粹的——TRH样本,并为之推敲试验技巧,但这种初期阶段是不存在的。“只要没有经过生物鉴定”,拉图尔和伍尔伽称,“我们就不能断言某种物质存在”(P.64)。我们最初并未给促甲状腺释放因子(或者说激素)建立独立的鉴别标准,然后开发技术以分离出这种独立可辨识的物质。选择的试验系统决定了这种物质的鉴别标准。

试验之法的多样性由《实验室生活》便可见一斑。林奇(1985)在书中第69—76页提供了相似程序所需技巧的改良方案,以及实际应用和官方说明的对比。按照皮瓦和斯坦纳(1972)的说法,一个典型的TRH生物鉴定可以这样进行。这种方法被称做脑垂体删除法。我们首先需要准备一些材料,比如,下丘脑的萃取物。接下来就要耗尽脑垂体中的促甲状腺素,这一点人所共知。然后,我们通过观察它消耗脑垂体的程度来估量试验材料中“释放因子”的含量。为此,我们需要给试验的动物注射下丘脑萃取物。接下来,我们就可以比较遗留在它们脑下垂体中的促甲状腺素数量和被释放到血液中的促甲状腺素数量。这些比较需要通过进一步的生物鉴定来实现,即对促甲状腺素的鉴定。

这里变量的数目令人惊愕。比如,我们需要通过实际操作来中和下丘脑材料,否则酸类会导致脑垂体自行衰竭。此外,你从动物的哪个部位进行注射呢?颈动脉注射的效果要比血管注射更为直接。你要使用什么动物呢?你应该选择大鼠而非小鼠,因为“有报道称小鼠的甲状腺除了对促甲状腺素敏感外”,还对X,Y,Z和W敏感。

选择哪一种大型鼠呢?它的重量、年龄以及性别又应该如何呢?年龄为70~80天的大鼠最为适宜,“因为已经证实:80天大的鼠脑垂体(促甲状腺素)容量处于峰值”。此外,你应该选择雄性大鼠,一方面是因为雌性鼠会受到生理周期的“干扰”,另一方面是因为雄性鼠的脑垂体含有更多的促甲状腺素。你应该在什么时间段注射呢?每一天的注射时间至少应该是相同的,因为促甲状腺素有日周期。另外,大鼠至少要在标准环境中待上两周(每天14个小时白昼和10个小时黑夜相间)才能接受试验。你对动物注射前是否要进行麻醉?如果是,又选用什么麻醉剂(必须确保麻醉剂对促甲状腺激素没有影响)?它们从注射到“献身”还能生存多久?你有没有将死亡动物的血清混合,然后一并测试?你要怎样处理那些有待脑垂体解剖的动物尸体?此类问题不胜枚举。下一阶段还牵涉促甲状腺素测试对“山崎等改良的经典的麦肯基方法”的使用。

我的报道源自TRH被发现并确认结构之后不久的一些研究。即便在某一种具体试验方法的执行方面,我们也会发现选择如此之多以至于如何夸大都不过分。放射免疫鉴定法的报道大抵与之无异。这种方法试图在动物的血液中制造一个TRH抗体,并用放射性示踪剂跟踪它。

拉图尔称,吉尔曼在初始研究阶段曾“决定以麦肯基试验[……]的原则为基础建立一种新的试验,因为实验室来了一个以前研究[促甲状腺素]的技术人员”(p.125),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吉尔曼团队寻找TRH,而不是其他六个受关注的释放因子之一。他们没有验证其他的试验方法。据拉图尔所说,吉尔曼曾在一次采访中谈到,“如果你执着于验证各类试验方法,那你就什么都做不成了”。吉尔曼还说,他不能理解匈牙利团队怎么会使用他们那“可笑的试验,毕竟当时任何人都可以效仿我们1961年所为之事并建立真正的试验[……]”。

这段引用想必是在说反话。“真正的试验”这个概念完全是一种误导。选择、敲定的试验方法本身会为目标物质创造出鉴定标准。它创造了属于自身的真理。它形成了一种自我验证,因为再没有其他东西可以验证它。试验方法是如何确定下来的?《实验室生活》将这个过程描述为一种微观社会学和磋商。无论我们如何描述它,构建某种物质的鉴定标准的暗喻即便不是一种必然,也至少是自然的。

(未完待继)

(本文选自TheBritishJournalforthephilosophyofScience,Vol.39,No.3,1988,pp.277-294.南京大学哲学系黄秋霞译,蔡仲校。摘要和关键词系蔡仲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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